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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16--SDA圣经注释

第 16 章

提要:1 不义管家的比喻。14 基督责备法利赛人的贪婪和虚伪。19 守财奴和乞丐拉撒路。

[ 不义的管家:路16:1-18。关于比喻,见本卷注释第203-207页 ]。

1 耶稣又对门徒说:“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

  耶稣又……说。圣经没有提供特别的信息,说明第16章比喻和教训讲述的时间、地点以及背景。但本章的开场白却强烈地暗示它是紧接着第15章的事件,可能两章的比喻和教训是在同一场合发出的。此时距耶稣使命的结束只有几个月了,大概在公元31年的一月或二月,地点是比哩亚,就是约旦河外的地区(见路15:1注释)。

  对门徒。就像先前许多情况一样(见太5:1,2注释),即便有其他人在场,耶稣也是先把祂的教训说给门徒听。就像《路加福音》第15章一样(见第2节),此时法利赛人也在场(路16:14),最终耶稣也直接向他们说话了(第15节;见第9节注释)。税吏也站在听众当中,这个比喻对他们有特别的意义。他们中的许多人无疑都很“富有”。

  一个财主。像比哩亚传道过程中的许多比喻一样(见太19:1,2;路9:51注释),这个比喻也只有路加记载。这个比喻以及后面那个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都是涉及到如何运用当前的机会来预备将来的生活(路16:25-31),特别是如何运用今生物质上的东西。本章的第一个比喻特别是对门徒说的,而第二个比喻主要是为了法利赛人而说的。第一个比喻说明了一条对于聪明管家很重要的原则──谨慎、殷勤地运用当前的机会。第二个比喻是从反面角度来考虑管家资格的问题,就像那个朋友半夜呼求(路11:5-10)以及不义的官(路18:1-8)的比喻一样。

  耶稣在第一个比喻中呼吁人们把思想从当前的事物转向永恒的事物上(《基督比喻实训》366页)。在税吏之中前不久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基督比喻实训》368页),当在场的税吏听耶稣讲述这个故事时,心中的印象可能十分深刻。

  解经家通常认为这个比喻很难解释,特别是因为经上似乎是在赞许那个不义的管家(见第8节)。这些困难是由于他们过于注重比喻中所有的细节,就像前面一个比喻用那个“财主”代表上帝时他们所认为的那样。但这个比喻却不作寓言式阐释。在解释比喻上有一条基本原则,即,不应该试图去在所有的细节中都找出特别的意义来。关于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卷注释第203,204页。耶稣用这个比喻来说明一个特别的真理,就是祂在第8-14节中所指出的。

  管家。一个家庭或一份产业的管理人。上下文表明,这个“管家”是个自由人,而不是像有些“管家”那样,是作奴隶的。如果他是个奴隶,他就不用担心自己被解除管家职位后的生计了,因为他还会有另一个主人。此外,如果是个奴隶,他不可能自由实现他对自己所定的计划(第4节)。

  浪费。根据希腊原文,这个管家仍在浪费他主人的财物。实际上,他被指控一直在有计划地掠夺他的主人(见《基督比喻实训》366,367页),这样的控告足以让他立即被解除职务而不会等到他有机会去交代他所经管的事(第2节)。这里提到的“浪费”可能部分是由于他的无能或轻忽,尽管他的精明(第4-8节),暗示着有足够的聪明去照顾好他主人的利益。

2 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或译为“为什么我听见你这事呢?”

  交代明白。他要去把账目理清并把所记录的交给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好去查看以便确定对他的控告是否真实。

3 那管家心里说:‘主人辞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将来做什么?锄地呢?无力;讨饭呢?怕羞。

  心里说。当这个管家清理账目准备要交给他的主人时,他的心里反复思量着这件事。

  无力。或“我不够强壮”。

4 我知道怎么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后,接我到他们家里去。’

  我知道。显然这个管家自知有罪并且知道他无法洗刷自己。如果他过去所经管的事是诚实的话,那么他此时不可能采取这么狡猾的手段去应付对他的指控。显然,他过去就是依靠他的精明过活的,现在他要采取一种更加灵巧的计谋来使他将来还能过一种安逸的生活。当这个管家还有权利这样做的时候,他要利用当前的权利去为无定的将来作好准备。

  在我不作管家之后。或“在我不再作管家的时候”。

  他们。这个管家想到了那些“欠他主人债的”(第5节)。他现在要让他们都欠下他的人情。

5 于是把欠他主人债的,一个一个地叫了来,问头一个说:‘你欠我主人多少?’

