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圣经库 > 09撒母耳记上 > 正文

撒母耳记上01--SDA圣经注释

第一章

提要:1 利未人以利加拿有两个妻子。他每年要到示罗参加祭祀。4 他宠爱不生育的哈拿,激怒了毗尼拿。9 哈拿在悲伤之中求子。12以利先是责备她,然后祝福她。19 哈拿生撒母耳,生后留在家里,直到断奶。24 哈拿履行所许的愿,将撒母耳奉献给上帝。

1 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有一个以法莲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苏弗的玄孙,托户的曾孙,以利户的孙子,耶罗罕的儿子。

拉玛琐非。意为“守望者的两个高地,”或“琐非的两个高地”。指两座城市或一座城市的两个部分。因为在撒上1:19和2:11中,拉玛琐非简称为拉玛。撒母耳的家乡拉玛的位置不详。关于几种可能的地点,见本章补充注释。

以利加拿。意为“上帝所买”,是哥辖家系的利未人(代上6:33-38;参22-28节;《先祖与先知》569页),住在以法莲支派中间。值得注意的是,撒母耳是可拉的后裔。可拉曾强烈反对上帝让亚伦的儿子担任祭司(见民16章)。由此可见,儿女不必为父母的罪受惩罚。“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24:16)。

2 他有两个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儿女,哈拿没有儿女。

哈拿意为“优雅”; 毗尼拿意为“多子女”。在这一历史时期,多妻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是上帝所许可的(见申14:26)。但由于经济的限制,只有富人和国王才娶得起多妻。统治者为了保障和平,往往让一个公主嫁给外国的君主。但多妻不但没有带来和平,反而在王室和平民家中造成勾心斗角,嫉妒纷争,离心离德。在《新约》时代,多妻的人被认为不适合担任教会的任何职位。

3 这人每年从本城上到示罗,敬拜祭祀万军之耶和华;在那里有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当耶和华的祭司。

上到。利未人以利加拿的住处离示罗的会幕可能只有19公里,自然前去参加一年三大节期的祭祀(见出23:14-17;利23:2注释),特别是在初春最重要的年度节日——逾越节。这个节日纪念以色列人从埃及得救,并预表逾越节的羔羊耶稣,藉着祂的伟大牺牲,为人提供了摆脱属灵奴役的方法(林前5:7)。虽然并没有要求以利加拿到圣所服务,但像士师时代的其他许多利未人一样(士17:8,9),他以一个普通以色列人的身份带着祭物前去,以鼓励他的同胞,为他们树立榜样。他生活在邪恶的环境中,仍保持很高的属灵水准。尽管何弗尼和非尼哈败坏了,以利加拿仍忠心侍奉,奉献祭物。基督时代的亚拿和西缅也是如此(路2:25-58)。现今也一样。与基督联合是不在乎他人行为的。

以利的两个儿子。在这么早的时候,以色列就出现了任人唯亲的现象。在散居在各支派中的利未人面临失业的时候,以利父子却丰衣足食,尽管两个儿子在品行上根本不配担任圣职。这种有违公正的行为经常造成不满和动乱。

4 以利加拿每逢献祭的日子,将(祭肉)分给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儿女;

5 给哈拿的却是双分,因为他爱哈拿。无奈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

以利加拿千方百计保持家庭的和睦,使他家中人人都有份。为了公开表示他不愿让哈拿不育,他就给了她双分,视她为已有子嗣(见《先祖与先知》569页)。

6 毗尼拿见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对头,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生气。

毗尼拿的态度部分起因于以利加拿善意的慷慨。就像撒但在天上的时候一样,不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妒忌对别人的关照,就会滋生一种恶意,表现在冷嘲热讽,奚落激怒的话语中。这种讽刺使哈拿不思饮食,不愿赴节。她是不是像亚伦在死了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利10:19)之后那样感到自己不配呢?她难道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更多的属灵福气吗?有人可能要问,毗尼拿既然这样奚落自己的同胞,她究竟得到多少节期的福气呢?这种情况就像耶稣所说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故事一样(路18:10-14)。但哈拿就像那税吏,并没有以眼还眼,只是默默地忍受,悄悄地流泪。

7 每年上到耶和华殿的时候,以利加拿都以双分给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动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饭。

8 她丈夫以利加拿对她说:“哈拿啊,你为何哭泣,不吃饭,心里愁闷呢?有我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

9 他们在示罗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来。祭司以利在耶和华殿的门框旁边,坐在自己的位上。

哈拿并没有沉湎于悲伤和自怜之中,也没有在她丈夫劝慰她的时候使小性子,而是表现出一种高尚的自制,躲到了圣所那里。

10 哈拿心里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祷耶和华,

11 许愿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赐我一个儿子,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不用剃头刀剃他的头。”

哈拿既领受了藉着节期而来的上帝属灵福气,就恳求一个更加现实的礼物——儿子,并应许说这个礼物他将马上返还给上帝,奉献归祂所用。也许上帝一直在等待这样的祈祷。祂本来早就可以让哈拿生育。但她准备好了吗?

