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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25--SDA圣经注释

第 二 十 五 章

提要:1 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儿子。5 分配他的财物。7 他的寿数与死亡。9 他的埋葬。12 以实玛利的后裔。17 他的寿数与死亡。19 以撒因利百加不生育而为她祈求。22 孩子们在她腹中相争。24 以扫和雅各的出生。27 他们的差别。29 以扫出卖长子名分。

1 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虽然亚伯拉罕在撒拉死后的独身生活使他意识到自己的老迈(见创24:1注释),但他仍有相当好的体力和脑力,在她死后又活了三十八年。以撒的结婚可能使亚伯拉罕倍感孤单,导致他再次娶妻,以便度过一个快乐的晚年。这位新妻子基土拉,是“香气”的意思。她和象夏甲一样属于偏房(第6节)。这并不意味着她是在撒拉活着的时候娶的,尽管这并非不可能。上下文给我们的印象是亚伯拉罕在撒拉死后才娶基土拉为妻。

2 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

  亚伯拉罕在撒拉去世时137岁,在以撒结婚时他140岁。百岁得子的年老先祖现在又获得增添儿女的喜乐。在东方人心目中,子孙满堂是晚年最大的幸福。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儿子中只有一个没有住在阿拉伯半岛。他们象以实玛利一样迁到了南地的东边和南边。

  心兰。可能是“羚羊” 的意思。他的城暂时被认定为麦加和麦地那之间的散伯兰(Zambran)。

  约珊、米但、米甸。前两个儿子人们只知其名。米甸人却经常在圣经和铭文中出现。他们住在西乃半岛的北部和亚喀巴湾对面的阿拉伯半岛的西北部。后来摩西曾躲他们中间,住在敬拜真神的叶忒罗的家中(出2:15;3:1;18:1-6)。在士师时代中,米甸人经常袭击以色列人(士6至8章)。

  伊施巴和书亚。伊施巴可以认定为楔形文字铭文中所提到的雅斯布库人(Jasbuqu)。书亚似乎是约伯的朋友之一比勒达所属之部族的祖先(伯2:11;8:1等)。若是这样,书亚人就是住在美索不达米亚北部,而不是与基土拉其他的儿子们一起住在阿拉伯半岛了。楔形文字文献提到了一个苏库地(Suchu),坐落于幼发拉底河边迦基米施城的南面。

3 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

  示巴和底但。约珊、示巴和底但的后代不能被认定为创10:7节中起源于含的、南阿拉伯同名的部族。我们无法想象摩西会在一处说这些部族是含族古实的后代,而在另一处说他们是闪族亚伯拉罕的后代。他们的身份尚未认定。

  亚书利族。阿拉伯半岛西北部的米拿文铭文提到此部族。底但的另外两个部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人们尚不了解。

4 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这都是基土拉的子孙。

  米甸的儿子以法显然用他的名字命名了楔形文字铭文中被称为喀雅帕(Chajapa)的阿拉伯部族。其他的儿子尚未认定。

5 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

6 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

  亚伯拉罕即将去世,他指定以撒为他的合法继承人(见创15:4),将其大部分的财产都留给了他。他也给夏甲和基土拉的儿子们一定的产业。由于亚伯拉罕拥有巨大的财富和数以百计的仆人(见创13:2;14:14),他能够给这七个儿子每人一定数目的仆人和牲畜,同时又不至于明显地减少以撒的遗产。可以设想,每个儿子都得到了足够的财产,使他们的生活有一个良好的起点。亚伯拉罕趁活着的时候把这些儿子们打发到东方,是防止他们日后发生纠纷,特别是针对以撒拥有迦南地的权利。

7 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

8 亚伯拉罕寿高年迈,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

  气绝而死。意思就是“他断气了”。(见第17节;创35:29)。

  归到他列祖那里。见创15:15注释。

9 他两个儿子以撒、以实玛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这洞在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的田中,

  首先提到亚伯拉罕的主要继承人以撒。以撒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实玛利参加了他们父亲的葬礼。这是他们之间友好的一个证据(另见创35:29)。没有提到基土拉的儿子。他们住得太远,无法及时到希伯仑参加葬礼。

