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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30--SDA圣经注释

第 三十 章

提要:1 香坛。11 生命的赎价。17 铜盆。22 圣膏。34 圣香的成分。

1 “你要用皂荚木做一座烧香的坛。

  在大多数的古代民族中,献香习惯上宗教礼拜的一部分。在基督教的初期,许多信从福音的人因拒绝在假神的坛上烧香而被处死。在圣经中,香象征着从心坛升到上帝那里的祈祷(诗141:2;路1:10;启5:8;8:3,4)。

2 这坛要四方的,长一肘,宽一肘,高二肘;坛的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

  四方。香坛在许多方面与燔祭坛相似(出27:1-8),但其尺寸较小而且材料更为贵重。它是边长44.45厘米的“四方”形,高88.9厘米。某些赎罪祭的血要抹在“四角”上(利4:7,18)。

  要与坛接连一块。就是和坛的上部连在一起。角象征着力量(见出27:2注释)。香坛的角象征着祈祷的力良(见创32:24-30)。恒心寡妇的比喻强调了恒切祈祷的成效(路18:3-8)。

3 要用精金把坛的上面与坛的四围,并坛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坛的四围镶上金牙边。

  这是香坛顶部四围的边框,为防止物品掉下来,也是为了美观(出25:24)。

4 要做两个金环安在牙子边以下,在坛的两旁,两根横撑上,作为穿杠的用处,以便抬坛。

  两旁。即两边。香坛只有两个环,不象其他器具有四个环。“在牙子边以下”一边只有一个环。这两个环足以搬运这么小的坛。

5 要用皂荚木做杠,用金包裹。

  就是搬运香坛的杆子(出25:13,28)。皂荚木象征力量,金子象征纯洁。祈祷也要这样从心坛发出,从一颗纯真,诚实和坚强刚毅的心发出。

6 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对着法柜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与你相会的地方。

  香坛放在圣所中分隔圣所与至圣所的幔子前(出40:21-27)。香坛虽然放在圣所中,却被视为是属于至圣所的(来9:3,4)。这种观念的形成是因为祭司在就近施恩座上上帝的面前时,他们是来到香坛那里(《先祖与先知》第353页)。除了赎罪日以外,他们只能走到这里。这是他们与住在至圣所的上帝相会的地方。香坛上所献的香不仅充满圣所,而且上升越过“幔子”进入至圣所(见出26:32注释)。香坛“对着……施恩座”的事实教育我们,祈祷会将我们带到上帝的面前。尽管人性的“幔子”(见林前13:12)阻碍我们的肉眼看见上帝,但信心和祈祷却能到达身体所达不到的地方。

7 亚伦在坛上要烧馨香料做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

  第34-38节描述香的做法。每天一天亮,祭司就会修剪和清理灯(见出27:20注释)。

8 黄昏点灯的时候,他要在耶和华面前烧这香,作为世世代代常烧的香。

  每天要献两次香,分别在早祷与晚祷的时候(出30:7,8)。香坛象征不断的代求,正如燔祭坛象征不断的赎罪(《先祖与先知》第353页)。圣经没有明说,但已强烈地暗示“幔子外”坛上的香是常点着的(《先祖与先知》第348页)。香的“常烧”教育我们应当每天在祷告中来到耶和华的面前(诗16:8;55:17;帖前5:17,18;《先祖与先知》第354页)。我们要“不住地祷告”(帖前5:17)。

9 在这坛上不可奉上异样的香,不可献燔祭、素祭,也不可浇上奠祭。

  就是不按照第34-38节的指示所制成的香。

10 亚伦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他一年一次要用赎罪祭牲的血在坛上行赎罪之礼,作为世世代代的定例。这坛在耶和华面前为至圣。”

  指七月初十日的赎罪大日,大祭司要带着血,抹在香坛的角上并“在坛上行赎罪之礼”(利16:18,19)。这并没有使之成为赎罪的坛。但在大祭司犯罪的情况下(见利4:3-12),或当全会众“误犯了罪”或“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时(利4:13-21),它也要涉及赎罪。这时,大祭司都要将祭牲的血抹在坛的四角上。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香坛取代了燔祭坛的地位。个人赎罪祭的血要弹在燔祭坛上的(利4:22-35)。在帐幕所有的器具中,香坛的重要性似乎是仅次于约柜,其神圣性仅次于施恩座。这说明上帝赋予祈祷巨大的价值(见《先祖与先知》第353页)。

1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2 “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数的,计算总数,你数的时候,他们各人要为自己的生命把赎价奉给耶和华,免得数的时候在他们中间有灾殃。

  计算总数。人口在出埃及时曾估计过,“除了妇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约有六十万”(见出12:37注释)。现在要求进行更准确的统计。

  赎价。意思是给一个人上里“保险”,使他不再承担义务。百姓亏负了上帝;但他们可以藉着支付“赎价”而解除这种义务。他们的生命被视为扣押在上帝那里,直到上帝对他们的要求得到满足。借着满足这一要求,他们承认上帝的良善和仁慈。

  为自己的生命。显然指为了他的“灵与魂与身子”(帖前5:23)。因为这句话与活人有关,而不是针对他看不见的某个部分,或脱离肉体的灵。

  免得……有灾殃。就是免得因粗心和悖逆而受到惩罚。

13 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要按圣所的平,拿银子半舍客勒;这半舍客勒是奉给耶和华的礼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半舍客勒。半舍客勒约重5.7克;一季拉是其的十分之一。

