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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06--SDA圣经注释

第 六 章

提要:1 大流士找到居鲁士的谕旨之后,发布了一个新的谕旨以促进工程。13 在敌手的催逼和先知的指导下,圣殿得以竣工。16 举行奉献殿礼,19 守逾越节。

1 于是大利乌王降旨,要寻察典籍库内,就是在巴比伦藏宝物之处;

  于是大利乌王。“河西的”总督达乃的申请马上受到大流士的关注(拉5:17)。

  降旨。译为“下令”更好,因为查阅王室档案无需“降旨”。

  典籍库。即“书库”。就是王室图书馆或档案库。还可能保存着财宝,见拉5:17注释。

在巴比伦。达乃似乎在访问耶路撒冷期间从犹太人那里得到印象,以为谕旨原件可能保存在巴比伦的王室档案里。所以他建议到巴比伦去寻找(拉5:17)。大流士接受了他的建议,结果找不到。

2 在玛代省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一卷,其中记着说:

  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达乃的信件里所提的文件既未找到,国王显然又下令把调查的范围扩大到其他的波斯都城伊克巴塔纳和苏沙(书珊)。这说明国王和他的官员处事公正,在做出最后决定以前先进行全面的调查。波斯人的这种做法是值得称道的。他们在巴比伦没有找到居鲁士有关犹太人的谕旨,本来是可以放弃调查的。但这些官员把调查扩大到其他已知存放居鲁士元年官方文件的地方,千方百计想要得出公正的结论。

  亚马他是古代玛代人的首都。古波斯语为Hagmat?na;希腊语为伊克巴塔纳。今称Hamad?n(哈马丹),在伊朗西部山区,海拔1,829米,是波斯国王的夏都之一。巴比伦位于河谷,夏天十分炎热,很不舒服。现在Hamad?n的人口有十万多。

  文件不在巴比伦,而在伊克巴塔纳发现,说明居鲁士是在伊克巴塔纳发布该谕旨的。关于该谕旨发布的时间和地点的关系,见拉1:1注释。

  一卷。在美索不达米亚和波斯地区所发现的所有波斯帝国时期的文献都是楔形文字的字板。由于这些地区的气候条件,记录在易腐材料,如纸莎草纸或皮卷上的波斯文献均已不存在。但是,当时记在纸莎草纸或皮卷上的波斯文献却在埃及保存了下来,证实这里所说居鲁士的谕旨是写在皮卷上,而不是在泥板上的话。埃及发现的文献证实,波斯帝国官方通用的语言是亚兰语,故可以确定居鲁士的谕旨是用亚兰语书写的。

3 “居鲁士王元年,他降旨论到耶路撒冷上帝的殿,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坚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

  降旨。见拉1:1-4注释。这个谕旨的副本和拉1:1-4的记录之间所存在着表面的差异,是因为副本是官方内部使用的,而正本则是公布于众的。公开的谕旨里包括准许回归巴勒斯坦,在那里重建圣殿,为此而筹款,但没有提到居鲁士决定动用公共基金来帮助建造圣殿(见拉1:4注释)。但谕旨的副本是用来指导帝国官员的,清楚地说明经费是由国库来承担的(拉6:4)。副本详细规定了建筑的方式。

  殿高。这里说的新殿高度是所罗门圣殿的两倍,宽度是三倍(见王上6:2)。没有说明新殿的长度。所罗门圣殿的长度是六十肘。可是与所罗门的圣殿相比,新殿据说是“如无有”(该2:3)。那些见过所罗门圣殿的人,看到新殿的根基时竟哭了,因为后者明显不如前者(拉3:12;参《先知与君王》564页)。居鲁士谕旨里的肘有可能与犹太人的肘有差异,但不可能大到像上面所说的那种程度。更有可能是犹太人所造的殿远远没有达到居鲁士所批准的那么大。但他们既有王室的援助(见拉1:4注释),很难理解他们怎么会满足于那远不如所罗门圣殿的建筑。也许居鲁士的谕旨所描述的尺寸是比较辉煌的圣殿正面,而不是其余部分。

4 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新木头,经费要出于王库;

  一层新木头。见拉5:8注释。

  经费。见拉1:4至6:3注释。

5 并且上帝殿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伦的,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处放在上帝的殿里。”

  见拉1:7-11注释。

6 “现在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你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你们当远离他们。

  达乃。关于达乃等人,见拉5:3,6注释。

  你们当远离他们。拉6章所记录官方报告的作者可能简缩了大流士信函的内容,只列出主要的内容:居鲁士的谕旨和大流士进一步确认的谕旨。大流士谕旨最重要的一条是警告“河西”总督辖地的官员不要干预耶路撒冷的工程。这封信的整个语气都显示一位强有力的国王在统治着国家。其他波斯国王的一些谕旨,如记录在《以斯拉记》和《以斯帖记》里的,则表现出国王方面的摇摆性。

