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提要:1 爱上帝的人必爱上帝的儿女,并遵守祂的诫命:3 这对于忠心的人是轻松的,而不是困难的。9 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能够拯救我们,14 垂听我们为自己和别人所献的祷告。
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凡爱生他之上帝的,也必爱从上帝生的。
凡。见约壹3:4,6注释。
信。1-12论述带来胜利和永生的信心。在《约翰壹书》中,“信”还只用了三次(约壹3:23;4:1,16),但它现在在作者的思维中占了主要的位置,在本章中出现了七次(这本节和5,10,13节)。相比之下,作为名词或动词已经出现了四十多次的“爱”,最后一次出现是在第3节。
基督。就是受膏者或弥赛亚(见太1:1注释)。相信拿撒勒人耶稣是弥赛亚的,就是接受救赎的计划(见约壹3:23;4:2,15注释)。否认耶稣的神性是异端的标志之一(见约壹2:22)。
是从上帝而生。见约壹2:29;3:9注释。
凡。“无论是谁”,和本节开头一样。约翰认为,从上帝而生的人就会爱上帝,并说他们也会爱这个家庭其他所有的成员。
从上帝而生。就是基督徒同道。他们是同一位天父所生,所以是同一信徒家庭的成员。
2 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
我们若爱上帝。约翰明确地教导我们,爱上帝是基督徒的基本经验。爱上帝的人肯定也爱他的弟兄。所以信徒必须培养对创造主真诚的爱。这爱是其他美德永不枯竭,涌流不息的泉源。爱还会控制他其他的情感,保持这些情感的纯洁和平衡,有利于基督徒品格的匀称发展。
遵守祂的诫命。见第3节注释。
从此。指上面的话。
就知道。见约壹2:3,29注释。圣经已经告诉我们,怎样才能知道我们是爱上帝的(约壹4:20,21)。现在约翰告诉我们,如何确定我们是不是爱上帝的儿女,就是我们的弟兄。
儿女。tekna(见约1:12;罗8:14,16注释)。
3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上帝的诫命。见约壹2:3;3:4注释。上帝的诫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表达──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或是信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并且爱自己的弟兄(约壹3:23),或是遵守十条诫命。毕竟,十条诫命是爱上帝和爱人的两大总纲(太19:17-19;22:36-40;罗13:8-10)。
这就是。引出前一句话的理由(2节)。约翰可能觉得自己还没有说清楚爱上帝与顺从祂之间的紧密关系,所以他就解释了爱上帝和顺从祂诫命的相辅相成,从而强调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关于爱和遵守诫命的关系,详见太22:37-39;罗13:8,9注释。他在《约翰福音》中记录了基督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教训,从而阐明了这一点(见约14:15,21,23;15:10注释)。
爱祂了。也有人理解为祂对我们的爱(见约壹2:5,15;3:16,17;4:9注释)。但使徒在这里无疑指我们对上帝的爱(约壹5:2)。
难守的。bareis,“沉重的”,“难以履行的”。参该词用于太23:4,23;徒20:29,25:7。上帝的诫命对基督徒来说不是难以承受的,因为顺从是爱的结果。爱上帝的人会在实行祂要求,服从祂指导时得到快乐。上帝会亲自赐力量给遵守祂律法的人(林前10:13;腓2:13)。
4 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因为。约翰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上帝的要求不是一个令人疲惫的重担。无助的人是一事无成的(罗8:7),但对于重生的基督徒来说(约3:3),一切都有可能实现(可11:22-24;腓4:13)。他获得了上帝的性情(彼后1:4),可以享用维持基督在地上生活的同一泉源(《给传道人的证言》第386页;《历代愿望》123页)。
凡。约翰强调他所传真理的广泛性(参约3:6)。一切正确的原则都来自上帝,能胜过来自撒但的属世原则。
从上帝生的。见约壹3:9注释。