按照世俗的智慧,祷告是不重要的,不会有真正的回答,因为这违背自然的规律。奇迹也是不可能发生的。其实上帝的计划就是要应允出于信心的祷告。这是其他途径所无法奏效的(《善恶之争》525页)。为什么呢?因为上天的计划是要人自愿完全接受圣灵的充满和运行,就像基督在地上的时候一样。就上帝而言,实现圣约不必让亚伯拉罕等候二十五年。当先祖达到能充分实行上天对于他之计划的地步时,上帝就会把他过去一切的失败变成福惠的踏脚石。哈拿的情况就是这样。

但上帝没有藉着天使对她说话。祂使用了祂所设立的祭司,尽管祭司有种种缺点,需要改变。上帝看到哈拿求子的祈祷已经升华为要把最宝贵的礼物奉献给祂的愿望。于是祂藉着以利来回答她。

12 哈拿在耶和华面前不住地祈祷,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13 (原来哈拿心中默祷,只动嘴唇,不出声音,因此以利以为她喝醉了。)

14 以利对她说:“你要醉到几时呢?你不应该喝酒。”

以利是圣所的监护人和律法宗教的权威。他根据崇拜者的外表,而不是内心来作判断。他以自己养儿育女的标准来衡量哈拿。但他未能理解上帝的启示。圣灵藉着哈拿的经验启示他,上帝所关注的,是人内心的动机。

15 哈拿回答说:“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里愁苦的妇人,清酒浓酒都没有喝,但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

16 不要将婢女看作不正经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动,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哈拿在遭到指责以后,以镇定的态度,温柔的语气和恭敬的精神委婉地说出了自己的愁苦,并无畏地坚持说自己无辜。基督也是用这种精神应付指控者的。

17 以利说:“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愿以色列的上帝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平安只能来自敌意的消除,完全的胜利或顺服。哈拿既完全顺服于主,就不再理会毗尼拿的冷嘲热讽。她能与她的救主同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以利很快意识到上帝圣手的引导。在圣灵的感动下,他表达了上帝的悦纳。基督体现了真仁爱和谅解的精神。祂愿意把这种精神分赠给祂手下的牧人。不管他们肯不肯接受这种精神,或传递给他人,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祂草场里最卑微的羊听祂的声音并跟随祂。哈拿不受环境所左右。她把自己的事交给上帝,立时就有了答复。

18 哈拿说:“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妇人走去吃饭,面上再不带愁容了。

19 次日清早,他们起来,在耶和华面前敬拜,就回拉玛。到了家里,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华顾念哈拿,

20 哈拿就怀孕。日期满足,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撒母耳,(说):“这是我从耶和华那里求来的。”

“撒母耳”意为“上帝垂听。”和圣经里的其他人名一样,这个名字意义深刻。它使哈拿想起自己对上帝的恳求,她所许的愿,以及上帝的悦纳。时间将证明这一切的真实性。撒母耳自幼就意识到自己是上帝的仆人。

21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罗去,要向耶和华献年祭,并还所许的愿。

22 哈拿却没有上去,对丈夫说:“等孩子断了奶,我便带他上去朝见耶和华,使他永远住在那里。”

哈拿却没有上去。母亲不但把撒母耳看作一个孩子,也把他看作献给上帝的礼物。所以从他的孩提时代起,她就为上帝而训练他。她以关爱和祈祷供给他肉身的需要,自幼就把他的思想引向万军之耶和华。为了更美满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不上示罗去,直到孩子断奶。以色列的母亲对孩子有着多么深远的影响啊!不论她为流亡者,为奴隶,像摩西的母亲约基别那样,还是迦南利未人家庭中受歧视的一员,她的光阴都是十分宝贵的。哈拿意识到这一点,就着手为今生和永恒而工作。她有责任把上帝的形象印刻在人的心灵上。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也是如此。

上帝曾不止一次使用祂的使女来鼓舞祂贪爱世俗,灰心丧志之百姓的信心。他们不知道上帝要用世上软弱的器皿,使智慧的人相形见绌。请思考约基别的忠于职守,哈拿生育撒母耳时的清晰目光,和马利亚答复天使信息时严肃的责任感:“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路1:38)。

