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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章 世界主权的争斗

第七章 世界主权的争斗

但7:1巴比伦王伯沙撒元年,但以理在床上作梦,见了脑中的异象,就记录这梦,述说其中的大意。

   这位伯沙撒与但以理书第五章所提到的是同一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本章内容应记在第五章之前,但这里却没有按时间的顺序,为使此书的历史部分汇聚于一。

但7:2但以理说:我在夜里见异象,看见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3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形状各有不同。

但以理讲述他的异象 所有的圣经预言都要按照字面来解释,除非有足够的理由显明它是预表。所有的预表都要按照事实来解释。这里的语言是作为预表的,从但以理书七章十七节“这四个大兽就是从世上将要兴起的四王”这话可以清楚的看出只是个别的王。“至高者的圣民必要得国享受。”在解释23节经文时,天使说:第四兽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所以这些兽预表四个大国。它们所兴起的环境,正如预言所说,也是用象征性的语言讲述的。在这里所采用的表号是四方的风,海,四大兽,十角及另外一个小角,有眼有口,兴起来要与上帝和他的圣民争战。我们现在要查考它们所代表的意思。

   在象征性的语言中,风代表冲突、政治暴乱和争战,正如我们从先知耶利米书所读到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必有灾祸从这国发到那国,并有大暴风从地极刮起。到那日,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必无人哀哭,不得收敛,不得埋葬,必在地上成为粪土。”(耶25:32-33)先知讲到了主与所有国家之间的一场争斗。这场争斗和混乱所引起的毁灭被称为“大暴风”。

   风代表冲突和争战,这在异象中是很明显的,由于风的刮起,国家因政治冲突而兴起和败落。

   海,或者众水,圣经用它来代表多民,多国,多方。天使对先知约翰说:“你所看见的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启17:15)

   在异象完毕之前,但以理得到了关于四个兽的预表的定义是:“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但7:17)。因这种预表的解释,异象的领域很明确地展示在我们眼前。

   因为这些兽预表四王或者四国,我们会问:这是从何处开始的,这四国代表哪些国度?这些兽是一个接着一个兴起,从第一个到第四个顺序排列。最后一个兽要存到所有的尘世历史由最后的审判带向终结。从但以理的时代直到世界历史的末了,只有四大帝国,正如我们在但以理书二章中从尼布甲尼撒王梦中的大像所学到的一样,这是在65年前发生的,那时,但以理还生活在“金头”预表的国家。

   因此,异象中的第一兽和大像的金头必然代表同一个国,也就是巴比伦。其它的兽分别代表了这个大像所预表的接下来的王国。如果这个异象本质上包含了但以理书二章的大像相同时期的历史,有人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要赐下这个异象呢?是第一个异象不够充分吗?我们的答案是:世界帝国的历史被一遍又一遍地重现,就可以反映更多的特征,并展现更多的事实和细节。根据圣经,在此体现了“例上加例”。第二章展示的是世界帝国的政治面貌。在这里,地上的政权被引入到与上帝的真理和上帝子民之间的关系中。他们的特征以贪婪的兽来比喻。

但7:4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正观看的时候,兽的翅膀被拔去,兽从地上得立起来,用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得了人心。

狮子 在但以理书七章的异象中,先知看见的头一个兽是狮子。用狮子作为预表也可见于耶利米书4:7,50:17,43,44。在异象中,我们眼前首先出现的狮子有鹰的翅膀,哈巴谷书1:6-8中便用了翅膀这种令人印象深刻的描述,那里说迦勒底人“飞跑如鹰抓食“。

   从这些表号中,我们很容易地推断出巴比伦国的强大有力,在尼布甲尼撒的帅领下,它征服的速度极快。它的翅膀忽然又被拔去,不再能如鹰抓食,失去了狮子的勇力和精神,人心的软弱、恐惧和昏沉替代了狮子的力量,一个国家在它历史的未期就是这样,因着财富和奢华变得衰弱无力。

但7:5又有一兽如熊,就是第二兽,旁跨而坐,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有吩咐这兽的说:起来吞吃多肉。

熊 正如但以理书第二章里的大像一样,在一系列的预表中,我们在从一国到另一国的传承里可以看到明显的衰退。银胸和膀臂不如金头;同样熊不如狮子。玛代波斯在财富、宏伟和才智上不及金头巴比伦。熊的一肩高起,这国由玛代和波斯两国联合而成,但以理书第八章公绵羊的两角同样代表了这两国。在两角中,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熊也是一肩高起,这是藉着帝国之中波斯的部分应验的,虽然波斯兴起在后,但它却声望更高,成为国中的主导势力(参考但8:3的注解)。三根肋骨毫无疑问预表巴比伦、吕底亚和埃及三省,它们特别受到玛代波斯的欺压。命令“起来吞吃多肉”,自然是指通过推翻这些省份给玛代和波斯的激励。这个权势的特征用熊作比喻极为合适。玛代和波斯残忍、贪财,是强盗和掠夺者。从古列推翻巴比伦到主前331年的高加米拉之战(阿贝拉战役),玛代波斯国共有207年。

但7:6此后我观看,又见一兽如豹,背上有鸟的四个翅膀,这兽有四个头,又得了权柄。

豹 第三国希腊以豹为喻,如果狮子的翅膀是速度的象征,那么这里也是同样的意思。豹本已是脚步飞快的兽,但这仍不足以预表这国的速度。还须加上翅膀,狮子的两个翅膀尚且不快,豹必须长有四个翅膀,表示它行动的快速前所未有。我们在希腊帝国的历史进程中得到了印证,亚力山大领导下的希腊,其征服的忽然性和迅速性史无前例。威廉 塔恩的书中总结了他的军事成就:“他是多种武器结合使用的大师,他向世界展示了冬季作战的优势、全力高强度追击的价值和“分散行军,联合作战”的原则。他经常分两队行军,一队负责辎重,他自己的队伍则轻装前进,他行军的速度超乎想象。据说他将自己的军事成功归功于‘从不放弃’。…在陌生的国度里,穿越超长的距离意味着他具有高度的组织能力;十年中,他只有两次严重挫败,…若有不及于他的人妄图达到他所取得的成就,定然失败,我们应当已经听厌了做成这件事所需要面临的那令人绝望的军事困难。”[1]

“这兽有四个头” 希腊帝国的统一仅延续到亚历山大生命终止后不久,他辉煌的生涯在放纵饮酒因发烧而死之后就完了,帝国被他的四个将军所瓜分,卡山德占据西部的马其顿和希腊;利西马克占有色雷斯以及达达尼尔海峡和博斯普鲁斯海峡北部的亚洲部分;托勒密一世占据埃及,吕底亚,阿拉伯,巴勒斯坦和柯里叙利亚;塞琉古一世占据叙利亚和亚力山大帝国东部的土地。直到主前301年,安提阿克一世死去,亚力山大帝国的分裂局面已定,这种分裂被比喻为豹的四头。[2]

先知的话准确应验了 亚力山大后继无人,为什么帝国没有分裂成无数的碎片?为什么只是四份而不是更多呢?预言即是“预见”也是“预告”。豹有四头,公山羊有四角,国要分裂成四份,事情就这样应验了。(详细内容请参考但以理书8章注释)

