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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04--SDA圣经注释

第 四 章

提要:1 该隐和亚伯的出生、职业和信仰。8 亚伯被杀。11 对该隐咒诅。17 第一座城以诺。

19 拉麦和他的两个妻子。25 塞特的出生,26 以挪士的出生。

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希伯来原文的字面意思是“我生了一个男子,耶和华。”当夏娃将长子抱在怀中时,她显然记起了创3:15节的神圣应许,并期待着他将成为所应许的拯救者,因此给他起名叫Qayin(“得到”的意思《历代愿望》第31页)。这是微乎其微的希望!她渴求福音的应许能够迅速应验,却注定要经历最痛心的失望。她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婴孩将成为世上的第一位杀人犯。

2 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兄弟亚伯。习惯用语“怀孕”在此并没有出现。所采用的是一个独特用语:“又生了”,直译就是“她继续生”,所以有些圣经注释家认为亚伯是该隐的孪生兄弟。这可能是正确的,但这节经文并不一定有这样的意思。亚伯的意思是“虚空”,反映了母亲的希望在她大儿子的身上落空了,亚伯则体现了她人生的苦痛。在本章中,亚伯被七次称为该隐的兄弟。这一点似乎是在强调该隐之罪的严重性。

  牧羊的。职业的选择可能是由他们的特长和品味所决定的,但不能作为他们道德品质差异的依据。

3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有一日。原文的意思是“在许多日的末了”。这意味着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可能到了丰收季节。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句话理解为一周或一年的末了,这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特别理由。复数的“日”(yamim)在许多地方指一年,正如其上下文所清楚表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它译为“年”(见出13:10;民9:22;撒上2:19;27:7;代下21:19等)。

  供物献给耶和华。“供物”的原文是minchah。在《利未记》的律例中,minchah指不带血的感恩祭,是用面粉和油制成的,或用乳香与面粉调和而成的(利2:1,4,14,15)。但在这里,此词具有一个更广泛的含义,即包括素祭也包括祭牲,因此不仅指该隐的无血祭物,也包括了亚伯的祭牲(见第4节)。圣经中没有说明该隐或亚伯为他们的供物筑了坛,但显然他们是这么做的(见《先祖与先知》第71页)。圣经在下一次将到献祭时,就提到了祭坛(创8:20)。献祭的制度是在人类被逐出伊甸园时由上帝设定的(《先祖与先知》第68,71页)。接下来的经文清说明该隐是知道他将土产献给上帝是错的。他曾被告知上帝儿子的血将为赎他的罪而流出。要遵守上帝的吩咐为自己的罪而将羔羊献上,表明他对设立献祭制度之上帝的忠心,和他对救赎计划的信心(来11:4)。献祭制度在古代各民族中的普及性,表明它们源于上帝的训诫,而不是人类的发明(见《历代愿望》第28页)。

  为什么该隐的供物不被上帝所悦纳呢?他不情愿地部分认可上帝对他的要求。但一种隐秘的怨恨和反抗的精神使他选择自己的方式来满足上帝的要求,而不是严格遵从上帝所定的计划。表面上他似乎是遵从了上帝的吩咐,但其遵从的方式显示出一种反抗的精神。该隐要靠自己的行为称义,靠自己的功劳而赚取救恩。他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需要救主拯救的罪人,他献上了一个毫无悔罪表现的礼物──一不带血的供物。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为“生命是在血中”(来9:22;利17:11;《先祖与先知》第71,72页)。

  该隐承认上帝的存在,有能力赐予和收回地上的福气。他感到与神处好关系是极其有利的。他认为以礼物来平息和防止上帝的忿怒乃是一种权宜之策。尽管他所献上的不是出于甘心情愿。他没有意识到对上帝明令的部分形式上的遵守是不能得蒙祂的悦纳的。这并不能代替真正的顺从和心灵的痛悔。我们现今必须省察我们的内心,免得也象该隐一样向上帝献上没有价值不被接受的礼物。

4 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他羊群中头生的。亚伯将他羊群中初生的带了来(见出13:12)。摩西所明示的献祭礼仪,需要将头生牲畜的血洒在祭坛上,并将它们的脂肪用火烧尽(民18:17)。亚伯的供物是信心的表现(来11:4)。该隐的供物则是试图靠行为得救。亚伯毫不迟疑的顺从表现了他对于救赎计划和基督赎罪牺牲的信心。