但母亲的考虑即使最周到,孩子仍要作出自己的选择。以参孙为例。经过长时间是自我放纵,上帝的异象使他作出了义无返顾,舍生取义的决定。《希伯来书》十一章把他列在信心的伟大英雄中间。而上帝原来准备用作器皿成就一番特殊工作的人,也常有被撒但利用来把人引入歧途的。

永远。见出12:14;21:6注释。哈拿这里所说的“永远”是指撒母耳将终生作拿细耳人(撒上1:11;又见创49:26;民6:2注释)。1954年发表的,在库姆兰第四洞穴所发现的《撒母耳记上》残片,特别指出撒母耳是拿细耳人。

23 她丈夫以利加拿说:“就随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儿子断了奶。但愿耶和华应验祂的话。”于是妇人在家里乳养儿子,直到断了奶;

她丈夫以利加拿说。以利加拿赞同他妻子所许的愿(民30:6,7)。据撒上1:21,这也成了他自己的愿。

但愿耶和华应验祂的话。即“愿上帝对于撒母耳的计划实现!”上帝已经成就了哈拿的祈祷和誓言。以利加拿相信(1)上帝确已藉着以利说话(17节),(2)撒母耳的出生证明以利的应许出于上帝(20节),(3)撒母耳服务的人生将完全应验上帝的应许。

基督徒的家庭生活,有赖于夫妻双方的合作。以利加拿深为妻子的献身精神所感动。他衷心赞同妻子的意愿。他是保罗勉言的范例:“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他负起了履行妻子誓言在职责,通力与之配合,同时他承认妻子有选择的自由,并希望他妻子所作献身上帝的决定能够实现。他的态度说明了基督希望与每一个人合作,使他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好在全宇宙面前显示上帝品格的荣美。

24 既断了奶,就把孩子带上示罗,到了耶和华的殿;又带了三只公牛,一伊法细面,一皮袋酒。(那时,孩子还小。)

三只公牛。七十士译本为“一只三岁的公牛。”根据第25节,他们“宰了一只公牛”。亚伯拉罕在献祭的时候,曾用“一只三年的母牛”(创15:9),加上素祭和奠祭(民15:9,10)。由于以利加拿和哈拿带来了一伊法细面,而一只公牛所要求的细面是十分之三伊法(民15:8-10),25节所提到的那只公牛很可能就是燔祭,藉以把儿童撒母耳奉献给上帝。其他两只公牛分别用作赎罪祭和平安祭,各需要十分之三伊法细面。以利加拿带来一伊法细面,足够配合三只公牛,说明七十士译本和其他译本“一只三岁的公牛”是错的。

25 宰了一只公牛,就领孩子到以利面前。

26 妇人说:“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从前在你这里站着祈求耶和华的那妇人,就是我。

27 我祈求为要得这孩子;耶和华已将我所求的赐给我了。

28 所以,我将这孩子归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于是在那里敬拜耶和华。

撒母耳断奶的年龄不详。东方的孩子通常要喂养到三岁。例如亚伯拉罕举行宴会宣布以撒为后嗣事,很可能以撒已五岁了(见创21:8)。由于撒母耳出生以后一直没有去过节,以利也许把这件事给忘了。

根据本节,哈拿没有告诉以利她的具体要求。但是她现在很高兴把它说出来。这句话可直译为:“关于我所求的这个孩子,主已经按照我的恳求赐给我了。我也要他献身归主。只要他活着,都得归主。”哈拿很高兴地承认她所奉献给上帝的礼物是上帝先赐给她的。她能与大卫同说:“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代上29:14)。正是有了这种爱心,路得说:“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1:17);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第一章补充注释

撒母耳的家乡拉玛琐非的确切位置不为人所知。人们提出了几个不同的地点:(1)以法莲境内的拜特里马 (Beit Rima ),在示以西17.6公里处,那里巴勒斯坦中部的山脉已下降为起伏的丘陵,或再往西8公里的伦替斯(Rentis);(2)便雅悯境内的厄拉姆(er-Ram),在耶路撒冷以北8.8公里处,通往示剑的大道上;(3)以法莲的拉马拉,在耶路撒冷以北偏西14.4公里,示罗以南偏西19.2公里,伯利恒西南2.8公里处。

示罗西面17.6公里的拜特里马,和再往西的伦替斯,离扫罗的家乡基比亚(在便雅悯)太远了,不可能是撒母耳的家乡(撒上9:1 – 10:9;参《先祖与先知》608, 609页)。扫罗在两天之内不会走到离家40或48公3里远去寻找他父亲丢失的驴。他和他的仆人也不可能在第三天找遍了所有的丘陵、溪谷和峡谷。在亚设(书19:29)、拿弗他利(书19:36)、西缅(书19:8)和玛拿西(基列的拉抹,申4:43,参王下8:29;代下22:6)境内的其它名叫拉玛的城市甚至更远,所以是不可能的。

