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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06--SDA圣经注释

第六章

提要:1 要温柔地对待跌倒的弟兄。2 各人的重担要彼此担当。6 要慷慨地对待施教的人。9 行善不可丧志。 12 保罗揭露传割礼之人的真正意图。14 他不以别的夸口,只夸基督的十字架。

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偶然被过犯所胜。即被试探所胜。这里继续第五章的思路。保罗指出:一个基督徒在软弱的时候,或在属灵上懒惰的时候,可能会丧失警惕(见加5:24注释)。他并不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他的本意是“靠圣灵行事”(加5:25),但他被试探所胜。他本想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但是却令人失望地看到自己还是有那些“情欲的事”(加5:19-21)。他已经接受了圣灵(加3:2),“靠圣灵入门”(加3:3),并且受圣灵的引导(加5:18)要结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加5:22,23)。他的本意是为善的,但象保罗一样(见罗7:19-24),难过地发现自己的肉体是软弱的。

  属灵的人。即“被圣灵引导”的人(加5:18)。显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一批代表性人物没有放弃保罗的福音,去接受犹太化教师的教训。保罗决不会称背道的人为“属灵的人”,因为他们放弃了圣灵的引导(加3:3)。

  用温柔的心。见太5:5;加5:23注释。耶稣是温柔的典范(见太11:29)。凡效法祂榜样的人也当温柔耐心地对待弟兄。他们不应该批评挑剔,也不可轻易处置那些违犯教会纪律的人。他们维护正义的热心应当与怜悯相结合。他们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挽救犯错的人。他们的提议和决定应是为治病救人,而不是为了惩罚。不要把维护教会的权威作为主要的考虑因素。

  把他挽回过来。希腊文是katartizo意为“修补”、“补偿”、“恢复”、“成形”等。希腊医学作者用这个词来表示使骨头或错位的关节复位。那些仍然“属灵的人”不要用傲慢的态度对待在试探的袭击下跌倒的弟兄。他们不可以令他灰心,或用批评和非难促使他进一步放纵“情欲的事”(见加5:19,26注释)。他非常需要有一只同情的手把他从罪恶的深坑中拉出来,使他从跌倒的地方站起来。他在灰心和失望之中需要有人耐心、仁慈而温柔地对待他(加5:22,23节)。这样的人认识到自己将来有一天也有可能被试探所胜,也需要同样的帮助。

在对待走错路之人的时候,我们比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实行那条黄金之律(见太7:12注释,即“你们愿意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是那些受圣灵管束并行在义路之人的责任和特权。别人无法胜任这项细致的工作。上帝呼召那些“属灵的人”引导迷羊回到真理和公义的青草地上。保罗对待那些公然犯罪的人是十分坚决和无畏的(见林前5:3-5),但对待那些表示希望悔改的人,他是十分温柔和耐心的(林后2:5-11)。教会的规则需要善于把坚决和温柔这两种态度结合起来。保罗从来没有降低福音崇高的标准,但他的目标始终是救人,并在他们迷路时领他们归向基督(见太6:14,15;7:1-5;18:10-35注释)

  又当自己小心。我们自己立场如果不正,就不可能挽救别人;我们只有用上帝的标准不断地检查我们的生活,并且每天分享基督的生命,才能知道自己是否为义。我们在设法纠正别人的错误时,应当不断地省察自己。凡要救人出离罪恶激流的人,自己的脚必须站立在坚实的地方。关心别人属灵状况的先决条件是关心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属灵状况。我们还要认识到:我们也是容易跌倒的。这样,我们在设法帮助跌倒的弟兄时就不会抱着“我比你圣洁”的态度了。

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重担。黄金律(太7:12)要求每一个基督的门徒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考虑。这条原则若能运用在个人关系上,用在家庭中、社会上、学校中、教会中,用在国家和国际事务上,就能够解决世上的一切弊端。只有基督的恩惠能使人在各种情况下运用这条原则。见太5:43-47注释。

  基督的律法。作为基督生活动机的律法和原则是担当别人的担子。基督到地上来就是要承担人类的重担(见赛53:6)。我们的主在世时赐给门徒唯一的一条正式的“命令”就是“彼此相爱”(见约13:34)。关于这条“新命令”的意义,见约13:34注释。基督宣布:“律法和先知”,就是上帝所显示的一切旨意(见路24:44注释),其基础就是爱——爱上帝和爱同胞。保罗曾写信给罗马人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所以“基督的律法”就是十诫的概括。因为当我们遵行这些律法的时候,我们就真是爱上帝和爱人了(见太22:34-40注释)。关于耶稣所赐的爱同胞的教训,见太5:43,44;路10:30-37注释。

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即以为自己比在试探的侵袭下跌倒的弟兄强(加6:1)。见罗12:3;林前8:2注释。关于骄傲和基督徒的谦虚,见路14:7-11;路18:9-14注释。