  看中了。原文为sha`ah,意思是“悦纳”。虽然上帝接受亚伯之供物的方式并没有在此显明,但这肯定包含有火从天上降下将祭物烧尽,正如以后各世代中经常出现的情景那样(见利9:24;士6:21;王上18:38;代上21:26;代下7:1;《先祖与先知》第71页)。值得一提的是上帝对亚伯祭物的接受表明了上帝对他本人的接受。事实上,圣经是先说悦纳亚伯,再说悦衲他的供物的。这表明上帝所喜爱的不是祭牲而是献祭的人。

5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没看到上帝悦纳其供物的征兆,一股强烈的怒火油然而生。这里所使用的希伯来词可以直译为:“就与该隐一同极度地燃烧”。他对其兄弟和上帝产生了强烈的怨恨。显然的,他并没有为罪而忧伤,并没有自我省察的精神,更没有祈求亮光或赦免。该隐的行为是一个顽梗而不思悔改之罪人的典型。他的心不会在矫正和责备面前变软,反而会变得更硬、更悖逆。该隐从未试图掩饰其失望、不满、和愤怒的情感。他的脸充分表明了他的怨恨。

6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你为什么发怒呢? 这节经文以及第14和16节表明上帝并没有在将人类逐出伊甸园之后,就不再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对该隐之供物的拒绝并不一定是对该隐本身的拒绝。上帝本着仁慈和忍耐要再给他一次机会。上帝虽然借着拒绝其供物而表明了祂的不悦,但祂却向罪人显现并与他讲理,试图劝导他认识到其做法的错误和他愤怒的不合情理。上帝象对待一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对该隐说话,揭露那象野兽一般在他心门外潜伏的罪。这句问话是为了引导该隐意识到其愤怒的无理性。对其供物的拒绝一定是有一个他应当发现和去除的原因的。

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你若行得好。这节经文语言学上的困难,使一些现代的圣经注释家认为是手抄者的笔误改变了希伯来原文。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在当时就觉得其含义不清,于是在翻译时对原文进行改动。拉比们试图解释为该隐的供物被拒绝是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照《利未记》仪文的要求去做。但“行得好”与“行得不好”的后果之间明显的对比足以排除这种解释。前半句的字面意思是“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原意为“岂不会抬起?”)抬起什么呢?是罪担呢还是脸?“仰起脸来”表示“喜乐或无罪”的说法在希伯来语中是十分常见的(伯11:15;22:26;撒下2:22)。这种说法可能在这里以缩略的形式出现,作为对前一节所提到的该隐变了脸色(第6节)的补充。上帝希望该隐明白,如果他改正他的做法并按照上帝的训诫而生活的话,上帝就没有理由向他显示不悦,而且该隐也没有理由再在他的脸上显出失望和愤怒了。但如果该隐不愿改变而仍在罪恶的道路上行走,罪就将制服他。“罪就伏在门前”(象一个野兽一样)这句话很可能是一句谚语(见彼前5:8)。

  罪。有人认为这里译为“罪”的希伯来文chatta`th,应译为“赎罪祭”,因为此词在旧约中差不多半数是这个意思(例如出30:10;利4:32;民7:16,22等;参何4:8;来9:28;林后5:21)。上帝是在对该隐说:“你若是无辜的,你(不带血)的供物就应当作为感恩祭而被悦纳。你若有罪,旁边不是有现成的赎罪祭吗?”将chatta`th译为“赎罪祭”,有一个问题应当指出的。那就是chatta`th是阴性的,而分词“伏”,robes,却是阳性的。若要与其主语chat a'th相一致,此词就应是阴性的。这种差异说明摩西是在将“罪”拟人化,表现为一只野兽蹲在门前,因此有意要在其形象化的比喻中使robes与阳性的野兽相一致,而不是与主语的字面含义“罪”或“赎罪祭”相一致。