10 就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买的那块田。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里。

11 亚伯拉罕死了以后,上帝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莱居住。

  上帝承认以撒为亚伯拉罕的继承人,向他重申了给予亚伯拉罕的应许和福气。以撒在亚伯拉罕死后继续在庇耳拉海莱住了一段时期。这是他父亲最后居住的地方,也是他第一次遇见利百加的地方(创24:62)。自从他人生中值得纪念的这件事发生以来,已过去了三十五年。他自己的儿子雅各和以扫也已经十五岁了(见第26节)。

12 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是以实玛利。

这是一个新的段落,摩西先简要地记述了亚伯拉罕长子的家庭和命运,再继续他的主题,就是以撒的家谱。

13 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着他们的家谱记在下面。以实玛利的长子是尼拜约,又有基达、亚德别、米比衫、

  我们从第16节中得知道以实玛利的儿子们以他们的名字来命名各自的部族和地理位置。这些名字有些在圣经中再次提到,有些成为阿拉伯半岛北部的地名。以下名称可以被认定:

  尼拜约,又有基达。在赛60:7中也一起提到。基达在圣经若干章节中也曾单独出现,赛21:16和结27:21指出他的后代是一个阿拉伯部族。

  亚德别。圣经别处提到亚德别的只有代上1:29。这可能就是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楔形文字铭文中提到的伊底别(Idibi-il),是靠近埃及边境的一个部族。

14 米施玛、度玛、玛撒、

  米施玛。被认定为亚述王亚述巴尼帕的铭文中所提到的阿拉伯部族伊萨玛(Isamme')。

  度玛。可能是古代文献中经常提到的在阿拉伯半岛北部的一个绿洲。其现代的名称为迪乌夫(El Djouf)。

  玛撒。被认定为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铭文中称为玛苏(Mas`u)的一个北阿拉伯部族。

15 哈大、提玛、伊突、拿非施、基底玛。

  哈大。在希伯来文手抄本中读作哈大德(Hadad),在楔形文字铭文中为库大都(Chudadu)。希伯来字母中的“r”和“d”非常相似,两者很容易混淆。

  提玛。在伯6:19;赛21:14和耶25:23节中也曾提到。即现代位于阿拉伯半岛西北部的泰玛。古时这里曾是一个重要的贸易中心。这里曾是别沙撒王的父亲,巴比伦王拿波尼度的居所。

  伊突、拿非施。代上5:19节记载他们与约旦河东的迦得人、玛拿西人和流便人争战。路3:1中所提到的在黑门山以南的以土利亚可能源于伊突。

16 这是以实玛利众子的名字,照着他们的村庄、营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长。

17 以实玛利享寿一百三十七岁,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

  以实玛利的长寿无疑是由于他父亲亚伯拉罕所遗传的活力。关于“气绝而死”和“归到他列祖那里”,见第8节和创15:15的注释。

18 他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东边,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正在亚述的道上。

  哈腓拉的地理位置不明(见创2:11注释)。因此以实玛利人在阿拉伯半岛的东部边境无法确定。其西部边境为书珥(创16:7;20:1),离埃及地不远。

  正在亚述的道上。这并不是说以实玛利人的势力一直延伸到了美索不达米亚的亚述,而是说他们向北扩张。所以以实玛利人西邻埃及,东南至哈腓拉,向北延伸至阿拉伯沙漠。

19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亚伯拉罕生以撒。

  摩西回到故事的主题,就是选民的历史。以下的事件有些发生在亚伯拉罕有生之年。亚伯拉罕的寿数是175岁(创25:7),而且他在以撒出生时是一百岁(创21:5)。以扫和雅各出生时他是160岁(创25:26)。因此他去世时他们是十五岁。以实玛利的寿数是137岁,他的去世要晚得多,即雅各和以扫六十三岁的时候。以实玛利比以撒大十四岁(创16:16),因此以撒的两个儿子出生时他是七十四岁。这个新的段落不是按照年代排列的,因为摩西不想打断以扫和雅各的生平故事。

20 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但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