   自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工作和价值就是自欺。自欺的危险就是它会排斥自省和需要的感觉。我们必须先感觉到自己的需要,上帝才能为我们工作(见太5:3注释)。所以世界上最没有希望的人就是自欺以致完全自满的人。我们只有甘心接受上帝所提供的福气,上帝才能为我们做事。凡不认识自己需要的人就不会求上帝施恩。

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即省察自己的行为和动机,用“基督的律法”予以衡量(加6:2)。见林后13:5注释。圣灵的任务就是帮助进行这项工作(见约16:8-15)。人最好乘着今日严格省察自己的生活,否则到了万民的审判者要他站在神圣的法庭前时,再进行省察就太晚而没有用了。这个省察过程对于在恩典中成长,以及在成圣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基督徒每天要在圣灵的引导下,按照上帝所显示的旨意以及对于他的计划来察验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意愿。

  专在自己。每一个人最好把品格的分析集中在自己身上,而不要集中在别人身上。那些只想纠正别人的过错,而不认识自己缺点的人是多么愚蠢!详见太7:1-5注释。如果他只想纠正别人,他自己最后被上帝抛弃,这对他有什么乐趣?他不如多化点时间和精力改正自己品格上的缺点。这样,在审判的大日,他就有理由欢乐了。见加6:7-9注释。

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担子。即人要担负的责任。在加6:2中的“重担”若有必要,可以放在一边,而在加6:5中的“担子”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继续担当的。每一个士兵都必须携带自己的装备,这是他的责任所在。他有时也可以帮助别人背。但他必须对自己的“担子”负责,而不须对别人的“担子”负责。除了自己的担子以外替别人背固然是好,但疏忽了自己的担子就不好了。在这方面不管别人受了他多少好处,他是不可能受别人好处的。

  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上帝任凭他一个人负担子。耶稣愿意替他负担(见太11:30注释)。有些基督徒没有让耶稣一起负担子,这是不对的。祂邀请所有的人到祂那里,并保证减除他无法独自承担的劳累(见太11:28-30)。

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在道理上受教的。即“接受道理指教的”。

  供给。希腊文koinoneo是“友谊”、“同有”、“分享”之意(见罗15:27;提前5:22;来2:14;彼前4:13;约贰11)。加拉太人与保罗完全可以有这种友谊。“受教”于福音的人应当分享教师所赐给他“一切所需用的”(译者注:即“一切美好的东西”。第六节现代汉语译本为“那在基督正道上受教导的人应该和教导他的老师分享一切美好的东西”。)这会有助于他“察验自己的行为”,并“担自己的担子”。也有人说保罗在这里讲的是那些受惠于福音的人应当支持福音的工作。使徒如果是这个意思,那就与上下文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了。

  施教的人。保罗在这里无疑特别是指他自己,不过也可以指每一位基督教教师。

7 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不要自欺。上帝要每一个人对基督教教师所给他的“美好的东西”负责(加6:6)。他也要加拉太人对保罗教导他们的一切真理负责。

  轻慢。希腊文mukterizo意为“嘲笑”、“瞧不起”。凡轻慢上帝的教诲,从而不把上帝放在眼里的人必要自食其果。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这条原则在自然界,在社会关系上以及在灵界都是适用的。万物生长都是各从其类。这是一条不变的法则(见创1:12注释)。所以人如果种“稗子”,就不可能收到丰富的麦子。

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情欲。见加5:13,17,24注释。保罗在这里指那些不肯抵制肉体欲望和倾向的人(见加5:19-21)。只有抵制罪恶的人才有希望摆脱其影响和后果。加6:7集中在所撒的种子上,而这里则集中在土壤上。请对照撒种的比喻(见太13:3-9注释)。土壤如果是“情欲”,果实一定会枯萎。

  顺着圣灵撒种的。也就是“被圣灵引导的”(见罗8: 14;加5:16注释)。使徒保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凭着经验知道他说话的依据是什么(参徒13:1,2;16:6,7等)。

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即不倦地被圣灵引导(见8节注释),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基督徒尤其要不倦地担负同胞的“担子”(加6:2)。这种出于爱心的服务决不会单调无味。我们主服侍周围人群的榜样乃是基督徒服务的最高理想。

  若不灰心。只有忍耐到底的人才能得到行善的报赏。在基督徒的战斗中,自命为十字架战士的人常有灰心丧志的。他们固然被试探所胜,或行路失去信心,就疲惫地离开了他们的主。保罗曾引用底母的例子。底母原是他的一个忠心同工,后来因为被世上的事引诱,就回到了老路上去了(提后4:10;参西4:14)。自从保罗的时代以来,这种事情一再发生。另一方面,也有成千上万基督徒殉道者面对最残酷的死刑表现出勇敢的精神,他们决不放弃对于赎他们脱离罪恶之主的信心。