  它必恋慕你。这不可能是指亚伯对他兄弟的“恋慕”,象夏娃对她丈夫那样(见创3:16),接受他的权威地位。这样的解释显然是与上下文和上帝的原则相悖的。既然罪被拟为一只野兽伏着等候该隐,那么合理的译法就是继续这种比拟。“它(罪)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该隐与亚伯说话。圣经没有说明该隐与他兄弟说什么。英文RSV版依据撒玛利亚译本和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加了一句:“让我们到田间去”。尽管这完全有可能符合原文,但这一句话显然是手抄者附加的。该隐不可能将上帝刚跟他说的话告诉亚伯,但他可能要与他的兄弟辩论,指控上帝对待他不公平。

  二人正在田间。该隐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因此该隐杀死他兄弟。善与恶之间的仇恨是在上帝将人类逐出伊甸园之前就预言了的,现在以其最可怕的形式首次出现了。这节经文两次把“他兄弟”与亚伯的名字联用,显明该隐之罪的可怕。他里已从女人的后裔变成蛇的后裔。该隐的罪行显出了撒但的本性,“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8:44)。人类中两种不同的“后裔”的对立将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当中。

9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你兄弟亚伯在哪里? 就象对亚当夏娃一样,上帝现在开始寻找该隐,要将他罪行的真相揭露出来,唤起他自觉有罪的良知以至于悔改,并要在他里面造一颗新心。正如上帝曾经带着一句问话来到该隐的父母面前一样,祂现在也这样来到该隐的面前。但其结果却是决然不同的。该隐大胆地否认自己有罪。悖逆导致了凶杀,现在又加上了撒谎和反抗。他盲目地以为他能将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隐藏起来。

10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你作了什么事呢? 上帝婉转的处理方法已经证明是无效了。于是上帝直接指出该隐所犯的罪行。“你作了什么事呢?”这句话说明上帝对事实的完全了解。

  你兄弟之血的声音。颤抖的凶手发现一位无所不见、无所不知的上帝正在看透他裸露的灵魂。那看顾麻雀不让它落在地上的主,那生命的创造者怎么可能听不见第一位殉道者默默的呼喊(见诗116:15)?血就是生命,对于生命的伟大赋予者来说是极其珍贵的(创9:4)。

  亚伯的呼喊升到了上帝面前(来11:4),这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当中,人对其同类一切不人道行为的抗议。亚伯在他的一个亲人手中死去了。同样,耶稣作为人类的一个亲人来到这个世界,却被祂的同胞们所弃绝所杀害。

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上帝的咒诅已经落在了蛇的身上和地上(创3:14,17)。现在这一咒诅第一次落在了人的身上。希伯来原文还可译为,“你比这地更受咒诅”。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节经文理解为该隐被流放到一个较不富饶的地区。上下文的意思(第12,14节)似乎符合这种解释。或者可以理解为由于该隐错误地使用了地里的出产,所以上帝不再允许他以耕地过活了。他成为了一个四处飘泊的流浪者(第14,16节),成为放牧的或游牧的人,不能成为成功的农民。

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地不再给你效力。该隐注定要过一种不断流浪的生活,以便确保自身、家人、和牲畜的饮食。当大地被迫喝了无辜人的血时,便厌恶那凶手。当他想要耕它的时候,它就会收回它的力量。该隐从他的劳作中只能获得极其微薄的回报。同样在以后,圣经说迦南“吐出”迦南人,因他们所行可憎恶的事(利18:28)。

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过于我所能当的。上帝的判决使该隐的横蛮无理变为了绝望。尽管该隐应受到死刑的惩罚,仁慈有忍耐的上帝又一次给了他悔罪改过的机会。但该隐不但没有悔过之意,反而抱怨说他所受的惩罚比他所应受的要重。从他的嘴中没有发出过一句歉意的话。他一点也没有感悟到自己的罪过或羞耻,他只是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自己无法逃脱罪应有的惩罚。

14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该隐知道他不仅要地的福气隔绝,而且根据他自己的选择要与同上帝所立的一切契约隔绝。

  凡遇见我的。该隐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绝望,害怕上帝的咒诅意味着祂不再约束那些想要替亚伯复仇的人。负罪的良心警告他,他应受死刑,而且他的生命将从此处于危险之中。但他所应受的死刑现在换成了终生的流放。他虽然没有被关在监狱里,但他却与一切的幸福、同亲人的正常交往、以及照他自己所选择的与上帝的交往永远地隔绝了。夺取兄弟生命的该隐视其同胞为他潜在的死刑执行人。

