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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02--SDA圣经注释

第 二 章

提要:1 约翰安慰他们的软弱过犯。3 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就会遵守祂的诫命。9 爱弟兄,15 不爱世界。18 要谨防骗子。20 敬虔的人坚持信心,度圣洁的生活就不致受骗。

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小子们。teknia(见约13:33注释),是tekna的一个昵称,意为“孩子们”(见罗8:14注释),可译为“亲爱的孩子”,因为昵称用于表示亲切,而不在于年龄或大小。在《新约》中只有救主和他所爱的门徒用这个称呼(约13:33;约壹2:12,28;3:7,18;4:4;5:21)。保罗在加4:19中也可能用过。这个亲热的称呼可能暗示他是写信给他自己所劝化的信徒。

  这位年迈的使徒甚至有资格称“父老们”为“小子们”(约壹2:12-14)。他视所有的基督徒为一个大家庭的成员;他们的父亲是上帝(参弗3:14,15)。但在这个家庭中有许多人是作父亲和儿子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约翰接受了“父亲”的称呼。基督曾吩咐祂的门徒不要以意味着控制他人良心或信仰的称呼来彼此相称(太23:7-9;参《历代愿望》614页)。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可能指前一章,也可能指整封书信。两种解释似乎都符合作者的意图。

  约翰在约壹1:4中用了复数“我们”。但这里的关系更加密切,所以就用了单数,称读者为“我小子们”。

  不犯罪。原文的时态表明约翰这里所指的是具体的罪行(参约壹3:9注释)。约翰希望他的读者连一样罪也不要犯。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思路是连贯的,都是鼓励基督徒依靠上帝的能力过无罪的生活。但是在约壹1:10中,约翰警告人不要自称无罪。他的意思是希望人满足于继续犯罪吗?当然不是!上帝儿女的目标是完全摆脱罪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上帝已为他们作了一切准备(见约壹3:6注释)。

  若有人犯罪。指犯下具体的罪行。虽然基督徒的目标是达到无罪,但约翰在这里承认真正的基督徒也有可能犯罪(见约壹1:7-9)。他这样说并不是纵容罪,而是要介绍一位能拯救他脱离所犯之罪主。

  我们有。约翰再次把自己与读者视为一体,也许是为了强调基督已经成为所有基督徒的中保。

  中保。paraklētos(见约14:16注释)。在《新约》中只有约翰用这个词。在《约翰福音》中该词是指圣灵。在本节约翰说明它是指从事救赎工作的圣子。作者显然认为圣子和圣灵都在履行中保(paraklētos)的职责。“中保”也可译成“中介”或“调解者”。

  在父那里。“在“的原文是pros。该词在约壹1:2和约1:1,2中表示中保与天父的亲密关系:中保站在上帝面前,与祂同等(见约1:1注释;来7:25注释)。

那义者。dikaios(见太1:19注释)。基督有资格作我们的大祭司和中保,因为祂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2:18;4:15;7:26)。祂如果犯过罪,就不能站在天父面前;祂如果没有经历过试探,就不能作我们的真正代表。诺斯替派认为,每一个生命体都含有不同比例的光明与黑暗,因此他们认定在救主的品格中也有罪恶的一席之地。但这种假道受到使徒的严正驳斥。

耶稣基督。见太1:1;腓2:5注释。

2 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挽回祭。hilasmos,源于hilaskomai,意为“可怜”(路18:13),“挽回祭”(来2:17)。见罗3:25注释。在异教中,“挽回祭”是用来平息神怒,求得他友善或饶恕的贡品或祭物。但是我们的上帝不需要这种安抚与和解的方式,因为祂爱我们,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而死(罗5:8;启13:8)。是我们需要与上帝和好(林后5:18,19)。希腊原文结构强调基督本身既是挽回祭也是调解者,既是祭司又是祭牲。

  为我们的罪。指“挽回祭”的功能。如果没有犯罪,就不需要挽回祭。但约翰承认即使是基督徒也犯了罪,并保证那“义者耶稣基督”已藉着祂的赎罪牺牲承担了这罪,用祂的血除去我们的罪(约1:29;来9:25,26;《历代愿望》652页)。

  为普天下人的罪。有人认为这是指全世界所有的罪。但“为普天下人的罪”符合圣经有关基督的死担当全世界人罪孽的教训(见约1:29;来2:9;彼后3:9)。每一个男女老少的罪都放在救主身上。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因为圣经明确指出,只有在我们个人接受救恩的时候,我们才会得救。

3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

我们若。en toutō,指“认识祂”的前提:“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参5节;3:16,19等)。在《约翰福音》中,约翰经常用一个类似的词dia touto(“所以”,因为)来连接前面的话题和后面进一步的论述(约5:16,18;约8:47等)。但在这封书信中,en toutō通常是指后面的内容(参约壹4:9注释)。