  一个一个地叫了来。这个管家有计划地积极实行他的计谋。他过去若是像他现在增进自己利益这样去增进他主人的利益,他就会是一个成功的管家,而不是现在这样失败的了。同样作为一个管家,约瑟在波提乏家中所表现的品性使他深得主人的器重(见创39:1-6)。约瑟努力促进他主人的利益,好像那是他自己的事一样,由此他也被提升掌管波提乏的全家。

  你欠主人多少?看来由于这个管家的无能或渎职,他对先前办理的事务要么记录不完整,要么根本就没有记录。如果是这样,他就可以很容易地与那些购买他主人货物的人串通来欺骗他的主人,并使他和那些买货的人得利,当然这是以他主人的损失为代价的。

6 他说:‘一百篓(每篓约五十斤)油。’管家说:‘拿你的账,快坐下,写五十。’

  篓。batoi,来自希伯来文bath,但是容积不同,前约是10.4 加仑或39.4升(见本卷注释第50页)。因此一百“篓”大约等于1,040加仑或39.4升,很大的一笔债务。

  油。显然指橄榄油,巴勒斯坦和周围地区常用的一种油。

  账。直译是“文字”或“文件”,这里指原始交易的“合同”或“记录”。

  快。显然这个管家要和许多人处理业务,如果他想自己的计谋成功,他就必须立即实行不能迟延。

7 又问一个说:‘你欠多少?’他说:‘一百石麦子。’管家说:‘拿你的账,写八十。’

  石。koroi,来自希伯来文的kor,但容积不同,约等于14.92蒲式耳或525升(见本卷注释第50页)。因此一百“石”大约等于1,492蒲式耳或525升,这又是一大笔债务。

8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

  主人就夸奖。这句话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路加的按语,而是耶稣比喻的一部分。发表评论的是第1节的“财主”。耶稣根本不可能夸奖一个不义的管家施用计谋欺骗他的主人(见《基督比喻实训》367页)。耶稣对这个管家的评价是“不义”。然而,就像这个评价构成了比喻的高潮一样,耶稣显然也在这个财主对他管家的评价中发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可以拿来教导祂的门徒和听众。故事本身说明了这一点。财主并没有原谅他管家的不义;这个管家正是因为不义才被解职的。但是这个狡猾的家伙用来使他渎职的生涯到达一个顶峰的技巧却是很令人惊奇的。他实施计划的周到本可用在更高尚的目标上,以致那个财主不禁感叹他管家的“聪明”和“勤劳”。

  作事聪明。即,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结交一批在将来的岁月中能够为他付出的朋友。“聪明”一词来自希腊语phronimōs,它的形容词形式phronimos(见太7:24;10:16)来自名词phrēn(“思想”)。我们可以说,那管家“运用了他的头脑”。他运用前瞻的思想聪明老练地为自己的将来作了谋划。他的“智慧”或“聪明”主要体现在,他勤勉地善用了当前还存在的机会。如果这个管家在最终处理他主人债户的问题时还像他先前办事时那样拖拖拉拉,他这个狡猾的计谋就不可能成功了。

  今世之子。直译是“这个世代的孩子”,这是从时代和事件的角度来看世人的。这里提到为今生而活的人,是要与为来生而活的人——“光明之子”进行对比。

世事。就是在当代。这是他们唯一感兴趣并为之生活的“世代”(见太23:36注释)。

光明之子。参约12:36;弗5:8;帖前5:5。耶稣用类似的说法:“上帝的儿子”(太5:9;路20:36;约11:52),“本国的子民”(太8:12;13:38),“你们天父的儿子”(太5:45),来指接受祂的教训并把天国放在自己生活中首位的人(见太6:33注释)。

  更加聪明。只为今生生活的人在追求今生所提供的事物时经常表现出比基督徒更大的热情,换一句话说,选择侍奉上帝的基督徒在为上帝提供给他们的东西上所做的准备还不如世人。人类的一个弱点就是,更多地花心思去考虑我们如何服侍自己,而不是考虑如何侍奉上帝并彼此服侍(见《基督比喻实训》370页)。基督徒的确是以“热心”著称的,但是他的热心应该“按着真知识”(罗10:2)。为了达到品格上的卓越和高尚,一个人必须明白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见太6:24-34注释)。

9 我又告诉你们,要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

不义的钱财。见太6:24注释。这个短语在某种程度上表达了对“钱财”的轻蔑,好像我们把“钱”说成“臭钱”一样。“藉”着金钱结交朋友的意思是,“用”金钱结交朋友。

  结交朋友。这里耶稣转向了当时在场(见第14节)的法利赛人(见《基督比喻实训》369页),他们作为犹太人的国家领袖在某种特殊的意义上就是上帝赐与祂选民之真理与福分的管家(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26-28页)。以色列的领袖作为上天的管家浪费了天庭托付给他们的“财物”。他们不久就要奉命将他们所经管的“交代明白”。

  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天国是可以用钱去买的。祂直接关注的真理是我们可以从我们永恒福利的角度去善加利用当前的机会。我们是上帝交托我们手上今生物质财富的管家。上帝把这些托付给我们,好使我们学习忠实管家的原则。我们今生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别人的”,即都是上帝的;这些都不是我们“自己的”(路16:12;见林前6:19)。我们要利用托付给我们的物质上的财物,借着把它们用在我们的同胞身上(见箴19:17;太19:21;25:31-46;路12:33)以及福音的推广上(见林前9:13;林后9:6,7),去推进我们天父的事业。

