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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10--SDA圣经注释

第十章

提要:5.圣经显示出于律法的义和出于信心的律之间的差别。11.凡信祂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不至于羞愧。18.外邦人要接受信息而相信。19.以色列人不是不知道这些事情。

1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弟兄们。保罗在希望强调的时候,经常用这个称呼(见罗7:1;8:12;12:1;林前14:20;加3:15)。本章讨论的题目是罗9:31-37所说的事实,即以色列人依靠自己行为的功劳追求公义,结果得不到公义。保罗再次表达自己对以色列人得救的关心,然后勉为其难地指出他们的失败和过错。

我心里所愿的。原意为“善意”、“高兴”和“赞同”。见该词在以下经文中的使用。太11:26;弗1:5.9;腓1:15;2:13;帖后1:11。保罗衷心希望他同胞的得救。

向上帝所求的。见弗6:18;腓4:6;提前2:1;5:5,表示求某种特定的福惠。而罗1:10的“恳求”则是一种泛指的祈求。

是要以色列人。即罗9:31-33所提到的人。第九章的话题是以色列人的拒绝。本章继续这个话题,与上面是紧密相联的。

得救。请注意,保罗在讲述犹太人拒绝基督以后,马上为他们的得救祈求。这说明他们虽然犯了罪,他并不认定他们是无可救药的。如果保罗象某些定命论的教义所说的那样,认为他们拒绝基督是上帝所预定,以致让他们毁灭的,他就不会为他们得救而祈祷了。福音的信息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节)。福音是赐给万民,包括犹太人的(罗1:16;3:29,30;10:12)。

2 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我可以证明。保罗这样说是有他惨痛的切身体会。他曾“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加1:14),十分熟悉他们误导了的热心(见徒22:3;腓3:6)。

向上帝有热心。参“我为祢的殿心里焦急”(诗69:9;约2:17)。犹太人以自己对上帝及其律法的热心而自豪(徒21:20;22:3;参加1:4)。保罗充地描述了他们当时对宗教的热心。

犹太人的不幸历史是:虽然他们很热心,却没有得到义(罗9:30-32)。他们的宗教完全是依靠律法和仪式。他们表面上一丝不苟的顺从只是掩盖了他们内心的腐败(罗2:17-29)。但保罗是把他们对上帝的热心当作好事来说的。如同罗1:18一样,他在讨论他们的失败以前先提到他们的扰点。他似乎从他们错误的热心中找到一点鼓励和希望。如果这种热心引导得当,他们也许能得救。

知识。即充分了解(见罗1:18;3:20)。犹太人不是没有知识,而是没有真知识引导他们正确地事奉上帝。他们特别获得了有关上帝的知识(罗3:1,2)但他们的热心是非理性的。虽然他们知道律法和先知的著作,却没有真正明白上帝话语和作为的意义。他们盲目的热心变成了狂热。他们对形式和字句的热心超过了对上帝的热心。

3 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

因为。这一节解释了犹太人的热心为什么不是“按照真知识”。如果他们愿意顺服上帝的旨意,就会明白真理(见约7:17)。但他们不愿意服从。

不知道。保罗下面要指出他们的无知是不可原谅的,因为犹太人有充分的机会得到启迪(罗10:14-21;参约5:39,40)。

上帝的义。见罗1:17注释。

想。即“寻求”争取

立。即“建立”。该词暗示了犹太人在立自己的义时一种骄傲的情绪。犹太人自称为上帝发热心,其实是为自己工作。参何西阿所说:“以色列是空的葡萄树,为自己结果子”(何10:1KJV版直译)。犹太人没有按上帝的办法追求上帝的义,却自以为义的依靠自己的行为(见腓3:9)。他们以为单凭献祭崇拜就有义。却没有注意这一切礼仪所预表的主。他们的宗教沦为一种自满自夸的形式主义。犹太人越看不到上帝的义,就热心地遵守这些礼仪以建立自己的义。

服。(参雅4:7;彼前2:13;5:5)。犹太人以自己了解上帝及其圣律法(罗2:17-20)而自豪,实际上却不顺服上帝的旨意。他们信靠自己的义,不肯接受一项要他们承认自己的义无用而得救在于接受救主功劳的计划(赛64:6)

靠恩得救的最大障碍就是罪人的自以为义。犹太人不愿意服从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约壹3:23),表明他们自称相信上帝只是口头上的事奉,因为相信的实质是信靠顺从,他们不服从不仅是因为他们无知,而且是因为他们拒绝担任选民。

