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提要:1 约翰的传道和洗礼:15 他为基督作的见证。20 希律囚禁约翰。21 基督受洗,得到从天而来的证据。23 基督的年龄以及从约瑟往上的家谱。
[ 施洗约翰的传道:路3:1-18=太3:1-12=可1:1-8。注释主要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本卷注释228页图表]。
1 凯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丢彼拉多作犹太巡抚,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亚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吕撒聂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
提庇留。见本卷注释第246页。《路加福音》除了2:1节中提到奥古斯都以外,所有的“凯撒”都是指凯撒.提庇留。提庇留在被任命为数省的军事长官之前曾有过几次显赫的战绩,人称“帝国第一战士”。他以严格的纪律,宽松的税收政策和严谨的经济管理而闻名。他鼓励贸易和交通。加利利湖就是为了纪念他,被改为提比哩亚海(约6:1等)。见本卷注释67,68页;见228,234页图表3,11。
第十五年。古代习惯于用君王的在位年数或事件发生时执政官员的名字来标注事件的日期。古代没有像今天所使用的这种通用年表。尽管路加这里提出的六点历史细节给今天的圣经学者带来了一个年代学的问题,但它们显然表明路加是一个费了巨大心血力求彻底和准确的历史学者(见路1:1-4注释),同时也见证了他福音书叙述的可靠性。这里主要的年代学困难在于将“凯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与基督生平可以找到的其他年代学资料,以及基督教纪元的日期对应起来。关于这个问题,见本卷注释第243-247页。
尽管路加被看作是外邦人,但他在此使用的纪年形式是当时犹太人中流行的。根据从秋季到秋季和不计登基年的在位年份的计年法(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136-139页),提庇留第一年被认为是在公元14年秋末,因此他的“第十五年”始于公元27年秋,延续到公元28年秋。根据《历代愿望》233页,耶稣在公元27年秋天受洗,因此是在提庇留在位的“第十五年”。
人们用来确定基督传道开始的另一方法是以约2:13,20为基础,那两节经文将祂公开传道后的第一个逾越节定在圣殿第四十六年。关于这个问题,见本卷注释第242,243页。关于“年纪约有三十岁”,见路3:23注释。
本丢-彼拉多。他是公元6年亚基老被废黜并遭流放之后罗马派驻犹太的第五任行政长官(见太2:22注释)。彼拉多于公元26年接替瓦勒留·格雷特斯作犹太巡抚,公元36年因失职被提庇留召回。见本卷注释第67,68页;见本卷注释228,234页图表3,11。
巡抚。“总督”或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的骑士阶层的行政官,担任一个省内的行政区域的“总督”。此时的犹太是罗马叙利亚行省的一个行政区域。见本卷注释第66页;见太27:2注释。
希律。就是希律安提帕(见太2:22注释),被他的父亲大希律指定为加利利和比哩亚分封的王。这个任命后来得到了奥古斯都的确认。他的母亲是一个撒玛利亚人。这个希律就是那个娶自己侄女希罗底的人,而希罗底原是他同父异母弟兄的妻子(见本卷注释40页图表),他们的结合遭到了犹太人的反对,希律安提帕因此也受到施洗约翰的谴责(路3:19,20)。耶稣曾说安提帕是“那个狐狸”(路13:31,32)并称他邪恶的影响为“希律的酵”(可8:15)。耶稣受审时被彼拉多送往希律安提帕那里(路23:7-15)。安提帕(Antipas)这个名字是安提帕特(Antipater)的缩写形式,而后者是他祖父的名字。尽管只是一个分封王,但实际从他祖父大希律去世他就一直施行统治,直到公元39年被废黜(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xvii. 11,4;《犹太战争史》ii. 6. 3 [94,95])。他似乎被允许使用王的头衔(可6:14)。见本卷注释第64,65页;338,234页图表3,11;321页地图。
加利利分封的王。安提帕在他的钱币上用“分封王”称呼自己。起先“分封王”只是一个省四分之一区域的行政长官。后来指省内区域的长官。最后指任何比国王级别低的统治者。
腓力。希律腓力,大希律的儿子(见本卷注释40页图表),他可能是大希律所有儿子中最公平审慎的一个(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xvii. 4. 6)。他在可6:22-25节所记的事情之后不久就娶了希罗底和希律腓力一世的女儿撒罗米为妻(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xvii.5.4)。腓力是第一个将奥古斯都和提庇留的像印到自己钱币上的人。虽然犹太人认为这是偶像崇拜,但对于腓力来说,幸运的是他的臣民几乎全部是异教徒。他重建了黑门山山脚下的凯撒利亚·腓力比,这样命名是为了纪念凯撒·提庇留和他自己(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xviii.2.1;《犹太战争史》ii.9.1 [168])。他还重建了伯赛大·朱利亚,为纪念奥古斯都的女儿。这座城在加利利湖的北端,是彼得、安得烈和腓力的老家(见约1:44;12:21)。从公元前4年到公元34年,腓力一共在位37年。见本卷注释3,11页图表。