遵守祂的诫命。动词“遵守”(tēreō)意为“坚持”或“谨守”。需要有内在的宗旨,才导致我们的行为符合上帝在祂“诫命”中所表达的旨意。关于“诫命”(entolai),见太19:17;约14:15注释。约翰的著作多次使用“遵守我的诫命”,“遵守我的命令”这样的句子(约14:15,23;约壹3:22,24;5:2;约贰第6节;启3:10;12:17)。

  就晓得是认识。希腊语动词有不同的时态,表达不同的意思。据此,本句可译为“我们现在晓得我们已经认识并将继续认识祂”。约翰常常把动词“认识”(约14:7;17:3,25;约壹2:4,5,13;3:1;4:2)与“上帝”联系起来,不仅表示认识上帝,还表示个人与上帝的关系(参约17:3注释)。这种体验能有效地抵制上述诺斯替派基督论教训的攻击(见本卷注释625,626页)。

  祂。就是我们的中保(1节)和挽回祭(2节)基督。只有在生活上遵行上帝的旨意,才能证明人认识上帝。在整封书信中,约翰不断地批驳诺斯替派的主张,即认为惟有知识是有价值的,行为对于确定一个人在上帝面前并不重要。使徒们宣称,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为义(罗2:13;雅1:22,23)。虔诚的主张必须配合以道德的品行。

4 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人若说。参约壹1:6注释,可能指那些受幻影说异端影响的人(见本卷注释第625页)。他们自称认识基督,却无视祂的诫命。约翰隐约地提到这样的人,但避免点他们的名,或把他的读者也包括在内(参约壹2:6,9)。教会里不应该有这种骗人的道理存在,因为基督强调,凡愿意接受真理的人都能得到真理的启示(见约7:17注释)。真正爱上帝的人必遵守祂的诫命(见约14:15注释)。

  便是说谎话的。这种人的品格和表白都是虚假的,证明“真理不在他里面”(参约壹1:6,8注释)。请再注意这里用了两个肯定词,两个否定词(参约壹1:5,6,8,10)。

5 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凡遵守。使徒并没有停留在只给读者留下消极的画面,而是紧接着描绘积极的一面,来鼓励忠心的人。

  爱上帝的心。可以指人对上帝的爱,也可以指上帝对人的爱。在这封书信中,约翰采用了它的这两层意思,但主要是指上帝对人的爱(约壹4:9;参约壹3:1,16,17;4:14,16;见约壹2:15;5:3)“爱是从上帝来的”(约壹4:7)。一切真正的爱都来自上帝。上帝的爱激励人遵守上帝的命令。关于“爱”(agapē),见太5:43,44和林前13:1注释。

  在他里面实在是。原文强调与4节所提到错误主张的对比。

  完全的。teleioō“结束”,“完成”。意为“已经完全了”。关于形容词teleios,见太5:48注释。

  从此。见第3节注释。这里可能是指遵守上帝的道(5节),或指照基督所行的去行(6节)。这两点都证明我们在基督里面。

  在主里面。就是“在基督里面”。《新约》中经常出现这个词组,见林后5:17;弗1:1注释;参约15:4;加2:20注释。

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人若说。见第4节注释。指不论是真是假,凡是自称相信基督的人。

  住在。希腊文单词menō,或“继续存在”,“留在”,“逗留”等。约翰经常用到meno,在《约翰福音》中共用了41次,在书信中用了26次。该词组在约翰的著作中常带有神秘色彩,表示上帝和基督之间的联合(约14:10),以及基督与信徒之间的联合(约15:4-10;约壹2:24,28;3:6,24)。约翰所说的“住在祂里面”,相当于保罗所说的“在基督里”(见上面第5节的“在主里面”的解释)。这个词组虽然带有神秘色彩,却很现实,与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有关。

  就该。opheilō表示“欠”债等(太18:28等);表示有作某事的义务(约13:14)。约翰在书信中用了四次(本节以及约壹3:16;4:11;约叁第8节)。opheilō在圣经中表达了强烈的道德责任感。

照主所行的。耶稣在地上的生活为全人类留下了一个完美的学习榜样。基督徒需要充分了解祂无罪的生活,在各自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效法和应用其原则。约翰强调,凡自称住在基督里面的人,应该每天表现出效法他救主的凭据。他们必须言行一致(《喜乐的源泉》58,59页)。

去行。peripateō(见弗2:2注释),《新约》的常用词,指基督徒的行为(参帖前2:12注释)。

7 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

  亲爱的弟兄。有文本单用“亲爱的”或“弟兄”。约翰用亲密的称呼,接着对读者论述弟兄相爱(7-11节)。

  新。kainos,指性质而不是指时间。这里可以译为“一种新的”。下一句的“旧”(palaios)则是指时间,就是很久以前所颁布的“命令”。约翰在这里并没有说要给读者一种新的“命令”,因为旧命令是足够的。上下文表明这条“命令”就是爱自己的弟兄(见约13:34注释)。

  从起初。可能指从读者开始作基督徒时起;也有人认为是指从基督赐下这条“命令”,甚至是从在西奈山颁布律法的时候起(见太22:39,40注释)。

  道。logos,“教义”,“信息”。约翰指的是先前使“弟兄”们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教训。