但7:7其后,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第四兽甚是可怕,极其强壮,大有力量。有大铁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这兽与前三兽大不相同,头有十角。

一个可怕的兽 在自然界中找不到何兽可以象征此处启示中所预表的势力,没有这样的兽与其蹄、头、角、翅膀、麟、牙齿和甲相适应,这兽预表一个与众大不相同的国。

   这卷书的基础是在第七节,因为篇幅有限,我们在此简单涉及。这个兽对应的是大像第四部分的铁腿。但以理书2:40的解释使人有理由相信这个势力就是罗马,同样的理由也适用于这个异象,罗马是何等准确地应验了大像的铁腿!兽在我们眼前也是何等准确地应验在了罗马身上!它的可怕和它的大能力绝妙地应验了预言的描述。世界上从来没有见过有谁能与它同等,它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它的一切挡道者;它用脚把诸国践踏在尘土之中,它有十角,在24节中解释为十王,或十国,是从这个帝国中兴起的,正如在但以理二章的解释中所写的,罗马分裂成十国。自此成为罗马帝国分裂成的十个国家。

但7:8我正观看这些角,见其中又长出一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它拔出来,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

但以理对这些角的留意 十角中间出现了奇事,另有一角起先微小,后来超过它的同类突显出来。它并不为找到一块自己的地方而满足,它必要拔出其它三角,占有它们的领地,这样必有三国要被拔出。

十角中的小角 这个小角就是罗马教廷,我们以后会更全面地观察它,被连根拔出来的三角就是赫鲁利、东哥特和汪达尔。它们被除去的原因是它们反对教皇集团的教导和主张。

   “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这与一个背道组织的诡诈、精明和狂妄的主张非常吻合。

但7:9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10从他面前有火,像河发出,侍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他坐在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

审判的场景 没有什么比在上帝的话语中可以发现更加令人惊叹的描述。不仅那宏伟的景象可以抓住我们的注意力;场景本身的实质更需要我们严肃的关注。这里,审判进入我们的视线。无论何时提到审判,它就不可抗拒地抓住每个人的心,因为所有的人都深切关注着这个永恒的主题。

   由于第9节的翻译(钦定版圣经)用词失误,导致人有错误的观念。“Cast Down”原文为迦勒底用词“remi”(贬),“以暴力投掷”的意思,就如把三个希伯来青年“扔”进火窑,把但以理“扔”进狮子坑是一个意思。另一个正确的翻译为“to set or place in order”(设立),就如这里提到“宝座设立”,又如启示录书4:2“安置”这一希腊语用词同义。修订版对但以理书7:9恰当的用词应为“thrones were places)(“设立”),正如格泽纽斯(德国神学家)援引但以理书7:9为例对词根“remah”的定义。

“亘古常在者” 父上帝,坐着行审判 请注意对他位格的描述。那些相信上帝没有人的形象之人不得不承认上帝在这里被描述为一个人。但他们自慰说圣经中这种描述只有这一处。我们不承认这种论调,然而假设这种说法是对的,(圣经中)像这样只描述了一次的事情就不如那些重复了好多次的事情重要了吗?侍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站在审判台前的并非罪人,而是天庭中侍奉他的圣者。约翰同样看见天上的圣者侍立在上帝的宝座前,他用下面的话语描述了那个宏伟的场面说:“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启5:11)对这些经文更完全的理解涉及到对圣所制度的理解。

   基督我们的大祭司,在天上圣所中的服侍工作完毕之前,引进了这里的审判工作,这是一种查案审判的工作。案卷展开了,在大艰难之前,所有人的案件都要被检查。当主来接取他的百姓时,要提前决定谁将承受永生。从但以理书八章十四节的证言中可以看出这项严肃的工作正在天上的圣所中进行着。

但7:11那时我观看,见那兽因小角说夸大话的声音被杀,身体损坏,扔在火中焚烧,12其余的兽,权柄都被夺去,生命却仍存留,直到所定的时候和日期。

第四兽的结局 有人认为,在基督再来之前义人要在世上掌权一千年;有人相信,在主来之后还有宽容时期,在此期间,不朽的义人还要传福音给必朽的罪人,引他们到救赎的路上。这些理论无法从圣经中找到根据,正如我们即将发现的。

   第四个可怕的兽不会改变他旧有的品性,小角会继续说亵渎的话,将成千上万的人置于盲目的迷信束缚之中,直到这兽被扔在火中,这不是它的蜕变,而是它的灭亡。(参看帖后2:8)

   第四兽的性命在它的权柄失去之后不再存留于世,与先前的兽不同,他们的权柄被夺去了,但他们还继续存在了一段时间。巴比伦人虽然成为波斯的臣仆,但帝国的领土和臣民仍然存在;同样,波斯人成了希腊的臣仆,希腊人成了罗马的臣仆。那谁在第四国之后呢?之后的国度并不是必朽之人建立的。它的生涯终止于火湖之中,狮子被熊吞灭,熊被豹吞灭,豹被第四兽吞灭,但第四兽不再被另外一兽吞灭,而是被扔在火湖里。

但7:13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恒古常在者面前,14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人子得国 在这里所描述的情景不是基督第二次降临,因为亘古常在者不在地上。这里提到的是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在父的面前——权柄,荣耀,国度都赐给了人子。基督在他来到地上之前就已得了国度(参考路19:10-12),所以这是在天上所发生的情景,与第9节和第10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基督在圣所中祭司的工作完毕之时将要得国,那些侍奉他的子民和列国是蒙赎之人(启示录21:24),而非地上邪恶之国,因为他们要在基督再来时被他降临的荣光所击杀(诗篇2:9,贴后2:8)。从地上的万国,万族,万民中出来的上帝的子民要欢喜快乐地侍奉上帝,他们要承受主的国度。

但7:15至于我但以理,我的灵在我里面愁烦,我脑中的异象使我惊惶,16我就近一位侍立者,问他这一切的真情。他就告诉我,将那事的讲解给我说明:17这四大兽就是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18然而,至高者的圣民,必要得国享受,直到永永远远。

给但以理解释异象 我们对这些真理知识的关切不应少于但以理。可以确信,我们若以真诚的心寻求真理,将发现主就如对待古时的先知一样,随时引导我们正确理解这些重要的真理。兽和兽所代表的国已有了相应的解释。我们随着先知经历了这些事件,到第四兽的毁灭为至,最终地上的国度被推翻了,这时情景完全改变了,18节中我们读到“圣徒要得国享受”,被藐视,斥责,逼迫和弃绝的圣徒---看起来是在所有的人中最不可能看到希望的人,他们却要得天上的国,永居其中。恶人篡夺的权柄及不义的统治将要终结,因罪所失去的产业要被赎回,和平、公义要在新地中长存。

但7:19那时,我甚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它为何与那三兽的真情大不相同,甚是可怕,有铁牙铜爪,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20头上有十角和那另长的一角,在这角前有三角被它打落,这角有眼,有口说夸大的话,形状强横,过于它的同类。

