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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02第二条诫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第二条诫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一、拜偶像有哪些种类?

(1)敬拜物类。(有生气的或无生气的)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出21:23

  “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5:4

  “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彷佛什么男像女像,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申4:16-18

(2)敬拜天地日月星辰。

  “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上帝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他。”申4:19

(3)敬拜已死的灵魂。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神的物。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流无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儿女的血,把他们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秽了。”诗106:28,37-38

  “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和敬拜天使,就夺去你们的奖赏。这等人拘泥在所见过的,随着自己的欲心,无故的自高自大,”西2:18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林前10:19-20

  “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上帝。”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19:10

  “有人对你们说:‘当求问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就是声音绵蛮,言语微细的。’你们便回答说:‘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上帝吗?岂可为活人求问死人呢?’”赛8:19

  注:设立牌位、崇拜图像或死者朔像,对死人灵魂的崇拜,都等于拜鬼魂,如:烧香、烧纸。

(4)敬拜抽象的思想。

a.高傲。

  “你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我已将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们目睹眼见。”结28:17 夸耀自己的美丽,才能,力量,学问,衣服,财产都是在拜偶像,爱人,亲朋好友,家人超过爱上帝。这就是拜偶像。

   b.放纵情感和情欲。

  “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罗1:24-25

(5)贪食醉酒,满足嗜好、娱乐。

  “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3:19

  “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路21:34

(6)争名夺权。

  “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上帝。”帖后2:4

  “他以自己的势力为神,象风猛然扫过,显为有罪。”哈1:11

(7)贪图财富。

  “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9-10

  “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伯31:24-25

  “因为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21

(8)懒惰。

  “懒惰人的心愿将他杀害,因为他手不肯做工。”箴21:25

  “我经过懒惰人的田地、无知人的葡萄园,荆棘长满了地皮,刺草遮盖了田面,石墙也坍塌了。”箴24:30-31

(9)贪心。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

(10)悖逆。

  “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23

  

二、偶像能起什么作用?

  “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诗115:4-8

  偶像:一事无成,二目不明,三餐不饮,四肢不动,五脏不全,六亲不认,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久坐不起,实在无用。

三、上帝如何对待拜偶像的人?

  “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他们所浇奠的血我不献上;我嘴唇也不提别神的名号。”诗16:4

  

四、上帝最痛恨什么罪?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

  “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的橡树下,乃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牲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6:13

  “手都发软,膝弱如水。要用麻布束腰,被战兢所盖;各人脸上羞愧,头上光秃。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秽之物。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金银不能救他们,不能使心里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饱满,因为这金银作了他们罪孽的绊脚石。”结7:17-19

  

五、什么样的人上帝不饶恕他?

  “他们的地满了偶像;他们跪拜自己手所造的,就是自己指头所做的。卑贱人屈膝;尊贵人下跪;所以不可饶恕他们。”赛2:8-9

  第二条诫命禁止用偶像或形象敬拜真神。许多外邦国家声称,他们的偶像不过是他们所敬拜之神明的肖像或象征而已;但上帝已经声明,这样的敬拜就是罪。凡想用具体的东西来代表永恒上帝的,就必降低人对上帝的观念。人心若转离耶和华无穷的完全,就必被引诱去敬拜受造之物,而不敬拜造物之主。人对上帝的观念既已降低,他的人格也必因而堕落。

  “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上帝与他子民之间所有密切而神圣的关系,是以婚姻的关系表示的。偶像崇拜就是属灵的奸淫,所以经上以“忌邪”二字表示上帝对这事的憎恶是非常恰当的。

  “恨我的,我必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儿女受父母错行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要他们不参与父母的错行,他们就不至为父母的罪受刑罚。但儿女时常会随从父母的脚步。由于遗传和榜样,儿女就常与父母的罪有分。错误的倾向,败坏情欲,堕落的品行,以及身体的疾病和退化现象,都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一个可怕的事实,应有强大的力量来遏止人不效法犯罪的行为。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第二条诫命既禁止人敬拜假神,意即吩咐人要敬拜真神。凡忠心侍奉上帝的人,就得到他慈爱的应许,这应许不象上帝对恨他的人所发的咒诅,仅及三四代,而是要直到千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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