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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 12--SDA圣经注释

第十二章

提要:1一个身披日头的女子在生育。4大红龙站在她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6她生了小孩之后,便就逃到了旷野。7米迦勒和祂的使者与龙争战,取得了胜利。13龙被摔到地上。他逼迫那女子。

1.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

天上。这里无疑指的是天空,而不是上帝所住的天庭。关于象征性异象的性质,见结1:10注释。

现出。本章开始了新一轮的预言,延续到《启示录》的结束,表现上帝的教会与邪恶势力所作的的斗争,以及教会最终取得了胜利。

大异象。se?meion,“记号”,“标志”。源于动词se?maino(“发信号”,“给记号”,“指示”,见启1:1注释)。该词常译为“神迹”(路23:8;约4:54)。神迹是权柄的标志(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209页)。在启12:1中,se?meion指即将发生之事件的征兆。

妇人。在《旧约》圣经的表号中,真教会有时用女子来代表(赛54:5,6;耶6:2)。教会背道时,就被比作堕落的女子(耶3:20;结23:2–4)。这样的表号也出现在《新约》里(林后11:2;弗5:25–32;启17:1–3)。

《启示录》12章的女子代表真教会。她即将生育基督(见第2,4,5节),并在基督升天之后受到迫害(第5,13–17节)。她代表旧约和新约时代的教会。参徒7:38。

身披日头。可以被理解为代表上帝的荣耀,特别是福音所显示的荣耀。相比之下,那个代表假教会的女人则被描写成穿着华丽而俗气的衣裳,手持充满了邪淫的酒杯(启17:4)。

脚踏月亮。许多解经家认为这个表号代表旧约时代的整个表号体系。它在基督更大的启示中黯然失色。月亮代表基督的生与死所应验的仪文律法。它只是反映了太阳的光辉。

十二星。解经家们一般将这个表号解释为十二位先祖或十二位使徒。因为启12章的重点在新约教会,所以这里无疑主要是指十二位使徒。同时十二支派的画面也穿插在新约教会之中(见启7:4注释)。

冠冕。stephanos,胜利的冠冕(见太27:29;启2:10注释),而不是diade?ma(“王冠”,见启12:3注释)。

2.她怀了孕,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

这里的教会处在弥赛亚即将诞生的时期。有人认为这里是引用赛7:14。关于产难女人的象征意义,见赛26:17;66:7,8。

3.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著七个冠冕。

异象。见第1节注释。

红龙。第9节说,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这里象征撒但藉着异教的罗马活动。异教的罗马在耶稣降生时统治着世界(见第4节注释;参《善恶之争》438页,第25章)。说龙是“红”色的,可能是因为在涉及上帝教会一切事上,它都扮演着逼迫者和破坏者的角色。它处心积虑地要消灭至高者的儿女。

七头。约翰所见从海中上来的兽(启13:1)和朱红色的兽(启17:3)也有七个头。在启17:9,10中,七头代表“七座山”和“七位王。”因此可以推定龙的七头代表维护龙之事业的政治势力。龙藉着这些政治势力实施逼迫。有人认为这里的“七”是一个大概的数字,象征着完全,而不一定代表为撒但工作的七个国家。参启17:9,10注释。

关于古代神话中七头之蛇,见赛27:1注释。《塔木德》也提到过一个七头之龙(141页)。

十角。13章的兽和17章的兽都有十个角。有人认为龙的十角就是那两个兽的十角。而兽的十角又与但7章里第四兽的十角相同。关于《但以理书》第四兽的身份,见但7:7注释。还有人认为龙的十角只是泛指为撒但工作的小国,而七头则代表大的政治势力(见以上“七头”的注释)。他们认为“十”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字,就象圣经其他地方一样(见路15:8注释)。参启17:9,10注释。

头上。七头戴着王室的标记,进一步证明它们代表国家政权(见以上“七头”的注释)。

冠冕。希腊文为diade?mata。单数为diade?ma。意为“系在周围之物”。源于动词diadeo?。意为“系在周围”。该词曾用来指波斯国王的标志,即头巾上镶着白边的兰色丝带。所以该词代表王室的标志。Diade?mata只出现在本节和启13:1,以及启19:12中。Diade?ma与stephanos相对。stephanos在《新约》中也译为“冠冕”(太27:29;林前9:25;提后4:8等)。stephanos是花环,往往是花冠或项圈,作为胜利者的奖赏(见林前9:25注释)。