第四兽的真情 但以理清楚明白了异象中的前三兽,但对第四兽,他因它非自然的可怕特征而惊讶,就是兽和它的十角,特别是后长的小角,“形状强横,过于它的同类。”他需要更详尽的信息。狮子是自然界的活物,但它必须要有两个翅膀才能代表巴比伦帝国;自然界里的熊,用它代表玛代波斯,口里衔着三根肋骨来表现其极度的凶残;同样,豹是自然界中的兽,加上四个翅膀和三个头,恰当地预表了希腊。但在自然界中没有何物可以恰当地代表第四国,映入眼帘的第四兽从来没有见过,极其可怕,有铜爪铁牙,甚是凶残,受压迫者被它嚼碎吞吃,用脚践踏它的牺牲品。

   先知震惊于此景的同时,还有更令人注目的事抓住了先知的心。有一小角从中兴起,和它所起源的那兽一样,拔除了三个同类。看啊,这小角有眼,非野兽莽荒的眼,而是人的眼,充满了敏锐、精灵和聪明。更奇怪的是,它有口,能说夸大的话,强横狂妄。难怪先知要特别就这个怪兽提出问询,它的特征非同常世,它的行为极其邪恶凶残。下面的经文,对这个小角作了详细描述,可以使预言的学者毫无错误地应用这个预表。

但7:21我观看,见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22直到恒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

小角与圣徒争战 这个小角对圣徒极度的愤怒令但以理惊奇。在但以理书2:41圣经注释中已经提到,从公元351年到476年之间,十角兴起,或者说罗马分裂成十国。

   正如这些角代表诸国,小角也必然代表一国,但其本质却大不相同。它们是政治的国度。我们现在要问,476年之后,是哪一个势力与罗马所分裂的十国大不相同呢?答案是属灵的教廷。它应验了预表的每一细节,当我们继续研究的时候就会看明。

   但以理看见这个权势与圣徒争战。这是由罗马教廷所发起的争战吗?数百万殉道者可以肯定的回答说:是的,罗马教廷对瓦典西人、亚勒比根斯人以及称为新教徒的逼迫就是见证。

   在22节中,三个连续性的事件映入眼帘。从小角权势的高峰直到它的末了,圣徒与撒但及其使者的争战,但以理注意到了三个里程碑式的主要事件:

   亘古常在者的到来就是在第9节和10节中所描述的耶和华施行审判的日子。

   赐给圣徒审判的权柄,这就是圣徒与基督一千年的审判,是在第一次复活之后(启20:1-4),追究恶人因他们的罪恶当受的刑罚。圣徒坐着对大逼迫的权势施行审判,这个权势在圣徒受试炼的日子,追赶他们如同田间的走兽,流他们的血如水一般。

   圣徒得国的时候,就是他们进入新天新地,那时罪恶、罪人、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由上帝子民的仇敌、邪恶的权势所统治之地,要赐给义人,他们要永居其上。(林前6:2-3,太25:34)

但7:23那侍立者这样说;第四兽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24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后来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25他必治服三王。他必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圣民必交付他手一载,两载,半载。26然而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毁坏,灭绝,一直到底。

小角的兴起和作为 对于第四兽和十角或者说十王的讲解够多了,现在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从它中间兴起的小角的势力。正如在第八节的评论中所说的,对于小角的预言我们发现在罗马教廷的兴起和作为中应验了,这是一个既有趣又重大的问题。所以需要探究导致这个亵慢权势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居住在罗马的第一批牧师或主教享有与该城等级相称的尊敬。因为在基督教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罗马是世上最大、最富和最强的城。它是帝国之心,万国之首,朱利安说“地上一切居民都归属于它”。革老底声称它是“律法之泉”,罗马的牧师这样推理说:“如果罗马是众城的女王,为什么罗马的主教不是主教之王呢?为什么罗马教会不是基督教会之母呢?万国岂不都是它的儿女吗?它的权柄岂不就是他们的主权和律法吗?这是很容易的。”德奥比内有话这样说:“因为骄傲之人的心有这样的推理,骄傲的罗马就这样行了“。[3]44.6

   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主教乐意屈从罗马城的主教,这城接受了地上万国的荣耀。在这个所给予的荣耀中根本没有什么可信赖的。德奥比内继续说:“但是,篡夺的权力就象雪崩一样,起先是友好的劝诫,很快主教的口变成了坚决的命令。……西部的主教们赞同罗马牧师们对权力的篡夺,或许是因为他们嫉妒东部的主教,或许是因为他们宁可屈从于教皇的至高权力也不愿受到世俗权力的统治。[4]这就是聚集在罗马主教周围的这些人所带来的影响,这就是他在基督教国家中属灵统治地位迅速崛起的原因所在。

阿里乌斯派的挑战 但到了第四世纪,野心勃勃的梦想,注定会遇到阻挡,先知已经宣告小角所代表的权势要“治服三王”。在第四世纪早期,阿里乌斯派的兴起和发展对教皇至高无上的权力发出了挑战,在此,我们找到了教皇要拔除罗马西部三国的原因。

   阿里乌斯是古代极具影响力的亚力山大教区的主教,他向世界所传播的教义在基督教内引起了激烈的争议,以致于君士坦丁皇帝在公元325年召开了尼西亚普世教会会议。想要考察并纠正他的教义,阿里乌斯坚持“子在本质上与父有完全的区别,他是父从虚无中所造的第一个最尊贵的生灵,全能的父借这个附属的工具创造了宇宙,无论是在本质上还是在尊荣上都低于父。”这种观点在会议上受到谴责,会议判定基督与父性质相同,因此,阿里乌斯被流放到伊利里亚,他的追随者们被迫同意了当时所定的信条[5]。

   但冲突并未因对此事的处理而终止。历年以来,阿里乌斯派继续扰动着基督教世界,无论他们到哪里,都会成为教皇和罗马天主教的死敌。显然,阿里乌斯派的传播阻挡了天主教的进路,在意大利和它著名的首都拥有阿里乌斯派的支持者,这对天主教皇的至高权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然而,预言指出这个小角所预表的教皇权要兴起成为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要获得这个地位,它必须治服三王。

   小角罗马教皇推翻三个阿里乌斯派势力从而兴起掌权时,有关他所要消灭的到底是哪个势力,存在几个不同的观点。阿尔伯特巴恩斯的评论似乎比较恰当:“在罗马帝国分裂的混乱中,对教皇权势崛起的过渡时期的记录并不完善,因此难以找到绝对完全准确应验异象的具体事件的直接记载,这确实不尽如人意。尽管如此,仍然可以极其肯定地说,罗马教廷的历史应验了异象。”[6]

   约瑟夫米德推测,这三国是希腊,意大利和法国,艾萨克牛顿爵士推测他们是拉温纳、伦巴第、元老院及罗马公国。托马斯 牛顿[7]强烈反对这两种假设。法国不可能是这些王国中的一个,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被拔出过。伦巴第(意大利)也不可能,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臣服于教皇。阿尔伯特巴恩斯进一步说道:“正如属世的权威一致公认的那样,我并没有发现伦巴第王国的主权服从于教皇的权威。”[8]罗马公国不可能是其中之一,因为他们从未跻身于十国,而这十国中的三国是在小角前被拔起的。

   但是,我们理解这些著名评论家观点的主要困难在于,他们认为关于罗马教廷权势升高的预言并没有应验,直到教皇成为一位属世君主时,这个预言才能应验。因此,他们试图在罗马教廷所成就的一切中寻找关于教皇得着属世统治权的事件。然而,很显然,24、25节的预言,并不是指他属世的权力,而是指他掌控人的思想和心灵的权柄。罗马教廷达到了这种地位,正如在公元538之后所发生的一切。

