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提要:1 所罗门娶法老的女儿。2 邱坛仍在使用,所罗门在基遍献祭。5 所罗门在基遍,上帝给他选择,选择智慧,得到智慧、财富和尊荣。16 在两个妓女中间判断是非,声名大振。
1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与埃及王法老结亲。本节与上一节密切相关。所罗门登基后的第一个目标是确保国内的安全,实现之后他就转而寻求外部的利益。其中提到的第一项就是与法老的女儿联姻。大卫统治犹大时,首先提到的是确保内部安全的措施(撒下2:1-32;3:1),紧接着提到大卫的妻儿(撒下3:2-5),在他受膏作以色列王之后(撒下5:1-3),首先提到的是他在以色列权势的建立(撒下5:6-12),紧接着又一次提到的妻妾(撒下5:13-16)。
这里提到与所罗门结亲的法老被认为是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一个国王。他的首都设在下埃及的泰尼斯。他肯定是埃及王示撒的前任。示撒是第二十二王朝的创立者,曾在罗波安王第五年进攻犹大(王上14:25)。很多权威人士都认为与所罗门结亲的法老是索瑟尼斯(Psousennes)。
所罗门与埃及结盟时,埃及正处于软弱分裂的时期。这一时期亚述和巴比伦的力量也都衰微。曾经势力强大的赫人已很久不成其国了。这样一段近东地区普遍衰弱的时期对于大卫和所罗门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在上帝分别出来的这片土地上为祂的子民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
娶了法老的女儿。政治结盟常通过王室的联姻来订立。圣史的作家没有批评所罗门与这异教的公主联姻,只是记述了事件。但是作者没有批评并不代表他支持这一行为。这桩婚姻直接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尽管法老的女儿放弃了埃及本国的宗教而接受了她与之同住的希伯来人的信仰(《先知与君王》53页),这一良好的结果并不能证明这次的联姻有理。法老攻取基,色将城给他女儿所罗门的妻作妆奁(王上9:16)。
大卫城。这里将大卫的城与耶路撒冷进行区分。锡安山的古堡耶布斯人的要塞(撒下5:7-9)坐落在东边山脊的南端,西边是基训泉和汲沦谷。这一区域的南边就是后来建造圣殿的地方。
自己的宫。法老女儿在大卫城的住所只是临时的。这时所罗门还没有建造自己的宫殿。这座宫室在大卫城的北部,圣殿的区域之内,后来所罗门在这里为他埃及的妻子单独建造了一处宫室(王上7:8)。
2 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
在邱坛献祭。摩西的律法不允许在野外献祭,祭牲必须带到帐幕(利17:3-5)。耶和华曾应许要指定一个专门的地方让人们献祭(申12:10,11)。然而在这一中心地点选定之前,献祭是在全国各地进行的(士6:25,26;13:16;撒上7:10;13:9;14:35;代上21:26)。敬拜者似乎下意识地犯了罪。禁止在邱坛献祭有两条主要原因:(1)让以色列人远离当地举行败坏的偶像崇拜的地点。(2)防止为上帝建立未经授权的圣所,使一些错误的习惯蔓延开来。
3 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
只是还在邱坛献祭。这不能说明所罗门在这个时期敬拜偶像。这里的记载只说他“爱耶和华”并“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但他没有遵守摩西的指示,就是只能在一个中心圣地献祭。尽管这个教导在士师时代,甚至撒母耳和大卫的时代都被忽视了(第2节),但现在以色列人在他们的宗教经验上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人们开始明白,到了一定时期,上帝不再宽恕祂曾经“不监察”的情况(徒17:30)。
4 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极大“或作“出名”)的邱坛,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
上基遍去。基遍在耶路撒冷西北约10公里处。所罗门巩固国家的措施取得成功之后,就在基遍举行全国性的盛大庆典活动(代下1:1-3),满心感谢耶和华所赐的福。旷野里制造的会幕就安置在基遍(代下1:3)。我们还能回想起很久以前基遍人欺骗约书亚,之后被罚“为我上帝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书9:23)。
5 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梦中。在所罗门的父亲大卫的日子,耶和华的旨意是通过先知拿单和迦得启示给人的(撒下7:2-17;12:1-14;24:11-14),以及祭司的一些特殊仪式启示给人的(撒上23:9-12;30:7,8)。此外,大卫他自己也经常受圣灵感动说话,比如他写诗歌的时候(见撒下23:2)。而所罗门则是通过梦与上帝交通的。上帝经常选择梦作为将自己启示给他仆人的方法,比如亚伯拉罕(创15:12),雅各(创28:12-16),约瑟(创37:5-10)和但以理(但2:19;7:1)。他也通过梦向以色列之外的人说话,比如,亚比米勒(创20:3-7),拉班(创31:24),法老与他的臣仆(创40:5;41:1-8),米甸人(士7:13)和尼布甲尼撒(但2:1;4:10-18)。
求。上帝知道所罗门需要什么,但还是吩咐他去求。这件事对年轻的王是一个考验。通过他的要求就可以知道他心灵的本质。
6 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7 耶和华我的上帝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
幼童。。这里所罗门不是说自己在年龄上是个幼童,而是认为自己的经验像小孩子那样。他的话语是谦卑的。治理全国的重任都担在他的肩上,他感到自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他需要上帝的帮助。所罗门即位时已经结婚,很可能还做了父亲。因为他在位40年(王上11:42),去世时他的儿子已经41岁了(代下12:13)。
