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七 章
提要:1 约伯从人转向呼求上帝。6 人们对待受苦者的缺乏同情心,可能使义人吃惊,但不会令他气馁。11 他不希望活着,而希望死。
1 我的心灵消耗,我的日子灭尽;坟墓为我预备好了。
消耗。直译是“毁灭”,“破坏”。该词在赛10:27译为“撑断(毁坏)”。心灵。希伯来语是ruchi(气息)。
本章继续约伯从16章开始的抱怨。从逻辑上说,本章与16本章是浑为一体的。如果有分界线,那也是在伯16:21。
灭尽。约伯觉得自己快死了。
坟墓。该词在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均为单数。希伯来语的复数可以解释为坟墓中安葬尸体的各墓室。
2 真有戏笑我的在我这里,我眼常见他们惹动我。
戏笑我的。约伯的朋友们坚持认为,如果他悔改自己的罪,上帝就会饶他的命。他们甚至把的光明兴旺的前景摆在他面前。但在约伯看来,这个前景太遥远了,简直就像开玩笑。
他们惹动我。“惹动”的词根是“悖逆”。意思似乎是,约伯从这些戏笑里得不到解脱。
3 愿主拿凭据给我,自己为我作保。在你以外谁肯与我击掌呢?
拿凭据给我。这是司法术语。约伯呼求上帝与他一同到庭。“凭据”是指法庭在立案调查以前所收取的费用。如果我们了解古代司法的程序,对这一段就会更加清楚。约伯似乎希望上帝保证他能公平地进行诉讼。
作保。可能又是一项司法要求。含义不明。也许指诉讼当事人相互保证遵守法官的裁决。
击掌。表示批准某一协议(见箴6:1;17:18)。
4 因你使他们心不明理,所以你必不高举他们。
指他的朋友们。他肯定上帝不会让他们获胜。
5 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为可抢夺的,连他儿女的眼睛也要失明。
控告他的朋友。有人认为这是指把朋友出卖给强盗的人。若是这样,约伯是把他的朋友们比作把邻居的行踪告诉强盗,好让他们抢劫的人。
连他儿女。儿女被父母的灾难殃及。
6 上帝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谈;他们也吐唾沫在我脸上。
笑谈。约伯在苦难确实流传了下来。但不像他所预料的。他很好地忍受痛苦,成为一段忍耐的佳话(见雅5:11)。
唾沫。希伯来语是topheth。英文KJV的tabret来自topheth和toph(手鼓)的混合。
7 我的眼睛因忧愁昏花;我的百体好象影儿。
我的眼睛。见诗6:7;31:9。
影儿。约伯骨瘦如柴,筋疲力尽。
8 正直人因此必惊奇;无辜的人要兴起攻击不敬虔之辈。
惊奇。正直的人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忠诚的人竟遭遇如此可怕的苦难。
兴起。正直的人将攻击不敬虔的人。约伯可能指他的朋友们。但不很明确。
9 然而,义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洁的人要力上加力。
约伯似乎指他自己。他自称是正直的人,虽然饱受委屈,仍将“持守所行的道”。尽管他遭遇诱惑和不幸,仍坚信能坚持下去。他心中已建立起信念。灾难可以摇动他,但是不能摧毁他的忠贞(见林后4:8,9)。
10 至于你们众人,可以再来辩论吧!你们中间,我找不着一个智慧人。
你们可以再来攻击,辩论和无情地指责。你们将再次暴露自己缺乏智慧。
11 我的日子已经过了;我的谋算、我心所想望的已经断绝。
约伯实际上是在问:“我现在所遭遇的又有什么吗?”恢复的希望全都没有了。他的话就像垂死之人的喘息。
12 他们以黑夜为白昼,说:亮光近乎黑暗。
指约伯的朋友。他们试图让约伯相信,如果他悔改,黑暗就会过去(伯5:18-26;8:21,22;11:15-19)。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看法:“黎明以前是最黑暗的时辰”。他们似乎缺乏诚意。约伯没有从这些保证中得到安慰。
13 我若盼望阴间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
阴间。希伯来语是she'ol(坟墓)。约伯指望坟墓能让他脱离苦难,得到安息。
14 若对朽坏说:你是我的父;对虫说:你是我的母亲姐妹;
有父亲比喻死亡。再用母亲姐妹比喻阴性的“虫”。
15 这样,我的指望在哪里呢?我所指望的谁能看见呢?
这是一个难解之谜。他的朋友们曾经提出过希望。但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的人来说,希望在哪里呢?
16 等到安息在尘土中,这指望必下到阴间的门闩那里了。
关于“下(到阴间)”的主语尚有分歧。按照语法规则,该动词需要阴性复数主语,但是句中没有,上下文中也找不到。有人把阳性名词“门闩”当作主语,译为:“坟墓的门闩下去吗?”有人以阴性单数名词“指望”为主语,译为:“指望必下到阴间的门闩。”
约伯以完全绝望的语气结束了他的话。坟墓似乎是他唯一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