  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有文本为“当你倒下的时候”。“倒下”可以理解为“死亡”。但是经上并没有教导说人在死时就要被接到“永恒的住处中去”,而是要等到我们的主回来的时候(见约14:3)。当那管家快要失去收入来源的时候(路16:3),他就开始思量将来的事了(第4节)。这个比喻的关键并不在于管家的失职或他的死亡,而是他解决个人收入丧失这个问题的办法。因此译为 “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比较合理。

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

  最小的。这里暗示玛门(或钱财)是“最小的”或“小的”。必须再次指出,耶稣并没有称赞那管家不义的行为(见第8节注释),否则门徒或其他在场的听众就要抓住这个比喻当作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不义的借口了。耶稣在此清楚说明了一个伟大的真理,即凡是愿意成为祂门徒的人必须具有诚实和殷勤的品质。根据《米德拉西》(Rabbah,关于出3:1,第49页),上帝不会交给人一件大事,除非祂已在一件小事上试验了他,之后祂才会提拔他去处理大事。《米德拉西》还举出了一个例子,据说是上帝对大卫所说的话:“你已经在你的羊群上证明是忠心的,所以来照顾我的羊”。

  在大事上也忠心。他将得到提拔(见太25:21注释)。

11 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

  真实的钱财。就是属灵的“钱财”(见雅2:5)。参基督的教训,“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约6:27)。耶稣在比哩亚传道开始时曾警告人要防备为自己积财而在“上帝面前却不富足”(路12:21)。

12 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呢?

  别人的。人在今生所要学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他财产中所有的金钱和物质的东西,都不是凭着他自己的智慧或技巧得来的,而是从上帝那里暂时借来的。主曾经严肃地警告以色列人要防备这一致命的欺骗并提醒他们,是上帝赐给人“得货财的力量”(见对申8:18的注释)。

  以色列人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从这一原则所发的教训中得益(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32,33页)。什么时候人不尊荣上帝,不认为生活中的美物是从祂那施恩的手中而来的,“他们的思念”就一定会“变为虚妄”,并且“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我们只是上帝的管家而已。

  你们自己的。耶稣这里指出永生以及伴随着永生的福分和喜乐是我们的。我们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7)。当基督在荣耀中登基为王时,祂要向所有的人发出信实慷慨的邀请,邀请他们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

13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

  一个仆人不能。见太6:24注释。除了“仆人”一词,还有一个词也适合这里的上下文,就是上面比喻中用来指代“仆人”的“管家”。耶稣这里的话和太6:24节是一样的。我们应当记住,耶稣在比哩亚传道的过程中重复了祂前面所讲过的大部分教训(《历代愿望》488页)。许多批评者假设,路加和马太在他们的福音书中都把这段教训放错了位置,但是,这种假设是没有根据的。

14 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他们听见这一切话,就嗤笑耶稣。

  法利赛人。见本卷注释第51,52页。

  贪爱钱财的。philarguroi。《新约》中这个词只出现在这里和提后3:2中。有些吹毛求疵的评论者认为,路加这里所指的不是法利赛人,而是撒都该人,根据是,撒都该人是犹太社会中最富有的阶层。但是耶稣并非在讨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阻挡人进入天国的障碍并不是人拥有财富,而是过分热爱金钱或者误用金钱。一个比较“贫穷的”人若要变得贪婪,也没有什么能阻挡他。耶稣在其他地方也坦率地指责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见太23:14注释)。按照法利赛人的人生哲学,金钱是上天神圣赐福的证据。相比之下,耶稣不仅没有这些财富(见太8:20注释),祂一点也不羡慕这些东西(见太6:24-34注释)。在这里以及其他许多方面,耶稣和法利赛人的原则是完全不能调和的。

  听见这一切话。下面的话(第14-31节)和第1-13节的内容显然是在同一个场合说的。

  嗤笑耶稣。或“嗤笑祂”。法利赛人显然意识到了耶稣的话是针对他们讲的(见第9-13节;见第9节注释)。从15:1开始的记录,似乎是耶稣在一个场合中所发的教训(见路15:1;16:1,14注释)。如果是这样,那么法利赛人从一开始就在现场(见路15:2)。如此说来,耶稣迷羊的比喻,失钱的比喻,以及浪子的比喻全都是说给他们的,为要证明祂对“税吏和罪人”的关怀是正确的(见路15:1-3)。

15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上帝看为可憎恶的。

  自称为义。参那个想用“谁是我的邻舍呢?”的问题试图“显明自己有理”的“律法师”(路10:25-29)。法利赛人在哄骗百姓相信他们所说的财富是对义的一种报赏这种理论上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他们极力地为自己辩护,至少那些今生有一定财富的人便在这种理论中找到了满足。

  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见撒上16:7;代上28:9节。法利赛人的问题是,他们是一群假冒为善的人(见太6:2;7:5注释),他们的“义”不过是一种粉饰(见赛64:6;太23:13-33)。