   在第8节和第20节中使用的“先前(前)”一词代表了迦勒底语中的希伯来字符qadam,字根意思是“前面”。与min结合,意思是“来自”,正如在这两段经文中的意思一样。戴维森翻译为"由于",格泽纽斯认为等同于希伯来语lipna,意思是“在…面前”。因此,在这里,“之前”的意义在于“地方”,就象在第10节的同一个短语中那样,钦定版译为“从他面前”。那么,我们可以构想一个画面,第8节中那小角挤在十角中间,从它前面拔起三角。在20节说,这三角从它面前(被它打)“落”,好象被它所胜。在24节中,我们看到另一个王,代表小角,“必治服三王”---显然是通过武力。虽然qadam这个词也有时间的意思,就象在第7节的“之前”这个词一样,然而几乎毫无疑问,这个词在上述三节经文中就是这样使用的。爱德华艾略特的解释显然认同这一点。(见128页)。

   这里,我们可以确信,这三个政权或角,是被连根拔起的赫鲁利,汪达尔,东哥特。这一立场基于可靠的历史证据。奥多亚塞人的领袖奥多亚塞是第一个统治罗马的蛮族人。他于公元476年掠得意大利王位。关于他的宗教信仰,吉本说:“就象其他蛮族一样,他受阿里乌斯派影响,但他尊敬修道院和圣公会的人物,天主教徒的沉默证明了他们所享有的宽容。”[9]

   同一作者说:“听过拉丁神职人员宣讲的东哥特人,勃艮第人(瑞士),苏威人(葡萄牙)和汪达尔人,他们更喜欢自己国家比较易懂的教训;阿里乌斯教被作为好战的皈依者的国教,竖立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这种不可调和的宗教差异一直是嫉妒和仇恨的根源,“异教徒”这个更可憎的名字加重了蛮族的羞辱。英勇的北方人,不愿相信他们的祖先都在地狱里,当他们得知他们只能自己来改变他们永远受咒诅的模式,他们感到震惊和愤怒。”[10]

   阿里乌斯主义当时对教会产生了显著的影响,正如以下几段所述:“整个人口规模庞大的哥特人,他们是罗马帝国的后裔,只要是基督徒,就一定持定亚历山大异端的信仰。我们的第一个日耳曼版本的圣经是阿里乌斯派传教士乌尔菲拉翻译的。第一个征服罗马的统治者阿拉里克和第一个征服非洲的统治者盖萨里克都是阿里乌斯派。意大利国王----狄奥多里大帝“尼伯龙根之歌”的英雄,也是阿里乌斯派。他在拉温那的巨大坟墓里有一个空地,这是东正教徒胜利时报复他的见证,他们拆毁了阿里乌斯派的臣民用以装他骨灰的斑岩瓶。[11]

   兰克说:“但是她(教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到许多尴尬的境地,并且发现她自己的情况完全改变了。异教徒占领了英国,阿里乌斯派的国王占领了剩下的西部大部分地区,而伦巴第人(意大利)长期信奉阿里乌斯主义,这群最危险而充满敌意的邻居恰恰在罗马的大门前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主权。与此同时,主教们四面楚歌,尽其所能,谨慎而执著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至少在宗教区域重新获得了控制权。[12]

   马基雅维利说:“几乎所有北方蛮族在意大利发动的战争,都是由教皇引起的,正如这里所提到的;被这个国家驱逐的游牧人群也是被他们召唤进来的。“[13]

   这些阿里乌斯派的国王与教皇的关系,在莫斯海姆的教会历史中有记载:

   “另一方面,可以肯定的是,从各种最真实的记录来看,无论是皇帝还是国家,都不愿意忍受罗马教廷傲慢地强加给基督教会的奴役。哥特王限制意大利罗马主教的权力,没有他们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奏请教皇,并保留对每一次新选举的合法性进行评判的权力。”[14]

   奥多亚塞的历史就是以上认识的例证,他是第一个阿里乌斯派的国王。[15]公元483年,教皇辛普利修去世,教士和人民聚集在一起选举新教皇,奥多亚塞的随从巴西流忽然出现在大会上,他对在国王缺席时任命已故教皇的继任者召开如此重大的集会感到不解和惊讶,并以王的名义宣布所有选举结果无效,下令重新开始新的选举。

   与此同时,东方的皇帝、教皇的朋友芝诺急于赶走奥多亚塞,不久,他就满意地看到,一个运动的兴起使他轻轻松松就达到了目的。迪奥多里克在默西亚和潘诺尼亚登上了东哥特王国的王位。因他与芝诺的友情,他写信给芝诺,说他不可能把自己的哥特人限制在贫穷的潘诺尼亚省,请求芝诺的允许,让他们到一些可以前去征服并占领的更好的地方。芝诺允准他进攻奥多阿克并占领意大利。因此,经过五年的战争,意大利的赫鲁利王国被推翻了,奥多阿克被诡计所杀,迪奥多里克在意大利半岛建立了东哥特王国。如前所述,他属阿里乌斯派,奥多阿塞有关教皇选举必经国王批准的法律仍被保留着。

   以下事件显示出教皇是如何完全地服从于他的权力。公元523年,东罗马天主教徒开始迫害阿里乌斯派,狄奥多里克召见教皇约翰,对他说:“如果皇帝[查士丁尼的前任贾斯汀]最近如此发布对抗我所支持(阿里乌斯派)的法令;那么我也要发布对抗他所支持(天主教)的法令;而且到处都要以相同的程度严格的执行。那些不承认尼斯信条的人对他来说是异端,而那些承认这信条的人对我来说也是异端。任何可以指正他那种严重错误的理由和辩护都将成为证明我的信条的理由和辩护。国王接着说:“皇帝并不了解谁敢于自由并公开地讲出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在他们说这些时会有谁在留心听。但是,你所怀的最高敬意乃是向他坦诚,这样毫无疑问他便会留心听你。因此,我要你立刻去君士坦丁堡进行补救并表达抗议,同时以我和你的名义去反对那个宫廷所采取的如此轻率而暴力的措施。说服皇帝转离他们是你的职责所在,除非你已经,或者不如说除非天主教已经将他们(迪奥多里克在这里指的是阿里乌斯派信徒)也包括所有曾被那些人驱逐的教会的宗教信仰自由恢复,你就休想再回到意大利。”[16]

   阿里乌斯皇帝如此专横地命令教皇不要再踏上这片意大利的土地,除非他实现了国王的意志,作为教皇,除了将这个势力铲除之外,不可能指望情况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根据前面所引述的内容推断,教皇一党对于狄奥多里克的感受准确来讲就是报复。他们毁坏他坟墓中阿里乌斯臣民用以盛装他骨灰的容器。巴若尼把这件事融入他感性的语言,抨击“迪奥多里克是一个残忍的野蛮人,一个野蛮的暴君,一个不虔诚的阿里乌斯派教徒。”[17]

   天主教徒因此感受到意大利阿里乌斯派国王辖制力的同时,他们也遭受着非洲阿里乌斯派的汪达尔人的严重迫害。[18]艾略特说:“汪达尔国王不仅是阿里乌斯派,而且是天主教徒的迫害者,罗马人统治下的萨丁尼亚岛和科西嘉岛,我们可以推测在非洲的情况也是一样的。”[19]