  到了时候。即到了收成的季节。虽然基督徒服务的动机是爱,仍有赏赐的应许给他们(见启22:12)。基督曾把永远赏赐的颁发比作收割的时候(见太13:39-43)。上帝已经定好了地上收割的时间(见徒17:31)。如果在今生撒好种子,尽管在现在看来似乎是撒在荒地上,但到了收割的大日,一定会有收成看到。那时每一个人都要按照自己所做的接受报酬(太16:27;启22:12)。关于上帝决定赏赐的依据,见太20:1-16注释。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机会。保罗在这里给撒种和收割的比喻下一个结论(加6:7-9)。撒种有时候,收割也有时候。收割的时间掌握在上帝手里,而撒种的时间则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受圣灵引导的人可以不断得到指教,以便充分利用撒种时的机会(加6:8)。按照永恒的眼光估计机会,并知道怎样充分利用机会显示他们自己,这需要超人的智慧。作为主葡萄园中的工人(见太20:1-16注释),我们应当祈求明白在什么时候,并且怎么样最有效地工作。所以基督徒不仅要为服务,而且要为服务的方式向上帝交帐。

  信徒一家的人。即指教会(见撒上3:15;弗2:19;彼前4:17)。教会对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负有责任(见太28:19,20),但首先要对自己的信徒负责。在属灵和在物质的事上都要这样。教会内部若不处于正常状态,就不能有效地为世人服务。

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我亲手写给你们。该动词的希腊文也可理解为现在时或进行时:“我写”或“我正在写”。这种动词形式在腓利门第十九节中以及彼前5:12;约壹2:14,21,26中也有类似的用法,作者用来指从读者角度来看他正在写的字。那些认为保罗在这里单指后记部分的人来用“我正在写”的译法;而那些认为保罗指整封书信的人采用“我写了”的译法。

  字是何等的大呢?不知道保罗在这里指的是整封书信,还是单指加6:11-18。保罗大部分书信都是口授给秘书或代笔人(参罗16:22)。但是几年以前,他开始在信上加一小段亲笔的文字,以保证他信函的真实性(见林前16:21;西4:18)。显然当时有人冒他的名写信。(见帖后2:2;3:17)有些人认为整封书信(加拉太书)都是保罗所写,没有代笔者帮助,他们觉得没有一个基督徒的秘书能胜任这项工作。但一般认为加拉太书写作年代大体上与罗马书相同。写罗马书时保罗让一位名叫德丢的秘书代笔(罗16:22),所以更多的人认为保罗只亲笔写了加拉太书的结尾部分。如果整封加拉太书都是保罗亲笔所写,那就成了唯一这样写的书信(腓利门书除外),这与保罗的一贯做法不符。

  保罗写“大”字,说明他至少在写加拉太书时书写有毛病。保罗的大学问排除了他不知道怎样正确书写的可能性。一些人认为他书写不好是因为视力差(见林后12:7-9;加4:15注释)。也有人认为他的手因所遭的逼迫而受到某种程度永久性的损伤(参林后11:24-27)。

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凡。保罗专门指那些假教师,加拉太书所讨论的,主要是他们的教训。

  外貌体面”。他们要的是实质有形的工作成功的证据。他们让基督徒回去遵守律法中某些已因福音而成全的条文,特别是割礼,就达到了这样的目的。

  怕自己……受逼迫。假教师伪装的热心不是出于对他们所倡导之事业的真正热爱,而是由于害怕受到犹太弟兄的迫害。如果他们效忠于割礼之类的犹太仪文,就与其他犹太人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了,从而也就避免了落到保罗和其他基督教领袖身上的迫害。他们作这样的妥协,也许是为了调和基督教和犹太教。这项计划在加拉太各教会所取得的明显成功,生动地说明了第一世纪宗教妥协的影响。从那时以后,一直有人企图在真理和谬道之间做这样的妥协,并且产生了更加深远的影响。害怕嘲讽和迫害仍然是道理和做法方面妥协的原因。纯洁的福音从来就不是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这些人只满足于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实意(见提后3:5)。

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他们。指犹太化教师。

  不守律法。见加2:16注释。保罗无疑指他们没有遵守全部律法。他曾说过,凡受割礼的人应当遵守全部的律法(见加3:10;5:3)。这些假使徒既不是出于真心,也没有始终如一。实际上,他们在外邦人中间不可能遵守律法的每一细节。

  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犹太化教师成功地使一些人皈依犹太教的规条。这在正统的犹太人眼中是有功劳可夸的事。他们的目的显然是让热心的犹太同胞相信,他们虽然是基督徒,仍然还是不错的犹太人,从而讨得犹太权威当局的欢心。他们表现出为律法发热心,实际上是希望避免迫害。