以土利亚。加利利湖东北的一个地区,在凯撒利亚·腓力比以东。有些人认为这个名字源于以实玛利的儿子伊突(见创25:15)。见本卷注释321页地图。
特拉可尼。以土利亚东边的一个地区。这个名字显然来自于希腊语trachus,意思是一片“崎岖的”或“多石的”地区,这个词被用来形容这个地区。这里的士兵以擅长射箭而闻名。
吕撒聂。长期以来,圣经的批评者都说路加提到的“吕撒聂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是年代学方面一个明显的严重错误。他们指出,“亚比利尼”唯一的统治者是托勒密的一个儿子,是国王,不是分封王,其都城在色勒-叙利亚的卡尔基斯,而不是亚比利尼。他的统治时间是公元前40-36年。尽管必须承认,路加的陈述没有特别的历史证明,但史料多次间接提到吕撒聂相当于路加比下的吕撒聂,而不是托勒密的儿子,这一点对于路加是非常有利的。约瑟弗斯提到“吕撒聂的亚比拉”(《犹太古代史》xix.5.1)和吕撒聂的四分领地(《犹太古代史》xx.7.1;《犹太战争史》ii.11.5 [215];12.8 [247])。一个出土的徽章上称吕撒聂为“分封的王和大祭司”。一块碑铭证实,前一个吕撒聂──托勒密的儿子──留下了孩子,其中的一个可能就是路加提到的吕撒聂。另一块提庇留时代的碑铭也提到一位“分封王吕撒聂”。关于路加所谓的错误,《国际评经注释》说:“这样的错误是不大可能的;关于路加所叙述的唯一困难就是,对于这位分封王吕撒聂我们没有不容置疑的证据”。
亚比利尼。大马士革与前黎巴嫩山脉之间的一个地区。
2 亚那和该亚法作大祭司。那时,撒迦利亚的儿子约翰在旷野里,上帝的话临到他。
亚那。亚那是叙利亚巡抚居里扭约在公元6或7年任命的大祭司;在公元14或15年被彼拉多前一任的犹太巡抚瓦勒留·格雷特斯贬黜(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xviii.2.2)。亚那有五个儿子,每个都像他的女婿该亚法一样,作了大祭司。这一职位在他遭贬黜之后被他家的成员占据了大概五十年之久。尽管在耶稣传道期间亚那不再任职,但他仍旧被大多数国人当作合法的大祭司(见徒4:6)。
该亚法。亚那的女婿。由瓦勒留·格雷特斯约在公元18或19年任命为大祭司,他担任此职分大约到公元36年。因此在耶稣传道期间他是官方的大祭司。他是一个撒都该人,骄傲,残忍,专横,偏执,但在性格上却懦弱而又犹豫不决(见约11:49,50;《历代愿望》539,540,703页)。见本卷注释227,228页图表1,3。
大祭司。该亚法是官方指定的大祭司,而亚那虽被罗马免职,仍普遍地被尊为大祭司(见约18:13,24;徒4:6)。最初设立的大祭司的职分是世袭且终身的,但在希律和罗马的统治之下,大祭司的立废更替很频繁。他们其中一人担当此职分仅仅一天。从公元前37年大希律即位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总共有二十八人担任此圣职,他们平均的任职时间是四年。
约翰。见太3:1注释。只有路加说明约翰是撒迦利亚的儿子(见路1:67)。太3:1显然是指“上帝的话临到约翰”的时候,意思是上帝呼召他去承担指定给他的工作并给他特殊的“话”或信息,他就出去传讲。约翰可能在公元27年的逾越节期间开始他的传道(见本卷注释230页图表)。
旷野。见太3:1注释。三卷同观福音都指出约翰“在旷野里”,强调他避开人群自然聚集的地方。“上帝的话”是在犹太旷野里临到约翰的,那是约翰度过自己少年和青年大部分时光的地方(见路1:80注释),但他实际上是在耶利哥对面的比哩亚开始他的传道和施洗的(约10:40;《历代愿望》132页;见路1:80;约1:28注释)。
3 他就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一带地方。perichōros,(见太3:1,5注释)。约翰在伯大巴拉(伯大尼)的“约旦河外”(约10:40)开始传道和施洗。后来提到他在撒冷附近(见约3:23注释)。他的大多数工作都是在旷野进行的(《历代愿望》220页)。
宣讲。kērussō,“传扬”。约翰宣讲洗礼的价值和必要性,以及弃绝罪恶(见太3:2,6注释),作为预备迎见弥赛亚和祂国度到来的必要准备。
悔改的洗礼。见太3:2,6注释;参赛1:16。约翰所宣讲“悔改”的内容远远超过对过去罪恶的承认(见诗32:1)。就像他的劝戒所表明的(路3:9-14),“悔改”之后要有一种新的生活。圣经所启示的公义原则要在生活中实践出来(参弥6:8)。
赦。aphesis,直译是,“打发”,或“遣走”。悔改,认罪,赦免,都在洗礼之前,同时也是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填满并削平品格的“山洼”和“山冈”的第一步(路3:4,5;参太3:6)。路加使用aphesis的次数比其他《新约》作者使用的总和还多。
4 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所记的话,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路。直译是“踏出的路”。
5 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弯弯曲曲的地方要改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为平坦!