4.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他的尾巴拖拉。约翰在预言的异象中看到这一行为正在发生。

三分之一。有人认为这里所象征的事件,在第7-9节里得到进一步描述。“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代表三分之一的天使参加路锡甫的叛乱,后被赶出天庭(见《证言》卷三第115页;《证言》卷五第291页)。还有人把“星辰”解释为犹太的领袖。他们分成三类:国王,祭司和犹太公会。三分之一摔在了地上,解释为取消犹大的王位。

要吞吃。象征撒但要杀害婴孩耶稣。从希律王听到博士们报告后的反应来看(太2:16),本节的象征性描述是非常贴切的。在以后的岁月中,异教的罗马起来反对“万王之王”见但8:25注释。

5.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辖管:原文作牧)万国的;她的孩子被提到上帝宝座那里去了。

男孩子。“儿子。”

辖管万国。引自诗2:8,9。显然指弥赛亚。犹太人自己也同意这样的解释(《塔木德》.,247页)。在启19:13–16里,这位“用铁杖辖管万国的”被称为“上帝的道”和“万王之王。”见启2:27;19:15注释。

被提到上帝宝座那里去了。指耶稣基督的升天(来1:3;10:12)。为了达到预言的目的,异象省略了耶稣的生活、工作、受难、受死和复活,而只提到了升天。

6.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上帝给她预备的地方,使她被养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旷野。ere?mos。“荒芜”,“空旷”,“无人居住之处”。在这里无疑指与世隔绝,远离公众的注意的教会藏身之处。参启17:3注释。

地方。这就是第14节所提到的“自己的地方。”说明那女子所找到的隐身之处实际上是上帝所安排和预备的。

使她被养活。原文没有提到行为主体。但无疑是指教会在蒙受严重逼迫时,上帝藉着多种途径保护,加强和建设祂的教会。

养活。参第14节。上帝眷顾祂的教会。即使教会遭受逼迫,被迫流亡,上帝仍然养育它。

一千二百六十天。一千二百六十日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中共提到过七次。在启11:3;12:6中为一千二百六十日;在启11:2;13:5中为42个月;在但7:25;12:7;启12:14中为三年半。关于这段时间的计算,见但7:25注释。复临信徒一般认为这段时间是从公元538年开始,到1798年结束的。在这段时期里,上帝的手护庇着教会,使她不致灭绝。

7.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祂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

就有了。“开始了。”

在天上...争战。约翰现在简单叙述了基督和撒但在天上大斗争的历史,从它的开始到基督在十字架上取得得胜(启12:7–9;参西2:14,15),最终将撒但摔到地上(启12:10–12),以及大斗争在地上的进程,直到世界的末日(启12:13–16;见但11:35注释)。这段简介构成了末后善恶之争进程细节描述的背景。这场斗争最后将取得胜利(启12:17-20:15)。

在启12:9–11中,约翰特别讲述了天上的争战与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联系。关于这个结论的内证,见第9节注释。

虽然蒙启示的约翰所强调的是善恶之争在十字架上的转折点,我们仍可把“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理解为创造地球以前的时候。那时龙对基督就有了敌意。路锡甫妄想能像上帝一样(见赛14:13,14注释;结28:12–16)。于是他和同情他的天使就被赶出了天庭(见彼后2:4;犹6)。那时忠心的天使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事情的根由。但当撒但卑鄙地杀害了基督后,他就在全天庭面前完全彻底地暴露了他的真面目。从此,他的行动受到了进一步限制(见《历代愿望》761页)。