8 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

再者。本节解释上一节。

写给你们的。就是这个“新命令”。

  新命令。“旧”命令是足够的,只要人留意其训言。可惜人看不清律法的真正宗旨,完全不认识律法的属灵性质。基督在祂的教诲中,特别是在福山宝训中,掸去了历代以来堆积在“诫命”(见太5:22注释)之上的灰尘,使它显出原来的光泽。基督的教训如此充满光辉的深意,所以约翰称之为“新”命令(见约13:34注释)。

  在主……在你们……。介词的重复说明这条命令在基督里和在信徒里的真实性是有区别的。在基督里,命令不需要更新,因为这是祂品格的表达;在我们里面,命令必须发挥改变品格的功能,使品格成为“真的”。当我们彼此相爱,像基督爱我们那样时,这项工作就会完成。

  黑暗。见约1:5注释。

  渐渐过去。paragō,“经过”,“走开”。在17节中,paragō描写这个罪恶世界的暂时性。“渐渐过去”,“已经照耀”表明约翰认识到黑暗不会马上被驱散;真光肯定会战胜黑暗,但过程是缓慢的。这黑暗就是无知;它有意无意地妨碍人们认识上帝之道的本质。

  真光。就是上帝藉着耶稣基督的启示(见约1:4-9注释)。

  已经照耀。因为道成肉身的真光已经照耀在这个被罪所遮暗的世界上,人类再也没有理由留在黑暗之中了。耶稣的降临赋予人类新的福分和新的责任。

9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人若说。见第4节注释。约翰似乎再次提到诺斯替派的异端。他已经在1:5-7;2:8中对光明与黑暗,在1:8-10;2:4中对真理与谬道进行了对照。现在他以类似的方式论述爱和恨(约壹2:9-11)。

  在光明中。约壹1:5-7说明了那些真正“在光明中”之人的状况(见该处注释)。

  恨。这里没有说恨到什么程度。恨既可以是积极的“不喜欢”,恶意地伤害他人,也可以消极的“没有爱心”。任何仇恨的蛛丝马迹都说明慈爱的上帝还没有完全在人心里作主(太5:21,22;《福山宝训》55-58页)。

  弟兄。在约翰的著作中,“兄弟”除了指家庭关系之外,通常指教会的同道。虽然恨人意味着他仍在黑暗里,约翰依然特别关注基督徒之间的关系。

  黑暗。见约壹1:5注释。自称有属灵启示的人的却怀恨同道,就说明他住在属灵的黑暗之中;“到如今”他依然作假见证。

10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爱弟兄的。上帝就是爱(约壹4:8)。上帝就是光(约壹1:5)。在可能产生仇恨的环境下依然爱弟兄的人,一定过着与上帝同在的生活,所以他住在祂的光中。

  绊跌的缘故。skandalon(见太5:29;16:23注释;林前1:23注释)。

  在他。或“在它”。原文两种解释都可以。“在他”是指爱弟兄的人;而“在它”则是指“光明”(参约11:9,10)。参照约壹2:11,这里可能是指后者。如果是这样,那么第10节就成了对比句的前项(“光明不会使人绊倒”),11节就成了后项(黑暗使人眼瞎)。

11 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恨弟兄的。这样的人与爱弟兄的人完全不同(10节)。他们不住在上帝赐生命的光明中,而是住在属灵的黑暗里。

  行。见第6节注释。恨弟兄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他生活的其他方面,以致他的生活是完全黑暗的。

  不知道往哪里去。引自基督的话(约12:35)。这位蒙爱的门徒引用主的话语是不足为奇的。恨弟兄的人无疑认为自己知道该往哪里去,其实他很迷惘,并不知道自己最后的目的地。他如果认识到这一点,就可能改变他的人生态度。见箴言14:12。

  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盲目的现象已经发生。要看见就必须有光明。拒绝光明的人就丧失了视力。在《旧约》里也有拒绝光明会导致属灵盲目的观念(参 诗82:5;传2:14;赛6:10)。另一方面,选择住在光明里的人会接受进一步光照和引领(箴4:18,19)。

  这个比喻充分表达了恨弟兄之人的状况。瞎眼的人住在黑暗里,并且知道他是瞎眼的。但被撒但弄瞎眼的人却以为自己能看见,其实他们根本看不见。他们视自己高人一等,正行走在光明的道路上,通往快乐的目的地(见创3:6注释)。

12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

  小子们。teknia(见第1节注释)。根据本节以下的内容,该词包括了一切年长和年轻的忠实信徒。第13,14节是给各种年龄段群体的信息。

  我写信。使徒从总体的论述(1:4至2:11)转到具体的问题上(从2:12起)。但作者先列出写信的理由,提到一些特殊的群体。他四次说“我写信”(12,13节),两次说“我曾写信”(14节)。不同时态的含义引起了很多争执。有人认为约翰所说“我曾写信”是指《约翰福音》,但没有确证表明《约翰福音》写在约翰书信之前(见本卷注释第624,625页)。有人认为这是指以前的书信,现在已失传了。也人认为约翰只是语气的变化以避免重复单调而已。但约翰比其他任何《新约》作者都更不在意语言的重复,他认为重复是一种有效的写作方法;他的变化通常不会是无意义的。所以有人认为约翰用现在时表示他将要写的,用过去时表示他已经写的。

