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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25--SDA圣经注释

第 二十五 章

提要:1 以色列人为制造帐幕所必须奉献的东西。10 约柜的形状。17 施恩座和基路伯。23 桌子和相关的器具。31 灯台和相关的器具。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 “你告诉以色列人,当为我送礼物来;凡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归我。

  为我送礼物。上帝的旨意已经在十诫中向以色列人显明了。“约书”的律法和“典章”也已赐给了摩西,上帝与祂子民之间已经立约。但崇拜的固定形式尚未确定。迄今只有“坛”已被采用并获得了某些相关指示(出20:24-26),但还没有制定完整的制度,可以使敬拜独一真神成为百姓与祂亲密交往并顺从祂,防止他们敬拜异教诸神的有效手段。百姓应有权参与建造上帝在他们中间的居所。

  甘心乐意的。上帝只要出于内心的奉献,而不只是出于双手或钱包。祂只接受“甘心乐意”的礼物(林后9:6,7)。只有用心捐献的人,名字才录在上帝货单上,因为他们是本着马其顿教会的精神捐献的(林后8:1-5)。出35:21-29和36:3-7记录了百姓以这种方式的回应。他们回应得非常积极,以至被“拦住……不再拿”。因此帐幕是乐意奉献的产物。在大卫时代准备建造圣殿时,百姓表现出同样的精神(代上29:1-9)。后来被掳者和所罗巴伯一起从巴比伦回来重建圣殿时,他们也是这样奉献的(拉2:68,69;该1:12-14)。

3 所要收的礼物:就是金、银、铜,

  这三种金属用于建造帐幕本身和其中的器具。“铜”是铜锡合金,因此是青铜而不是黄铜。希伯来人离开埃及时,曾向埃及人“要”过财物(见出3:22;12:35,36注释)。百姓将他们最好的财物献给耶和华。上帝不接受“瞎眼”、“瘸腿”、或“有病”的“祭物”(玛1:8)。这并不是说上帝要我们作力所不能及的奉献,而是要我们尽己所能(林后8:12)。

  寡妇的“小钱”(可12:41-44),“一玉瓶极贵的香膏”(太26:6-13),和放在使徒脚前田产的“价银”(徒5:1,2)一样蒙祂悦纳。把我们最好的献给上帝不但指财物,也指我们的才能,光阴和精力。我们最优秀的能力,最热烈的情感,最深刻思想,最高尚的愿望都应是属于祂的。在基督的侍奉中需要各种各样的礼物。没有一个人会因太贫穷或无能而不能履行自己的本分。我们不要忘记那只有一千银子之人的失败所带给我们的教训(太25:14,15,24-30)。以色列人借着献身于上帝的圣工和事奉祂而将财宝积攒在天上(太6:19-21)。他们没有被世界的“益处”所欺骗,因为他们不想“赔上”来生来“赚得”世界(见太16:25,26)。

4 蓝色、紫色、朱红色线,细麻,山羊毛,

5 染红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荚木,

  海狗皮。该词原文似乎来埃及语,指某一种动物的皮;也有人认为该词源于一个阿拉伯词语,指“海豹”类,特别是儒艮或海牛(《先祖与先知》第347页)。这种海生食草类哺乳动物身长3至3.6米,长着圆圆的脑袋,以母乳喂养幼崽,有分叉的尾巴,经常出没在红海的珊瑚礁中间。据推测是儒艮引发了美人鱼的传说。“海狗”皮成了帐幕的外层遮盖。

  皂荚木。就是洋槐木。这种木材坚硬,耐久,纹理细密,适合于制作橱柜。

6 点灯的油并做膏油和香的香料,

7 红玛瑙与别样的宝石,可以镶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

8 又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

  当为我造圣所。虽然希伯来人和我们一样,都知道伟大的上帝不可能住在任何人手所造的建筑中(王上8:27;代下2:6;赛66:1;耶23:23,24),但没有圣殿的敬拜似乎是不合适的。另外,圣所还提供了敬拜独一真神的一个看得见的中心,从而成为防止敬拜异教诸神的堡垒。圣所使上帝就近祂的子民,实现祂与他们同在。这也是偶像崇拜的防御措施(出29:43,45;民35:34)。以色列人当时是一个游牧民族,所以圣所应是一个易于拆卸和搬运的帐棚。值得注意的是,表示“圣所”的希伯来词语从未用来指异教的神庙。

  使我可以住。从属灵意义上说,上帝一直都在寻找与人同在的居所,得到以后祂才“安息”(诗132:13-16)。首先祂是住在每一个子民的心中(林前3:16,17;6:19),然后是住在每一个聚集敬拜祂的团体中(太18:20)。以属世的帐幕为中心的制度预表后来“住在”、或直译为“支搭帐幕”在人类中间(约1:14)的基督。

  希伯来语shakan指在一个地方的永久住所,与表示施恩座上方上帝荣光的词汇Shekinah有密切的联系(《先祖与先知》第349页)。上帝荣光是上帝同在的象征,上帝应许要“住在他们中间”(见出25:22)。