  亚兰人。英文译本为“叙利亚人”。但希伯来文为“亚兰人”。他拉的孙子彼土利(创22:20-23)和亚伯拉罕都是闪的儿子亚法撒的后代(创11:10-27),而不是闪的另一个儿子亚兰的后代(见创10:22注释)。他之所以在这里被称为“亚兰人”,只是因为他拉的家族定居在亚兰人的地界内,并且渐渐地被亚兰人所同化。所以摩西称彼土利和拉班为亚兰人。

  巴旦亚兰。地理位置不明,只在《创世记》中出现(创28:2,5-7;31:18等),作为米所不大米亚地区(`Aram-naharayim,见对创24:10节的注释)的一部分。它也可能是指哈兰,因为巴旦和哈兰在亚述语中有类似的含义。

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以撒必须象他的父亲一样懂得,应许的儿女不仅是自然的结果,更是恩典的礼物。以撒和利百加已经结婚十九年了(第20,26节),但仍没有孩子。于是,以撒专门为此祷告。他决定仰赖上帝的怜悯,而不是自己的小聪明,象亚伯拉罕所做的那样(创16:3)。他对上帝的信靠没有白费,他的信心不久就变为事实。

22 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或作:我为什么如此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

  利百加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危而感到不安。她在困惑之中求问耶和华。尽管古今有许多解释,但这并意味着她用了一位中间人,更不意味着她需要这样的人。有人推测她可能去求问麦基洗德、亚伯拉罕或以撒。但最有可能的,是她在祷告中直接求问了耶和华。对于她与上帝的直接交谈,我们为什么要感到奇怪呢?祂对人是一视同仁的。

23 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一位天使向利百加揭示了两个即将出生之婴孩的未来(《先祖与先知》177页)。他们此时似乎已经开始争地位了。天使的预言在以扫和雅各的后代,即以东人和以色列人的历史中应验了。这两个兄弟民族素来不和,以色列往往更强大一些。大卫曾征服以东人(撒下8:14;王上11:16)。后来,亚玛谢王又曾打败过他们(王下14:7;代下25:11,12)。哈斯摩年王约翰·许尔堪一世终于在公元前126年结束了他们的自主权,强迫他们接受割礼和摩西的律法,并服从一位犹太总督的管制。上帝对以扫和雅各品格的洞察,以及祂对他们未来的预见,使祂在他孩子出生前就选择雅各作为长子名分的继承者和基督的祖先(罗8:29;9:10-14)。

24 生产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双子。

25 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

  红(`admoni),以东这个名字可能源于此词(另见30节)。该希伯来词还用来描述大卫的相貌(撒上16:12;17:42)。该词的意思与拉丁语Rufus(鲁孚)相似,这是新约时代两个人的名字(可15:21;罗16:13)。以扫毛发的过度生长,在医学上被称为多毛病。其症状在出生时就已经十分显著了,后来成为其外貌最明显的特征。

  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父母二人都认为这个名字很恰当。上下文的内容使某些学者认为这个名称来源于一个表示“多毛”的未知词根。但我们无法依据现有的信息来确定其含义。

26 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

  “脚跟”一词的希伯来原文`aqeb,与动词`aqab,“抓住脚跟”有关,喻指“欺骗”。“ 雅各”的意思是“他抓住脚跟”或“他欺骗”。因此,这是最为恰当的。它不仅使人想起在他出生时所发生的事,也是对他品格和命运的预言。关于以撒在两个儿子出生时的年龄,见19-21节注释。

27 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

  以扫善于打猎。随着两个孩子的成长,他们品格上的巨大的差别显现了出来。以扫性情粗暴,喜欢田野和丛林中任性和冒险的生活(见创27:3)。

  雅各为人安静。“安静”的希伯来语tam,表示亲切、虔诚和有教养的个性。家庭稳定生活的责任在以扫看来是极其单调和令人烦躁,但对于“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的雅各来说却如鱼得水。以扫从未摆脱青春期身体和情感上的浮躁不安,而雅各却随着自己的成熟而培养出坚定的品格和良好的判断力。