胜过。nikaō(见约壹2:13注释)。原文动词的形式表明,这种胜利在新生命中是持续性的。只要重生的基督徒依靠上天的力量抵挡那试探者,就能战胜仇敌(雅4:7)。
世界。kosmos(见约壹2:15注释)。
胜了。nikē,名词,源于nikaō(见上面“胜过”解释)。nikē在《新约》中仅出现在这里,却是古典希腊语的常用词,是希腊胜利女神的名字。
胜了。在希腊原文中,nikē和nikaō用在一起是一种修辞的手法。动词nikaō似乎指信徒与世界决裂的时间,因为使徒所讲论的是他们的信心。他也可能间接指那使基督徒胜过世界的伟大胜利,就是基督自己战胜魔鬼。但那不是约翰在本节中的主题。
信心。pistis(见来11:1)。该词在《约翰福音》和约翰的书信中只出现这么一次。“我们的信心”怎么使我们胜过世界呢?约翰在第5节中提供了答案。他说信心就是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这样的信心将会领受救主对于世界的胜利,并使之重现于信徒的生活中。它不单停留在思想上,而且会导致积极的行动。正如瘫子奉命起来行走一样,我们似乎也在尝试那不可能作到的事(约5:5-9)。当我们选择摆脱罪的奴役时,上帝赐生命的能力就会进入我们的每一根道德神经,使我们能成就我们凭信心所希望达成的愿望。如果我们坐等主把我们从罪中救起来,那将一事无成。我们的信心必须紧紧抓住上帝的应许。我们必须盼望,选择,行动,才能得到那能力的帮助。
5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
胜过。或“保持胜利”。原文指持续不断地战胜罪恶。信心是在运用中增长的。我们越相信上帝的应许,信心就越坚强,我们就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信耶稣。约翰重申基督教的核心真理,将之作为真实胜利的基督徒生活的试石(见约壹2:22,23;3:23;4:1-3注释)。
6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这。指约翰在第5节所提到的耶稣。
藉着水和血。当我们想到约翰所说道成肉身的话时,就容易理解水和血的主要含义了。耶稣藉着“水”而来,是指祂受洗;藉着“血”而来,是指祂钉十字架。这两件事是祂牺牲事工的里程碑,证明祂是施行救赎的上帝儿子。相信祂神性人不可忽略这两件事中的任何一个。
有人认为约翰的话是指基督教的两个圣礼──洗礼和圣餐。但动词“来”用了过去式,以及使徒明确是指基督道成肉身,就排除这种解释。此外,“血”在别的地方也从来没有用来指圣餐。
约翰在写“藉着水和血”时,可能想到主钉十字架时的一个插曲。这件事只有他记录了下来(约19:34):有“血和水”从救主被扎的肋旁流出来。这幕感人场景的目击者如果不回想起来,那才怪了。但我们仍不能说耶稣是那时“藉着水和血”而来的。约翰这句言简意赅的话,一定主要是指他的救主弥赛亚的来到,得到了公开的证明,先是藉着洗礼,最后是藉着十字架上所流的血。
而来的。指道成肉身的历史事实。在四福音中,动词“来”常用来指基督道成肉身(太5:17;9:13;10:34;11:3;路7:19;约1:11;3:2,31;7:27,28等)。
耶稣基督。关于这个名子的意义, 见太1:1;腓2:5注释。
不是单用水。一些骚扰教会的人虽然接受了耶稣的洗礼,认为耶稣的受洗标志着从神性进入人性,但他们否认上帝儿子的死,认为祂的神性和人性在祂钉十字架受死之前是分开的(见本册注释第625,626页)。因此约翰强调水和血对于正确理解耶稣基督神性的重要性(参本注释卷五第917页)。
7 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有圣灵。在整个世界历史中,圣灵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为救恩的计划和救主作见证。人因罪而与上帝切断了直接的联系之后,圣灵就控制了受到灵感的使者,确保上帝的信息传达和记录下来,以达到其目的(彼后1:21)。所有预言的主要目的都是引人接受基督为救赎主。圣灵在启示和指导预言上作了最有效的见证,所以被称为“基督的灵”(见约14:17,26注释;彼前1:11注释)。
圣灵就是真理。我们可以完全信任圣灵的见证,因为祂的一切的见证都是真的,祂所启示的都是真理。所以当圣灵见证拿撒勒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时,祂的见证是决定性的──没有比这更大的见证了。