9 制造帐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样式。”

  这说明尽管手艺是人的,但设计却是上帝的。上帝一直希望人在建造祂居所的事上与祂合作。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这项工作。

  摩西在山上看见天上圣所的“缩影”(《先祖与先知》第343页;徒7:44;来8:5)。天上的圣所乃是“真帐幕”(来8:2)。地上的圣所被说成是“天上的本物”的“样式”(来9:23,24)因为这是“照着”指示摩西的“样式”做成的(来8:5)。这是天上“伟大的原型”的“一个副本”(《善恶之争》第414页)。约翰在异象中曾被带到天上的圣所(启15:5)。在那里他看到了约柜(启11:19),香坛(启8:3-5),可能还有灯台(启1:12;11:4)。这样我们就有“一个无法辩驳的凭据,证明天上是有一个圣所的”(《善恶之争》第415页)。宇宙的主宰在那里作王;基督也在那里担任我们的大祭司(来8:1,2)。

  但是猜测天上圣所的大小,精确外观或内部的详细布置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其“伟大和荣耀,是任何地上的建筑所不能代表的”(《 先祖与先知》第357页)。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成的(创1:27),但只有基督是“上帝本体的真象”(来1:3)。任何有限的事物最多只能隐约地表现那无限的事物。摩西所看到的不是天上圣所本身,而是一个模型。地上的圣所是照着天上圣所的样式造的,为了表现基督为堕落人类所作的各方面服务(《先祖与先知》第357页)。我们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祂在那里为我们所做的事上,正如保罗在《希伯来书》中所说那样(来3:1;10:12,19-22等)。

  天上的帐幕和地上的帐幕都是为对付罪而设立的。基督复活之后到祂四十天后升天之前,就“已着手进行中保的工作”(《历代愿望》第819页)。祂藉着宝血所成就的救赎准备好担任祭司的工作(来9:12)。

  所罗门知道他的圣殿虽然在规模和华丽方面远胜过旷野的帐幕,却无法容纳上帝(王上8:27)。然而上帝仍承认它是自己的居所(赛56:7),正如祂后来对希律圣殿的称呼(太21:13)。那“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的主“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赛57:15)。

10 “要用皂荚木做一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一柜。该词词根的含义可能是“收集”、“聚集”。若是这样,“柜”就是保管物品的。一个相关的亚述词aranu(“箱子”),就是来自词根aramu(“覆盖”)。

  一肘。和埃及人一样,希伯来人既使用长肘又使用短肘。虽然不知道希伯来肘的长度,但人们却知道埃及的普通肘是45厘米,御肘是52厘米。这两种肘希伯来人肯定都是了解的,因为他们曾参与埃及城市的建造。在以西结的时代,希伯来人使用的肘约长44.5厘米(见本卷注释第165页),接近于埃及的普通肘,因此我们可以假定建造帐幕所使用的就是这种肘。故此柜应长约1.11米,宽和高约0.67米。

11 要里外包上精金,四围镶上金牙边。

12 也要铸四个金环,安在柜的四脚上;这边两环,那边两环。

  金环不是安在上面的“角”上,而是安在四个“脚”或“座”上(参第22节)。有“杠”穿过这些环(第13节)。在以色列飘流的时期由扛柜之人的肩膀抬着。这些“杠”要留在环中(第15节),免得人在安放或抬起柜时触到柜的任何部位。由于这些“杠”不属柜子,触摸或搬运都不算亵渎(见撒下6:6,7)。

13 要用皂荚木做两根杠,用金包裹。

14 要把杠穿在柜旁的环内,以便抬柜。

15 这杠要常在柜的环内,不可抽出来。

16 必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

  法版。就是写有十条诫命的两块石版(出30:6;31:18;32:15,16)。柜主要用来放置上帝神圣的律法。石版是上帝品格和旨意的写照,而且是上帝亲手所写的,所以被视为圣所中最神圣的物件。圣所因此被称为“法的帐幕”(出38:21;民9:15等)。律法也称为“约”(申4:12,13;9:9-15),故柜通常称为“约柜”(申31:26;来9:4等)。

17 要用精金做施恩座(施恩:或作蔽罪;下同),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施恩座”源于词根“覆盖”,即“宽恕”罪孽。它象征上帝的怜悯。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用“精金”作的,暗示着怜悯是上帝最宝贵的品性。它被安放在律法上方,说明怜悯超越公义(诗85:10;89:14)。柜及其公义,施恩座及其怜悯,都是彰显上帝待人的完美品格所必需的。没有公义的怜悯是情感的懦弱,违背一切道德的规则。而没有怜悯的公义则是道德上的苛刻,理论上无懈可击,但不为上帝和人类所喜爱。