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总结”一词在希腊文中是强调的。本节有不同的解释。1.基督是律法的结果。2.基督是律法的目的。(见加3:24)。3.基督是律法的实现(见太5:17)。4.基督作为得救之法是律法的总结(见罗6:14)。第一种解释属于唯信论,有违于圣经的本意。后三种解释都是正确的,而最后的一种解释似乎与上下文最为吻合。保罗把因信称义的上帝的办法与靠律法称义的人的办法进行对比。福音的信息告诉我们;作为因信称义的方法,基督是律法的目的。原文“律法”不用定冠词(见罗2:12注)说明保罗指的是律法的原则,而不是某一条款。本章要旨也表明保罗指的是普遍意义上的律法。

本节并没有说旧约时代是靠律法称义的,随着基督的来到,因信称义代替了靠律法称义。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上帝只显示一条得救的道路,就是信靠将来的弥赛亚(创3:15;4:3-5;来11:4;参罗4)。本节也没有说基督是律法的结束,从此以后,人不再需要顺服上帝的律法了。基督制止了靠律法得救的办法。上帝向以色列人颁布律法的目的是显示他们的罪,让他们觉得需要一位救主(加3:24)但以色列歪曲了上帝的旨意,把道德律法和仪文律法作为顺从律法建立自己之义的手段。

基督来,是要结束这种对律法的误用,重新指出信心之法。这种信心不是废除律法,而是坚固它(见罗3:31注),使人能够遵行律法的要求(见罗8:4注)。

5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摩西。保罗现在引用的旧约圣经对靠律法称义和因信称义进行比较,证明在这个问题上,旧约与新约是没有矛盾的。

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经文引自利18: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参加3:12)。保罗引用这句话时暗示,根据犹太人的观念,律法的义要求完全遵守律法,不折不扣,没有任何宽容和原谅的余地。所有律法的要求都必须实行,没有救恩(见加3:10-13)。但是,正如保罗在罗1-3章所指出,堕落的人类,未悔改的罪人是永远做不到这一点的。所以,那些想靠行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的人只能被定罪(罗3:10)。

请注意,在利18:5中,上帝的律法包括典章和律例,实际上是可以遵守的。百姓若遵守就可以活着。以西结(结20:11,13,21)和尼希米(尼9:13,19)曾引用这节经文表明这条件可以满足,应许能够实现。随着新约中上帝计划更大的启示,我们认识到,旧约中这些经文实质上是要基督徒把信心放在要来的救赎主身上,使人获得赦罪和顺从的恩典(见结16:60;20:11;36:26注)。不要把这些经文理解为不靠信心遵守律法就能获得义。可是法利赛人和受他们影响的犹太大众却抱有这种错误的看法。他们把公义和生存看作他们严格守法的报酬。他们与上帝之间纯属司法关系。他们与上帝的约是出于行为而不是出于信心和恩典。上帝要引导他们进入更高的境界,他们却不愿意(见结16:60)。

保罗引用利18:5是要指出这种立场的错误。他用摩西的话提醒以律法为本的犹太人,只有顺从,才能获得公义。但是人类靠自己无法顺从。请看耶稣对追求“出于律法的义”的律法师的回答:“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

6 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

唯有出于信心的义。保罗把因信称义拟人化了,好像它能说话。请参智慧的拟人化(箴1:20;路11:49),劝勉的拟人化(来12:5)。本句意为“摩西关于因信称义如此说”,因而罗10:4的两部分内容都得到摩西见证的证实,即靠律法得不到义(10:5),只有靠信心才能得到义。(罗10:6-8)。

许多解经家对于保罗用摩西论述律法的话来解释因信称义觉得难解。其实难题在于一种普遍的误解,即认为律法与福音是完全对立的。正确的理解是因信称义是上帝拯救人类的一贯方法,藉着摩西颁布律法乃是这个计划的组成部分。上帝特选摩西的创立的仪文和预表的伟大体系,体现了因信基督称义的完整计划。所以说摩西不知道律法与福音的关系,当他强调顺从上帝的诫命时,他是靠律法称义而不是因信称义,这是不合情理的。