  因为。hoti。该词也可以不译出来,有人据此认为约翰是要提醒读者,他们的罪已得到赦免。若这样理解,第13,14节就不必再出现hoti了。

藉着主名。或“因祂(基督)的名”(见诗31:3;徒3:6,16注释;参徒4:12注释)。天父赦免悔改罪人的罪是因基督的“名”,就是藉着祂的品格和功劳。约翰的读者都曾体验到救主的名赦罪的能力,所以使徒能畅所欲言地与他们探讨深奥的属灵真理。赦免在他们面前敞开了一个新的世界。他想帮助他们探索这个世界。

得了赦免。原文的时态表示过去的赦免对以后所产生的效果。见约壹1:9注释。

13 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

父老。这个称呼在《新约》中较少见。在《旧约》中,该词常指先祖(创15:15;31:3等);在《新约》中也这样用(徒3:13,22,25等)。“父老”还可指百姓中的长老或领袖(徒7:2;22:1)。约翰在这里似乎是指那些年长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是作父亲的,与后面的“少年人”形成对比。“父老”也可能指信主较久,年龄较大,属灵上比较成熟的信徒。

我写信。见第12节注释。

  因为。见第12节注释。

  认识。ginōskō(见第3节注释)。约翰的读者不一定都亲身结识基督,但大家都有特权在属灵上与祂相识。我们有权享有与主相交的同一内在信念(参腓3:10)。所有的基督徒都应与保罗同作见证说:“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提后1:12)。

  那从起初原有的。据约壹1:1-3,可确定约翰这里所指的是圣子。在本节的最后,他说所有的信徒都认识天父。

  少年人。约翰把读者分为两组:“父老”和“少年”,不属于第一组的就属于第二组。

  胜了。nikaō,在《新约》中共出现28次,在这封信中有6次,在约翰的其他书信中有18次。使徒心中主要所想到的是基督徒的胜利。原文是说信徒在过去取得了胜利;现在正享受着胜利的果实。

  那恶者。就是魔鬼(参约17:15注释)。信徒不仅战胜了自己罪恶的欲望和任意妄为的习性,还战胜了大仇敌自己恶毒的仇恨和狡猾的试探(参太4:1注释)。在这个知识增长和怀疑论泛滥的时代,很少有人意识到那恶者及其无数追随者的势力。人类总感到他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忘记了从亚当犯罪的时候起,所有的人都成了那恶者的奴仆。脱离这种奴役的唯一方法,就是利用人类所剩下的选择能力,另选一位主宰,把自己软弱的意志交给祂。基督就会拯救他们脱离魔鬼的奴役,并主导他们行善(罗6:13-23)。

小子们。paidia,与teknia(见第1节注释)的感情色彩不同,强调服从和依赖,暗示需要引导。它和teknia一样,无疑包括所有年长的和年轻的信徒(见12节注释)。

我写信。有文本为“我曾写信”。

  父。就是上帝,使徒在12节中说信徒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免。他在这里说他们都对真神都有个人的认识。约翰在他的书信和《约翰福音》中强调这种认识,知道这是得永生的重要条件(见约17:3注释)。

14 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上帝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

父老。参13节。约翰认为他们身上最重要的就是通过长期的体验对救主有了亲密的认识。已经认识上帝的人,一定也认识圣子,因为唯有藉着圣子,我们才能认识上帝(见约1:18注释)。

曾写信。见12节注释。

  你们刚强。约翰把写信的对象扩大到青年人。在13节中,他记录了他们胜了那恶者。现在他阐明胜利的原因(参弗6:10-18)。

  上帝的道。初一看来,约翰在这里似乎是指成为肉身的道(参约1:1-3;约壹1:1-3注释)。但他在本节显然是指记录下来的道——圣经,能“常存在”人心中(约15:7;诗119:11)。

  上帝的道常存在人心里,能激发和武装十字架的战士打那美好的仗(见弗6:17注释)。这道显示人类堕落的状况,揭露撒但的阴谋和欺骗,基督藉着圣灵所施行的拯救大能,人通过钻研这道而能达到的崇高标准,以及胜利者的光荣奖赏。救主自己常用“经上记着说”与试探者作斗争(太4:1-11)。救主降世为人,投身于人间战斗的时候,没有什么武器比圣灵在这种场合所启发的话语更加锋利的了(太4:4,7,10)。基督徒惟有效法基督的榜样,牢记上帝宝贵的话语,遵从其中的教训,才能战胜自我和罪恶。

  胜了。与对待父老一样,约翰重复他称赞的理由(参13节)。

15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不要爱。约翰在提出写信的理由之后,希望读者听从他的劝导。他接着警告少年人需要避免哪些事情。他采用了明确而坦率的话语。动词“爱”(agapaō,见太5:43;约21:15注释)用的是现在时的祈使语气。他警告的话语可以译为“不要爱”或“不要继续爱”。