8 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9 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智慧。人最大的需要就是一颗敏慧的心,能知道自己的问题和需要以及上帝的旨意。人蒙召承担的责任越大,就越需要一颗智慧的心。处在权威位置上的人需要知道别人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在秉公执法和处理国事时他需要更多实际的智慧,敏锐的观察力和清晰的判断。所罗门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听断全国各级法官呈报上来的疑难案件。作为上帝子民的元首,他感到自己最大的需要就是从上帝而来的智慧。对于智慧基本性质的认识,没有什么比以下的话更加精辟的了:“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9:10)。“智慧为首,所以要得智慧,在你一切所得之内必得聪明”(箴4:7)。
10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蒙主喜悦。当人向上帝求智慧和良善的时候祂是非常喜悦的。人将自己和生命的源头连接起来,这使上帝的心充满喜乐。
11 上帝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12 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象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象你的。
聪明智慧。所罗门的智慧似乎包括道德和才智两个方面。这是一种实际的智慧,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人的事情,人的心灵以及创造主的工作和思想。
13 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没有求的。这是上帝对所罗门祈求智慧的肯定。他谦卑地求智慧,生命中其它的福气也就随之而来了。“得智慧、得聪明的,这人便为有福”(箴3:13)。“她的道是安乐,她的路全是平安。她与持守她的作生命树”(箴3:17,18)。“因为寻得我的,就寻得生命,也必蒙耶和华的恩惠。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箴8:35,36)。耶稣所说的天国的伟大的原则是:“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
14 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15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梦。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而是一个来自上帝的梦。所罗门非常确定这个梦是圣灵的启示,自己已经与上帝接触了。这件事他极其肯定,所以一返回首都他就来到约柜面前献祭给上帝。后面发生的事显示了他的正确性。他确是从耶和华直接得到了信息。
约柜前。所罗门在他开始统治时分别在全国两个圣地举行庄严的宗教仪式。一处是会幕的所在地基遍,另一处在耶路撒冷的约柜前;这约柜是数年前被护送到大卫的城(撒下6:12,16)。
平安祭。宗教仪式上献燔祭,就是将馨香的火祭归于耶和华(利1:9,13,17),表示将自己献与上帝。除此之外还献平安祭,这是一场欢乐的筵席,人们被邀请前来参加,发出欢快的赞美,感谢上帝的赐福(见利7:12,13,15;撒下6:18,19;代上16:2,3),并能互相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
16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否则不会呈报到王面前。所罗门的智慧在这里受到了极大的考验。争论的双方都有可疑之处,她们的话都不足以采信。她们的证据旗鼓相当,一方信誓旦旦的声明马上被另一边推翻,彼此你来我往,争吵不休,看来要作出一个确定或公正的裁决似乎是不可能的。整个庭审现场陷入了一种悬而不决的焦虑气氛。王会不会承认这个案件太难他处理不了呢?推理,计算,演绎,假设──这些笨拙的方法在这个案件中除了拖延时间还能做些什么呢?但所罗门将这些繁杂的庭审程序一概抛开,迅速给出明确的判决,而其公正性是不容辩驳的。孩子交给了他的亲生母亲,公义得到彰显,所罗门智慧和断案的名声也得到广传,千古无出其右。
一幅现藏于那不勒斯国家博物馆的庞培壁画,描述了据认为是所罗门在两个妓女间断案的故事。
17 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18 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19 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
20 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21 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22 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23 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24 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25 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26 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27 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28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上帝的智慧,能以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