7 不要拦阻上帝殿的工作,任凭犹大人的省长和犹大人的长老在原处建造上帝的这殿。

8 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上帝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

  我又降旨。大流士并不满足于把居鲁士谕旨的副本交给达乃,告诉他犹太人有权继续圣殿的工程。他还发布了一道新的谕旨,不但确认原先的谕旨,而且超越了原先谕旨的慷慨条款(见拉1:7注释)。

  经费。居鲁士曾下令用公共基金帮助在耶路撒冷圣殿的重建(第4节)。谕旨的这个部分可能从未得到执行(见拉4:4,5),因为撒玛利亚人阻扰居鲁士的善意。大流士从伊克巴塔纳的居鲁士谕旨副本中了解到曾有在经济上支持犹太人的承诺,可能就询问国库官员,从第一次谕旨发布以来,究竟为圣殿拨了多少款。当他得知迄今为止拨款很少,甚至没有时,就很生气。这可以从他给达乃信函的强硬语气中看出来:“你们当远离他们”(第6节),“不要拦阻”(第7节),“免得耽误工作”(第8节),“不得有误”(第9节)。特别是第11节,宣布了违背这个谕旨的惩罚。

  居鲁士只是大致规定财政的支援来自“王库”(第4节),可能是来自国王个人的资金,尽管所有的公共经费都是由国王支配的。大流士则下令圣殿所雇人员的开支,均由“河西”总督从该省上缴王室的贡税里支付。因而不会给纳税人增加额外的负担。

  许多现代注释家怀疑这道谕旨的真实性,宣称无法想象一个波斯国王会如此关心一个遥远小国的圣殿。但世俗历史也向我们提供了类似的例子。居鲁士的政策不仅涉及耶路撒冷的圣殿,也涉及其他许多圣殿(见拉1:2注释)。据报道,居鲁士的儿子冈比西斯在征服埃及以后,洁净了塞伊斯的内特神庙,保障了其中祭司的日常收入,并且赐给他们若干王室的礼物,就像以前的埃及国王那样。就连安条克大帝也曾送给犹太人大量的酒,油,香料,麦子和盐作为祭物,并为圣殿竣工捐钱(《上古史》xii.3.3),以回报犹太人在他统治初期对他的忠诚。

9 他们与天上的上帝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

  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是犹太人的主要祭牲:每天早晚要献羊羔,安息日再加两头;每次大节期开始和每个月初要献七头;住棚节期间每日献十四头。一年献羊的总数超过一千头。公绵羊和公牛犊是在更加庄严的场合加在羊羔上的。其他普通的祭牲还有“公山羊”。

  麦子、盐、酒、油。用于伴随燔祭的“素祭”(出29:40,41;见利2:13注释)。

  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让犹太人的祭司来决定从省长那里得多少物资,这是对于犹太人不寻常的让步。大流士一定相信犹太人不会滥用他的慷慨。像但以理,末底改,以斯拉和尼希米等正直的人,无疑给他们所服侍的国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能有一些有影响力的犹太人在波斯帝国的国家部门工作。他们当中可能有人参与了拟订大流士的这个谕旨。

10 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上帝,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

  要求用献祭和祈祷来报答国王的善意和慷慨,其语气很像上述居鲁士泥桶的铭文(见拉1:2注释)。那里说国王修复了巴比伦的神像,好让巴比伦人每日求彼勒和拿布赐给他和他儿子冈比西斯长寿。犹太人不会反对这样的要求,因为在后来马加比时代他们也曾为塞琉西国王献祭(《马加比上》7:33)。

11 我再降旨,无论谁更改这命令,必从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来,把他举起,悬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

  不是绞刑,而是刺刑,是亚述人流行的残忍的处决方式。他们的浮雕中有许多受刺刑的人,主要是战俘的画面。已知的刺刑有两种,均在地上竖立起一根削尖的木桩,把裸体的受害者人从臀部向上或横穿胸部刺入。

  大流士在谕旨附加这种威慑,是古代的文献所常见的。作为古代专制的统治者,在谕旨上附加这样的威慑非不罕见。看古代东方谕旨的人见惯了这种措辞,并经常目睹其实施。例如著名的汉漠拉比法典,就为想要改变其条款的人列出大约250条咒诅。大流士认为需要加强他谕旨的语气。撒玛利亚人善于抵制国王的命令。谕旨是为了威慑他们,使他们不敢破坏。

12 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上帝将他们灭绝。我大流士降这旨意,当速速遵行。”

13 于是,河西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因大流士王所发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达乃。关于这里所提到的人,见拉5:3,6注释。