米迦勒。Michae?l。译自希伯来语mika’el,意思是“有谁象上帝?”米迦勒被称为“天使长”(但10:13和犹9)和“大君”(但12:1)。犹太文献称米迦勒是天使中地位最高的,为上帝的真正代表。他就是耶和华的使者(见《塔木德》Yoma,172页;创18:3,出3:2《米德拉什》411,53页)。出12:29《米德拉什》(注释)说,米迦勒是驳斥撒但控告,为以色列人辩护的天使(222页)。经过仔细审视圣经各处所提到的米迦勒,可以得出结论说,祂就是我们神圣的主救主耶稣基督(见但10:13注释;参犹9注释)。

祂的使者。即忠实的天使,就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来1:14)。

龙。参第3节注释。

他的使者。就是在反叛基督的战争中站在撒但一边的天使(参第4节)。

8.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

并没有得胜。与“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第7节)一样,这句话也可以有两层意思,既可指路锡甫与上帝在天上所开始的斗争,也可指撒但与道成肉身之基督在地上的斗争。“并没有得胜”对于这两个阶段都合适。撒但都没有取得成功。

他们的地方。既可理解成他们所占领的地方,也可理解为分配给他们的地方。路锡甫曾是遮掩约柜的基路伯(见结28:14注释)。那些与他一起背叛的天使也曾有各自的职位。当路锡甫和他的使者被逐出天庭之后,这一切权利都丧失了。

9.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大龙。见第3节注释。

古。archaios。源于arche?(起初)。参约8:44。

蛇。指那条曾迷惑夏娃的蛇(创3:1)。

魔鬼。diabolos。诽谤者。见太4:1注释。

撒但。Satanas。译自希泊来语satan,意为“敌人”(见亚3:1注释)。

迷惑。planao?。“欺骗”,“误导”(见太18:12注释)。

普天下。oikoumene?,“有人居住的世界。”]源于oikeo?,“居住”(见太4:8注释)。

被摔。撒但和他的使者们远在世界创造之先就被逐出了天庭(彼后2:4,《先祖与先知》36–42页;参《早期著作》第145,146页;《善恶之争》498–500页;《属灵的恩赐》卷三第36–39页;《预言之灵》卷一第17–33页)。在主钉十字架之前,撒但还能接触天上的生灵,并在有限的范围内作这“世界的王”(约12:31;路4:6)。但他不是天上的居民,不能住在天上(《历代愿望》761页;参《救赎的故事》26,27;见以下“在地上”的注释)。不管怎样,撒但在主钉十字架时的“被摔”乃是决定性的,正如主所亲宣布的那样(约12:31,32;参《先祖与先知》68–70页;《历代愿望》490,679,758页)。从上下文中可以看出(第10–13节),约翰在这里(启12:9)主要是指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胜利有关的事件。请注意以下几点:

1. 第10–12节“天上...大声音”的宣告是一段插叙,其目的是为了解释第9节将撒但摔到地上的意义,先是涉及天上的居民,再是涉及地上的居民。在这段解释性的插叙之后是第13节,继续第9节叙述撒但的行为。因此,第10–12节主要是说明撒但被摔到地上时,救赎计划的执行情况。

2. “大声音”第一次宣告了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胜利有关的一系列事实:“救恩”的计划落实了;抵制撒但诡计的“能力”赐予了;基督的“国度”建立了;祂作为人类救主、大祭司及君王的“权柄”也确立了(太28:18;《善恶之争》503页)。

3.启12:10指出,这四项成就的原因是“那...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说明这些成就是与第9节撒但的“被摔”联系在一起的。

4. “那...控告弟兄的”在第9,10,13节的“被摔”之前,就在“上帝面前昼夜不停地”进行控告。显然这里的“被摔”发生在撒但控告了“弟兄”一段时间之后。因此不可能是在创世之前的那一次被摔。

5. 第11节特别指出,战胜“那...控告弟兄的”,是因为“羔羊的血”,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

在地上。天上的斗争起因于创造人类的计划(参《属灵的恩赐》卷三第36页)。当地球刚被造好,亚当被任命为其中的管理者时,撒但就开始致力于毁灭新造的人类了。当他成功地引诱亚当和夏娃堕落之后,就声称地球是属于他的领土(见太4:8,9注释)。但他的活动不限于这个地球。他还要去诱惑其他世界的居民(见《早期著作》第290页)。直到基督再来,撒但才被完全限制在这个地球上(见启20:3注释;参《早期著作》第290页;《历代愿望》490页)。