   在当时这样的背景下,公元533年,查士丁尼进行了他的旺达尔和哥特之战。为了得到教皇和天主教势力的影响,他颁布了那项令人瞩目的法令,为大公教设立了教皇,公元538年,教皇至高无上的权力自此开始。无论谁阅读非洲533-534年的战役史,或者意大利534-538年的战役史,都会注意到,各地的天主教徒称查士丁尼的将军贝利撒留为他们的拯救者。

   然而,只有在它面前挡道的阿里乌斯派的角被“拔除”,这道法令才能真正生效。在事态的进展中出现了转机,在非洲和意大利的军事行动中,得胜的贝利撒留军团对阿里乌斯派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至此,阿里乌斯派的最后支持者们被征服了。

   普罗科皮乌斯认为,查士丁尼发动的非洲战役是为了救援基督徒(天主教徒),而当他表达这方面的意图时,宫庭长官几乎阻止了他的企图。但是,他做了一个梦,梦中他被要求“不要在执行他的计划时退缩;因为通过帮助基督徒,就可以推翻汪达尔的势力。[20]

   莫斯海姆宣称:“确实,希腊在接到尼斯会议(即天主教)的法令后,开始迫害和压迫阿里乌斯派,遍及他们势力所触及的各处;但尼斯人同样受到他们的对手[阿里乌斯派]的苦待,特别是在非洲和意大利,强烈感受到阿里乌斯派的压力,以及他们苦涩的怨恨。阿里乌斯派的胜利是暂时的;当查士丁尼的军队在非洲赶出汪达尔人,在意大利赶出哥特人,它繁荣的日子黯然失色了"[21]

   艾略特总结道:“我可以从教皇之前的名单中列举出三个被根除的,也就是说,在奥多亚塞统治下的赫鲁利、汪达尔和东哥特。”[22]

   从上面引用的历史证据,我们认为那被拔出的三角的势力分别为:493年的赫鲁利,534年的旺达尔,535年的东哥特,这点非常清楚,后者有效地反抗查士丁尼的法令,但他们于538年被贝利撒留从罗马赶出[23],停止了反抗----如127页所述。

   小角“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不幸的是,这个预言在教皇的历史上应验了。他们寻求,或者至少允许被赋予诸如上帝的使者这类浮夸而亵渎的头衔。

   卢修斯法拉利所著的《教会法典》,天主教百科称之为“一本名副其实的宗教知识百科全书”和“珍贵的信息宝藏”,书中关于教皇是如此称呼的:“教皇是如此尊贵如此崇高,他不仅是人而且是神,是上帝的代理,……教皇是如此的崇高和至高无上,恰当地说,他没有被列于尊贵地位的中间,而是被置于所有尊贵地位之顶……教皇被称为至圣,因为他被如此称呼乃是理所当然的……

   “只有教皇才配得上‘至圣’这个称谓,因为惟有他是基督的代理,是一切圣洁的泉源,纯全完备……他也是神圣的君主,至高无上的皇帝,万王之王。”因此,教皇被加以天上之王、地上之王和阴间之王的三层冠冕,而且,罗马教皇的优越性和权力决不仅涉及天上的事,地上的事,和地底下的事,他在天使之上,比天使更大…所以,倘若天使在信仰上犯错或背道,教皇有权审判并驱逐他们…他有如此的尊严和能力,他与基督有同等的审判权…”

   “教皇就象人间的上帝,是基督忠实信徒的惟一主宰,万王之王,拥有充分的权力,直接受权于上帝的指示,不仅拥有尘世的权柄,并且拥有天国的权柄……教皇的威权之大,可以改变、解释、诠释神圣的律法”[24]

   克里斯托弗 马塞勒斯在第五次拉特兰会议的第四场会议上向教皇致词说:“您是牧者,您是医生,您是统帅,您是栽种者,最重要的是,您是人间的另一位神。”[25]

   亚当 克拉克在第25节说:“他说话如同上帝一样“。圣 杰罗姆引用马初斯的话也是如此。这句话对罗马教皇比对其它任何人都更加适用。他们被认为是绝无错误的,绝无错误的只有上帝;他们承认(教皇)有赦罪的权柄,有赦罪权柄的只有上帝;他们自称能开关天门,能开关天门的只有上帝;他们自称驾乎于世间万王之王之上,驾乎于万王之王之上的只有上帝;如果地上的君王没有取悦他们,他们就假意回应,瓦解众民对君王的忠诚,教皇越过了上帝为教会立定的界限。他们放纵罪孽,对抗上帝,这是最大的亵渎。[26]

   小角“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无需大量的历史研究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无论是古时还是中古黑暗时期,罗马都在极力的推进着破坏上帝教会的工作。大量事实表明,宗教改革前后,战争、十字军东征、屠杀、宗教裁判所和各样的迫害成为罗马用来迫使所有人屈服于其枷锁的手段。

   中世纪的迫害是一个可怕的故事,我们不忍详述它的细节。然而,为了正确理解这个话题,我们有需要回顾其中发生的一些令人忧伤的事件。阿尔伯特巴恩斯就此评论说:

   “有谁会怀疑罗马教廷的真实性呢 ”宗教裁判所、“瓦典西人的迫害”、阿尔瓦公爵的蹂躏、史密斯菲尔德的火场、果阿的酷刑---所有这一切在整个教皇的历史中足以证明他的权力印证了圣经中所描述的那个强权。如果世上有什么能“折磨至高者的圣民”以至使其从人间消亡的势力,那就是施行迫害的教皇势力。1208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宣布针对瓦典西人和阿尔比根斯教派进行十字军东征,致使百万人丧生。自耶稣会创立的1540年到1580年间,有90万人被杀。30年间有15万人死于宗教裁判所。在低地国家(译者释:指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从查理五世针对新教徒所颁布的法令到1559年的卡托-康布蕾齐和约的38年间,被称为异端的基督徒有五万被绞死、砍头、烧死、活埋。在阿尔瓦公爵执政的五年半时间里,1万8千人死于国王手下的刽子手。事实上,只要稍微了解一下教皇的历史,任何人都会相信,这里所说的“与圣民争战”(21节)和“折磨至高者的圣民”(25节)的势力与罗马教廷完全吻合,同时准确地描述了历史。”[27]

   威廉 爱德华 哈特波尔 莱基证实了这些事实。他宣称:“罗马教会所流无辜之人的血比世上任何机构都多,任何对历史有充分了解的新教徒都不会质疑这一点。事实上,由于缺乏对这些迫害的纪念,所以对众多受害者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任何想象力可以充分体现他们曾经的折磨…这些暴行不是发生在短期的恐怖统治期间,或者来自不知名的教派,而是来自于荣冕辉煌的教会那气氛庄严又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28]

   在许多情况下,受害者被移交给了当局,正是教会将其定为异端,然后移交给世俗法庭。其实这没什么分别。在当时,世俗权力只是教会手中的工具,在其控制之下,执行它的命令而已。当教会将囚犯交给刽子手摧残时,他用以下的方式极尽其残忍的愚弄,说:“我们确实要把您移交世俗机构和法庭;但与此同时,恳请法庭审慎的作出判决,以免流了您的血或者危及您的生命。”[29]然而,正如预料的那样,那被天主教仇恨的不幸受害者立刻被处死了。