  就急速遵行。达乃等人以前的举动和他们写给大流士的信函,表明他们对犹太人没有敌意。他们毫不犹豫地执行国王的命令。国王已明确地向他们宣布自己的旨意。于是他们着手积极执行。他们的善意为圣殿的迅速竣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达乃等人一定再次访问耶路撒冷,了解犹太人在经济上的需求,以及圣殿崇祀所需祭牲的数量(见第9节注释)。

14 犹大长老因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所说劝勉的话就建造这殿,凡事亨通。他们遵着以色列上帝的命令和波斯王居鲁士、大流士、亚达薛西的旨意,建造完毕。

  凡事亨通。犹太人近年来遭遇许多困苦和失望。所以大流士新谕旨的消息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哈该的预言一下子应验了。他曾提醒他们,上帝是金银的主宰。祂很容易提供必要的资财,使他们完成所开始的工作(该2:8)。在立新根基的那一天,上帝承诺,“从今日起,我必赐福与你们”(该2:19)。这个承诺神奇地应验了。事实上眼前的福气一定超过了他们最大的期望。

  当时的另一位先知问:“谁藐视这日的事为小呢”(亚4:10)?他们第二次开工建造圣殿的时候,他们的力量显得那么渺小和可怜。虽然他们听从了先知的话开始建造,但他们心中惧怕,四面受敌。然而他们相信了先知的话语。先知强调说“所罗巴伯的手立了这殿的根基,他的手也必完成这工”。这样,他们就知道乃是万军之耶和华派他到他们那里的(亚4:9)。

  亚达薛西。过去有些注释家把拉4:7亚达薛西认同为伪斯麦尔地。他们自然也把拉6:14的亚达薛西也视为伪斯麦尔地。其实这里所指的的国王是亚达薛西一世,有两个理由:一,很难想象斯麦尔地在显示敌意以后,在七个月的统治期间里还会发布一个善意的谕旨。二,这里的亚达薛西列在大流士之后。到了以斯拉的年代,居鲁士、大流士和亚达薛西都发布过有关圣殿及其崇祀的谕旨。亚达薛西的谕旨中要求圣殿完工的话和第15节中圣殿在大流士治下“修成了”的话表面上有矛盾。但这个表面上的矛盾可以通过合理的推测来解决:亚达薛西对圣殿的装修(拉7:27),是真正意义上圣殿的竣工。所以以斯拉觉得有理由将亚达薛西列为发布谕旨,重建圣殿和耶路撒冷的第三个国王(拉7:27;9:9)。

  这一节提及亚达薛西一世,证明《以斯拉记》不是在所罗巴伯的时代写的,而是在以斯拉的时代,可能是在亚达薛西治下所写的。

15 大流士王第六年,亚达月初三日,这殿修成了。

  圣殿竣工的确切时间,可能就是第16-18节所描述举行献殿礼的日子。在大流士一世第六年亚达月(犹大历六月)初三日,大约是公元前515年3月12日,逾越节前六周。

  重建圣殿从第二次立根基之石开始(基斯流月24日,大流士二年)到完工,共花费了约四年零三个月,比所罗门建殿的时间少了两年零三个月左右。这种差异可能是因为所罗门要先建一个基础,然后在上面完成圣殿整体的不同建筑。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虽然眼前耶路撒冷圣殿的地基可以追溯到希律时代,或晚些时候,但就目前的规模而言,仍能看出早期建筑者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建好基础,然后在上面建造圣殿及其许多辅助建筑。当被掳者回归的时候,可能发现大部分基础结构依然良好,无须费时耗财予以修复。而且圣殿似乎也不如所罗门时代那样精致庞大,装饰豪华(见拉3:12)。还有一些工程是第一次谕旨以后开展的。由于上述部分或者全部原因,第二圣殿建造的时间相对缩短了。

  我们没有任何有关新殿的规模,辅助性建筑的数量及其布局和外观的资料。有些部分可能是以所罗门的圣殿或以西结异像中的殿(结40-42章)为蓝本的。这个圣殿像所罗门的圣殿一样有辅助性的建筑。因为拉8:29;尼12:44;13:4,5等处提到一些与圣殿相关的房间。有些安放圣殿的财宝,有些作为祭司的办公室。据《马加比上》4:38,圣殿周围有几个庭院。

16 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并其余被掳归回的人都欢欢喜喜地行奉献上帝殿的礼。

  这里简单描述献殿礼,只含有以下信息:一,这是一个欢乐的日子;二,奉献大量祭物;三,圣殿的仆役,祭司和利未人从那天起履行摩西的律法所规定的职责。在奉献日的活动中,音乐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因为以前的类似场合均伴有大量歌咏(见代上16:4-36;代下29:25-29)。

17 行奉献上帝殿的礼就献公牛一百只,公绵羊二百只,绵羊羔四百只,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数目献公山羊十二只,为以色列众人作赎罪祭;