15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七倍。这暗示着任何杀害该隐的人将受到十分严重的惩罚(见利26:18,21,24,28;诗79:12;箴6:31)。上帝赋予了他特殊的保护,这正符合祂的原则:“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稗子要和麦子一起生长,罪的果子必须让它成熟,以便其种子的性质得以显露出来。该隐及其子孙的生活,将成为罪恶在有理性的人类身上充分发展的例证(《先祖与先知》第78页)。

  一个记号。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个记号看作是一个加在该隐身上的外在记号。而其他的注释家认为他从上帝那里所领受的记号是一个神圣的保证,不让任何事物危及他的性命。不论这是什么,肯定不是一个上帝赦免的记号,而只是一个临时保护的记号。

16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

  该隐离开。他没有后悔,也没有醒悟,他只感到了上帝的不悦所带来的重担。他从上帝面前离去了,可能永远不再返回。他开始了在伊甸园东边挪得之地的流浪生活。这个洪水以前的地名,其含义是“飘流”、“逃跑”、或“流放”。这里成为了该隐邪恶后代的故乡。

17 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做以诺。

  该隐与妻子同房。该隐妻子的突然出现并不是什么问题。创5:4节说除了三个提到名字的儿子以外,亚当还“生儿养女”。地上最早期的居民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在兄弟姐妹之间选择配偶结婚,以便实现上帝的命令,就是要“生养众多”(徒17:26)。这种习俗流行了很长的时间,这可以从亚伯拉罕娶了与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件事上看出来。这样的婚姻后来被禁止了(见利18:6-17)。

  她就怀孕,生了以诺。上帝没有让悖逆堕落的该隐不能生育。这又是一个证据表明祂仁慈的品格(诗145:9;太5:45)。“以诺”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奉献”或“献身”,这个名字也含有“创始”的意思。该隐给他儿子所起的名字可能表示他想开始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路德认为这可能是孩子的母亲选择了以诺这个名字,借此表达她希望这婴孩会成为他们悲惨家庭的一个吉祥征兆。

  建造了一座城。意思就是“开始建造”。他可能只是试图为他的家建立一个有防御的住处,作为一个相对永久的居所。这说明该隐可能对上帝保护的保证没有太大的信心。他建城的努力也可能是想对抗其因受咒诅而注定的流浪命运。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上的第一座“城市”是由世界上的第一位杀人犯建造的。他是一个乖张顽固的人,一个将生命完全地、不可救药地献给罪恶的人,一个一生反抗上帝的人。上帝的计划原是要人类在大自然当中生活,并从中观赏创造主的大能大力。但上帝的这一计划却因此受到了挫折。现今的许多罪恶都是由于人类在大城市中不自然的群居所直接造成的。在那里人类最坏的天性占了上风,各式各样的恶习得以盛行。

  将那城叫做以诺。以诺的名字是“奉献”或“创始”的意思,该隐显然是把它实现他罪恶的野心。

18 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

  以诺生以拿。以后的各代,圣经只提到了他们的名字。这些名字与塞特的一些后裔很相似,如以拿(原文为以拉,Irad)和雅列、米户雅利和玛勒列、玛土撒利和玛土撒拉、该隐和该南。而且以诺和拉麦名字在两个家庭中均有出现。批判学者以此为据,认为这两份家谱是同一个原始传说的不同版本。名字的相似性并不能证明所指的是同一个人。例如可拉这个名字曾在利未(出6:24)和以扫(创36:5)的家族中出现过;“以诺”不仅是该隐的儿子和塞特的一个敬虔后代,而且也是流便的长子(创46:9)和米甸的一个儿子(创25:4)。该隐的儿子以诺的品格与塞特家族中以诺的品格之间具有如此巨大的差异,这两个同名人绝对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对于其他相似的名称,其相似性只是表面的。它们的拼写或意思并不相同。如以拿的意思是“市民”或“城市的装饰”,而雅列的意思却是“后代”;米户雅利的意思是“被上帝击杀”或“被上帝毁灭”,而玛勒列的意思却是“上帝的赞美”;玛土撒利的意思是“上帝的人”或“祷告的人”,而玛土撒拉的意思却是“成长的人”。拉麦的意思不明。