  可憎恶的。bdelugma,“一个腐败的东西”,“一个可憎的东西”。参bdelugma在启17:4,5;21:27中的用法。

16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上帝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律法和先知。即《旧约》的权威典籍(见太5:17;7:12;22:40;路24:27,44;徒13:15;28:23;见路24:44注释)。

  到约翰为止。即施洗约翰。“到约翰”将“上帝的国”传开,《旧约》的神圣经典都是领人得救的重要指导(见罗3:1,2)。“到”(mechri)决不是在暗示──像有些主要的福音反对者希望我们相信的那样──当约翰开始传道的时候,“律法和先知”,旧约的经文,就在任何程度上失去了它们的价值或能力。耶稣这里的意思是,在约翰的工作之前,人们只有“律法和先知”。福音来了,不是要代替或废除摩西和众先知所写的(见太5:17-19注释)。福音并不是要取代旧约,而是要在其上加增。当mechri(“到”)用在太28:15和罗5:14等经文中时,它的意思就更加明显了。

  整个《新约》没有一处地方是以任何方式贬低《旧约》的。相反,相信《新约》的人正是在《旧约》中找到了他们信仰最坚定的证据。实际上,《旧约》是第一代新约教会唯一拥有的圣经(见约5:39注释)。他们并不像今天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那样轻视《旧约》,而是尊重并珍视它。其实耶稣正是在这个非常的场合教训说,《旧约》的典籍也是足够把人引往天上的(见路16:29-31)。那些教导说旧约圣经对于基督徒没有价值或权威的人,正是在与耶稣的教训背道而驰。保罗肯定地说,他的教训“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徒26:22)。保罗在他的教训中经常引用“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见徒28:23)。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已经表明祂的教训并不是要废除《旧约》中的教训。祂着重声明,祂不会从旧约中去掉哪怕“一点”或“一画”(见太5:18注释)。当祂表明“只是我告诉你们”时(见太5:22注释),祂在《旧约》的教训和祂的教训之间引申出来的对比并不是要减小前者的价值或重要性,而是要将人们从祂那个时代犹太人狭隘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扩展他们的思想,加强他们的力量。

  从此。自从施洗约翰传扬上帝的国,更多的亮光已经照耀在救赎的道路上。法利赛人“贪爱钱财”(见第14节)是没有理由的。他们在《旧约》中有充足的亮光(见第29-31节),但他们却拒绝那光(见约5:45-47);现在他们又以同样的态度对待那从耶稣的生活和教训中闪耀出来的更大的光(见约1:4;14:6)。

  人人。耶稣这里可能指祂进入比哩亚后到处都跟随祂的广大人群(见路12:1;14:25;15:1注释)。人们对祂个人以及祂的神迹和教训都有巨大的兴趣,尽管有时他们是被误导的。

  努力。biazō(“用力”)。关于路16:16的意义,见太11:12,13注释。

17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

律法。按犹太人的用法,“律法”指所有上帝所启示的旨意,特别是摩西的书(见申31:9;箴3:1注释)。用在《新约》,比如在这里,“律法”就泛指整部《旧约》。大约公元150年,一位分裂派的基督教教师马西安在他的版本中把“律法”改为“我的话”,为了避免明显提到《旧约》圣经和耶稣对《旧约》经文的肯定。马西安认为自己是保罗坚定的跟随者,但认为用不着什么犹太人的东西,比如说《旧约》。他是基督徒中第一批认为《旧约》没有什么价值或对基督教信徒没有什么意义的人之一。

点。keraia,“一个小角”,“一个顶点”,来自希腊语keras(“一个角”)。见太5:18注释。

落空。piptō(“失效”)。

还容易。关于第17节,见太5:18注释。

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休妻。见太5:27-32注释;参太19:9;林前7:10,11。奸淫即使合法化了,依然是奸淫。现代批评福音书记载的人说,路16:14-18中将耶稣在不同场合所讲不相关的教训扯在一起。但是他们没有看到将整章贯穿为一篇系统的、完整讲道的潜在线索。根据第15节,法利赛人和他们的教训在上帝面前是可憎恶的。然而,这种状况并不是因为他们缺乏真光;他们始终都有“律法和先知”(第16节),并且最近他们还有福音。耶稣在第17节中肯定了祂的教训和《旧约》的教训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第18节中,祂举了一个例子说明这个事实。在登山宝训中,耶稣举过这些相同的例子,以此证明祂的教训不会取消《旧约》的教训(见太5:17-19,27-32注释)。

[ 财主和拉撒路:路16:19-31。关于比喻,见本卷注释第203-207页 ]。

19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

  一个财主。关于这个比喻的背景,见第1,14节注释。尽管这个比喻也是对门徒(路16:1),“税吏和罪人”(路15:1),以及大部分听众(见路12:1;14:25;15:1注释)说的,但它显然是特别对法利赛人说的(见路15:2;16:14)。

