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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06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

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出20:13

  

怎样的行为是犯第六诫?

1.减短人寿命的不正当的行为。

2.怨恨复仇的精神。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一3:15

3.损害他人的企图。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滚石头的,石头必反滚在他身上。”箴26:27

4.幸灾乐祸的意念。

  “你仇敌跌倒,你不要欢喜;他倾倒,你心不要快乐;恐怕耶和华看见就不喜悦,将怒气从仇敌身上转过来。”箴24:17-18

5.不肯照顾贫寒和受苦之人的私心。

  “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7,18

6.一切自我放任的行为。

7.不必要的刻苦。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6:20

8.有碍于健康的过分劳动。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林前9:25

注:生命是谁赐的?

  “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36:9

  生命是上帝所赐的。无论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当加以保护。我们无权伤害任何人的生命。

  基督徒的本分是什么?“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 传12:13

  违犯自然律也就是违犯道德律,因为上帝是自然律的创始者也是道德律的创始者。他用自己的手指将他的律法写在人的每一根神经上,每一片肌肉上,和每一种天赋的才能上。所以我们若滥用身体组织的任何一部分,都要算为违犯律法。

人吃喝是为什么?

  人吃喝乃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吃是为了活着,活着不是单为吃饭。

对健康有益的事有哪些?

有益的事物如下:

1.服从律法,信靠上帝应许的保证。

2.清洁良心。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1:5

3.喜乐的心。

  “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17:22

4.一切正当的习惯。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5.顺从律法。

  “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10:13

6.适当的饮食。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7.适当的体育运动。

  “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

8.休息。

  “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诗46:10

9.呼吸新鲜的空气。

10.阳光。

11.清洁之水的内服与外用。

12.诸般的节制。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林前9:25

  

对身体有害的有哪些?

1.有罪的良心(精神上的压抑)

2.心境压迫和紧张,焦急,沮丧,不幸福的婚姻生活,不愉快的工作。

3.错误的饮食习惯。(例如吃的太多,太快,进食不定时、定量,时间不恰当,缺少水)。

4.室内空气浑浊,不通风。

5.缺乏锻炼。

6.休息不足。

7.不清洁卫生。

8.不恰当的服装。冬穿夏、夏穿冬,衣服太紧。

吃喝具体有哪些?

1.当吃五谷、水果、蔬菜、硬壳果。

2.不当吃肉类,喝有酒精的饮料、咖啡、茶、芥茉、胡椒、腌菜, 醋、调味品。

3.避免食用炒炸食品,禁止吃动物脂肪和过量的油

4.蔬菜水果最好不要同时吃。

5.吃饭定时、定量。

6.吃饭不宜大量饮水。

7.饭后不可马上读书,或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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