  世界。kosmos,指这个井然有序的人类和物质世界(见太4:8;约1:9注释)。在《新约》中kosmos常表示不信上帝,不认识和敌视上帝的群众,或使人离开上帝的属世事务。约翰的著作用了100多次kosmos,比任何其他《新约》作者更多。在多数情况下,他是指不认识和敌视上帝,反对祂国度的世界。这种用法可能反映了他关注后来发展为诺斯替主义的假道。诺斯替主义主张二元论,认为在光明与黑暗,物质与精神,巨匠造物主(Demiurge)与真神之间存在着斗争(见本注释卷六册第54-57页)。

  所以当约翰吩咐他的读者“不要爱世界”时,他想到的并不是从创造主手中出来时的世界,而是指撒但所纠集起来反叛上帝的地上有生和无生的各种势力。约翰知道这些势力在外表上有多么诱人,所以他嘱咐基督徒要认清和抵挡这些势力及其诱惑。基督徒对罪恶世界的反感,不妨碍他们救援罪人,反而使他们更加有效地爱罪的受害者。上帝本身就是我们这方面的榜样(约3:16)。

  的事。就是组成世界(kosmos)的各个部分。无益的事要完全避免。许多好东西可能挡在人与上帝之间。房屋和土地,服装和家具,亲戚和朋友,都是值得拥有的,但如果成为我们关注的中心,就会损害我们的属灵生命,取代了上帝,而成为偶像(见太10:37;路14:26注释)。自我确实总是要介入人和上帝之间。

  人若。使徒知道许多人的心给爱世界的意念留有一席之地(参约壹1:6注释),所以他再写了一个条件句。凡关注背离上帝之利益的人,就不是真正爱上帝。基督徒不能同时侍奉和敬爱上帝和玛门(见太6:24注释)。

  爱父。有文本为“爱上帝”。这是圣经中唯一用“爱父”的地方,指信徒对天父的爱,而不是指天父对祂地上儿女的爱(见第5节注释;参罗5:5;帖后3:5注释)。即使在我们让爱世界的心进入我们里面的时候,上帝依然爱我们,因为祂在我们想到要悔改侍奉祂以前就已经爱我们了(罗5:8)。

16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象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因为。(参12节注释)。约翰现在解释第15节论断的理由。

  肉体。就是人肉欲的本性。在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只追求罪恶(罗7:18;参罗8:1)。肉体的情欲就是肉体渴望放纵罪恶。

约翰并所说的并不是人体。诺斯替派后来说人体本是邪恶的。《新约》的作者则认为人体具有善与恶两方面的能力,所以需要耶稣的救赎(罗12:1;林前6:15;腓1:20;3:21)。“肉体的情欲”包括所有违背上帝旨意的强烈欲望。使徒并没有指责他的读者犯下了滔天大罪,而是警告他们存在于上帝和各种形式罪恶之间固有的矛盾。他认为这种警告有利于救他们脱离罪的网罗。

情欲。epithumia,“欲望”,“渴望”,“想望”(见太5:28;约8:44;罗7:7注释)。

  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主要指出于肉体的罪,而“眼目的情欲”可以理解为视觉所引起的精神欢愉。世上有许多罪中之乐是通过眼目体验的(见太5:27,28注释)。许多否认自己公开犯罪的人,却情不自禁地去阅读和研究犯罪的描述,观看银屏上犯罪的表演。林前10:12用在这里很合适:“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需要谨慎,免得跌倒”(参创3:6注释)。约翰可能想到了罗马竞技场上残忍的表演。在那里人与人,或人与兽相互撕杀至死。这些场面与今天的施虐表演一样,是要满足人病态的好奇心。

今生。bios这里指“生活方式”(见罗6:4注释)。“今生的骄傲”指属世物质的满足,就是用物质来代替精神的心理。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着这种骄傲,所以需要提防。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财富,美貌,或儿女,都可能产生不恰当的骄傲。

骄傲。alazoneia,“自负”,“傲慢”,“炫耀”(参雅4:16注释)。

  从父来的。约翰所讲的情欲和骄傲都不是从父而来的。这两种不良的品质都来自撒但(参约8:44)。

  从世界来的。所以与上帝为敌(见15节注释)。

17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这世界。见第15节注释。该词在这里显然指16节所探讨的那些反对上帝,诱发情欲的原理。

都要过去。(第见8节注释)。约翰提醒读者,人所爱的都是暂时的。许多现在看来似乎是永久而重要的东西终将过去。所以贪求这些东西,并把情感寄托在其上又有什么益处呢?