  耶稣在这个比喻中继续祂在不义的管家那个比喻中(路16:1-12)所发挥的教训,即,当今生活中机会的使用决定着将来的命运(见第1,4,9,11,12节注释)。前一个比喻特别是对门徒说的(见第1节注释),但在第9节,耶稣从门徒转到了在场的法利赛人身上(见第9节注释)。法利赛人不肯接受耶稣关于管家的教训并且嗤笑祂(见第14节)。之后耶稣指出,他们愿意得人的尊重,但上帝却像读一本书一样看透他们的心灵(见第15节注释)。他们有充足的亮光;他们长久地享受着“律法和先知”的教诲,自从约翰的传道开始,更多的福音亮光也是他们的(见第16节注释)。耶稣在第17,18节中肯定了“律法”中发出的原则是不变的──上帝是不改变的──并且给出了这崇高真理的一个例子。之后祂讲了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说明人的命运是由今生如何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和机会来决定的(见《基督比喻实训》260页)。首先,那个“财主”代表了所有错用今生机会的人,并且在集体的意义上也代表犹太民族。这个民族像那个财主一样,犯了致命的错误(见《基督比喻实训》267页)。这个比喻由两幅画面组成,一幅代表今生(第19-22节),另一幅代表来生(第23-31节)。不义管家的比喻从正面肯定的角度探讨了问题,即从一个人确实是为将来作了准备的角度来阐述。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则从反面探讨了同一个问题,即,从一个人没有为自己的将来作准备。那个财主错误地认为救恩是基于亚伯拉罕后裔的身份,而不是基于品格(参结第18章)。

  和其他比喻一样,财主和拉撒路比喻的解释也必须与上下文以及经文的主题一致。解释比喻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每一个比喻都是要教训一条基本的真理,比喻的细节不一定重要,它们有的只是故事中为说明真理而设计的“道具”而已。换一句话说,不一定非要给一个比喻所有细节的字面意义强加上属灵真理,除非上下文显明其确实是有这层意义。从这条之中引申出另一条原则──把一个比喻的细节当作原则来教训是不明智的。一个比喻中,只有在上下文中清楚发出的以及被经文的普遍要旨所肯定的基本教训,和上下文自身解释的细节连在一起,才能够被正确地认为是道理的基础。见本卷注释第203,204页。有人认为耶稣的这个比喻是教训说,人无论好坏,在他们死的时候都得了报赏,这种观点违背了上述两条原则。

  就像上下文中所表明的那样(见上面的注释),这个比喻的目的是教训说,人将来的命运是由他如何利用今生的机会所决定的。耶稣并不是在讨论人死后的状态或者报应发出的时间。祂只是在清晰地描绘出今生以及来生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此外,把这个比喻的教训解释为人在死时立刻得到报应显然违反了耶稣自己的话,“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只有在这个时候,祂才“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见太16:27;25:31-41注释;参林前15:51-55;帖前4:16,17;启22:12等)。解释比喻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象征性的表达和叙述一定要按照经文字面上所指的相关真理来理解。即便是那些试图给这个比喻强加与上下文以及基督教训普遍原则相违背之解释的人也都承认,这个比喻中的许多细节是象征性的(见第22-26节注释)。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耶稣不象圣经在其他地方那样,尤其是用祂自己实在的话来清楚地表明真理,却采用一个比喻来举例说明呢”?答案在于,祂是为了适应听众们的水平。听众中的许多人都相信在死和复活之间存在着一种有意识的状态(见《基督比喻实训》263页)。当然,这种观念在《旧约》中是找不到丝毫的支持和理由的。这种《旧约》中从未出现过的错误观念在被掳归回后的犹太文学中颇为盛行(见本卷注释第83-102页),并且和其他许多遗传的观念一样,成为了耶稣时代犹太教信仰的一部分(见可7:7-13注释)。耶稣在这个比喻中使用一种流行的观念,只是为了说明祂试图灌输在听众心中的重要教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对于前一个比喻中那个不义的管家(路16:1-12),耶稣并没有评价或赞许他的行为,尽管他的行为过程构成了故事的主要部分(见第8节注释)。

  即便是现代派的《国际评经注释》关于第22节也这样说:“普遍的原则仍得到保留,即,死后的福与祸都是由死前的行为决定的;但是这幅景象的细节是从犹太人的观念中引出的,好像是在说明灵魂在地狱里的状况(见箴15:11注释),但决不能被理解为是在肯定那些观念”。

  有时我们会注意到,耶稣并没有说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是一个比喻,至少从路加的叙述来看是这样(尽管一份古代手稿[D]的确称它是一个比喻),而其他地方的比喻一般都是特别讲明的(太13:3,24,33,44,45,47)。但必须指出,尽管耶稣经常在祂开始讲一个比喻之前声明这是一个比喻,或在特别的情况中说天国好像一个人或一件事,但祂并非总是这样做(比如路15:8,11;16:1)。《旧约》中的一些比喻也是这样,比如士9:8-15和王下14:9中的那些比喻,尽管没有明说这些是比喻,但是没有人会从从字面上去理解。按字面理解的错误观念显然是片面阅读的结果。

