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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 02--SDA圣经注释

第 二 章

提要:1 他严厉地斥责祭司忽视圣约,11 斥责百姓拜偶像,14 行淫,17 和背信弃义。

1 “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

  先知在这里责备(玛2:1-3)那些本应成为真正属灵领袖和导师的人(见代下15:3注释;玛2:1-3)。

2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

  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可能指祭司平常向百姓所宣布的福气(见利9:22,23;民6:23-26),但更可能是指上帝自己赐给他们的福气(见本册注释27,28页),如先知哈该在一个世纪以前所承诺的(该2:15-19)。

  已经。“咒诅”本应临到这些祭司和百姓。

3 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

  斥责(ga`ar )。“责备”。

  粪抹在。说明极端藐视。

  牺牲。KJV版为“节期”。上帝不承认这些节期的为祂而守的;因为祭司们守节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爱好。

4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或作: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你们就知道。百姓必将体会到上帝的这些警告绝非空谈。

  这诫命。“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25:13)是赐给亚伦的孙子非尼哈的。因为他清除了以色列营中巴力毗珥的崇拜(见民25:3-13)。

  与利未(或作:利未人)。上帝拣选利未支派为祂服务,因为他们在危难时刻表现出忠心(见出32:29)。

  万军之耶和华。见耶7:3注释。

5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我的约。见第4节注释。

  生命和平安。赐给非尼哈的“平安的约”(民25:12)就是“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上帝的约中有“生命和平安”。这些福分要赐给非尼哈以后所有忠心的祭司。

  惧怕。上帝赐福非尼哈,因为“他存敬畏的心”。所以祭司守约的责任就是尊敬和顺从上帝。现在上帝藉着先知设法重新把祂荣耀的约赐给玛拉基时代的祭司。但他们因自己的罪而“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9节) 。

6 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律法(torah )。指上帝的全部训诲和教导(见申31:9;箴3:1注释)。本节说明上帝要祭司通过言传身教担任属灵方面的领袖。

7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存知识。即他们应当保存知识。但身为民族的宗教领袖,他们为百姓树立了悖逆的榜样。

  寻求律法。在属灵事务上,百姓有权从祭司那里获得正确的教导(见代下15:3注释)。

  使者。正确履行自己职责的祭司乃是上帝的真“使者”,和先知一样(见该1:13注释)。有人认为“玛拉基”的意思就是“耶和华的使者”(见本卷《序言》)。

8 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跌倒。这些祭司因自己的言行(见第6节注释)把人引入歧途,因而“废弃”了祂与利未人所立的约。

  利未人的约。见第4节注释。

9 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百姓自然会因祭司的态度而藐视他们。他们羞辱了神圣的崇拜(见撒上2:30)。伪善是最可鄙的罪行。

10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上帝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上帝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

  一位父。是玛拉基自己在说话。根据上下文,他视上帝为他们的父(见玛1:6注释),而不是指亚伯拉罕或其他人。

  一位上帝所造。在古代所有的民族中,只有犹太人遵守第四诫所规定的第七天安息日(见出20:8-11),敬奉上帝为伟大独一的创造主,因此他们更应该待同胞为兄弟。今日敬奉上帝为创造主的人,也应待视所有的人为自己的兄弟。

11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或作:圣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

  犹太人。整个民族都离开了上帝。

  圣洁。可能指圣殿。上帝显现的地方(见出25:8)被百姓的罪行“亵渎”了。

  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七十士译本为“随从别神》”

12 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应的),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何人。原文为“叫醒的,答应的”。“叫醒的”可能指哨兵。“答应的”则是指被哨兵唤醒而起来的百姓或士兵。换一句话说,虽然犹大犯罪的人意识到即将来临的危险,他们仍没有悔改,所以一定会被“剪除”。

  供物(minchah)。见玛1:10注释。

  帐棚。或“居所”。

13 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祭司们假装为上帝没有悦纳他们的祭物而悲伤,因而罪上加罪。

  不再看顾那祭物。由于他们坚持犯罪,上帝不能悦纳他们所呈献的祭物。因为接受了就意味着认可他们的罪行。

14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这是为什么呢?这句话表明百姓自以为是和怀疑不信(见玛1:2)。他们不肯承认自己的罪行。见本卷《序言》。

  幼年所娶的妻。可能指许多恶祭司抛弃发妻而另娶,可能是外邦的女子(见拉9:1,2;尼13:23-28)。这也可能指11节所提到的属灵方面的淫乱。

  以诡诈待她。即背信弃义。七十士译本为“抛弃”。

15 虽然上帝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本节的前半句含义不明。RSV版译为“上帝所创造和为我们保存的人难道没有生命的灵吗?”本节后半句的劝勉是清楚的,为前半句的意义提供了线索。先知呼吁以诡诈待幼年所娶之妻的祭司要悔改(见第14节注释)。“他不是单造一人吗?”可能是指上帝使夫妻二人成为“一体”(见创2:24)。上帝强烈谴责玛拉基时代的人。他们抛弃合法的妻子,违犯了夫妻合一的婚姻基本原则。

16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上帝补充了对于离婚的看法。与合法的妻子离异的人就是穿上“强暴的袍”(RSV版)。他既犯下这样的罪,就难免要承担后果。我们的主曾经指出,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不贞(见太5:32)。

17 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上帝在哪里呢?”

  烦琐。上帝已经忍无可忍了。上帝曾长久忍耐了祂子民的埋怨和不满。他们所期望马上来临的繁华和荣耀(见27页)并没有来到,所以他们对上帝的公义和圣洁,甚至对将来的审判的必然性产生了怀疑。

  在何事上。见玛1:2注释。

  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有时作恶的人设法表白自己实际上是在行善,并因他们的善行而得以兴旺和上帝的赐福。

  在哪里呢?见玛1:2注释;见本卷《序言》。

  公义的上帝。百姓并没有否认上帝的存在,而是怀疑祂是否在意人的行为。他们实际上是自然神论者。异教徒对于他们的神也是这样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