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英文钦定本在本节之前有“原来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就是父,道和圣灵,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但它没有十五,十六世纪以前的希腊文版本为证。钦定本所依据的是希腊文伊拉斯谟版本。据说伊拉斯谟曾提出,只要他看到一份希腊文稿中有这句话,就把它收入他的希腊文《新约》中。在都柏林的一家图书馆里收藏着这样的一份文稿(称为34号文稿)。伊拉斯谟将它收进他的《新约》之中。现在认定,武加大拉丁文圣经的后来版本中有这句话,是因为抄写人员的错误。他把旁注写进了正文。这句有争议的话被广泛用来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但鉴于这句话真实性的重大疑点,这种支持就没有价值,且不能使用了。尽管武加大拉丁文圣经里有这句话,《天主教圣经注释》坦率承认:“这句通常被称为Comma Johanneum的句子是在早期进入古拉丁语文本和武加大译本正文的一个注释,到了15和16世纪才出现在希腊文圣经”(托马斯.尼尔森父子,1951年,第1186页)。
作见证的。martureō,(参7节,9节)。原文有不断作见证的意思。
原来有三。根据源于申17:6;19:15等的希伯来人惯例,在解决司法争端时,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一致见证。约翰在这里用三个见证来支持他主的神性(约壹5:5,6,8),从而向读者保证他话语的可靠性。
圣灵。使徒现在扼要地介绍他的见证。他把圣灵列为第一。耶稣受洗时,圣灵像鸽子那样降下,向约翰见证说,他所施洗的是上帝所派来的弥赛亚。上帝亲口说喜悦祂的儿子(太3:16,17)。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时候,祂高贵的忍耐和沉默的尊严,加上遍地黑暗,地大震动,向在场的人见证祂的神性(太27:45-54)。圣灵就是这样运行在水和血所代表的事件中(见约壹5:6注释),证实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三个见证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证明基督的神性。人可以因信祂而得救。约翰写《约翰福音》也是为了这同一个目的(约20:31)。
9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作“大”)了,因上帝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
我们既领受。约翰指出,只要符合法律所要求的条件,人就会接受他们同胞的见证。他们为什么不接受来自上帝的更加可靠见证呢?但许多人宁可相信人却不相信上帝。他们听信诺斯底替派的学说和诡辩(见本册注释第625页)。许多拒绝跟从耶稣的人,很快就去随从形形色色的假基督。这些假基督承诺要帮助他们战胜可恶的罗马权势。
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上帝的见证是更为优越的,不仅因为它来自从不说谎的主,也因为它来自那位唯一有充分的资格为耶稣的圣子身份作见证的主,那就是天父。宣称自己信上帝的人,不可能不信祂的儿子。
上帝的见证。说明上帝的见证更加优越的理由。上帝为耶稣的圣子身份所作的见证,应该足以让人信服,因为他们连他们同胞不那么可靠的见证也都接受。约翰指的是基督在地上生活时上帝承认祂的圣子身份,以及上帝不断见证永远存在于圣父与圣子之间的亲密关系。
10 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祂儿子作的见证。
信上帝儿子的。就是始终相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人。这样的信心就是个人亲近基督,坚信上帝见证的真实性,从而信靠救主的救赎大工(参约壹1:12注释)。摇摆动摇的人不可能拥有或实践这样的信心。
在他心里。积极相信耶稣的人,会从心里见证这种信仰的功效。他藉着个人的经验,知道耶稣是圣经所宣扬的那一位。这种信仰不容易动摇;它使我们经得起仇敌最猛烈的攻击。
同时要记住,单凭内心的感受来判断我们与上帝的关系的危险的。我们虽然时常会对自己与上帝的关系满有信心,但我们也有疑惑的时候。上帝应许说,这样的时候上帝会特别亲近祂的儿女(赛43:2)。所以即使我们心存疑惑,也应保持与上帝的关系。基督徒的生活所凭借的是原则而不是感觉(《教会证言》卷一167页)。随着我们信心的增长,我们心中的见证也就变得更加有力了(约壹3:24)。