一切山洼。就是道路上一切深坑和裂缝,一切崎岖不平的地方。在所有福音书的作者中,只有路加增加了第5,6节细节的人,引自赛40:4,5。这里所描述的工作形象地描述了随着真悔改而来的品格转变。人类骄傲和权势的高地被降卑了(《历代愿望》第215页;见太3:3注释)。
6 凡有血气的,都要见上帝的救恩!
见……救恩。路加这里所引用的赛40:5节这样说:“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西面在圣殿中看见婴孩耶稣时喊着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路2:30)。耶稣到地上来就是要显出上帝品格的荣耀,我们看到“主的荣光”,“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3:18)。7 约翰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约翰……说。直译是,“他不断说”或“过去经常说”,意思是约翰反复地说,显然是在强调一个主题。因此,路加关于约翰传道的记载,不应被看作是只针对于一个特定场合的一次特别的宣讲,而是从不同的宣讲中抽取出来、给那些听的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总结性的要点(见第18节注释)。
出来。见太3:5注释。
受……洗。见太3:6注释。
众人。 ochloi,“观众,”或“群众。”
种类。gennēmata,这些话是针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的(见太3:7注释)。约翰在宣讲中使用的生动比喻,加上对于一般事物的强调,乡间周围每日的景色,使人们回想起旧约中先知──比如约珥和阿摩司──的信息以及基督的比喻。注意比喻的快速连接:修路的工人,毒蛇的种类,果子,放在树根上的斧子,为主人提鞋的仆人,火的洗礼,扬场和簸箕,不断聚敛的麦子堆,被风吹散的糠秕。
谁指示。旷野的先知用这个毫不留情的问题来质问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动机。他们的动机和想法与天国的原则是格格不入的。以他们当前的心态,天国是不欢迎他们的,就像毒蛇的种类在收割时的禾场上不受欢迎一样(见路3:17;参太3:7注释)。
将来的忿怒。见太3:7注释;参路3:18。
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结出。见太3:8注释。
我们的祖宗。原文是强调的。
9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斧子已经放在. 见太3:10节注释。
10 众人问他说:“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
众人。直译是,“群众”。
问。直译是,“不停地问”。每次讲道结束后百姓都会问一些个人的问题。如何将这些原则应用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之中呢?约翰对每个问题都给予恰当的建议(见第10-14节)。
我们当作什么呢。施洗约翰受圣灵感动的话语感动了百姓的心。他们都急切地想要马上做些什么来为那“将来的忿怒”(第7节)和上帝的国(第4节)作准备。一次讲道如果不能使人有所反应,它的目的就没有达到。约翰是一位大有能力的传福音者。约翰劝戒百姓为那要来的主进行预备,他们就问他一些具体的信息,自己该如何做。于是约翰相应地向个人或群体指出困扰他们的罪,并指明每个人应该从何处开始。约瑟夫写到约翰,说他“是个好人,并且吩咐犹太人实行美德,既要有彼此之间的公义,又要有对上帝的敬虔,还要来受洗礼”(《犹太古代史》xviii.5.2)。
11 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
衣裳。chitōnes,“上衣”,贴身的里衣,和himatia“斗篷”或“披风”等穿在chitōnes外面的外衣不同。
分给。直译是“分享”。
食物。brōmata,泛指食物,不分荤素
12 又有税吏来要受洗,问他说:“夫子,我们当做什么呢?”