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

大声音。天庭因撒但及其使者被摔下来而欢喜快乐。

救恩。soteria。“拯救”,“保护”之意。在这里可能指“胜利”。原文带有定冠词。

能力。在这里无疑指在推翻龙时所展示的能力。。

国度。撒但曾声称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合法主宰。他引诱耶稣犯罪的失败,注定了基督国度的建立。

权柄。“权威”之意。

祂基督。或“祂的受膏者。”基督”意为“受膏者”(见太1:1注释)。

现在都来到。发生在主钉十字架之时(见第7,9节注释)。天庭的居民有充分的理由高兴,因为撒但的灭亡已经是注定的了。虽然这在上帝的计划中是早已确定的,但现在天上的生灵要加入歌唱,因为他们已经看见撒但在髑髅地所暴露出来的对基督的狠毒。

那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撒但在旧约时代就是控告弟兄的(见伯1:8–12;亚3:1)。主钉十字架以后他继续控告弟兄,但受到了限制(见约12:31注释;参《历代愿望》761页)。拉比的著作常把撒但称成大控告者(见《塔木德》,595页;出32:2《米德拉什》,494页.)。

昼夜。意为只要有机会。

我们弟兄。参启6:11。

11.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

胜过它。先知的思想集中在那些曾受到罪恶的发动者指控的人身上。他想到他们所受的痛苦和屈辱。他想起他们是怎样在逆境中得胜的,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而是靠“羔羊的血。”

羔羊。见约1:29注释。

因羔羊的血。直译为“因血的缘故,”或“在血的基础上。”圣徒得胜是因为十字架的胜利。关“血”的意义,见启1:5注释;参罗5:9注释。

和自己所将见证的道.直译为“因为道的缘故,”或“在道的基础上。”

自己所见证。就是关于耶稣和福音的个人见证。

也不爱惜性命。多么忠诚啊!他们宁死也不愿背叛上帝。见约12:25注释。

12.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地与海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的时候不多,就气忿忿的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在天上有了欢乐,因为天使和其他世界的居民得知因基督在髑髅地的胜利,撒但注定要灭亡。

有祸了。因为教会将遭遇进一步的逼迫。因此信徒们还快乐不起来。

不多。oligos。指数量的“少”或时间的“短”。Oligos的意义按上下文来确定。在耶稣让四千人吃饱的故事里,oligos指“几条小鱼”,与需要吃饱的庞大人数形成对比(太15:34)。找到永生之道的人是“少”的(oligos),与选择灭亡之道的人形成对比(太7:14)。耶稣按手在“几个”(oligos)病人身上,与本来也可以因信而得蒙医治的人数形成对比(太?6:5)。

在《新约》中,Oligos八次用来指时间。其中有五次是由该词本身来表示的(可6:31;雅4:14;彼前1:6;5:10;启17:10)。有三处是用oligos所修饰的词来表示的(徒14:28;来12:10;启12:12)。oligos所表示的时间长度,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可6:31里的“歇一歇”可能只有几天,或最多几个星期。但雅4:14oligos却是指人的一生。启12:12的oligos是指从撒但在耶稣钉十字架时被摔下到撒但对地上居民专权的结束。Oligos所指的这段时间是与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的四千年相对而言的。

表面上看,耶稣钉十字架以后撒但猖狂攻击教会的这二千年时间很难称为“不多”。即使同从亚当到十字架相比,它也算不上“不多。”因此本节的“不多”应按《启示录》的整个进程,视基督复临已近的背景来理解(见启1:1的注释;参启22:20)。耶稣既然快来了,撒但活动的时日就“不多”的了。见启17:10注释。

气忿忿地.他生气是因为自己的失败。他没有因罪而悲伤,反而在罪中越陷越深,他带着更猛烈的恶毒去逼迫永生上帝的教会。参彼前5:8。

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

妇人。见第1节注释。龙既不能直接攻击上帝的儿子,就企图通过迫害男孩子的母亲,就是教会来伤害祂(见第6节注释)。

男孩子。见第5节注释。

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

两个翅膀。古代上帝子民十分熟悉鹰翅的表号。上帝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法老和他的众军就是这个表号(出19:4;申32:11)。有人认为翅膀象征教会被迫匆忙地寻找安全之所。