不信上帝的。人们或许以为约翰会说:“不信上帝儿子的”,作为跟在前面这句话后面的否定结构。但使徒说得更加深刻,因为他知道,不接受天父关于祂儿子的见证就是不信上帝(参2:22,23)。约翰一针见血地剖析了一切不信的本质,那就是拒绝天父。
将上帝当作说谎的。不是说人能使上帝说谎,而是说人否定上帝的见证,把祂当作说谎的。
因不信。说明拒绝基督的神性是不信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是犯罪的行为。约翰就这样揭露所有不信者的本质。
作。martureō,“作见证”。martureō和marturia在本章6-11节中共出现10次(见第7节注释)。原文动词的形式指上帝过去的见证,其功效依然持续。
见证。marturia“见证”。参动词martureō“作见证”(见上面“作”的注释)。
11 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
这见证。这见证就是上帝藉着祂儿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的永生。这恩赐在证明上帝真实性的所有见证中是最有效的。
赐给。既是指基督道成肉身及其相关事件的历史事实,也是指信徒接受永生恩赐(约3:16注释)时的悔改。
永生。见约3:16注释;参约壹1:2注释。
这永生。上帝所作的进一步见证:祂藉着祂的儿子赐给我们永生。上帝的儿子就是“生命”(约14:6)。见约1:4注释。
12 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有了上帝的儿子。有上帝的儿子,就是相信祂是祂的圣名所意味的救赎主,主和受膏的王(见约1:12;5:24注释)。它意味着让基督作为贵宾住在我们心里(见加2:20;弗3:17;启3:20注释)。
就有生命。就是11节中的永生。这生命随着基督徒的重生开始,并延续到来生(见约8:51;10:10注释)。那些培养与耶稣友谊的人将分享祂的品格。“有了上帝的儿子”就这样保证了拥有无穷的生命。
没有。因为天父只让人藉着祂的儿子得永生(约1:4;3:16;17:2),那些拒绝上帝儿子的人,就拒绝了真生命的唯一源泉。值得注意的是,约翰在这个否定句中称基督为“上帝的儿子”,强调圣子所赐生命的根源在上帝(见约5:26注释)。
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这些话。既可指本书上面的全部内容,也可指约壹5:1-12。本节的剩下部分回顾了约翰在约20:31中的类似宗旨。
写给。使徒回顾自己的书信,回想他写信给信徒的目的,藉着重申这一目的来加深在读者心中的印象。
信奉。有文本把“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放在“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之后。
要叫你们知道。这是约翰写本章1-12节的特殊目的(1-12节),但也可以指整封书信。原文暗示这里的“知道”是直观,纯粹和确信的。约翰读者的信心似乎处在软弱的危险中。他努力坚固他们的信心。这句话补充了约壹1:3,4的概括。
14 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这里涉及下面所说的“坦然无惧”。虽然上帝在我们祈祷前就已知道我们的一切需要,但祂希望祂的儿女亲口把他们的需要对祂诉说。祂的保证是非常广泛的,只要他们照祂的旨意求。
照祂的旨意。就是圣子的旨意。这里提到我们祈求的唯一条件就是遵照祂的旨意。圣经别的地方还提到了祷告的其他要求,如奉基督的名求(约14:13;16:23),弟兄同心合意(太18:19),相信(可11:24),遵守祂的命令(约壹3:22)。
我们慈爱的全知之主知道什么对我们是有益的,并为促进我们的快乐和得救而赐下祂的恩典和能力(见帖前4:3注释)。我们得救的愿望比不上基督拯救我们的愿望那么强烈。祂致力于救赎我们,要比我们自己专心得多(加1:4;弗1:5)。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如果我们发出任何有关得救的祈求,救主是非常乐意垂听的。祂等着要实现这样的请求。这种保证,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小事而言,都是真实的。祂既数算过我们的头发,就不会不关心祂所为之死的人生活的细节(太10:29-31)。
祂就听我们。参约9:31;11:41,42。我们可以肯定,每一个真诚的祷告都会蒙上天所垂听,并得到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见约壹3:22注释)。
向祂。或“在祂里面”。