如此说。经文引自申30:11-14。在这一章中,摩西列举了以色列人若顺从上帝的律法所能得到的福气。请注意摩西说话的对象与前面是一样的“上帝必将你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30:6)。摩西所说的是真正悔改相信的以色列人的经验。他是从以色列人除掉心中污秽的角度来讲述律法的。不要象许多解经家那样,认为保罗只是引述摩西有关律法的话,从而违背了摩西的初意。保罗从信靠而顺从的亚伯拉罕身上发现了因信称义。同样,他也从那些悔改归向上帝,尽心尽性爱上帝并顺从祂的人身上发现因信称义的实质。摩西的话,从属灵的实质上来说,讲的就是因信称义。

你不要心里说。引自申9:4,作为引用申30:12-14的开头。“心里说”希伯来文指“想”,通常是不好的念头(见申15:9;18:21;诗14:1;太3:9;24:48;启18:7;参林前7:37)

谁要升到天上去呢?摩西说这些话是要表明上帝的话离人不远,已经向他们显明。保罗引这些话指福音,即上帝的话语藉着基督更清楚的显示。

就是要领下基督来。好象祂没有来过似的。因信称义告诉我们,不要怀疑基督已经降临的事实。上帝的儿子已经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信并不是难事,因为基督已经来了。

7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申30:13原句是“谁替我们过海?”以色列人不需要漂洋过海去领受上帝的诫命。同样,我们也不必要下到阴间去领基督上来,因为基督已经复活了。“阴间”指基督从中复活的死亡之地。

8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

他到底怎么说呢?因信称义到底怎么说呢?保罗继续把因信称义拟人化(见罗10:6注释。)

这道离你不远。这句话的目的是要向以色列人保证,上帝已经为他们履行律法的要求做了准备。在伊甸园与亚当所立的永约包括了赦罪以及因信将来的弥赛亚而获得顺从的恩典。人类藉着献祭,履行仪文律法的其他条款而表示他们对救赎主的信心。这个赐给亚当,又向亚伯拉罕重申的约,以色列人却没有好好接受(见结16:60注释)。他们却想靠自己顺从的努力来寻求义。旧约时代的先知一再设法引导百姓接受上帝永恒计划的条款,却没有成功。上帝曾藉着耶利米向他们提出重新立约(见耶31:31-34注)。以西结强调要有“新心”和“新灵”(见结36:26注)。因信称义就这样已向他们提供:“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与所听见的道调和”(来4:2;参加3:8)。这道离他们不远。只要他们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保罗就这样把因信称义的简单与靠行律法立自己之义的费力与无效进行对比(罗10:2,3,5)。

我们所传。保罗强调因信称义的真理不是不可知的,凡愿意听的都能明白。本章14-21节进一步阐述了犹太人无法推诿说自己不知道。

信主的道。即有关信心的福音信息。这一词组在新约中仅出现在这里。摩西所说离你甚近,就你在口中,在你心里(申30:14)的就是保罗所传的信主之道,即因信称义的福音。

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保罗开始阐述信主之道的内容,证明信主之道离我们不远。信主之道的内容与摩西在《申命记》中的教训是一致的。

口里认。(见太7:23;多1:16;来3:1)。即赞同。信徒的承认即表示他同意上帝所宣布为真的东西,包括上帝所显示有关律法,我们的罪,我们需要一位救主等;也包括上帝所表达的唯一救法:信他儿子耶稣基督。

耶稣为主。(见林前12:3;腓2:11)犹太人单奉父上帝为主。外邦人以皇帝为主,但基督徒承认基督为天上主(林前15:47),上帝的独生子(约3:16),教会之首(弗5:23)和永存之主(徒10:36)。认祂为主就是乐意随从祂的引导,顺服祂的诫命(约14:21;约壹2:3,4)。

心里信。心里相信才会口里承认,保罗在第八节中却先说口里承认,再说心里相信,而到了第十节,又是恢复了正常的语序,先是相信,后是承认。

上帝叫祂从死里复活。见罗10:7注释。基督的复活证实了祂的话语,为祂的牺牲盖上了上帝的印(见罗1:4注)。藉着相信上帝叫耶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承认基督已经战胜罪恶和死亡,并能使罪人得救称义(见罗4:25注释)。与靠律法称义相比(罗10:5),因信称义依靠基督所已经做的和所能够做的,而不是依靠我们所能做的。

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心里相信。见罗1:21注。犹太人把心看作是思维情感的所在。他们认为心代表情感,以有别于理智。保罗说“心里相信”指的是内心的完全改变。这种改变导致称义和成义(罗3:22;5:1)。