税吏。telōnai,罗马人称之为publicani。Telōnai源于telos,“税”,和ōneomai,“买”,因此直译是,“收税人”。罗马人不是指定常规的政府雇员作为税务官来收取固定的税款,而是将一城或一省的收税权进行拍卖。只有有钱人能参与竞拍,对于那些取得了收税权的人,他们就要向皇家财库交纳约定的钱款并供给保证金直到数额偿清为止,而罗马人是不管他们实际收了多少的。这些telōnai通常会将自己的权利进行细分,在分给他们的区域内把收税的权利再进行转包,或雇佣代理人去做具体的收税工作。在新约中,“税吏”是那些直接向百姓收税的人,并且几乎都是犹太人。
作为异邦征服者的代表,税吏总是会使百姓痛苦地想起自己国家所处的卑下地位。这些“税吏”的耻辱在犹太人眼中不断增加,他们是冷酷无情的寄生虫,几乎无一例外地在进行着可耻的行径,利用罗马的法律和长驻的兵丁从百姓的口袋中敲诈出每一文钱。一个作了“税吏”的犹太人通常会被看成是以色列的卖国贼,以及可憎之罗马人的走狗。如果从犹太人的角度来看,就连纳税都是错误的,那么收税者的罪过该有多么大啊!因此,一个“税吏”在社会上会受到排斥并被逐出会堂。他会被看作一条异教的狗,之所以会被容忍是因为有罗马的权势在后面支持着他(见可2:14注释;见本卷注释第66页)。
夫子。直译是“老师”。像基督一样,约翰不仅宣道,而且教导。
13 约翰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
不要多取。约翰和基督都没有将收税的职业定罪。耶稣是税吏的“朋友”(见太11:19)并参加他们的社交活动(见太9:10-13)。但耶稣和约翰都要求这一阶层中想要获得天国公民资格的人要施行公平,诚实和仁慈。
例定的。他们要收取所要求他们的,包括他们做工合理的费用。但天国中却没有给勒索者和贪婪的人留下地方。
14 又有兵丁问他说:“我们当做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
兵丁。直译是“服兵役的(人)”,现在他们可能正在值班。约翰大概在比哩亚传道(见约1:28注释),这个地方在希律安提帕的管辖范围之内(见路3:1注释),和约翰讲话的兵丁可能是服侍希律的犹太人。他们或许是奉希律差遣前来监视约翰,为了防止民间的骚乱,或者他们过来是作为前面提到的税吏的帮手。这里的“兵丁”一词暗示这些“兵丁”的出现是由于公事,并非出于好奇。显然他们的问题是真诚的──他们,作为兵丁,能有资格进入天国吗?约翰在回答中声明,只要他们符合天国公民的资格,他们就能进去。如果这些兵丁是罗马人,约翰可能就会告诉他们要相信真神并归依犹太人的信仰。
问。或“询问”(见第10节注释)。
我们当作什么呢。“我们”的原文是强调的,似乎暗示这些兵丁是和刚才与约翰说话的税吏一起来的(第12,13节)。
不要以强暴待人。就是“不要用恐吓和胁迫的办法从任何人那里敲诈钱财”。这些人的罪就是依仗士兵的身份滥用手中的权力。他们若要为那要来的君王作准备预备,就必须战胜这些罪。约翰没有谴责这些兵丁,而是指出他们必须用公义和仁慈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
钱粮。opsōnia,“士兵的报酬”,或“工资”。保罗在罗6:23节用opsōnia来表示罪的“工价”。他问哥林多教会的人,“有谁当兵自备粮饷(opsōnia)呢”(林前9:7)?到施洗约翰这里来的兵丁显然属于那些雇佣兵,而不是征召来的士兵。
15 百姓指望基督来的时候,人都心里猜疑,或者约翰是基督。
指望。prosdokaō,“期待”,“盼望”或“等待”。该词还用于坐在美门的瘸子身上。他留意看彼得和约翰,“指望得着什么”(见徒3:2-5)。听了约翰讲道的众多百姓,听到约翰说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就要应验的话,他们的想象力就被热切的期望点燃起来。就像那两个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基督向之显现的门徒,他们的心是火热的(见路24:32),现在百姓也热切盼望着以色列的救赎者迅速显现。约翰的信息普遍抓住了人心,在某种程度上振奋了全国,影响力甚至达到了最远的城镇和乡村。
人都。百姓现在群情激奋。约瑟弗斯说,聚集去听约翰的群众“被他的话大大感动”,希律安提帕“担心约翰对百姓的巨大影响使得他有能力掀起一场叛乱(因为百姓随时准备去做任何约翰所吩咐的事)”(《犹太古代史》xviii.5.2)。约翰的工作是要将人的思想从数百年的沉睡之中唤醒,用希望点燃他们的心灵,告诉他们新的黎明即将到来,并催促他们预备等候那要来的一位──历世历代的盼望。他在这工作中大大地成功了。事实上,他甚至激励了犹太人的官长去研究他的信息(见约1:19-25)。“人都”知道他,所有能来的人都来听他。
猜疑。直译是“沉思”,或“考虑”(见路1:29注释)。百姓都在琢磨,这样的群情激奋结果将会怎样呢。
或者约翰是基督。犹太人的领袖经常要求耶稣行神迹作为他弥赛亚身份的证据(见太12:38;16:1注释等)。然而,“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约10:41)。他朴实的装束与皇家的样子毫无关系。事实上,他属于利未支派(见路1:5),而不是先知预言的基督将要从之而出的犹大支派(见太1:1注释)。尽管如此,只要约翰振臂一呼,百姓还是随时准备接受他就是弥赛亚,并且就连公会的代表也在琢磨他是否就是那应许的一位(见约1:19-21)。犹太人给了约翰最高的称赞;这是对他所传信息之能力的强有力的见证。实际上,正是因为约翰对于弥赛亚要来之信息的宣传大有成效才使得百姓误认为他就是弥赛亚!