  柜和施恩座构成了圣所的核心。在施恩座上方乃是荣光,是上帝临格的象征。柜中的法版表明上帝的国是建立在不可改变的公义标准之上的(诗97:2),就连上帝的恩典也必须尊重此律法。恩典的施与不能以“废了律法”为条件(罗3:31)。当罪得到宽恕时,律法对罪人的要求也必须被满足。福音的根本目的就是确保罪人因信而获得赦免,不是“废了律法”,而是“坚固律法”。柜中的石版虽然作了不利于百姓的证言,但施恩座指出了一条使律法的要求得以满足并拯救罪人脱离律法的承罚,就是死亡的途径。人单靠律法是无法与上帝和好的,因为罪使我们与祂隔绝(赛59:1,2)。必须有洒上血的施恩座的介入,因为只有基督作我们作中保,我们才能亲近上帝(来7:25)。

18 要用金子锤出两个基路伯来,安在施恩座的两头。

  “基路伯”一词来历不明。基路伯安在施恩座上,一边一个(见创3:24)。每位天使的一只翅膀高高地伸出来,另一只翅膀则收起来遮盖自己的身体(见结1:11),象征崇敬和谦卑。基路伯的脸彼此相对并向下朝着约柜,象征天军对上帝律法的尊重,以及他们对救赎计划的关注。

19 这头做一个基路伯,那头做一个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连一块,在施恩座的两头。

20 二基路伯要高张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脸对脸,朝着施恩座。

21 要将施恩座安在柜的上边,又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

22 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你说我所要吩咐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23 “要用皂荚木做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摩西现在从至圣所转到描述圣所的器具。首先提到的是“陈设饼”的桌子。“陈设饼”(可2:26)是呈献给上帝的饼。保罗在来9:2中也使用了该词。桌子的规格约为88.9 x 44.5 x 66.7厘米。见出25:10注释。当人进入帐幕时,这张桌子应该在右边或北边(出40:22)。

24 要包上精金,四围镶上金牙边。

  四围镶上金牙边。这是桌面四围防止物品掉下来的边框或嵌线。约瑟弗斯说“四个环”(第26节)安在桌子的脚上,从其中穿抬桌子的“杠”(《上古史》iii.6.6)。

25 桌子的四围各做一掌宽的横梁,横梁上镶着金牙边。

26 要做四个金环,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脚上的四角。

27 安环子的地方要挨近横梁,可以穿杠抬桌子。

28 要用皂荚木做两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29 要做桌子上的盘子、调羹,并奠酒的爵和瓶;这都要用精金制作。

  盘子。可能是用来装饼的。“调羹”指烧香的杯或壶,就象提多门的桌子浮雕上所显示的。该拱门是为记念公元70年攻陷耶路撒冷而在罗马竖立起来的。“爵”和“瓶”用于和素祭同献的奠祭(利23:13,18,37等)。

  奠。直译为“倒出”。

30 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摆陈设饼。”

  “陈设饼”共有12个,每安息日更换一次。换下的饼被视为圣物,由祭司在“圣所”中吃掉(利24:5-9)。这12个饼象征12个支派因每天从祂那里领受的生命之福而不断向上帝献上的感恩祭。从更高的意义上说,该饼指的是属灵耶稣基督。

31 “要用精金做一个灯台。灯台的座和干与杯、球、花,都要接连一块锤出来。

  正如提多门所显示并由的约瑟弗斯所证实的(《上古史》iii.6.7),“灯台”有一个垂直的轴,向两边分出三对(第35节)分枝,均与灯顶平齐。没有说明尺寸,但它是用纯金作的。其分枝上有杏仁状的“杯”(第33节);有“球”,或柱头,据有些圣经学者说象石榴;还有“花”。“灯台”的灯在日落时会逐一修剪,次日早晨再次修剪(出27:20,21;30:7,8;利24:3,4)。它们决不可同时熄灭(《先祖与先知》第348页)。当祭司进入帐幕的第一层时,灯台在他的左边朝南的位置(出40:24)。

32 灯台两旁要杈出六个枝子:这旁三个,那旁三个。

33 这旁每枝上有三个杯,形状象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个杯,形状象杏花,有球,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34 灯台上有四个杯,形状象杏花,有球,有花。

35 灯台每两个枝子以下有球与枝子接连一块。灯台出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36 球和枝子要接连一块,都是一块精金锤出来的。

37 要做灯台的七个灯盏。祭司要点这灯,使灯光对照。

38 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精金的。

  “蜡剪”是用来修剪灯芯的钳子或剪子。“蜡花盘”用来收集“蜡剪”剪下来的灯芯碎片。

39 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连得。

  一他连得相当于34.19公斤。体积应为1772.4立方厘米,可以制成一个边长略大于4-3/4英寸的立方体(1756.52立方厘米)。从某种意义上说,“灯台”象征上帝的百姓以个人身份(太5:14-16;腓2:15)和作为一个教会(启1:12,20)在世界上作道德和属灵的光,也象征圣灵启迪教会的能力(亚4:2-6;启4:5)。但如上所述,从最高的意义上说,它代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约9:5)。祂是世界的光(约1:4;8:12;12:46),把来自“众光之父”的“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雅1:17)赐给人。

40 要谨慎做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