  耶稣显然是想让法利赛人在这个“财主”身上看到他们自己,在这个“财主”不幸的经历中去想象一下他们自己的可怕命运(见第14节注释)。将这里“财主”和前面那个比喻中的财主(第1节)进行比较。武加大拉丁文译本把希腊语plousios(“富足”)译为dives,引起了一个流行的传统说法,即这个财主名叫戴夫斯(Dives)。在其他不同的版本里还有许多名字,可能是人们觉得,既然比喻中的穷人都有名字,富人同样也可以有。

  紫色。porphura,“一种紫色的织物”,或“一件由紫色布料制成的衣服”;这里可能是指染上了尊贵紫色的贵重外衣,“袍子”或“外衣”(himation;见太5:40注释)。紫色是皇家尊贵的颜色。起初porphura是指地中海中一种常见的贝壳类水生动物,或者指与其类似的动物,后来用它指由其染色的布料或这种布料制的衣服(见可15:17,20;徒16:14;启17:4等)。这种染料可以调出三种色度,分别是,紫色,深红,蓝色。

  细麻布。bussos,“亚麻”或“亚麻布”,以亚麻为材料制作的布;这里可能是指里衣,“衣服”,或“束腰上衣”(chitōn;见太5:40注释),由埃及的亚麻制成的。起初bussos只是用来指亚麻,后来开始用于指以亚麻为原料制作的布匹。就像“紫色”是皇家尊贵的颜色一样,“细(亚)麻布”也是一种奢侈的布料(见启18:12;19:8,14)。

20 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

  讨饭的。ptōchos,来自动词ptassō,“蹲着”,“蜷缩着”,“弯着腰走路或像乞丐那样蹲着”。有时ptōchos只是指“贫穷”,或用作一个名词(“穷人”,见太5:3注释)。

  拉撒路。Lazaros,来自一个常见的希伯来人名字'El`azar(以利亚撒,见出6:23注释),意思是“上帝帮助”。这个名字很适合比喻中那个叫拉撒路的人的属灵状况。这是福音书的记载中,唯一一次耶稣在比喻中给出了一个有具体性格特征的名字。之所以必须给出名字是因为比喻中对话的需要(见路16:23-31)。尽管几周前耶稣的确使伯大尼的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见约11:1-46),但比喻中的这个人和耶稣所行最大神迹的对象之间却没有任何的关系。

浑身生疮。或“溃烂”。拉撒路被“放”在门口,表明他已经毫无力气去自己挪动了。

放在财主门口。那个财主有好多次机会可以帮助拉撒路,但他却没有那么做。的确,他并没有虐待这个受苦的人,就是那个他认为一定是因为上帝的惩罚才受痛苦的人。他的态度和该隐说“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4:9)时所表现出的态度类似。他和拉撒路的关系并不涉及犯罪,而是缺少了仁慈的行为。他不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而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他生活中的责任。他对律法中“第二”大诫命──要爱自己的同胞(见太5:43;22:39;25:35-44注释)──的真义毫无所知。就像犹太民族一样,这个财主没有做实际的好事,为此他要担罪,因为他这样行肯定就是在作恶了。所有天庭赋予他的优势都被用到他自己的享乐和满足上了(见《基督比喻实训》291页)。

21 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

  要……充饥。这是他在财主家门口的原因。他处于非常的需要之中,而那个财主有能力满足他的需要。故事中一点也没有暗示拉撒路因为他的贫穷和痛苦而埋怨指责上帝。显然他像约伯一样,用自己的忍耐和坚毅承受了这一切。

  掉下来的零碎。有文本为“掉下来的东西”即桌子上的碎渣(见可7:28注释)。很明显,那个财主从未伸出手来给过拉撒路吃的。

  舔他的疮。我们完全不清楚这样是会减轻他的痛苦还是加重他的痛苦,但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是这样,这可以说是这个贫穷的受苦者悲惨身世的顶点了。显然拉撒路无法阻止这些半疯状态的食腐动物(见太7:6;15:26注释)去舔他的疮。

22 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

  被天使带去。参太24:31。关于解释路16:25-31的指导原则,见第19节注释。我们应该记住,这个比喻的目的是为了将今生的机会以及如何利用它们与来生的回报作一比较。人的命运在他死的时候就注定了,人如果愿意享受来生的权利,他就必须利用好今生。

  亚伯拉罕的怀里。这是一个典型的希伯来习语,意思是,“天国”。《塔木德》(Kiddushim72a;第369页)提到“亚伯拉罕的膝盖”是有福死人的安息之处。耶稣在另一次说到,天国是一个有“许多人”“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一同坐席”的地方(见太8:11;路14:15注释)。

  关于耶稣“在父怀里”,见约1:18注释。关于在筵席上斜倚着“侧身挨近”某人的“怀里”,见对约13:23的注释。亚伯拉罕是犹太人的祖先(见约8:39,56),他们实际上是指望从他那里──而不是从上帝那里──获得救恩(见路16:24注释)。他们把亚伯拉罕想象成是在欢迎他的子孙进入天国,同样,现在的人认为彼得在天堂门口欢迎着基督徒。