16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祂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水给你们施洗。见太3:11注释。
鞋。见太3:11注释。
带。见可1:7注释。
17祂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
见太3:12注释。
18 约翰又用许多别的话劝百姓,向他们传福音。
许多别的话。暗示这里提到的内容是施洗约翰宣讲的总结,而不是一次讲道逐字逐句的报告(见第7节注释)。
[ 约翰被囚:路3:19,20=太14:3-5。注释主要在《路加福音》;见本卷注释217页地图;230页图表] 。
19 只是分封的王希律,因他兄弟之妻希罗底的缘故,并因他所行的一切恶事,受了约翰的责备;
分封的王希律。为了在开始叙述基督传道之前结束有关施洗约翰的讲述,路加在此处提到施洗约翰的下监和殉难。约翰似乎是在耶稣受洗(《历代愿望》214页;参《历代愿望》213页)之后数个月,也许是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被下监的,大概在公元29年的逾越节。他在监里一直到公元30年的早春,那一年逾越节前几周被斩首(见《历代愿望》360,361页)。见本卷注释第64页;见本卷注释229-231页图表6,7;《路加福音》第4章补充注释。
兄弟之。这个希律(见本卷注释40页图表)是希律安提帕同父异母的兄弟,大希律和玛丽安第二的儿子,而不是大希律和克丽奥佩特拉的儿子;是分封王希律腓力(见第1节注释)。撒罗米是这个希律和希罗底的女儿。他被他的父亲大希律剥夺了继承权,过着隐居的生活,先是在耶路撒冷,后来在罗马。
希罗底。亚里士多布的女儿,大希律的孙女。希律安提帕为了娶希罗底而休了他自己的妻子,阿拉伯的亚哩达王的一个女儿(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xviii.5.1)。见第1节注释。
受了责备。约瑟弗斯说,全体犹太人都反对这桩婚姻(《犹太古代史》xviii.5.4)。
20 又另外添了一件,就是把约翰收在监里。
又另外添了一件。这是希律其他“恶事”之外又一暴行(见第19节)。
把约翰收在监里。约翰是在公元29年早春被囚的,大约是他开始传道的两年之后(见本卷注释228-230页图表;见太3:1注释)。约翰被希律安提帕逮捕,暗示当时他在约旦河比哩亚这一边传道(见路3:3注释)。
希律觉得,百姓已准备好无论约翰吩咐他们什么,他们都会照着去做。因此希律害怕这会导致一场普遍的叛乱(《犹太古代史》xviii.5.2;《历代愿望》360页)。尽管约瑟弗斯在其他提到了希罗底和安提帕的婚姻(《犹太古代史》xviii.5.4),但他却没有提到她与约翰被捕的关系。所以约瑟弗斯可能记载了希律对外公布的囚禁约翰的所谓原因。希律不太可能声称他是为了希罗底的私人原因而逮捕约翰的,因为全体犹太人都不赞成他和希罗底的结合。见《历代愿望》214页。
监。根据约瑟弗斯的说法(《犹太古代史》xviii.5.2),这里是死海以东比哩亚境内的马基努(Machaerus)要塞。1807年发现了马基努的所在地,至今还能看见地牢的遗址。然而,考虑到可6:17-30所记载之事件的顺序(参《历代愿望》222页),有些学者认为希律的生日庆祝宴会应该是在提比哩亚举行的,因此便质疑约瑟弗斯的记载。
[ 耶稣受洗:路3:21-23;太3:13-17;可1:9-11。注释主要在《马太福音》 ]。
21 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正祷告的时候,天就开了,
众百姓。这是犹太人常用的夸张手法,可能包括听约翰讲道的大多数人。至少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不愿意受洗的(路7:30,33;太21:25,32)。
正祷告。只有路加记载了耶稣从水里出来后作了祷告。路加经常提到耶稣的祷告,因此他在这里记下这个细节也就很正常了。
22 圣灵降临在祂身上,形状仿佛鸽子;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形状仿佛鸽子。只有路加将圣灵的形状比作鸽子。
我的爱子。见太3:17注释。伯撒抄本增加了,“我今日生你”。路加在这里肯定了耶稣的真实神性之后,又立即证实祂真实的人性(第23-38节)。马太以耶稣的家谱开始了他福音书的叙述(见太1:1注释);而路加将耶稣的家谱放在耶稣开始承担祂人生使命的时候。同样摩西也是在记载他作为上帝的发言人和以色列的领袖第一次公开露面之后,才列出自己的家谱(见出6:16-20)。