遵行,meno(见第6节注释)。

  上帝旨意的。见太7:21注释。遵行上帝旨意的人,会把上帝所显明的旨意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这与那些忽略上帝,沉溺于世界诱惑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永远常存。eis ton aiōna(见太13:39;启14:11注释)。使徒强调爱世界的人短暂的生命和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永久的体验之间的对比。死亡可能会临到忠心的基督徒,但他们有永生的保证,所以说是“永远常存”(见约10:28;11:26注释)。

  爱世界的人所爱的,是暂时的事物,是与死亡和罪恶联系在一起的,将和他们一同灭亡。随着世界和罪恶的过去,爱犯罪的人也会过去。但是把感情投放在永生的上帝,祂永恒的国度以及公义永恒法则上的人,将永远长存。

18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小子们。paidia(见第13节注释;参第1节注释)。

  末时。原文不加定冠词通常是强调一个事件的性质及其独特性。约翰所说的是唯一的“末世”。

  在17节的论述之后提到“末时”。“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的短暂性,使读者直接面对“末时”地上万物的结束和救主的显现(本章28节;参约壹3:2)。

  使徒话语的含义需要根据当时的背景来理解。作者曾与耶稣共同生活过,听祂亲口说过有关祂再来的事。现在他已年迈,生活在罗马世界政治和社会的动荡中,自然满心盼望亲眼看见主的复临。他要把这个盼望与他人分享。所有其它的事情和与主团聚的盼望相比都是次要的。参约14:1-3;帖前4:16,17。

  务要记住,圣经作者主要关注的是属灵问题,而不是年代纪事。他们设法预备他们的读者迎接耶稣,但并没有给他们提供有关末日的年代数据(参徒1:6,7)。约翰的信息有鼓励同道在生活中盼望基督快来的直接价值,从而激励他们过基督徒应过的生活,把每一天都看做最后一天。“如今是末时了”这严肃的宣告也将激励信徒更加热心地作见证,以催促基督的复临。见《罗马书》第13章补充注释;见太24:34;罗13:11;彼后3:12;启1:1注释。

  你们曾听见。从约翰或其他有资格的基督徒教师那里听到。信徒们已经得到有关末世事件的充分教导(参帖后2:3)。

  敌基督的。antichristos,由anti(“敌对”或“代替”)和christos(“基督”)构成,意为反对基督的人或自称代替基督的人,或兼而有之。“基督的代理人”的称号,表达了相似的意思,用来指那些伪称拥有基督权威的人。

  《新约》中只有使徒约翰用“敌基督的”这个称呼(本节和约壹2:22;4:3;约贰7),但他并没有提供具体的线索,说明是指什么人或什么组织。约翰认为他的读者已经了解“敌基督的”,期待他的来临,并相信他的出现将预示末日的临近。约翰所想到的无疑是诺斯替主义在当时的异端幻影说和塞林图斯邪说(见本注释卷六第54-58页;卷七第625,626页;见约壹2:22;约贰7注释)。

  应当记住最早“敌基督的”乃是撒但。他素来通过不同的代理人敌挡基督。在人类被造之前很久,撒但就试图取代基督(见赛14:12-14;结28:12,13)。,从那时起,他一直煽动反对上帝和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参帖后2:8,9注释)。

  要来。或“即将到来”(参约14:3注释)。该动词的形式强调这一事件的确定性,但它要在信徒第一次听到以后的将来发生,约翰继续说明在他写信的时候,有关“敌基督”者来临的预言正处在应验的过程之中。

  好些敌基督的。复数形式说明约翰心目中不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对象,而是把所有反对真理的异端都列入“敌基督的”。基督教虽然还处在幼年时期,各种假道已经滋生,对年轻的教会发动袭击(见本注释卷六第52-59页)。

从此我们就知道。虽然背道是不幸的的,但约翰却把它看作末日临近的兆头而警告他的读者。

出来了。直译为“已经出现了”

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或“他们离开我们”。18节假教师的背教已经发生。他不需要向读者介绍背道的背景,因为他们对此无疑非常熟悉。我们不知道敌基督者及其追随者是主动退出教会的,还是被开除出教的。但显然这些假教师原先都自称接受基督教。

  却不是属我们的。他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悔改,从来没有在心里真正属于教会。但他们无疑认为自己关于基督本性的假道是正对的。

  仍旧与我们同在。menō,“住在”。约翰经常使用这个词(见6节注释)。如果离开的人真属于教会,他们就会留在里面,并且分享它的属灵气氛。他们的离开证明他们与基督和教会联系是脆弱的。

  显明。假教师留在教会里的时候,忠实的信徒很难认出他们的真面目。但当他们离开教会时,他们的异端就暴露出来了,证明他们从未就没有真正属于基督。

  都不是属我们的。原文表明,背道者从来没有从内心真正属于教会。有人根据约翰的这句话认为这些背道者已被预定要灭亡,而真正的基督徒不可能会从恩典中坠落。但约翰警告他的读者要警惕基督徒道路上(15-17节)的危险。有些基督徒有可能误入迷途。他们如果离开教会,那是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见约10:28注释),而不是因上帝不可改变的命令。有关圣经的预定论,见约3:17-21;罗8:29;弗1:4-6注释;参彼前1:2。