口里承认。内心改变的外部证据就是口里承认,坚决维护自己的信念。在言语和行动上乐意承认基督,一直是真门徒的试石(太10:32;路12:8;参启3:5)。在世人面前好好承认并始终不渝,就会得救。(参启2:10)。

11 经上说:“凡信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经上说。引自赛28:16(见罗9:33注释)

凡信祂的人。以赛亚原著中没有这句。保罗想要强调福音是赐给万民的。

12 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

希腊人。即外邦人(见罗1:16注释)。

并没有分别。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需要救恩。 上帝已提供唯一得救之法,并没有犹太人外邦人之分。所以一切民族,阶级,社会和个人的差异都是不存在的。

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犹太人和外邦人拥有同一位主(见罗3:29,30)。祂救赎了全人类(约3:16)。与罗9和11章对比,罗10章称基督为“主”。在徒10:36中,基督被称为“万有之主”(参罗14:9;腓2:10,11)。

厚待。主的资源是无限的,见罗8:32;11:33;弗1:7;2:7;3:8)。

求告祂。“求告主”或“求靠主名”相当于敬拜主。可能起源于敬拜神先提其名的习惯。众所周知,希伯来人是求告耶和华的。基督徒是求告基督的(林前1:2)。新约中这样题说基督很重要,因为这是承认基督的神性。(见徒7:59,60;9:14,21;22:16;提后2:22)。有关基督的神性见约1的补充注释。

13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求告主名的。引自珥2:32。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中也引用过这句话(徒2:21)。犹太人都明白,约珥的话是指真正敬拜耶和华的人,必在耶和华审判的日子得救。保罗用这段话指基督。“凡有血气的”(珥2:28)表明外邦人也包括在预言之中。

14 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怎能求祂呢?保罗在表述了因信得救的普及性以后,开始讨论让所有的人都接受的条件。他用一系列的问题列举了这些条件。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条论据,同时提示了结论,作为下一个问题的基础。如: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不能。所以要先信祂。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不能。等等。

有人把14,15节与前面章节联系起来,说是指传福音给外邦人。其实,13节已暗示福音赐给所有人的,所以要传给所有的人。还有人把14,15节与本章其余部分联系起来。他们说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不是传福音给外邦人,而是犹太人的不信。如保罗前面所述,犹太人不知道称义的正确方法。为了使他们认识到他们在这件事上的大错,保罗设法告诉他们,他们原有充分的机会明白上帝的计划。他先设问求告主有什么条件,然后说这些条件已经满足。所以犹太人不信,是无可推诿的。

罗10:14-21的论点可归纳如下:福音的使者都有没有派遣使人人都有机会相信(14节)?有!如以赛亚所预言(15节),福音已经传出。并非所有的人都相信,是不是证明他们没有听见(16节)?不是的。因为以赛亚已经预言,一些人不会接受信息(16.17节)。一些犹太人会不会没有听见(18节)?不可能。因为福音已经传遍了。以色列人虽然听到了福音,他们会不会不了解其意义(19节)?不会的。如摩西和以赛亚所言,连少蒙启示,少有特权的外邦人都已经明白了。(19,20节)。所以犹太人不能以对福音的无知作为不信的借口。事实的真相正如以赛亚所言,他们是悖逆,顶嘴的百姓。(21节)。

听见祂。从基督派遣的传道人那里听见福音,就是听见基督(林后5:20)。我们从主所拣选的使者那里听见祂说话。

15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奉差遣的。正如圣父差遣祂的儿子,圣子也差遣使徒。在圣灵的引导下,使徒又差遣了别人(见路9:2;10:1,3;约4:38;徒26:17;林前1:17)。传扬上帝的信息必须由上帝所特派的人来进行(见耶1:7;7:25;14:14,15;23:21)。

如经上所记。引自赛52:7。在引用的时候,保罗省略了“登山”和“行救恩的”。

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意为他们多受欢迎(见赛52:7注释)。保罗引用这段经文暗示特使已经派出。原文意义见赛52:7注释。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同以赛亚的这段经文指的是弥赛亚的工作.。摆脱巴比伦之囚的好消息,象征着救恩的福音。“喜信”就是“福音”。

16 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听从。(见罗5:19注释)。该词用在这里十分恰当。保罗正有讲述有人不信所听到的福音。犹太人听见了。却没有顺从。