23 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祂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
开头。archomai,“开始”。这个动词还出现在太4:17;可4:1;路3:8;徒1:1,22;10:37中。这里有一个关于动词形式archomenos的问题。不清楚archomenos是指耶稣人生第三十年的“开头”,还是指传道的开始。联系到经文(第1-22节)中耶稣的受洗,这是祂公开传道的开始,由此可以总结出archomenos必然是指他的传道(见可1:1注释;参徒1:22;10:37,38)。见路1:57;2:42注释。
约有三十岁。路加没有给出耶稣受洗时的准确年龄,他只是强调耶稣“年纪约有三十岁”。就路加的陈述而言,比起准确的30岁来说,或多或少会有一至两年的误差。在犹太人中,三十岁是一个人完全成熟的年龄,从此他便可以担负起社会生活的责任了。见基督生平梗概,路3:1,2年代表。
如果耶稣的出生是在公元前第5年的秋季,这似乎是很有可能的(见路2:6,8注释)。按照犹太人的计算方式(见路2:42注释),祂30岁应该是从公元25年的秋季开始到第26年的秋季结束(见第1节注释)。这就完全符合路加关于耶稣“约”有三十岁的话,以及所有已知和基督生平有关的年代资料。路加这里似乎不是在做一个精确的年代记录,而只是强调耶稣在祂受洗和开始公开传道的时候已经到了成熟的年龄。
[ 耶稣的人间家谱:路3:23-38;太1:1-17。注释主要再《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
依人看来。耶稣“从法律上来说”或“按照大众的想法”是约瑟的儿子(见约8:41)。耶路撒冷圣殿的官方记录中,耶稣被登记为马利亚和约瑟的长子(见路2:21;《历代愿望》52页)。约瑟遵照天使的吩咐,迅速采取行动,娶了马利亚为妻,这无疑保全了她和孩子的名誉(见太1:24注释)。根据官方的记录并且在法律面前,耶稣是约瑟的儿子。
儿子。关于耶稣家谱追溯到旧约时代人物的重要性和价值,见太1:1注释。路加和马太所记录的家谱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于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难题。问题主要在于,尽管两个谱系都是说明约瑟的祖先,却在这些先祖的人数和他们大部分是谁上有分歧。这两个家谱的主要差异列举如下:
1.作为耶稣先祖的大卫子孙,路加列了41位;马太列了26位。
2.除了撒拉铁,所罗巴伯和马利亚的丈夫约瑟,两个列表关于大卫的子孙完全不相同。
3.两个列表只是在撒拉铁和所罗巴伯处趋于一致,但马太说撒拉铁是耶哥尼雅的儿子,而路加则说他是尼利的儿子。
4.马太说约瑟是雅各的儿子,路加说他是希里的儿子。
首先,这些差异似乎是构成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主要矛盾。进一步的问题还在于,两个列表64个人中的60个,我们对其情况一无所知,其余的四位的信息也很匮乏。这种信息的缺失使得想要在两个列表之间建立准确的对应关系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然而幸运的是,我们对古代犹太人的习俗以及思维和表达方式知之甚多,这可以使我们对每一个不同点作出完全合理的解释,如此便可看出所谓的矛盾之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各个不同点,分析如下:
1.从大卫的死到基督的出生,马太列举出26代人,平均一代是37年;路加列了41代人,平均24年。根据本注释目前使用的年表,大卫死于公元前971年(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77,143页),基督生于公元前第5年(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242页),间隔大约是966年。那么,只要假设路加所列耶稣的每一位祖先在他们下一代出生时,都比马太所列举之人的年龄平均小13岁,就可以部分解释26代和41代之间的巨大差异了。但是其间的差异过大,就不能完全依靠这种假设了。考虑到《马太福音》的家谱在966年的部分阶段中至少遗漏了四代人──这与《旧约》的列表相对照就可以看出来(见太1:8,11,17注释)──马太可能在两约之间比较含糊的时期里至少遗漏了11代人。另外,一个人从自己的出生到他下一代的出生,平均24年远比37年更有可能。这种考虑能肯定路加所列的37代人以及马太故意从他的列表中省略了15个人名字的24代人(见太1:8,11,17注释)。