20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或作“都有知识”)。

圣者。《旧约》称上帝是以色列的圣者(诗71:22;赛1:4等)。新约特别用这个称呼来指基督(可1:24;徒3:14;见约6:69注释)。约翰知道圣灵是天父藉着圣子而赐下的(约14:16,26),所以这里的圣者既可以指圣父,也可指圣子。

恩膏。chrisma,源于动词chriō(“涂油”,见太1:1注释)。chrisma的使用暗示18节“敌基督的”的使用。参太3:11;路24:49注释。

  知道这一切的事。或“你们都知道”,即约翰并不是说基督徒拥有一切的知识,而是说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原文也可理解为基督徒只拥有他得救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在《旧约》中,受膏仅限于祭司,统治者和先知(出29:7;撒上9:16;王上19:16),但在新约之下,所有的信徒都被膏接受上帝所赐的知识,引导他获得永生(见约14:26;16:13注释)。

21 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

  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使徒出于智慧,说他写信给他的读者,不是因为他们需要指教。他只是提醒他们所已经拥有的认识(参12-14节注释)。

  因你们知道。就是你们知道真理。真正的基督徒不必担心对手说自己知识高超。圣灵的恩膏会使他明白得救所需要的知识,使他们在真理的事业中巧妙地运用这种知识。

  没有虚谎。虚谎和真理的源头是不同的。真理来自基督,各种虚谎的罪魁祸首乃是谎言之父撒但(见约8:44注释)。

22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谁是说谎话的呢?即谁是那大骗子呢?

  不认。约翰已经就假教师的出现发出警告(18-21节)。现在他接着揭露他们的教义。原文指一贯否认。

  耶稣为基督。见太1:1;腓2:5注释。约翰指出了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受膏者,弥赛亚,上帝的儿子和世界的救主的基本信仰(见路1:35;约1:14注释;见《约翰福音》第1章注补充注释)。人否认这一点,就是否认救赎的主要史实,因此他就无法得救(见徒4:12注释)。没有什么比否认耶稣的神性更能给基督教带来破坏性的曲解了。幻影说,后来诺斯替主义和其他异端,都严重地歪曲了有关基督本性的真理(见本注释卷五第892,893页;卷六第54-58页)。约翰所主要针对的,就是这种否认耶稣神性的观点。他认为,当前的真理就是完全接受耶稣为道成肉身的上帝儿子。他在《约翰福音》(约1:1-3,14)和这封书信中(本节和4:1-3,15;5:1,5)充分论述了这一点。今天,这个荣耀的真理同样需要大力宣传,以配合我们时代的特殊信息(见启14:6-12)。

不认父。圣父和圣子的联合非常紧密,因此削弱圣子的地位,肯定会动摇对圣父的尊敬(见约10:30注释)。这正是假教师所作的工作。那些不接受上帝在基督里启示的人,也会曲解圣父的本性和旨意(见约1:18;14:6,9;林后5:19注释;参太10:32,33)。

这就是敌基督的。见18节注释。约翰在这里明确地指出,凡自命为基督教教师者,若否认圣父和圣子,就是敌基督的。

23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就没有父。那些攻击基督地位的人,可能认为他们这么作不会贬低圣父。使徒强调指出他们的错误,说这种教师与上帝根本没有亲密的交往,像他们所声称的那样;他们的信仰表白是徒然的(参约壹4:3注释;参太10:33)。

认。“承认”。有的文本没有本节的后半句。但本节结构符合使徒的写作风格,即在一个论点之后加上一句肯定句或否定句,与之相对应。

24 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务要。使徒就这样将“敌基督”者和忠实的基督徒进行对比。

从起初。见第7节注释。约翰恳劝他的读者持守使徒或他们的同工所传给他们的信仰。作者向他们保证,如果他们这样作,就会继续享有敌基督者所丧失的权利,与圣子和圣父保持不断的交往。这个忠告对于今天的基督徒也是同样有益的(参启2:4注释)。

  存在。meno(见6节注释),在本节后面译为“住在”。如果都译为“住在”,就更能反映约翰的特色。

  25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主所应许。类似的结构见约壹1:5。先提供应许的保证,再说明应许本身。发出应许的是基督;上帝的一切应许都是藉着祂实现的(林后1:20)。在四福音里也有一些关于永生的应许(太5:1-12;约3:15-17;6:47等)。

  永生。(见约壹1:2注释)。

26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

  这些话。指18-25节的劝勉;作者在其中警告要提防那敌基督的。

  引诱。planaō,“引人迷路”(参约壹1:8;见太18:12注释)。按原文结构,本节后半句也可译为:“是指在着那些试图引诱你们迷路的人说的。”没有证据表明假教师已成功地引诱约翰的读者迷路。

27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恩膏。chrisma(见20节)。强调信徒的属灵装备与敌基督者诡计之间的对比(如20,24节)。使徒按自己的惯例鼓励羊群,提醒他们所拥有的特权,并机智地向他们保证,他们将证明自己配得属灵的产业(参约壹2:5;12-14;20;24)。