以赛亚说。引自赛53:1。原文没有“主啊”,是七十士译本加添的。先知还预言了犹太人的不顺从。以赛亚在描述了报好消息的使者之后,马上预言百姓不接受信息。参约12:37,38有关这段预言应验的叙述。这节经文还暗示了(见罗10:15)信息已经传出,否则就不会被听见且不信了。

17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信道。16节与17节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信”与“信道”是同一个词(见罗3:3注)。

听道。本节出现二次,意为“所听见的”。本章可译为“谁相信他从我们那里听见的东西呢?信来自所听见的,所听见的来自上帝的话。“这种译法使16与17节之间的联系显得更明显。

基督的道。即有关基督的信息。正如“信的道”(8节)是有关信的信息(见8节注)。本节是有关真信心性质和来源的重要论述。真正的信心不是盲从而无充分的证据。信心是我们对于未见之事的信念(来11:1)。这种信念是以对上帝之道的认识,对有关基督之信息的认识为基础的。只有经常殷勤查考圣经,才能培养改变人心的恒久信心。

18 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但我说。犹太人可能说他们没有机会听,所以没有接受福音。保罗开始批驳这种说法。

人没有听见吗?希腊原文暗示否定的回答和没有原谅的借口。这里的“人”不是指所有的人(16节),而是特指不信的犹太人。

诚然听见了。保罗用强调的语气批驳他们没有听见信息的说法。他用诗19:4的话证明福音已经传给万民。

声音。希腊文是一个拟声词,指乐器或人类发出的声音(见林前14:7)。在旧约中该词指“量带”而非声音(见诗19:4注)。根据诗人的说话。“他们的声音”是大自然的声音,是默默的见证。“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诗19:1)。诗人把上帝藉祂所造之物的启示(诗19:1-6)与藉祂圣言有关祂自己的特别启示进行对比(诗19:7-11)。保罗从中看出福音向普世传播。他用诗人的话描述传道者的“声音”“传遍天下。”

地极。即有人居住的世界(见路2:1注)。在写罗马书的时候,福音显然没有传到地极,因为西班牙还没有传到(见罗15:20,24,28)。但是,信心的信息已在世上广泛传播,证实了保罗所说福音传遍的话。实际上,在他这一代中,福音已经“传与普天下万人”(西1:23,参《教育论》96页),况且这信息先是传给犹太人的(徒9:20;11:19;13:5;14:1;17:1,2,10;18:4,19;28:17;罗1:6)。保罗写这一章初衷可能是证明以色列人说自己没有听过福音,是没有道理的。

19 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如同18节一样,希腊文结构暗示否定的回答。尽管有上帝藉摩西和众先知的启示,以色列人还是不明白正道。

先有摩西说。引自申32:21。摩西既向以色列人传达他们较之于外邦人的各种优惠,也确立了信心的法则,从而使这种优惠在将来某一时候实现(见申32:18,20)。

惹动你们的愤恨。藉着向外邦人施恩,上帝希望激起祂子民的羡慕,从而为祂发热心。参何2:23;罗9:25。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见申32:21)。外邦人不成子民,因为他们不象以色列人与上帝之间有一种公认的关系(见申4:5-8)。他们是“无知的民”,因为他们没有接受上帝的启示,而敬拜木石雕刻的偶象(见罗1:21注)。保罗向他的同胞指出,正如摩西所预言的,上帝要施恩给犹太人认为低一等的百姓,从而激发他们的羡慕。(见罗11:14)。保罗这样做的目的是祈愿他的同胞能悔改,在耶稣基督里得救(罗9:1-3;10:1)。

20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我叫他们遇见。引自赛65:1。外邦人出乎意料的信心,对于那些享有特权和启示,但又不信的犹太人来说,乃是一种责备。

21 至于以色列人,祂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至于以色列人,祂说。即以赛亚说。先知是在奉上帝的名说话。圣经引自赛65:2。文本更接近七十士译本,而不是希伯来原文。

整天。以赛亚就这样表述了上帝对祂子民长久的忍耐,尽管他们顽固不信,拒绝祂的邀请。上帝对于悖逆的的罪人充满怜悯和柔情。祂终日伸出慈爱的手招呼悖逆顶嘴的人。那些抛弃祂的人也终必承认祂的恩慈和长久的忍耐(启15:4;《善恶之争》670,671页)。

顶嘴。犹太人藉着抗拒福音,表现出一种众先知所指出并谴责的品格。司提反在殉难之前也作出同样的责备(徒7:51-53;参路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