2. 除了撒拉铁,所罗巴伯和马利亚的丈夫约瑟,马太和路加对耶稣的祖先直到大卫明显是循着两条完全不同的世系进行追溯的。从大卫到巴比伦之囚,马太遵循的是王室的主流世系,那么现在我们假设从巴比伦之囚往后所记载的人也是如此(见太1:17注释)。路加显然遵循了一条王室的非主流世系,这一家系一直上溯到拿单──大卫和拔示巴的另一个儿子(代上3:5;见路3:31注释)。王室世系范围内的通婚,解释了基督的祖先通过两条几乎完全不同的家系还能追溯到大卫王那里的原因。但是这却不能解释列出两条世系的原因(见下面第4点)。 3.关于两个列表在撒拉铁和所罗巴伯这里吻合后又开始出现分叉所产生的问题,见第27节注释。
4. 见下面“约瑟的”和“希里的儿子”的注释。
约瑟的。和马太一样(见太1:16注释),路加也非常谨慎地避免说耶稣是约瑟的儿子。插入语“依人看来”不仅暗示着耶稣与约瑟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暗示了从法律和人们一般的观点来说,耶稣是约瑟的儿子。
在希伯来人中,表示“父亲”和“儿子”,“母亲”和“女儿”,“兄弟”和“姐妹”等关系的词语,所表达的亲属关系往往比英文更为广泛(见创29:12;民10:29;申15:2;代上2:7注释)。比如“儿子”用在圣经中可以指通过自然生产而有的关系(直接的或是隔代的),通过过继而有的关系,通过与亡兄之妻的婚姻而有的关系(见申25:5-9注释),或只是因为性格而有的关系(见提后1:2)。
希里的儿子。或“以利(Eli)的儿子”。希里来自希伯来文名字在希腊文的音译。马利亚的丈夫约瑟显然不可能同时为这里所记的希里和太1:16所记雅各的儿子。有两种可能的解释,都与已知的犹太习俗完全吻合。根据一种解释,两个列表都给出了约瑟的祖先,一是按血缘世系,另一是按过继关系或按与亡兄之妻的婚姻而产生的关系。根据另一种解释,马太给出的是约瑟的祖先,而路加是通过马利亚的父亲给出的马利亚的祖先。
那些认为两个列表都代表约瑟世系的人解释说:一个列表给出了他实际的血缘世系,另一个列表给出的是通过过继到一个亲戚家系而产生的世系。如果约瑟真是“雅各的儿子”,像《马太福音》所记的,那他一定是通过某种非字面意义上的方法成为“希里的儿子”的。如果希里没有自己的后代,他可以按照犹太人的习俗将约瑟过继过来,如此两个家系都能保存。根据第二种解释,马利亚是希里唯一的孩子,约瑟通过和她的结合而成为了希里法律上的儿子和继承人,这也符合摩西时代颁布的与亡兄之妻结婚的条款(见申25:5-9;太22:24注释)。
24 希里是玛塔的儿子;玛塔是利未的儿子;利未是麦基的儿子;麦基是雅拿的儿子;雅拿是约瑟的儿子;
玛塔。见太1:15注释。对于从路3:24节中的玛塔到第27节中的利撒,我们只知道他们是耶稣的祖先。圣经的其他地方没有提到过这些人,因为《旧约》正典的记录从巴比伦被掳返回之后就不再继续了。
25 约瑟是玛他提亚的儿子;玛他提亚是亚摩斯的儿子;亚摩斯是拿鸿的儿子;拿鸿是以斯利的儿子;以斯利是拿该的儿子;
26 拿该是玛押的儿子;玛押是玛他提亚的儿子;玛他提亚是西美的儿子;西美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犹大的儿子;犹大是约亚拿的儿子;
27 约亚拿是利撒的儿子;利撒是所罗巴伯的儿子;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尼利是麦基的儿子;
所罗巴伯。路加称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马太也称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但他称撒拉铁是耶哥尼雅的儿子(见太1:12注释)。或许这段时期有不止一个所罗巴伯(这个名字的意思可能是“巴比伦的一条嫩枝”或“生在巴比伦”),他们有一个父亲叫作撒拉铁,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这里出现的问题通常就在于一般理论对于两种家谱列表之间差异的解释(见路3:23注释)。
对于撒拉铁家系的问题曾经提出过不同的解决办法。有人认为撒拉铁原本是尼利的儿子,但通过过继成为了耶哥尼雅(约雅敬;见代上3:16注释)的“儿子”。另有人认为,尽管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但后来可能因为耶哥尼雅家族的灭绝(见耶22:30注释)或其他一些什么原因,他成为耶哥尼雅的法定继任人。还有人认为,耶哥尼雅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尼利,因此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同时他又是耶哥尼雅的外孙,但根据犹太人的习俗,他也被称为耶哥尼雅的“儿子”。对于所罗巴伯的家系,路加和马太都称他为撒拉铁的儿子,这与拉3:2;5:2;尼12:1;该1:1等节的叙述吻合,但马所拉经文的代上3:19节称所罗巴伯是毗大雅的儿子(见代上3:19;拉2:2注释)。然而七十士译本的代上3:19节说撒拉铁是所罗巴伯的父亲。显然路加这里是按照七十士译本中所提供的信息来写作他的谱系列表的(见路3:36注释)。