  并且埋葬了。那些认为这段叙述是真实的、而不是一个比喻的人应该注意到,如果那个财主是在真实地遭受痛苦的话,那么拉撒路也就是真实地在天国了。然而,拉撒路和财主的身体都归回了他们从之所出的尘土(见创2:7;3:19;传12:7)。

23 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

  阴间。Hadēs(“坟墓”或“死亡”,见太11:23注释)。Hadēs是复活前无论好坏所有人的住处。按字面意义上,拉撒路也在那里。

  痛苦。basanoi,与动词basanizō有关,用于表示人因疾病(太8:6)或海浪的颠簸(太14:24)而遭受的剧烈痛苦,或者是门徒因“摇橹”而受的苦(可6:48)。这个词还表示情感上的痛苦(彼后2:8),以及邪灵不得不与耶稣面对面时惧怕的“苦”(太8:29;可5:7;路8:28)。Basanos(单数是basanoi)在这里似乎表示严重的痛苦或焦虑。

人死后到一个地方遭受“痛苦”的观念与圣经是背道而驰的,圣经中关于这个问题只教导说“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9:5;见诗146:4注释)。耶稣自己将死亡比作睡觉(见约11:11,14)。从这个比喻中推论说耶稣是在教导恶人死后被带到一个地方去忍受“痛苦”,这完全违背了祂在其他场合对这个问题清晰的教训以及圣经整体的教训。罪人要在geenna被火焚烧(见太5:22注释),而不是在hadēs中。因此,当耶稣说那财主在hadēs的“火焰里,极其痛苦”(路16:24)时,祂的话显然是象征性的,从字面实义上去解释祂的话是没有根据的。解释比喻的原则见第19节注释。

举目。财主的身体现在在hades(坟墓)中,是没有生命的,他无法看见东西(见第24节注释)。

  望见亚伯拉罕。天堂和地狱之间的距离近在人能够通话的范围之内,让那些天堂里的人眼见自己的朋友或所爱的人在地狱里受折磨却不能减轻他们的痛苦,让那些地狱里的人眼巴巴地看着义人在天堂享福,这一切会是真的吗?但是如果从字面上去理解这个比喻的教训(见第19节注释),这一切就是真的了。不过,那些认为这个比喻是照字面意思的人却马上要说,“亚伯拉罕的怀里”只是一个比喻而已,也就是说,圣徒们不是真的都安歇在他的“怀里”的。并且他们还会说,这里所描述的天堂和地狱之间的临近纯粹也是象征性的。但是当他们承认比喻中这些以及其他部分明显是象征性的而不是出于字面意义的时候,他们等于承认了整个比喻的象征性质。如果他们不愿承认整个比喻是象征性的话,他们就不得不承认他们关于这个比喻的一部分是否是象征性的决定只是他们的主观选择罢了,他们对比喻的解释并不是基于清楚确定的以及一贯的原则。

  拉撒路在他怀里。有文本为 “拉撒路歇息在他的怀里”。

24 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我祖亚伯拉罕哪。很明显,根据这个比喻,亚伯拉罕被描述成了掌管hadēs的人(见第23节注释)。那个财主向亚伯拉罕发出呼吁,好像他是上帝一样。这个受苦的人是先祖的一个后裔,他向他呼吁好像一个儿子向他的父亲呼吁。

打发拉撒路。显然这个财主认为只要他一招呼或呼吁,拉撒路就会被放到hadēs里来,在某种意义上,重新构成他们在世的那种关系。

指头尖。有些人想在这个比喻中找到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一种错误信条──灵魂不死,灵魂可以脱离开肉体独立存在──但他们在这找到的只有尴尬而已。脱离开肉体的精神能有“指头”吗?拉撒路的身体在坟墓中,因此,他的指头也在坟墓中。一个脱离肉体的灵魂将一个指头蘸在水中,再去触摸另一个脱离肉体之灵魂本就不存在的舌头,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很明显,耶稣是用这个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来表明一个特定的关于今生和来世的真理(见第19节注释),祂并没有想让人们从字面上去理解祂的话。对于这个比喻中在hades里遭受折磨的财主来说,他“痛苦”的这一点点减轻应该会得到慷慨的应允。这个财主渴望一滴清凉的水,就像拉撒路原先渴望从他的桌子上得一点点零碎(见第21节注释)。如果这个财主有“目”(第23节)有“舌头”(第24节),并且拉撒路有“指头”(第24节),那么人无论好坏死时就要带着身体的一部分当作真实的存在体遭受报应这种教训就成立了!然而,从比喻本身可以清楚看出,他们并没有在死时立即得到报应,他们的尸体在坟墓里,那里也没有像火一类的东西(见第22节注释)。

  蘸。baptō(见太3:6注释)。

  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恶人遭受地狱里火焰的痛苦不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而是在耶稣公开返回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一千年之后),关于这一点的证据,见第19节注释。关于“永火”,见太5:22注释。