坦然无惧的心。parrēsia(见约壹2:28注释)。这里可能适用其“言论自由”的原意(见约壹3:21注释)。约翰关于拥有永生的观念和他对于上帝儿子的信念,使他相信信徒可以坦然无惧地亲近圣子,从而引入祈祷的主题。
15 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
既然知道。约翰的保证是以信徒对主的认识为依据的。认识上帝的品格会使人对祂的判断和祂旨意的良善产生信心(参耶29:11)。凡认识上帝的人,不会对祂道途的公义怀疑不休,而只会安静地信靠,知道祂的工作是完美的(见罗8:28注释)。认识到我们的主是听祷告的上帝,会使我们确信祂会答应呈献给祂的一切正当请求。
我们一切所求的。但是要“照祂的旨意”(14节)。
无不得着。就是答应请求。我们仔细阅读约翰的这句话就可以得知,约翰并不是笼统地保证基督徒的祈祷会得到应允。他是在鼓励基督徒去寻求主的旨意,让自己的请求符合上帝的旨意,确信上帝所悦纳的祷告一定会得到最好的回答。
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上帝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人若。参约壹1:6;2:1;4:20。约翰用假设句来说明一个重要的教训。这里显然指一个对罪有正常认识的基督徒。
弟兄。约翰这里的教训仅限于基督徒团体。他所说的是对同道的关心。
犯了……罪。指犯罪的行为。
不至于死。在约翰看来,罪肯定是有区别的,因为本节下面说到了“有至于死的罪”。但我们要瞻前顾后。在14和15节中,约翰保证信徒的祈祷会得到回答。他在本节把这个应许用到为别人的祷告上,解释在什么情况下这样的祷告才有效。他讨论了两种罪,对于罪人来说,一种是有希望的,一种是没有希望的。对于前一种罪,祷告有助于罪人的得救。对于后一种罪,约翰后来解释说,无法保证祷告的效果。一般认为,“至于死的罪”就是不可赦免的罪(见太12:31,32注释);“不至于死的罪”就是一个犯错的弟兄所涉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罪。
就当为他。作者从具体转到普遍,论述所有“不至于死的罪”。
祈求。就是为犯错的弟兄向基督祈求。既可理解为在看到弟兄犯错时要为他祷告,也可理解为忠实的信徒在这种情况下的自然反应。弟兄有软弱,我们要不去议论,而当为他祷告,或在可能时与他们一同祷告,我们的教会将会快乐得多。这种代求的工作将使我们能从事劝导罪人,向他们指出救主的微妙工作。这样的交谈有助于教会的巩固,而闲话则会对教会起破坏作用。
上帝必将生命赐给他。很难确定“他”是指谁。按照使徒的思路,他依然是指那些为犯错的弟兄祈祷的基督徒。他们因此而成为把生命赐给罪人的工具。但也有可能是约翰突然转变了话题,说基督要赐生命给祷告的基督徒,要他们转递给那些尚未铁石心肠的罪人。两者的差异只是解释问题,其运作方法是相同的。基督徒离开救主就没有能力,所以赐生命的最终还是基督。但代祷可以作为赐生命的工具。不过这样的“生命”只有在罪人真正悔改时才会赐予。
有至于死的罪。由于约翰并没有具体说哪一样罪会导致死亡,他在这里可能是指一类肯定会导致死亡的罪。如果他知道哪一样罪会使人失去得救的盼望,他就会指出来,好使所有的人都防止不可挽回地被定罪。众人都犯了罪,如果坚持不改,定会导致死亡(结18:4,24;雅1:15)。但每一种罪把人推向死亡的程度的不一样的。真心侍奉上帝的人因意志的软弱和积习的影响所犯的罪,与那些厚颜无耻,藐视上帝的人故意犯下的罪是不同的。态度和动机比罪行本身更有决定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罪是有差别的。如果是小罪,很快就悔改并得到了宽恕,那就是不至于死的罪。如果是大罪,因未能保持属灵的力量而偶然犯下,但真心悔改了,那依然是不至于死的罪。但如果不肯悔改,至终就会导致死亡。扫罗和大卫的经历清楚地说明了这种区别。扫罗犯了罪却不悔改;大卫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却真心悔改。扫罗死了,没有永生的希望;大卫得到了宽恕和进入上帝国度的保证(见《先祖与先知》634,679,723-726页)。
关于不得赦免的罪,见太12:13,32注释。
我不说。约翰既没有命令我们祷告,也没有说我们不应该祷告,但他不愿保证那为故意离开上帝的人所献的祷告会得到应允。为我们自己祷告和为别人祷告是不同的。当我们的意志站在上帝一边时,我们就可以照着祂的旨意祈求,并知道我们的祷告的会蒙应允。但当涉及第三者时,我们就必须记住,他也是有意志的。如果他不肯悔改,我们一切的祷告,以及上帝自己所作和祂引领我们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无法强迫他的意志。上帝从不强制人从善。祂不会逼罪人悔改。