尼利。从第27节的尼利到第31节的玛达他,这些人的名字在圣经其他地方都没有提到过。他们所跨越的历史时期从巴比伦之囚上溯到所罗门王国的分裂。
28 麦基是亚底的儿子;亚底是哥桑的儿子;哥桑是以摩当的儿子;以摩当是珥的儿子;珥是约细的儿子;
29 约细是以利以谢的儿子;以利以谢是约令的儿子;约令是玛塔的儿子;玛塔是利未的儿子;
30 利未是西缅的儿子;西缅是犹大的儿子;犹大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约南的儿子;约南是以利亚敬的儿子;
31 以利亚敬是米利亚的儿子;米利亚是买南的儿子;买南是玛达他的儿子;玛达他是拿单的儿子;拿单是大卫的儿子;
拿单。拿单是大卫和拔示巴的儿子,出生在耶路撒冷(见撒下5:14注释)。
大卫。见太1:1,6注释。关于路3:31-34节中所列举从大卫到亚伯拉罕之间的名字,见太1:2-6注释。
32 大卫是耶西的儿子;耶西是俄备得的儿子;俄备得是波阿斯的儿子;波阿斯是撒门的儿子;撒门是拿顺的儿子;
33 拿顺是亚米拿达的儿子;亚米拿达是亚兰的儿子;亚兰是希斯仑的儿子;希斯仑是法勒斯的儿子;法勒斯是犹大的儿子;
34 犹大是雅各的儿子;雅各是以撒的儿子;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亚伯拉罕是他拉的儿子;他拉是拿鹤的儿子;
他拉。亚伯拉罕的父亲(见创11:26-32注释)。
拿鹤。亚伯拉罕的祖父(见创11:22注释)。
35 拿鹤是西鹿的儿子;西鹿是拉吴的儿子;拉吴是法勒的儿子;法勒是希伯的儿子;希伯是沙拉的儿子;
西鹿。见创11:20注释。
拉吴。见创11:18注释。
法勒。见创11:16注释。
希伯。见创10:21;11:14注释。
沙拉。见创11:13注释。
36 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亚法撒是闪的儿子;闪是挪亚的儿子;挪亚是拉麦的儿子;
该南。该南的名字出现在这里和七十士译本的创11:12,13、代上1:18中,但没有出现在马所拉经文中。路3:34-38中这些希伯来文名字的希腊文音译与七十士译本中创5:5-32;11:10-24相同,暗示路加可能在家谱中直接引用七十士译本中这部分内容。路加在沙拉和亚法撒中间插入该南,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可能性。
亚法撒。见创10:22;11:12注释。
闪。挪亚的次子(见创5:32;11:10,11注释)。
挪亚。见创5:29注释。
拉麦。见创5:25注释。
37 拉麦是玛土撒拉的儿子;玛土撒拉是以诺的儿子;以诺是雅列的儿子;雅列是玛勒列的儿子;玛勒列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以挪士的儿子;
玛土撒拉。见创4:18;5:25注释。
以诺。见创5:22,24注释。
雅列。见创4:18注释。
玛勒列。见创4:18注释。
该南。见创5:9。这位先祖是以挪士的儿子,不要和路3:36中的该南混淆。《旧约》的马所拉经文没有提后者(见第36节注释)。
38 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上帝的儿子。
以挪士。见创4:26注释。
塞特。亚当和夏娃的第三个儿子(见创4:25注释)。
亚当。关于这个名字的意义,见创1:26;3:17;民24:3注释。路加从第二个亚当或“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的超自然出生作为家谱的开始,现在又以第一个亚当的被造作为其结束。
上帝的儿子。路加这里强调他相信上帝是人类的创造主和生命的创始者,“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祂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17:25,26)。起初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通过相信耶稣基督,我们有权按祂的形象再造(见林后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