28 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

  以撒盲目地偏爱长子,而不顾儿子担任一家之主的品格条件,给家庭造成了纷争,导致了弟兄之间以及他们的后代之间多世纪的冤屈、痛苦与不公。以撒对以扫的偏爱,似乎是由于、或至少部分是由于他对野味的喜好。先祖让他的爱,他的正义感,和他的虔诚受制于他的食欲,实在令人吃惊和失望。他的经历也是对我们的一种警告。偏爱一个孩子过于另一个孩子,无疑地会造成嫉妒、纷争、怨恨和痛苦。

29 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

  兄弟二人在品格上的差异很快就在一件事情上表现出来。这件事实际上成为他们人生的转折点。雅各烧好了红豆汤(第34节)。红豆在巴勒斯坦至今仍是一种受人欢迎的食物。人们把它和洋葱、大蒜、大米和橄榄油一起烧,有时还加一些肉。

30 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就是红的意思)。

  “喝”的原文只在这里出现,其含义是“贪婪地吃”。

  因此以扫又叫以东(就是红的意思)。`adom(红)既可指他红色的皮肤(第25节),也可以指红豆的颜色。这个名字是一语双关的。阿拉伯人至今仍喜欢用这类名字给著名人物命名。以东人在埃及人和亚述人的铭文中出现的次数要比以色列人的多。以东在埃及写成Idwm,在楔形文字的文献中被写成Udumu。

31 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

  雅各知道天使在他们出生前所说的关于他和他兄弟的预言(见第23节;《先祖与先知》178页)。现在他利用了这个似乎公平的难得机会。按照摩西的律法,长子的权利包括:(1)继承父亲的正式权利,(2)承受父亲双份的遗产,(3)成为家中祭司的权利(见出22:29;民8:14-17;申21:17)。对于亚伯拉罕的后代来说,长子的名分还意味着:(1)继承地上迦南的应许和圣约的其他福气,(2)有幸成为所应许之后裔的祖先。

  雅各的提议是不道德和卑鄙的,还表现出急躁的精神,以及缺乏对上帝统管一切的信心,就象亚伯拉罕在娶夏甲的事上所表现的那样(创16:3)。雅各出售的条件是苛刻、自私和卑鄙的。上天不认可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见太4:3,4;《历代愿望》121,122页)。上帝绝不允许这种行为,但祂却掌管一切,使祂的旨意最终得以实现。

32 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

  有人这样理解以扫的话:“如果我不能立刻得到食物的话,我就要饿死了。那样的话,我的长子名分对我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此,我就是没有长子的名分却得食而活,也比我拥有长子的名分而死去要好得多”。还有人解释把这番话解释为:“我早晚反正要死,有没有长子的名分都无所谓”。根据34节说他“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来看,后一种解释似乎更为合理。由于以扫对属于他的福气不关心,轻看这些福气,所以他不配承受这些福气(《先祖与先知》181页)。

33 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

  雅各在这笔交易中的行为是很难以原谅的。他的态度和话语表明他是有预谋的(《先祖与先知》179页)。上帝的旨意会在适当的时候实现,不需要人的干涉。但跑在上帝旨意的前面是危险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

34 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在以扫看来,唯一有价值的就是食欲的一时满足;未来的属灵福气似乎太遥远和太抽象。在这一点上,他表明自己是一个“贪恋世俗[不信]的人”(来12:16),对属灵的事情麻木不仁。他唯一在乎的就是欲望的满足。他就象无理性的动物一样,一切决定都是根据当时的感觉做出的。一个人在多大的程度上愿意为将来的利益而牺牲眼前的欲望,表明他情感和灵性成熟到如何的程度。所以只有基督徒才能成为完全成熟的人,因为他为了配得到将来的生命而愿意愿意舍弃今生所提供的一切(见林后4:17,18;腓3:7-15;徒20:24;路20:34,35;来11:10)。以扫为了一碗红豆而出卖其长子名分的草率举动,表明他不配成为上帝仁慈应许的继承人。尽管雅各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但以扫的行为更应得到严厉的指责。雅各后来悔改并得到了赦免;但以扫却无法得到赦免,因为他的懊悔不是因为他的行为本身,而是因为其卤莽之举所带来的后果(来12:16,17;《先祖与先知》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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