  公牛一百只。与所罗门(王上8:63),希西家(代下30:24)和约西亚(代下35:7)治下的类似庆典相比,这次献殿礼的祭物数量甚少。是以百来计算,而不是以前的千。

  为以色列众人。作者谨慎地将回归者称为“以色列”,而不只是“犹大”(见拉2:70;3:1;4:3;5:1)。所献的公山羊是十二头(拉6:17),代表以色列王国未分裂时的十二支派。我们可以设想各支派都有人随所罗巴伯回归,所以把这些重新组合的人称为“以色列”(见尼11:20;耶50:4;结37:15-19;亚8:13;玛1:1)。但回归者中犹大支派和便亚悯支派占多数,故更多被称为“犹大”(拉4:1,6;5:1;亚8:15)。为了体现更加庄严和崇高的理念,把会众视为全体上帝百姓的余民,所罗巴伯下令严肃的赎罪祭奉献十二头公山羊,各代表一个支派。以斯拉六十年以后带着第二批回归者到达耶路撒冷以后,也效仿了这种做法(拉8:35)。

18 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上帝,是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新殿完工以后,自然就要按照原先大卫的方式安排圣殿工作人员(见代上23:6-23;24:1-9)。这种安排的依据《民数记》的律法有关祭司和利未人两等人员的规定(民3:6-10;8:6-26).但是“班次”则是大卫的时代制订的。

19 正月十四日,被掳归回的人守逾越节。

正月十四日。这是摩西的律法所规定的日子(见出12:6)。约为公元前515年4 月21日。

  守逾越节。值得注意的是从本节开始,作者又恢复使用希伯来语,直到拉7:11。以斯拉的书一部分用希伯来语,一部分用了亚兰语,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对两种语言犹太人都熟悉。亚兰语是波斯帝国的通用语。官方的法令都用它来写。

  在犹太人的历史上,有几次非常严肃的逾越节庆典,受到圣经作者的特别关注。如希西家洁净圣殿以后逾越节的庆祝(代下30章),约西亚完成改革以后的庆祝(代下35章)。这两次逾越节都发生在一段期间的背道以后,伴随着圣殿崇拜的复兴。以斯拉也把逾越节的庆祝安排在奉献新殿以后。这并不意味着被掳者在公元前515年以前没有庆祝逾越节。拉3:5说他们一回到故乡,就遵守“耶和华的一切圣节”。但新殿竣工后的第一个逾越节标志着完全恢复正常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在第一圣殿被毁以后多少被中断了。

20 原来,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洁,无一人不洁净。利未人为被掳归回的众人和他们的弟兄众祭司,并为自己宰逾越节的羊羔。

  有些注释家赞同以下的译文:“祭司洁净了自己,利未人都是洁净的,如同一人”。他们认为在第20节后半句里,利未人是为祭司和平民“宰逾越节的羊羔”的。代下29:34说到在希西家的时代,利未人比祭司更加洁净。但大多数译者认为这里没有区分祭司和利未人。他们都是圣殿的服务人员,共同为这庄严的时刻作准备。祭司和利未人一起宰杀逾越节的羔羊。

21 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归附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人都吃这羊羔,

  在讲述了回归的被掳者以后,以斯拉在这里提到庆祝逾越节另一批以色列人。他们一定是“民中最穷的”, 在公元前586年被尼布甲尼撒留下来“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的人(王下25:12)。在漫长的被掳期间,祭司和宗教领袖都在巴比伦。这些无知贫穷的人似乎接受了许多异教的习俗。被掳者在患难的学校受到但以理和以西结等人有益的影响,体验了新的宗教经验。他们自然要求没有去巴比论的人改变自己的生活,以便适应新的状态。其中可能还有完全接受犹太人宗教的外邦人。他们被平等地接纳到犹太人的会众之中。在出埃及时,就已为所有希望加入上帝子民的外邦人,制定了这样的条款。

22 欢欢喜喜地守除酵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

  除酵节。按照律法,这个节日要守七天(出12:15;13:7;利23:6)。关于这个节日的属灵意义,见林前5:8。

  亚述王。一般认为这里是指大流士。他被称为“亚述王”有点奇怪。波斯王们从来没有称自己是“亚述王”。尽管从居鲁士到薛西斯,他们的名号上还加上“巴比伦王”。由于巴比伦多世纪以来曾归属亚述,最后推翻了波斯帝国,占领了其所有的领土。所以有可能用亚述来表示巴比伦(见王下23:29注释)。

  根据另一种解释,这里的亚述仅代表西亚的大国,按照所说的时代,可以是指巴比伦,波斯,或者其他国家。最近所发现两约之间的文献支持这个观点。该文献称塞琉西的国王为亚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