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该继续为那些离开公义道路,从未降服于救主的人祷告,也不是说,将来的不会有许多不寻常的悔改,作为对忠心的人长期恳切祈祷的回答。然而约翰是要说明,如果人不肯悔改他的罪,为他们代求宽恕就没有效果。但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就应继续祷告,因为我们不能肯定一个人什么时候才走得太远。
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不义。adikia(见罗1:18,29注释)。参“违背律法就是罪”(见约壹3:4注释)的定义。一切不洁的行为,和最可憎的罪一样,都属于犯罪的范围。约翰指出这一事实,是为了说明在为别人代求的人面前有着宽广的领域。
有罪。约翰重复他前面的话(参16节),无疑是鼓励读者坚持为别人祈祷(见16节注释)。
18 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上帝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我们知道。蒙爱的门徒现在发出最后的信息,设法表达他心中的把握。他用了三次“我们知道”(这里和19,20节),显然指他自己和他的读者也具有他所说的认识。
凡从上帝生的。见约壹3:9注释。
必不犯罪。见约壹3:9注释。
从上帝生的。(见下面的注释)。
保守自己。这是一个令人放心的承诺:基督要保守重生信徒摆脱一切罪恶。
也可以指基督徒在罪恶世界中的态度:守卫心灵的通道,不允许罪恶进入。
那恶者。(见约壹2:13注释)。
害他。haptomai,“抓住”,“控制”,而不是一般的“触动”。这里保证从上帝生的人不会被魔鬼抓住。他们必保守自己,或蒙上帝生的基督所保护(参约6:39;10:28;17:12)。
19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上帝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知道。约翰指的所有真信徒将拥有的内心信念。
属上帝的。(参约壹3:10;4:1注释)。我们不仅从上帝而生,而且继续作祂家里的人。这样的认识会使我们一直行走在天路上,激励我们维护家庭的名声不受玷污。
全世界。kosmos(见约壹2:15注释)。
那恶者。(参约壹2:13注释)。约翰指出上帝儿女和世界之子的区别。上帝的儿女完全属于上帝;世界之子受恶者魔鬼所控制(参约壹2:15-17注释)。
20 我们也知道,上帝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我们也知道。经过重生的人知道,基督曾来到世上成就救赎的工作,因为他亲身体验过罪蒙赦免和救主住在他们里面、保守他们离开罪恶的能力。
上帝的儿子。在5-20节中,用“儿子”指耶稣共有11次。
已经来到。hēkō。上帝的儿子道成肉身,祂的生,死和复活的史实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真理。
智慧。dianoia(见彼前1:13注释),指我们的智力。基督已向信徒打开上帝知识取之不竭的宝藏。我们应该热心开发这些宝藏,增进自己对这些宝藏的认识。
使我们。使徒说明基督降世服务人类的基本目的就是显示“那位真实的”,使人可以真正认识祂(参约1:18;17:3注释)。
认识那位真实的。就是圣子向人类所显示的父上帝(参约7:28;17:3;帖前1:9)。只有藉着圣子,人才能真正认识圣父(见约1:18;14:9注释)。约翰这样描述圣父,把读者的思想从诺斯替主义的谬道(见《先祖与先知》625,626页)转到真正基督教信仰的真理。
在那位真实的里面。这里显然指父上帝。
这是真神。可能指耶稣基督,但更有可能指圣父,因为约翰在前面几节里都直接说到祂。但和其他地方一样,这里也不需要严格地区分圣父和圣子,因为祂们本性,品格和宗旨是一致的。
永生。见约5:26注释。
21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小子们。见约壹2:1注释。
自守。phulassō,“防卫”“保卫”。救主看顾祂的儿女(参18节注释),但使徒在这里强调信徒防守自己心灵的责任。如果他作不到这一点,基督的看顾就失去效果(见林前16:13注释)。
偶像。包括精神和物质方面的一切偶像。这些偶像会妨碍信徒敬拜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