  圣所的平。可能是一种重量标准,而不是另一种舍客勒。

14 凡过去归那些被数的人,从二十岁以外的,要将这礼物奉给耶和华。

  以色列人到二十岁就被视为成人,可以参军(代下25:5),承担公民的义务了。利未人从二十岁开始在帐幕中服务(代上23:24,27;代下31:17;拉3:8)。

15 他们为赎生命将礼物奉给耶和华,富足的不可多出,贫穷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

  不可多出。这是一种人头税,向每个20岁以上的男丁等额征收。该税数额较少,任何人都不会感到困难。这是对圣所的最低捐献;许多人奉献了更多。贫穷不是不奉献的借口。这项计划十分公正,暗示在上帝的眼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申10:17;徒10:34;罗3:22)。众人都犯了罪,上帝就施恩给众人。请注意赛53:6开头的“我们都”与结尾的“我们众人”的意义。

  为赎生命。即“为了你们自己”(见第12节注释)。

16 你要从以色列人收这赎罪银,作为会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人作纪念,赎生命。”

  作记念。关于“赎罪银”的处理,见出38:25-28。它作为圣所的一个永久部分,将使百姓不断“记念”自己的属灵特权和义务。

  赎生命。即“为了你们自己”(见第12节注释)。

17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8 “你要用铜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将盆放在会幕和坛的中间,在盆里盛水。

  盆。没有说明其大小或形状。这是用青铜制成的,材料来自以色列妇女乐意奉献的镜子(出38:8)。在所罗门的圣殿中,“铜海”和“十个盆”代替了原来的盆(王上7:23-26,38)。洗濯盆放在“盆座”上,置于帐幕院子的门口与燔祭坛之间。铜盆象征因信基督所流的血而洗净我们的罪(徒22:16;林前6:11;弗5:26;启7:14)。

19 亚伦和他的儿子要在这盆里洗手洗脚。

  洗。洗手和洗脚象征生命的更新。祭司的沐浴,牺牲的宰杀,与圣所崇事的各项职能有关的弹血,倒血和洒血,显然都需要用水(出29:4,17;利1-5)。

20 他们进会幕,或是就近坛前供职给耶和华献火祭的时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这句话警告我们,任何因粗心大意而违犯这条吩咐的人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21 他们洗手洗脚就免得死亡。这要作亚伦和他后裔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22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3 “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质的没药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

  香料在古代各民族的生活起重要的作用,品种很多。流质的没药是一种需求量很大的香料。“菖蒲”可能是一种芳香的芦苇。

24 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着圣所的平,又取橄榄油一欣,

  桂皮。桂皮是一种芬芳的木材。配方要求没药和桂皮各5.7公斤,肉桂和菖蒲各2.9公斤。

  一欣。这些香料要掺入3.67升“橄榄油”中。

25 按做香之法调和做成圣膏油。

  这种芳香的“膏油” 很恰当地象征着基督的义。这种义要在我们的生活中反映出来(诗45:6-8;歌3:6;赛61:10;林后2:14-16)。

26 要用这膏油抹会幕和法柜,

  先抹帐幕的物品,包括帐幕本身,圣所与至圣所的器具,以及院子里的器具。然后膏祭司(利8:10-12)。

27 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

28 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29 要使这些物成为圣,好成为至圣;凡挨着的都成为圣。

30 要膏亚伦和他的儿子,使他们成为圣,可以给我供祭司的职分。

  洁净了亚伦和他儿子供职的环境以后,要使祭司分别为圣在那里工作。同样,基督已经升天为我们“预备地方”。祂再来时,我们将要承受那个地方(约14:1-3)。

31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这油,我要世世代代以为圣膏油。

32 不可倒在别人的身上,也不可按这调和之法做与此相似的。这膏油是圣的,你们也要以为圣。

  圣油不可以被任何人当作普通的油膏使用。应专为留作神圣的用途。这个配方也不可用于他的目的,但其中的成分当然可以用于其他的配方。

33 凡调和与此相似的,或将这膏膏在别人身上的,这人要从民中剪除。’”

34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这馨香的香料和净乳香各样要一般大的分量。

  第34-38节是有关制作金坛上所烧“馨香料作的香”的指示(第7节)。它是由四种等量的香料配成的。“拿他弗”,“喜利比拿”和“乳香”都是树脂,而“施喜列”则是从某种贝壳软体动物中提炼出来的。

35 你要用这些加上盐,按做香之法做成清净圣洁的香。

  香坛上的火炭取自燔祭坛(见利16:12,13),说明敬拜者的心必须先与上帝和好,上帝才会接受他的祈祷和献身这一真理(伯27:8,9;诗66:18;箴15:29;28:9;赛1:15;弥3:4;约9:31)。

36 这香要取点捣得极细,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

  少量配料要不时地捣,可能放在“法柜前”内幔外面的金坛上。这种靠近上帝的位置使之成为“至圣”。

37 你们不可按这调和之法为自己做香;要以这香为圣,归耶和华。

  与膏油有关的禁令和惩罚(第32,33节)也适用于圣香。

38 凡做香和这香一样,为要闻香味的,这人要从民中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