被养活。见第6节注释。

一载二载半载。见第6节注释。

15.蛇就在妇人身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

在诗74:13和结29:3中,龙是水生动物,因此水可能象征毁灭。撒但不仅藉着迫害,也藉着假道来摧毁教会(见启17:15注释)。

16.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原文作河)。

地却帮助妇人。有人认为本节的“地”是指人烟稀少之处,与“水”相对。“水”有时象征“多人,”“多民,”“多方”(启17:15)。他们指出,在宗教改革时期,欧洲和近东的人口众多,而北美大陆却人烟稀少。因此他们认为北美就是帮助欧洲受逼迫之教会的“地。”西欧的新教国家曾是逼迫的避难所,也可以包括在“地”之内。还有人指出宗教改革本身就是破除背道教会诱惑的的主要因素。

吞了。就是让毁灭的手段失效。

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发怒。龙因未能消灭在旷野中的教会而越发生气了。他决心要与上帝的子民,特别是“她其余的儿女”决战。

其余的的儿女。loipoi。源于动词leipo?,“留下”,“剩下”。见本章补充注释。

争战。撒但企图摧毁基督教会的最大行动尚有待将来(见启13:11–17;16:12–16注释;参《善恶之争》592页)。

守上帝诫命。这里所指出余民的特征表明,龙与教会这场斗争的焦点是上帝的诫命(见启14:12注释;参《善恶之争》445-450页)。

为耶稣作见证。或“有耶稣的见证。”原文既可以理解为基督徒为耶稣所作的“见证”,也可理解为耶稣的藉着众先知启示教会的“见证”(见启1:2解释)。参照启19:10,后一种理解显然更为恰当。在启19:10中,“有耶稣的见证”被界定为“预言中的灵意”(预言之灵),就是耶稣藉着预言给教会作见证。

将启19:10和启22:9相对照,就更加说明了“耶稣的见证”与预言之间的密切联系。在启19:10中,天使说自己与“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是同作仆人的”。在启22:9中,天使说自己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同是作仆人的。”根据这两节经文的平行关系,可以把为耶稣作见证的人理解为众先知。先知的特殊工作就是把耶稣的见证传达给百姓(见启1:1注释),因此,把“耶稣的见证”解释成耶稣给教会的“见证”或“证言”是有充分理由的。安息日复临信徒是如此解释这段经文的,并相信“余民”的特征就是在他们中间有预言的恩赐。他们认为“耶稣基督的见证”就是耶稣藉着预言的恩赐传达给他们的见证。见第19章补充注释。

  龙就站在。龙站在沙滩上等待兽的出现,要将自己的权柄授予兽(启13:2)。有文本为“我就站在”。

  海边的沙。这里的海无疑指多民,多国和多方(见启17:1,2,8注释;参但7:2注释)。

           第十二章补充注释

《启示录》的语言和表号大多出自《旧约》(见《SDA圣经注释》卷七,725页;参赛47:1;耶25:12;赛50:1;结26:13注释;见启18章补充注释)。所以要正确地理解启12:17“其余的儿女”,就得查考该词的对应词在《旧约》中的用法。在希伯来文中通常有三个词表示“其余的”:(1)peletah(或palet,palat?),“逃脱的”,源于动词palat,“逃脱”,“拯救”。(2)she?erith(或she?ar),“其余的”,“剩下的”。源于动词sha?ar“剩下”,“留下”。(3)yether,“剩下的”,源于动词yethar,“剩下”。下面是这些词用来指上帝选民的例子:

1. 约瑟所照顾的雅各家成员被称为“余种,”(she?erith,创45:7)。这里所强调的是蒙保守的事实。我们知道雅各的全家都得到了保守。

2. 在普遍背道的情况下,以利亚提出:“作耶和华先知的只剩下我一个人”(王上18:22)。但是上帝宣告说:“我在以色列人中为自己留下(sha’ar)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4,18;参罗11:4,5)。