19 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

  拉麦娶了两个妻。拉麦是第一个将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制度变为放纵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的人,甚至没有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的前提。多妻制是一种新的罪恶,在人类的漫长岁月中扎根蔓延。拉麦妻子的名字暗示着肉欲上的吸引力,亚大的意思是“装饰”,而洗拉的意思就是“影子”或“叮当响”。

20 亚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

  亚大生雅八。亚大两个儿子的名字在圣经中只出现过这一次。他们的含义不明。雅八可能是指“发芽”、“领袖”或“河流”,而犹八可能是指一种“快乐的声音”或“渠道”。这些名字可能是指他们特有的能力。雅八是一个典型的游牧民。“牲畜”一词的字面意思就是“拥有”。牲畜标志着游牧民的财富,包括羊和其他家畜。

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

  弹琴吹箫。“琴”的原文是kinnor。世界上的第一种乐器。“琴”在旧约中一共出现过42次(见诗33:2等),实际上这是一种七弦竖琴。在埃及、巴勒斯坦和美索不达米亚发现的许多古代图画中经常能够看到这种被称为kinnor的乐器。这些图画将这种乐器描绘成一种在一块共鸣板上拉有琴弦的乐器。在最早期的乐器中,琴弦是平行的,但在后来的模式中,它们是逐渐向外岔开的。

  “箫”被有些人认定为风笛。此词的起历就象“琴”一样不明。不论此词的正确解释是什么,所有的现代学者均承认这是一种长笛。这种乐器在整个近东仍然有牧人们在吹奏。

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该隐;他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或作:是铜匠铁匠的祖师)。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

  土八该隐。“土八”作为人名称在旧约中经常出现(创10:2;赛66:19;结27:13等),但其含义不明。“该隐”一词可能是后加上的,可能是为了表明他是一个属该隐的人。

  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希伯来词原文的意思是“锤打工”、“研磨工”或“锻工”。此词被用来指早期的铜铁制造业,这种工作当时主要在于锤打而不单是冶炼。有人对《创世记》所说人类很早就知道使用铁的事实产生了怀疑。但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新近的发现表明铁器的人类所记录历史的最早期就已经生产了。最初的铁器是用陨石铁制成的,其中含有大量的镍,证明这不是起源于地球的。陨石铁的物品一定是用锤打而不是冶炼制作的,这再次证实圣经记录的准确性。尽管早期的人类并不拥有大量的青铜和铁,但这并不足以使人们对圣经所说的大洪水前的人类知道如何使用这些金属的话语产生疑惑。越来越多的出自人类文明最早期的紫铜器、青铜器和铁器(装饰品、工具、武器等)被发现了。

  拿玛。没有人知道圣经为什么特别提到土八该隐的妹妹。犹太教的遗传将她说成是挪亚的妻子。其名字的含义就是“美人”或“可爱的人”,反映了该隐人的世俗思想。他们只追求美貌而不是品格作为女人的主要魅力。

23 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

  我杀壮士。拉麦的话语是以希伯来诗体表达出来的,故被称为“拉麦之歌”。这是人类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首诗作。他的话语有点隐晦,准确含义难以确定。俄利根针对这首歌写了两本书,然后声称它是无法解释的。这里的希伯来词可以解释为拉麦杀了一个或两个人,因为他们伤了他,并且暗示着如果必要的话,他将再次这样做。但他那威胁的报复是模棱两可的,允许做其他的解释。

24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25 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上帝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

  塞特。在讲完了该隐不敬虔家族的历史之后,作者将话题转回到亚当夏娃,简要记述了那些忠于上帝之人的历史。亚伯死后不久,亚当夏娃生了第三个儿子,她的母亲给他起名叫塞特(Sheth),意思就是“约定的人”、“补偿”或“替代”亚伯的。夏娃看到她敬虔的儿子已经死了,上帝关于应许之后裔的话语又不可能在受咒诅的该隐身上成全。她现在表达了她的信心说,那应许的拯救者将从塞特而出。她的信心得到了回报,因为塞特的后代顺从了耶和华。

26 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

  以挪士。在他所处的时代,一种更正规的崇拜开始实行了。人类在以挪士出生之前当然也求告耶和华,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那些敬拜上帝和那些蔑视上帝的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更为明显的区别。“求告耶和华的名”这句话经常在旧约中用来指公众的礼拜(诗79:6;116:17;耶10:25;番3:9),这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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