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断不。即“绝对不”这是语气很强的词。

  夸口。 即“以……自豪”对照林后5:12; 11:18; 21:1 等。

  只夸……十字架。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说,他的目的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高举十字架(见林后2:2)。在《哥林多书》中,十字架是与“智慧委婉的言语”(林前2:4)相对比的。而在雅典,他曾用了一定的智慧委婉的言语。在《加拉太书》中,十字架是与犹太人法律体系相对照的(加6:13)。他本来可以为他的犹太背景,以及远超过他对手的学问夸口(林后11:12)。在少数场合,保罗曾提到自己的犹太背景,不是为了自夸,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使徒身份。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愿意说自己是犹太人。尽管他不赞同法利赛人的教训和做法,但他无疑曾经以他过去所属之教派作为自己靠肉体的理由(见腓3:4-6;参徒23:6)。保罗乐于承认犹太教的长处(见罗3:1,2注释)。上帝所指示有关圣所崇祀的仪式是有长处的,但这些仪式都是为了使敬拜的人更加清楚地认识上帝和他的要求。现在加拉太人受人影响转而以这些仪式作为得救的手段。关于“夸”十字架,详见约3:16;腓2:6-8注释。

  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世界”在这里等于在加5:16-21中所述之“情欲”的事。这些东西不再对保罗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就象他们已经不再存在。关于把“世界”和“肉体”钉十字架,见加5:24注释;见腓3:8-11注释。

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见加2:20注释。

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割礼。见加5:6注释;参林前7:19。外表的仪式对于基督徒来说并不重要。

  新造的人。见林后5:17注释;参林前7:19。最重要的是:一、发自爱心的信心。二、信心的结果,即在耶稣基督里作新造的人。三、这种改变在外表上可见的凭据是顺从上帝表现在祂律法中的旨意。受割礼不会导致品格的改变,但“新造”会造成一个新人。

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上帝的以色列民。

  凡照此理而行的。“理”就是“法则”、“原则”、“律法”、“标准”、“活动范围”。保罗在这里指的是14,15节所阐述的在基督里称义的“法则”和“标准”。凡按14,15节的原则而行的,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一样(见3:27-29注释;5:16)。在基督教中没有特权集团。这个属灵上平等的好消息给保罗所劝化的所有外邦人带来很大的喜乐。基督徒的成长取决于对真理的认识和甘心遵此而“行”(见彼后3:18;见太7:21-27注释)。

  平安。见林后1:2注释;参太10:13。

上帝的以色列民。即属灵的以色列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见创32:28;罗2:28,29;加3:7,8)。他们都是一体——耶稣基督教会——的成员。

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搅扰我。保罗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了。关于这封信的主题,他已经说了一切必须说的话,不需要再补充了。他已清楚地驳斥了对手们的一切观点,不需要再考虑把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分歧调和起来。他不愿意再化时间和精力在这个问题上(见加6:12,13节注释)

  印记。希腊文是stigmata,指把主人的名字或其他记号烙在奴隶或其他财产上。俘虏有时也被烙上这样的印记。士兵们也常有在自己身上烙上指挥官的名字。圣殿的奴隶或热心的教徒也有烙上记号证明自己的虔诚。保罗所说“耶稣的印记”无疑指自己因迫害和艰辛而在身体上留下的疤痕。(见林后4:10;11:24-27)。他的对手坚持要外邦信徒接受割礼的记号作为皈依犹太教的标志。但保罗身上的印记证明他已是谁的仆人,他只忠于基督(见加6:14注释)。保罗在为主服务时从敌人所受的疤痕,已雄辩地证明他对基督的忠诚。这些疤痕的大部分都证明了犹太人的刻骨仇恨(见加5:11注释)。

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弟兄们。保罗在信的开头也用这样的称呼(加1:2)。他承认他们为弟兄,充分相信他们会接受他的劝勉(见加5:10注释)。以后再也没有听到在加拉太有犹太化的麻烦。这默然地证明了他的劝告起到了效果。

  恩惠。见罗1:7,3:24注释;林后13:14;参提后4:22;门25。在整篇加拉太书中,保罗强调了救恩是单单靠恩典而得到的,不是靠行为赚来的。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与上帝和好。上帝救人不是被动的,而是出于主动的爱心和仁慈。保罗就是这样结束了对加拉太教会的勉言。他爱加拉太教会的成员,并深深地关心着他们。他希望他们能转离毫无意义的一切外表仪式,接受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

  你们心里。就是“你们”(参诗16:10注释)。

  阿们。见太5:18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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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钦定本(KJV)在6:18后还附有后记:“从罗马写给加拉太人”。早期文本中没有这句话,书信原来的文字中也没有。一般人都认为这封信是保罗第三次外出传道时在哥林多写的(见本卷注释104页)。请对照罗16:27;林前16:24注释以及部分诗篇的题记(见《SDA圣经注释》卷三6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