25 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儿。teknon(见路15:31注释)。

  享过。他曾经享受过他那个时代人能够盼望到的所有美物,他并没有为将来的生活作预备。太6:33中的原则倒过来正好用在他的身上──他先求“这些东西”并且希望上帝后来还能把天国加给他。参那个无知财主的经历(见路12:16-21注释)以及耶稣关于积存财宝在天上的教训(见太6:19-21注释)。这个财主已经得到了他想获得的所有回报(见太6:2注释)。他在天上的记录显示他是一个道德腐败的人。应该指出,他之所以受刑罚并不是因为拥有财富(见第19节注释),而是因为滥用了财富。他把金钱滥用在自己身上,而没有把它们用于侍奉上帝和自己的同胞(参太19:21,22;25:25-30)。富有并不是罪,亚伯拉罕也相当的富有(见创13:2)。比喻中的财主只是忘记了他要为他使用这些财富的方式交账。

  拉撒路也受过苦。就像财主并非因为富有才受到刑罚一样,拉撒路在天国受报赏也不只是因为他在世的贫穷。决定命运的,不是物质上拥有的东西,而是道德品格。

26 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

  不但这样。亚伯拉罕对那恳求之人的回答包含了两个部分。首先(第25节)亚伯拉罕实事求是地声明答应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其次(第26节),他指出将来生活的安排使得他的要求不可能实现。

  深渊。chasma,或“裂开的缝隙”,来自chainō(“张开”)。“深渊”代表了财主和拉撒路道德品格之间的差别(见《基督比喻实训》269页)。深渊被“限定”,强调了死后品格不能再改变。到那时再想改变品格就太晚了(见赛26:10)。那限制财主到“亚伯拉罕怀里”享福的深渊是在今生形成的,是由于他忽略了善用那时提供给他去养成正直良善品格的机会(见《基督比喻实训》271页)。

27 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既是这样,求你。财主这里暗示他生前没有得到适当的警告,是有关死后等待他的厄运的。

  打发拉撒路。他自己不能去与他还活着的亲戚交通。“亚伯拉罕”也不会允许拉撒路这样做。

28 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29 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

  摩西和先知。即,旧约圣经。在耶稣的日子,常用这个词组表示《旧约》的典籍(见第16节注释)。耶稣一再指出,在信心和教训的问题上,《旧约》具有最高的价值,并且这里,祂把它推荐给祂的听众当作得救恩的可靠向导(见太5:17-19;路24:25,27,44;约5:39,45-47)。

  他们……可以听从。根据耶稣这里的教训──尽管这个教训表面上是由亚伯拉罕对那个财主说的──在祂生活的年代,旧约圣经足以把人引向得救,并且百姓在今生的生活中涉及到来生的问题时,《旧约》也是一个权威信息的来源。关于等待人的厄运,对于选择像那个财主一样生活的人,包括财主在内,他们都拥有足够的警告。就算加给他们额外的亮光他们也会拒绝的(见第31节注释)。

30 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

  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那个财主他赞同亚伯拉罕的决定,暗示他比亚伯拉罕更明白。显然,他没有发现《旧约》中有说服力的证据,并且怀疑他的五个弟兄也看不见。今天那些怀着轻视的态度把《旧约》中庄严的信息弃置一边的人,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这个比喻中财主的命运。他尽管有“律法和先知”,仍旧没有从中获得益处。

  若有一个……到他们那里。去。即,如果任何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就像第19节注释所说的,这个财主不仅代表了那些没有善用今生的机会去形成好的品格以及造福同胞的个人,他还代表了犹太民族。他们作为一个集体,也在走同样的道路(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30-33页)。

  这个财主要求额外的证据,就好像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反复要求“一个神迹”。但耶稣的生活、教训和工作已为那些动机纯正的人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参太15:21;16:1注释)。然而耶稣为他们提供的证据却不是他们想要的。

31 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若不听从。见第30节注释。不被圣经中永恒真理的朴素话语感动的人,再大的神迹也很难打动他。讲述这个比喻不到几星期之后,耶稣就使一个名叫拉撒路的人从死里复活,好像是在回应那些犹太领袖要求看比他们先前神迹更大的神迹之挑战似的。但是那个非常的神迹却导致了国家的领袖加紧他们谋害耶稣性命的计谋(见约11:47-54注释)。不仅如此,他们觉得必须把拉撒路除掉,来巩固他们自己摇摇欲坠的地位(见约12:9,10;《历代愿望》588页)。犹太人就这样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印证了耶稣这里所表述的真理。那些拒绝《旧约》的人也会拒绝“更大的”亮光,哪怕是那“从死里复活的”人所作的见证。

就是有一个……复活。几周之后,我们的主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见约11:1注释),似乎是借着满足比喻中财主的要求,来回应祂那些尖刻的批评者。但是,好像耶稣一样,就算“先祖亚伯拉罕”警告了财主,大多数犹太人仍是拒绝相信。实际上,正是那个非常的神迹促使他们比过去更加坚定地要谋害耶稣的性命(约11:47-54)。

  听劝。就是悔改(见第3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