3. 十个支派中有少数“脱离亚述王手的余民”(peletah,代下30:6)留在了巴勒斯坦。而大多数人都被掳走了。到公元前722年,只“剩下(sha?ar)犹大一个支派”(王下17:18)代表整个民族。因此犹大就成为十二支派中的“余民”(she?ar),继承了原先属于所有十二支派的圣约的应许,特权和责任(赛10:22;见《SDA圣经注释》卷四,26–32页)。

4. 几年以后,亚述王西拿基立攻占了耶路撒冷之外的犹大全地。因此耶路撒冷的居民被称为“余剩的民”(peletah)。他们是“犹大家所逃脱的人(sha’ar)”,要“往下扎根,向上结果,”并“从锡安山出来”作为上帝选民中“余剩的民”(she?erith),为祂所指定拯救世界的工具(王下19:4,30,31;赛37:4,31,32;参赛4:2;10:20)。上帝也定意“招回”那些被掳到亚述的以色列和犹大的人中“所余剩的”(she?ar),为他们预备一条“大道”,就象祂当初领他们的祖先从埃及地出来时一样(赛11:11,12,16)。

5. 一个世纪以后,当“巴比伦王”入侵巴勒斯坦时,也留下了(yether,在王下25:22中为sha?ar,参启24:14)“剩下的民”(peletah,在王下25:22中为she?ar,结14:22;参耶40:11;耶42:2)。这些人要在围困耶路撒冷时的刀剑,瘟疫和饥荒下“逃脱”(palat)和幸存下来。但耶利米警告说,即使这些上帝希望“剩在”(sha?ar)这地的“剩下的百姓”(yether,参耶39:9),即“剩在耶路撒冷的余民(sha?ar),”后来也会“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耶24:8,9)。这些“剩下的百姓”,大多数人都逃到了埃及。然而耶利米警告说,凡“进入埃及地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she?erith)犹大人,都不得逃脱,也不得存留归回犹大地”(耶44:14)。

6.上帝应许在尼布甲尼撒所掳去的人中有“剩下”(yathar)“脱离刀剑的人,”在“所掳到的各国中记念”祂的名(结6:8,9)。那些被掳的人中必有“余剩的”(she?erith,耶23:3;参耶31:7),最终将“从巴比伦之地逃避(palat)出来”(耶50:28)。尼希米称被掳回归之人为“剩下逃脱(peletah)的犹大人”和“被掳归回剩下的人(peletah)(尼1:2,3)。上帝将圣约的一切责任和应许都托付给了这些“余剩的民”(she?erith,亚8:12;参《SDA圣经注释》卷四,30–32页)。但祂警告他们说,如果他们再违背上帝的诫命,祂就将灭绝他们,“以致没有一个剩下(she?erith)逃脱的人(peletah)”(拉9:14)。

7.“其余的”一词,在许多情况下都出现在期盼弥赛亚国度的上下文之中(见赛4:2,3;11:11,16;参赛11:1–9;耶23:3;参耶23:4–6;弥4:7;参弥4:1–8;5:7,8;参弥5:2–15;番3:13)。

  从上述经文和《旧约》其他经文的描述来看,“其余的”是指一班以色列人。他们躲过了战争、被掳、瘟疫和饥荒等灾难,蒙上帝怜悯,将上帝选民的血脉延续下来(创45:7;斯9:13;结7:16)。圣经一再说这些“剩下的”人数“极少”(耶42:2;参赛10:22)。当他们回想起真神并归向祂时(代下30:6;赛10:20;结6:8,9),就宣布放弃虚假的宗教(王上19:18),不再犯罪(番3:13)。他们效忠上帝的诫命(拉9:14),被称为“圣,”并“在生命册上记名”(赛4:3)。他们重新接受了上帝永存之约的责任和特权,“向下扎根,…向上结果”并“出去”到外邦宣扬上帝的荣耀(王下19:30,31;赛37:31,32;66:19)。