   莱比西耶的证言在这一点上谈道:“民事权力只能惩罚不信之人的罪行,而罪行的认定是由熟知信条的神职人员判决的。但是,教会自己可以依照自己的法令给人定罪,判处死刑,然而教会并不执行死刑;她把死刑执行权交给了世俗机构。”[30]

   一些天主教徒狡辩说:他们教会从来没有杀过持不同政见的人,这一点被他们的专职作家—红衣主教贝拉尔米诺断然否认,他于1542年出生于托斯卡纳,1621年死后,由于代表教会所作出的杰出服务,他几乎被列在圣徒史册上。此人在一次争议中,承认了事实,自己泄露了真相。路德曾经说,教会(意指真教会)从来没有烧过异教徒,贝拉尔米诺以为他在说罗马天主教会,回答说:“这个论点不是感情用事,而是证明路德的无知或冒失;因为有无数的人要么被烧死要么被处死,路德要么不知道,要么是无知;既或他知道,他也应当因为对异教徒被烧死的事表现的厚颜无耻和谎话连篇而被判有罪,这都是有证可查的。”[31]

   巴黎天主教大学校长阿尔弗雷德鲍德里亚特在谈到教会对异端的态度时说:

   “面对异端时,她不满足于规劝;对她而言,理智和道德规则的辨论是不够的,她还必须诉诸于武力,体罚,甚至酷刑。她创建了像宗教裁判所这样的特别法庭,并呼吁国家的法律给予支持,必要时她会鼓励十字军东征或宗教战争,而实际上她所有的“血腥恐怖”就是通过怂恿世俗势力来进行的,而这样的做法比自己直接动手使她更加臭名昭著。尤其是在16世纪,她对新教徒采取了这样的行动。当时她无法在道德上进行改革,不能以身作则,不能通过雄辩与圣洁的侍奉来使人们信服,于是她在意大利,低地国家,尤其是在西班牙所设立的宗教裁判所中点燃火了刑柱。在弗朗西斯一世和亨利二世统治下的法国,在玛丽都铎统治下的英国,她折磨着异端,在十六世纪下半期和十七世纪上半期的法国和德国,即使当时她并没有着手迫害异端,但或多或少她都在鼓动并积极协助宗教战争。”[32]

   在教皇马丁五世(公元1417-1431)给波兰国王的信中有以下的指示:“'你要了解罗马教廷和贵族的利益,且有消灭胡斯人的义务。请记住,这些不敬虔之人胆敢倡导平等的原则,他们坚持所有基督徒都是弟兄,上帝并没有赐那些统治国家之人以特权,他们认为基督降世是为废除奴隶制。他们呼吁人民要得到解放,就是要消灭国王和神父!虽然还有时间,但要趁着现在调动军队镇压波希米亚。焚烧,杀灭,使其成为荒野,没有什么比消灭胡斯人更蒙上主悦纳,同时也更有益于君王们的事业”[33]

   这一切与教会的教导都是一致的。不可容忍异端,而应将其摧毁。

   异教罗马残酷迫害基督教会。据估计,在基督教时代的前三个世纪中,有300万基督徒丧生。然而,据说这些早期基督徒为罗马帝国的存续祈祷,因为他们知道,当这种形式的政府灭亡时,将兴起另一种更为恶劣的迫害势力,字面上记载它“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正如这个预言所宣称的。异教罗马可以杀死众婴儿,但饶恕其母亲。而教皇罗马连母亲带婴儿都要杀害。无论年龄,性别,生活状况,都无法免于她无情的怒气。

   小角“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这是什么律法?是谁的律法?不是其它世俗政府的法律,因为只要一个权力能将另一权力置于自己的辖制之下,改变它的法律并不惊奇或奇怪。它们也不是任何人类法则;因为随着小角管辖范围扩大,它有权柄改变这些法则。这里所涉及的节期和律法乃是这个势力妄图改变但却无法改变的。它们正是被这个势力所折磨之圣徒所持守的法则,即至高者的律法。罗马教廷有此图谋吗?是的,即使这样也在所不惜。

   它将十诫的第二条诫命加到第一条诫命中,使其合成一条诫命,然后将第十条诫命分为两条,其第九条是禁贪邻舍妻,而第十条则是禁贪邻居财,从而使总数凑足十条。虽然第二条诫命的所有字句被保留在罗马天主教圣经和特伦特大公会议所授权的罗马天主教教理中,但他们为此需要做出这样费心的解释说:除了上帝本身外,对于他们所做的任何形式的肖像,仅被用来尊敬圣徒的美德而不是将其当作神来崇拜时,是诫命没有禁止的,诫命中所明确禁止的是后者将其当作神来崇拜。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圣徒骨灰,骨头和其它遗物,以及天使的像。

   至于第四条诫命,它们将其列为第三条,在罗马天主教最高权威的教理中保留了整个诫命,并敦促在个人生活和公众敬拜中谨守安息日将其视为神圣义务。然而,它采取的立场是,那要被遵守之安息日的特定日子与犹太人的仪文条例有关,并在基督里一同都被废了。然后给出了为什么应在通常称为星期日即一周的第一天遵守安息日的原因。

   为了支持上述关于罗马教皇权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的简要论述,我们在下文引用的罗马天主教最高权威的教理作为证据。根据《天主教百科全书》,“这种教理的权威高于其它任何权威,但却不及大公会议的法典与教令的级别。”[34]

   在引用之前,首先应指出,在罗马天主教会的体制中,大公会议的法典与教令既是官方的也是至高无上的。从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伦特郡举行的特伦特大公会议,是这类大公会议中最著名的。因为那次会议旨在抵制新教改革所产生的广泛影响,因此广泛讨论了教会的教义和用途,它正式颁布了以下法令:“圣教会命令所有主教……[解释圣礼]是根据圣主教公会针对教理中所有圣礼所规范的形式,主教要忠实地将其翻译成当地方言,并由教区神父向众人讲解。”[35]

   根据这一命令,圣嘉禄鲍荣茂和其他神学家在1566年用拉丁语为罗马天主教撰写的教理,并由梵蒂冈信德宣告会在罗马出版,标题为“圣特伦特大公会议罗马天主教教理--教皇圣皮乌斯五世版”。换句话说,根据圣特伦特大公会议的法令,教皇圣庇护五世之令所发布罗马天主教教理。

   本书由“神父J.多诺万D.D......廷内主教到圣格里高利十六世)”翻译成英文,根据其前言,是在1829年6月10日于都柏林出版。书名是《根据特伦特大公会议法令所著的天主教教理,在我们最有才华之主庇护五世之令下编辑》。

   以下我们引用由多诺万翻译的,1796年于罗马出版的第五版罗马天主教教理英文版中,关于第四条诫命(天主教的第三条诫命)的内容:

   “将安息日的宗教庆典活动转移到主日(意思是星期日),这样做已为上帝的教会所取悦;因为在那天世界光明初现;所以在那天我们的救主复活了,他为我们打开了通往永生的大门,让我们的生命出黑暗入光明;使徒们也因此将其命名为“主日”。我们也在圣经中看到这一天是神圣的,因为那天世界的创造之工开始了,并且圣灵被赐给了使徒。”[36]