有分量的证据似乎有利于靠近便雅悯边境的以法莲南部山区的拉马拉。与它邻近的一个城镇符合撒母耳家乡的所有已知特征。士4:5的拉玛靠近底波拉的棕树,离伯特利不远;就如已经提到的,伯特利西南约2.8公里的拉马拉不会是便雅悯的拉玛,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作者就会提到靠近便雅悯拉玛几个城镇中的任何一个,而不是以法莲山地的伯特利了。

撒母耳出生在拉玛(撒上1:1, 19, 20;《先祖与先知》572页)。他在这里作为祭司、先知和士师为以色列服务,建立了两所最初的先知学校中的的所(撒上7:17;8:4;15:34;19:18–20;《先祖与先知》593, 604页)。这显然也是扫罗在那里初次见到撒母耳并被膏立为王的那个没有提到名字的城镇(9:5, 6, 11, 14, 18;《先祖与先知》608, 609页)。撒母耳在这里去世并被葬在这里(撒上25:1;28:3)。

撒母耳的拉玛又叫作以拉玛琐(撒上1:1, 19),在“苏弗地”(撒上9:5;参《先祖与先知》608, 609页)。苏弗是利未经由哥辖的后代,撒母耳的第五代先祖(代上6:33–38)。在分迦南地时,利未支派的哥辖族在不同的支派中被分配了城池,包括犹大、便雅悯和以法莲支派(见书21:4, 5;代上6:54–70)。苏弗的后代—琐非人—可能就住在“苏弗地”(撒上1:1;9:5)。他们的城市拉玛,与拉玛琐非一样,字面意思是“琐非人的拉玛。”

撒母耳的父亲以利加拿出身“以法莲山地”,可能象他的先祖苏弗一样,是以法莲人(撒上1:1)。以法莲人指伯利恒居民(得1:2;撒上17:12)或以法莲族的人(王上11:26)。以利加拿显然是后者。以法莲山地仅仅就是以法莲支派所分土地边界之内的山区,可能并不包括便雅悯山区的任何一部分(见士18:12, 13;19:13–16;撒上9:4)。在圣经中没有提到便雅悯有什么地方是在“以法莲山地。”

后来上帝对撒母耳说,扫罗是“一个人从便雅悯地出来”的(撒上9:16)。此外,当扫罗离开撒母耳在以法莲山地的家乡拉玛时,他穿过了便雅悯的边境。前往他在便雅悯境内基比亚的家(撒上10:2–9;《先祖与先知》608, 609页)。

有人认为撒上9:1 –10:9没有提到名字的那个城市是伯利恒。这种看法是根据创35:16–19,说拉结被葬在“以法他就是伯利恒”的“路旁”,并且在撒上10:2提到拉结的坟墓是在“便雅悯边境的泄撒”。但是与拉玛一样,拉结坟墓的确切位置也不为人知。它在伯特利和伯利恒的大道之间(创35:16–19),约有24公里多的距离。但创35:16“以法他的路旁”希伯来原文的字面意义是“距以法他有一些距离,”似乎暗示相当远的距离(见创35:16注释)。

传统上认为拉结的坟墓在伯利恒北偏西1.8公里,距便雅悯的边境约6.4公里。但是根据撒上10:2的希伯来原文,拉结的坟墓比这更接近边境,可能恰好在便雅悯的边境之内。然而,要是理解为便雅悯的北部边境而不是南部边境,创35:16的希伯来原文就与耶路撒冷北边泄撒的位置一致了。

耶利米提到在“拉玛”听到“拉结哭她儿女”(耶31:15;参创35:16–19)的声音,暗示拉结的坟墓离拉玛不远,并且这与撒母耳在撒上10:2中的指示一致。但是按传统说法,靠近伯利恒的位置距从便雅悯境内的拉玛算起会超过14.4公里,从以法莲的拉马拉算起会接近20.8公里。耶利米提到的“拉结哭她的儿女”是基于在拉玛的犹大会众为被掳往巴比伦的路程作准备的历史事件(见耶31:1–17;40:1)。耶利米的预言应验在太2:18(见申18:15注释)。除非这个拉玛靠近拉结的坟墓,否则耶利米提到的“拉结哭她的儿女”就没意义了。他进一步提到撒玛利亚和以法莲山地(耶31:5, 6),似乎在说拉玛靠近便雅悯和以法莲的边界,这确证了撒上10:2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