  存在。menō(见6节注释)。约翰希望圣灵住在基督徒心中,成为支配他们生命的影响力。

  并不用人教训你们。圣灵第一次赐下,以及继续住在人心中,保证了属灵悟性的进步(约14:26;16:13)。于是信徒既不完全依赖人的教导,也不受假教师所左右。然而他也不依赖圣灵的直接引导,否则约翰就不会写这封信了。

  主的恩膏。或“祂的恩膏”(见20节注释)。

  是真的。指圣灵的恩膏。信徒在受洗前以特殊的方式接受圣灵时所得到的教导是真的。圣灵后来所赐的教训决不会与基督教信仰的基本道理相抵触。主可以赐给我们更多的亮光,但新的亮光将坚固原有的路标。上帝的子民对待新亮光的态度,表明了他们对真理的忠诚和所领受的基督恩膏(《传道良助》297-300页)。

  不是假的。约翰再次用一个否定句来加强肯定句的语气。圣灵的启示没有掺杂错误。

  恩膏。就是基督的恩膏。

  教训。我们接受圣灵的恩膏。圣灵教导我们“一切的事”(约14:26)。

  住在。既可作为一个祈使句,也可作为一个陈述句。

  主里面。即在基督里面(见28节)。本节后半句的原文含义不清。使徒似乎是说,那些忠于圣灵教导的人将继续与基督保持亲密的交往。

28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的时候,在祂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有文本在本节的开头有“并且现在”,标志着书信第一部分的结束。这里没有提约翰写信的具体时间。约翰在达到了推论的高潮之后,以18-27节为依据对他的读者发出严肃的劝告。

  小子们。teknia(见1节注释)。

  住在主里面。即住在基督里面。鉴于耶稣复临的前景(见18节注释),约翰直接劝告读者采取27节所提倡的行动。只有住在基督里面的人,才会预备好迎接基督降临(参太24:13;约15:6)。

  祂若显现。这里没有丝毫的不确定性(参约12:32;14:3“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和“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反而蕴涵着确实的保证。约翰还在其他地方也强调基督再来的真实性(见约壹3:2;参约14:1-3;21:22;启1:7;22:12,20),但他也认识到基督显现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参太24:36-44注释)。

  坦然无惧。parrēsia,原意是“言论自由”,故引申为“胆量”(见徒4:13注释)。该词在《新约》中共出现31次,约翰用了13次。始终住在基督里面的人,不怕在祂来时与祂相见。那些一生与主同行的人将欢迎祂的来临(参赛25:9)。悔改的罪人迎接祂,不是凭着自信的胆量,而是凭着他们作上帝儿女的可靠保证。

来的时候。parousia(见太24:3注释),约翰只在本节使用该词。但保罗(林前15:33;腓1:26;帖前2:19等),马太(太24:3,27,37,39),雅各(雅5:7,8)和彼得(彼后1:16;3:4,12)的著作中经常使用该词。

羞愧。约翰再次用否定句来强调他的意思(见1:5,6,8;2:4,27等)。他用这种方法来描述那些尚未预备好见主之人的态度。他们在面对主的时候,将因自己当初轻视和拒绝的态度而满心羞愧。他们将因自己对待救赎主的态度,以及自己有罪的记录感到耻辱。他们将认识到,失去永生全是他们自己的责任(参启6:15-17注释)。但那些住在基督里面的人,可以快快乐乐地期盼祂的到来。

29 你们若知道祂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你们若知道。“若”字不含怀疑或不确定性。这的约翰典型的表达方式,为了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本节第一个译“知道”是oida,指与生俱来的知识。第二个“知道”是ginōskō,指从经验中得到的知识(见约壹1:3;罗3:19注释)。使徒就这样把信徒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结合起来,作为过公义生活的基础。

  祂。约翰在这里究竟是指基督还是指天父,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最后一句 “祂所生的”只能是指圣父,因为约翰只说过信徒是“上帝所生的”(3:9;4:7;5:1,4,18),所以使徒在这里说的是圣父。当然没有人质疑上帝的公义。蒙救赎的人至终都是从祂而生的(约1:13)。但同样肯定的是约翰迄今都是在讲论圣子(约壹2:25,27,28),不太可能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一下子把话题从圣子转到圣父。基督是公义的;基督徒得到重生是藉着祂的大能和圣灵的合作。所以这里主要是指圣子。

  公义的。dikaios(见太1:19;约壹1:1注释)。

  公义之人。见太5:6注释。一贯为义的人在思想,言语,态度和行为上都表明他是从上帝而生的;一切良善都是从上帝而来的(太7:20;雅1:17)。这样的人如果继续让上帝在他里面工作,就会接受进一步的指示,直到行在天国完全的光中(箴4:18;约7:17;《历代愿望》238页;《善恶之争》528页)。但有些人能暂时表现出公义的假象,这是出于爱自己的心(太6:1-18;林前13:3;《教会证言》卷三第336页;《喜乐的泉源》18,28,29页)。

  祂所生的。见约1:12,13;3:3-8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