   教皇宣布,根据十诫,罗马天主教教会将遵守安息日的日子从一周的第七天改为一周的第一天,并错误地称为“主日”(见启1:10的注释)。(天主教)认定使徒们将第七日改到了第一日,却没有提出任何圣经依据给予支持,因为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证据。此宣告中提出更改日子的所有理由,纯粹是出于世人和教会的发明。

   前面的证言足以显明罗马教皇权如何试图想要改变节期和律法。接着罗马天主教教理指导“信徒”大胆地宣告是教会改变了那日子,甚至嘲笑那些接受和遵守这一改变的新教徒,在第608-612页对启示录13章中有关兽印的注释中可以找到。

   在转离变更安息日这件事之前,相对于关注其杜撰有关使徒们所做的决定,观察教皇变更此日子的其它原因,这是有启发性的。在上面提到的同一罗马天主教教理中,也试图解释安息日诫命与十诫中的其他诫命有何不同:

   “这种区别是十分明显的,十诫的其它诫命属于自然法,并且是永久性的,不可改变的,尽管摩西的仪文律法已被废除,但基督教徒要遵守写在两块法版上所有诫命。不是因为摩西命令要如此行,而是因为它们符合自然法则,是人们不得不遵守的;而这条诫命触及守安息日的成圣,倘若认为所指定的时间(为了遵守),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易变的,那么它也不属于道德法则而是仪文律法,更不是一项自然法则,因为我们(从未被)教导或天生就知道在那一天而不是其它任何日子敬拜上帝;从以色列人在法老奴役中得蒙拯救起,他们才遵守安息日。”

   “然而废除遵守安息日的时间与废止希伯来仪文律法的时间是相同的,即基督死后,因为这些仪文律法就象光明与真理的影儿(希伯来书10:1),必须在光明与真理(耶稣基督)降临之时得以移除。”[37]

   必需提醒读者,十诫是上帝用手指写在石板上,而仪文律法是由摩西写在一卷书上的。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在向摩西颁布仪文律法之前就写下了摩西十诫。我们是否要指责上帝将一项仪文律法与九项道德法则相混合,然后交由一个专横的教会机构来加以纠正?照着诫命遵守第七日安息日为圣的原因还在于造物主亲自在那一天休息,并将其分别为圣以纪念他创造工作,圣经中没有任何暗示这日子在基督里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因为所有仪文律法都指向基督。

   值得一提的是罗马天主教教理书中的一句话:

   “因此,使徒们决定将七日中的第一日献为神圣的敬拜,他们称之为'主日';因为圣约翰在其启示录中提到“主日”(启示录1:10);使徒命令在一周的第一天进行收聚钱财(哥林多前书16:2),正如金口圣若望所解释的那样,主日是圣日;让我们了解到,甚至主日也一直在教会中尊为圣日。”[38]

   除了虚假杜撰使徒改变安息日之外,这里还表示在一周的第一天对个人账户进行清算可以作为遵守这日就如同遵守安息日一样的一个理由,这与上帝的律法相悖。

   这句话还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这是基于“金口圣若望”之类的众教父的做法和解释,而非圣经本身,来证明上帝诫命的安息日已改为星期日。

   这里需要再进行一次观察,尤其是对于新教牧师和平信徒来说更需要再三考虑。在这个由教皇庇护五世的命令下在十六世纪中期汇编成的罗马天主教教理学中,实际上包含了新教徒在今天用来支持将安息日从一周的第七日更改为第一日的所有论点。请注意以下几点:

   他们没有证据证明第七日安息日是仪文律法的一部分(尽管它是位于上帝的手指所写的道德律法的中心),已在基督里被废除了。

   他们大胆地宣称使徒们命定要在一周的第一日代替第七日,理由是约翰在启示录1:10中用了“主日”一词,尽管事实上第四诫的第七日是上帝惟一分别为圣并归于自己的日子,而且他也亲自在那日休息。

   他们声称在安息日休息的律法“符合自然法则”,因它要求停止劳作,并是一个默想和崇拜的时间,但他们坚持遵守安息日的时间是“很容易改变的”,因为根据他们的论点,它不是“属于道德律法而是仪文律法”,因此被众使徒,众教父和教会改到了一周的第一日。

   他们为这种改变所使用的论据是:在一周的第一日,世上有光首次普照;在这一天,基督复活了;在一周的同一天,圣灵降在使徒身上,保罗告诫基督徒要在一周的第一天计算自己的经济账目,并为主预留部分捐款,这些理由都是人的发明,而没有圣经权威。造物主和安息日之主给出的惟一理由是,他在六天内创造了世界,在第七日安息,并以他在创造周中创造所有其它事物之相同的永恒不变的原则将这日分别为圣

   新教徒可能没有意识到,为了捍卫星期日的安息日(译者释:在上帝真安息日的亮光未来之先,人们以为星期日就是安息日),他们取用16世纪出版的特伦特大公议会的天主教教理中的天主教论点,但上述每一项都可以在该著作中找到。我们呼吁每一位新教徒完全摆脱罗马教廷的束缚,在自己的信仰和实践上坚持惟有且仅有圣经。

   “一载、二载、半载”,英文原文包含该短语中的代词“They”(他们),涵盖了之前提到的圣民,节期和法律。他们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掌握这种权势。正如我们从但以理书4:23所见,时间是一载即一年,两载,是可用复数表示的最小数目,即两年,半载或半年。短语“半载”中的单词“半”是从迦勒底文“pelage”翻译而来的,并以但以理书7:25为例,格泽纽斯将其定义为“一半”。七十士译本将其翻译为“半”。因此,我们看到这个势力有三年半延续。在我们面前的文字中,迦勒底文中的“载”一词是iddan,因此格泽纽斯定义为:“时间,在预言性词汇指的是一年。整个但以理书7:25,一年,两年和半年;即三年半;(comp.Jos.B.J.I.I.I.)”

   我们必须要考虑到我们处于象征性的预言之中。因此,在这种算法中,时间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预表性的。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三年半的预言时间表示多长?圣经给我们的原则是,当将一天用于象征性的预言时,是代表一年(结书4:6;民14:34)。在希伯来文yom“载”,在格泽纽斯对它的复数形式有这样的批注:“有时yamim为既定的一段时间,即一年,叙利亚文和迦勒底文也是如此,iddan指的是时间和年份,就如在英文中某些用于表示时间、重量和长度,这个词在这里也是用来表示某种特定的时间、重量或长度。”

   长期以来圣经学者们都明白这一原则。以下引文表明了不同权威在这一点上的共识。卡拉布里亚的修道院院长约阿希姆是十二世纪重要的教会人物之一,他将一日抵一年的原则应用于1260年。“那位披着日头的妇女,象征着教会,为了躲避古蛇,仍然躲藏在旷野中,毫无疑问,一日抵一年,在此一千二百六十天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年。”[39]

   “三年半,即1260个日历年,按计算一个日历年为360天的原则,并且一天为一个日历年。在那之后,‘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这不是立即行动,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毁坏灭绝,一直到底”[40]

