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十四 章
提要:1 东门只为君王所用。4 责备祭司沾污了圣殿。9 拜偶像的人不可担任祭司。15 撒督的子孙担任祭司。17 对祭司的要求。
1 他又带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了。
带我回到。就是从内院带回(见结43:5)
圣地朝东的外门。或“圣地的外门”。这里指整个地界,见716页,B。
2 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已经由其中进入,所以必须关闭。
见结43:4。这里因上帝的显现而成为圣地。该门也不供百姓平时为俗事而出入。
3 至于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吃饼。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王。指未来国度的统治者。拉比们说这是指弥赛亚。但耶稣基督不可能是这里的王。那个王要为自己预备赎罪祭(45:22),有儿子(46:16),并献祭敬拜(46:2)。
吃饼。无疑是指祭物,有些祭物是可以吃的(见出18:12;利7:15;申12:7,18)。
4 他又带我由北门来到殿前。我观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耶和华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北门。既然在“殿前”,那就是内北门(716页I)。
耶和华的荣光。见结43:2-5。
5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耶和华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则,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殿宇和圣地一切出入之处。
6 你要对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当够了吧!
7 你们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约,在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外邦人如果行了割礼,就可以参加逾越节(出12:48),并允许他们献祭(民15:14,26,29)。
8 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
利未人没有按吩咐看守圣殿,却雇用外邦人看守,不管他们是否真正敬拜上帝(书9:27;斯8:20;参民16:40;亚14:21)。
9 “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
这个警告是为了防止以后对圣殿的亵渎。
10 “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有利未人远离我,就是走迷离开我、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10-14节描述了利未人在新国家的职责。利未人如果背道和拜偶像,就会被剥夺在圣坛前供职的崇高特权。
11 然而他们必在我的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必为民宰杀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们。
12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所以我向他们起誓: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3 他们不可亲近我,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圣物,就是至圣的物;他们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
14 然而我要使他们看守殿宇,办理其中的一切事,并做其内一切当做之工。”
15 “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关于撒督担任祭司的历史背景,见撒下8:17;参结40:46。
16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17 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参出28:40-43;39:27-29;利6:10。
18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
19 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
祭司只有在圣殿中参加崇祀时才穿上圣服。圣殿旁边在专门的房间(716页T,T),供他们在坛前敬拜开始以前或结束以后更衣(42:13,14)。
20 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发。
参利21:1-5;申14:1。剃头是异教的埃及人的做法。这可能是禁止祭司剃头的原因之一。他们也不可以象野蛮人那样留长发,而是要理发,长短适宜。只有在拿细耳人的誓言下,才可以留长发(民6:5;对比利10:6;21:10)。
21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酒。参利10:9;约瑟弗斯《古代史》 iii.12.2。
22 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
根据摩西的律法,关于大祭司和普通祭司的婚姻和娶寡妇的条例是不同的。普通祭司不可以娶被休的女子为妻(利21:7),但显然可以娶寡妇。而大祭司既不可娶被休的女子,也不可娶寡妇。他只能娶以色列中的处女。本节中连普通祭司也不可以娶寡妇。
23 他们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
祭司要成为百姓的教师,使他们明白真理,免得背道。教育对于基督徒的成长是很重要的。只有在知识上不断进步,属灵上才会有进步。以色列过去曾因“无知识而灭亡”(何4:6)。这不可以在新的国家中重演。今天每一位基督徒都要通过研究圣经和圣经的教导来获得这样的教育。他要每天积累属灵的知识,遵行新的亮光。认清基督徒的职责就一定会伴随着内心的改变。
24 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要按我的典章判断。在我一切的节期必守我的律法、条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为圣日。
站立判断。这是他们在以前制度下的职责(申33:10)。
25 他们不可挨近死尸沾染自己,只可为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
这个规则与以前的律例相似(见利21:1-3)。
26 祭司洁净之后,必再计算七日。
27 当他进内院,进圣所,在圣所中事奉的日子,要为自己献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8 “祭司必有产业,我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是他们的基业。
献祭的制度也古代的律法相似。关于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见利2:3;6:25,29;7:6,7。关于奉献的土地,见利27:21;关于初熟的果子,见出23:19;34:26;关于举祭,见民15:19-21;18:19。新殿的祭司将得到一块住地,称为“一份” (terumah )或“圣供地”(结45:1-5)。
29 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
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献的供物都要归给祭司。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
31 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自死的。参利17:15;22:8;申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