  因此旧约圣经时代的余民是指以色列各世代中上帝的选民。多数的人一再地背道,但总有一班忠心的余民成为圣约应许,特权和责任的唯一继承人。这约是当初是与亚伯拉罕订立,后来又在西奈山确认的。这班余民原是上帝所拣选的,要让弥赛亚从他们中间出来,并藉着他们将福音传到异教之地。他们不是由分散在各地的人组成的,不管他们有多忠心。他们乃是一个团体,是上帝在地上所设立的组织。还要注意“其余的”在希伯来文中不表示最后的人或事物,除非这些“余民”在他们各自的世代中是最后的一脉选民。照着上帝的恩典,从亚伯拉罕的时代起,世上一直有一班余民存在着(参罗11:5)。

上帝警告那些从巴比伦回归之人,如果他们将来再悖逆祂,就没有“剩下逃脱”的了(拉9:14;参申19:20)。因此当犹太人拒绝弥赛亚,不再效忠圣约的时候(《历代愿望》737,738页,第77章),“上帝的国”就从他们这个民族夺走,“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21:43;参彼前2:9,10)。这就意味着永远而不可逆转地终止了他们这个民族在上帝面前的特殊地位,而将圣约的应许、特权和责任转给了基督教会(见《SDA圣经注释》卷四32–36页)。

保罗在罗9:27中说:“以色列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见罗9:27注释)。他在这里把赛10:22的“剩下的”用在他那个时代接受基督为弥赛亚的犹太人身上。但他们被称为“余民”是因为他们已成为基督教会的成员,而不是因他们是犹太人的缘故。保罗在罗11:5说这些犹太籍基督徒是“照着拣选的恩典...所留的余数”。在罗9-11章中,保罗称基督教会为永约应许、特权和责任的后嗣。因此基督教会是上帝所指定犹太民族的继承人,受托保管上帝所启示,是上帝旨意在地上有组织的代表,是祂为拯救人类而拣选传福音的工具(见《SDA圣经注释》卷四35,36页)。

  除了罗9:27;11:5;启12:17之外,《新约》其他地方的“其余的”(太22:6;启11:13;19:21)不是指上帝的子民。但在启3:2里,“剩下的”源自loipos,与启12:17中“其余的儿女”相同。

  基督升天几个世纪后,教会经历了罗马教的大背道。罗马教的势力压制和驱赶上帝在地上的忠心代表达1260年之久(见《但以理》第7章补充注释;见但7:25注释;参启12:6)。通过16世纪的宗教改革(见启12:15,16注释),上帝定意再领一班“其余的儿女”离开奥秘的巴比伦。各新教团体成为上天所指定真理的传报者,一点一点地恢复了救恩的荣耀福音。但这些团体相继满足于自己的那一点真理,未能在圣经的亮光中继续进步。每当一班人拒绝前进时,上帝就兴起另一班人来作为传扬真理的工具。

  最后,随着罗马教统治1260年的结束(见启12:6,14注释)和“末时”的到来,天国最后的信息(启14:6–12)必须传给万民(见但7:25;11:35注释)。上帝就再次兴起“其余的儿女,”就是启12:17(参第14–17节)所指的那批人。他们是那些曾遭受历代以来龙的猛烈攻击,特别是经历过1260年,即“一载,二载,半载”黑暗、逼迫和谬道的上帝选民所传承下来的“其余的儿女”,是上帝最后的“其余的儿女”,因为他们是祂所指定向世人发出最后呼吁,要他们接受救恩宝贵礼物的使者(启14:6–12)。

  安息日复临信徒从一开始就大胆宣扬启14:6–12三天使的信息为上帝要罪人接受基督的最后呼吁,并谦卑地相信他们的运动就代表这里所说的“其余的儿女。”目前还没有其它宗教团体在宣告这个三重的信息,并符合启12:17所列的特别条件。因此没有其他团体能具备有效的圣经基础来宣称自己是启12:17“其余的儿女。”

  但复临信徒从来不认为只有他们才算是上帝的儿女,有进入天国的资格。他们相信所有诚心敬拜上帝,遵循已有的亮光而行的人,都可能成为启12:17所说“其余的儿女”的最后团体。复临信徒认为自己庄严的任务和快乐的特权是将上帝最后考验人的真理清楚而雄辩地宣讲出来,好叫所有上帝的儿女都被吸引加入预言中所说、预备迎接上帝大日的那一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