   圣经的纪年,必须作为计算的基础,包含三百六十天(见对启示录11:3的注释)。三年半有1260天。根据一天代表一年,所以我们有1260年的时间来延续这个小角的无上权势。罗马教皇权统治的权柄有如此之长吗?答案是肯定的,公元533年,查士丁尼皇帝御令让罗马主教成为所有教会之首。但是,直到阿里乌斯派的东哥特人,也就是三角的最后一角被拔除,从罗马境内除去,为罗马教廷腾出空间为止,该御令才能生效,如前所述,直到公元538年才得以完成(见第127页)。在此事件未成就之前,这条御令是没有效力的,因此从这事件发生之年以后开始计算,并且将其作为圣民被交付这权势之手这一事实的最先起点。从这这时算起,罗马教廷拥有一千二百六十年的至高无上的权柄吗?确实如此,因为538+1260=1798,在公元1798年,伯提亚和一支法国军队一起进入罗马,宣布共和,俘虏了教皇,并给罗马教廷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尽管此后它从未享有过去所拥有的一切特权和豁免,但我们看到它正在逐步恢复从前的权势。

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 在讲述了小角恐怖的历史,并表明圣民必交付他手1260年之后,就把我们带到了1798年,第26节宣告:“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毁坏,灭绝一直到底。”在同一章的第10节中,我们对审判有大致相同的表述:“他坐着要行审判”,假设在两种情况下都指向同一个审判这似乎是没有矛盾。但是第10节描述的庄严场面是天上圣所中查案审判的开始,这将在但以理书8:14和9:25-27的注释中详述。这个审判场景的开始是位于2300年这伟大预言时期(该预言止于1844年)的末了(请参阅但以理书9:25-27的注释)。

   此后四年,即1848年,欧洲的大革命震动了众多王位,使教皇失去他的统治权。之后,他很快就借助其他国家的军事力量得以恢复,凭着那位惟一的支持者,他一直被扶持到1870年最终失去世俗权柄为止。1798年,罗马教皇被推翻,标志着1260年的预言日期的终止,并导致“死伤”,在启示录13:3中预言到这要忽然临到他;但这致命的伤口要被“医好”。

死伤得医治 公元1800年,另一位教皇当选,他的宫殿和他对教皇国的统治权得到了恢复,正如英国评论家乔治克洛利所说,除了没有再次成为“有组织的迫害者”以外,所有特权再次回到了他手,“死伤”开始得以治愈。

   “死伤”是如何得以治愈,而但以理书7:26的特别提到:“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毁坏,灭绝,一直到底。”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吗?我们如何解释这种明显的悖论?无论在解经上有多大困难,在罗马教皇的历史上可以看到这两段经文所详述的,而这一事实仍旧存在。

   1844年,天上的圣所中审判开始了。(第10节)我们在第11节中被告知了审判的原因,“那兽因小角说夸大话的声音被杀。”1854年12月8日,教皇颁布了圣母无原罪的教条。1870年,维克托伊曼纽尔的军队夺走了教皇的世俗权力,就在这一年,第二十届大公会议决议在提及圣座隆重宣言(excathedra),即教皇当作为所有基督徒的牧者和教师在关于信仰或道德定义教义时,他是绝对无误的。但是,虽然神职人员在罗马主教行政上增赐予越来越多的荣耀,但是教皇的世俗权力却被完全剥夺了。此后,教皇将自己如同囚犯般关在罗马的梵蒂冈中,直到1929年与意大利签订和解协议,这才恢复了对罗马一小部分地区,也就是梵蒂冈的“统治权”。

但7:27国度、权柄,和天下诸国的大权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他的国是永远的;一切掌权的都必事奉他,顺从他。28那事至此完毕。至于我但以理,心中甚是惊惶,脸色也改变了,却将那事存记在心。

   在看到教会被教皇黑暗残暴压迫的景象之后,先知又被允许眼见圣徒安息时期的荣耀,那时他们将拥有一个免受一切迫害的永恒国度。在现今邪恶的世界里,在地上政府的暴政与压迫以及地上所行的那些可憎之事中,上帝的儿女若不仰望上帝国度和主的再临,并全然相信这两个应许必然完全且迅速地应验,他们又如何能保守己心呢?

参考

[1]剑桥古代历史第1卷VI第425、426页。经美国出版商麦克米伦公司许可。

[2]同上第461-504.页

[3]让亨利梅尔德奥比涅著《十六世纪改革史》第1卷第8页

[4]同上第9页

[5]参见约翰莫斯海姆《古代与现代教会历史》第一卷第412页;阿瑟斯丹利《东方教会历史讲义》第239、240页

[6]阿尔伯特巴恩斯《但以理书注解》第324页但以理书7:25注释。

[7]托马斯牛顿《预言专题论文》第一卷I第275、276页。

[8]阿尔伯特巴恩思《但以理笔记》327页《但以理评论》7:25。

[8]阿尔伯特巴恩斯《但以理书注解》第324页但以理书7:25注释。

[9]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兴衰史》第三卷第36章第515、516页。

[10同上第37章第547页

[11]阿瑟史丹利《东方教会历史讲义》第151页。

[12]利奧波德兰克《教皇史》第一卷第9页。

[13]尼科洛马基雅维利《佛罗伦萨的历史》第14页。

[14]约翰莫斯海姆《古今教会史》,第一卷。我,第113、114。

[15]见阿奇博尔德鲍尔《教皇史》第一卷第257页

[16]同上第一卷第325页。

[17]同上第328页。

[18]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的衰亡史》第一卷第37章第548-552页。

[19]爱德华.B埃利奧特,霍雷,《启示录》第一卷第139页注3。

[20]西奥多雷和埃瓦格留斯《教会史》第2卷第399页。

[21]约翰莫斯海姆《教会史》,古代与现代第一卷第142、143页。

[22]愛德华B埃利奧特,霍雷,《世界启示录》第一卷第三页139注1。

[23]见《学生时代的吉本》第309-319页。

[24]卢修斯法拉里斯翻译的《经学提升艺术》的《教皇》第二卷VI第26-29页。

[25]P乔安妮哈丁《大公会议》第四卷第1651页。

[26]亚当克拉克《旧约注释》第一卷第596页但以理书7:25注释。

[27]阿尔伯特巴恩斯《但以理书注释》第328页但以理书7::25注释。

[28]威廉EH莱基《理性主义精神在欧洲之兴起和影响的历史》第二卷。第35、37页。

[29]迈克尔格德斯《一睹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杂文第一卷第408页.另请参见菲利普林伯奇《宗教裁判所的历史》第二卷第289页。

[30]亚历克修斯M莱比西埃《教条的稳定和进步性》第195页。

[31]约翰道林《罗马主义的历史》第547页。

[32]阿尔弗雷德鲍德里亚《天主教会文艺复兴和新教》,第182页,第183页。

[33]L.M.的科尔默南《罗马教皇的公共和私人史》第二卷第116、117页。

[34]天主教百科全书,艺术。“教义,基督徒”卷5第79页

[35]J多诺万引自“特伦特大公会议,xxiv也见vii,关于改革”特伦特大公会议教理第274页。

[36]《特伦特理大公会天主教教理》第346页。

[37]同上第342、343页。

[38]同上第343、344页。

[39]弗洛里斯约阿希姆《协议书》,第二卷第16章第12b。

[40]伊萨克牛顿爵士《但以理的预言》第127、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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