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六 章
提要:1 用苦命的婴儿来比喻耶路撒冷的原状。6 上帝对她的大爱。15 她极其淫乱。35 她痛苦的惩罚。44 她的罪孽与她的母亲一样,超过她的姊妹所多玛和撒玛利亚,所以需要惩罚。60 应许最后会怜悯她。
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用真实的比喻让以色列 “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第2节)。比喻中所用的一些语言,令现代的读者感到不适应。如今的人没有说得那么直接。但以西结的读者听惯了这样的话,所以并没有吃惊。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他那些可憎的事,
3 说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
直到不久以前,这几句话还有些难解之处。但过去五十年以来的考古发现,使我们对巴勒斯坦的早期历史有了较充分的了解。现在我们知道,亚摩利人是当地很早的居民。在希伯来人定居下来以前,赫人从北方入侵,占领了巴勒斯坦的一些地区。在迦南的各民族中有耶布斯人,住在耶布斯的古城,就是后来耶路撒冷的部份地区。在以色列以前,耶路撒冷的国王都是亚摩利人和赫人的名字。这就是耶路撒冷的种族背景。以西结的话是对耶路撒冷百姓的奚落。他们自称的亚伯拉罕的子孙,但他们的行为却表现出似乎是以色列以前异教居民的后裔。与血缘关系相比,品格上的相似更能说明问题(见约8:44)。
4 论到你出世的景况,在你初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也没有用水洗你,使你洁净,丝毫没有撒盐在你身上,也没有用布裹你。
第4,5节描写一个婴儿出生以后被抛弃在野外。这是异教的一种习俗。被抛弃的婴儿不久就会夭折。切断脐带是为了独立生存。按照古代的习惯,新生儿在洗濯之后要用盐擦身。古人似乎认为这样做会使皮肤更加坚韧干燥,并更加清洁。盐被视为具有保洁的性能。路2:7提到用布包裹婴儿的习俗。这个比喻是指以色列的什么时期呢?可能是指在留埃及的时期。那时以色列民族刚刚诞生。
5 谁的眼也不可怜你,为你做一件这样的事怜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厌恶。
6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
这里把上帝描写成一个旅客,在过路的时候,看到那个可怜难看的婴儿,满身污秽,就动了恻隐之心,救了它的命。上帝发现希伯来人在为奴之地也是这样无助和凄惨悲惨。埃及人残酷地压迫以色列人,残杀其男婴,防止以色列人比他们更加强大(出1:9-14)。但是上帝赐福给祂的子民,使他们虽受奴役,却“极其强盛”(出1:20)。
7 我使你生长好象田间所长的,你就渐渐长大,以致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你却仍然赤身露体。
我使你生长。七十士译本和亚兰语文本为“像田间的植物那样生长”。
极其俊美。直译是“用装饰品装饰”,含义不明确。亚兰语文本是“有了月经”。这个弃儿现在“长成少女”。
8 “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我从你旁边经过。这一次访问与以色列幼年时在埃及不同。当时上帝祝福,使她兴旺。现在她已经达到婚龄。上帝就与她订立婚约归于自己(见耶2:2)。
用衣襟搭。象征向少女求婚(见申22:30;得3:9注释)。显然指耶和华在西奈山和希伯来人所订立的圣约。他们保证爱祂,敬拜祂,顺从祂,绝不拜任何别的神(出19:1-9;24:1-8)。
9 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沐浴和抹油是婚礼准备工作的一部份(见得3:3;斯2:12)。
10 我也使你身穿绣花衣服,脚穿海狗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用丝绸为衣披在你身上,
绣花衣服(riqmah)。可能指彩色的衣服。诗45:14描写国王的女儿穿锦绣的衣服(reqamoth,见该节注释)。
海狗皮(tachash)。该词在《旧约》别处只出现在摩西五经里(出25:5;26:14等)。
丝绸(meshi)。该词在《旧约》中仅出现在本节和第13节。不知是否指丝绸。这种布料无法确定。以西结所说的,是当时所熟悉的布料。我们对当时的情况不很了解,所以弄不清他所说的一些事物,但这不影响我们对基本真理的认识。
11 又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金链戴在你项上。
这幅画面反映了东方的特色,是王室新娘的装束。关于“镯子”,见创24:22,30;民31:50;结23:42。关于“金链”,见创41:42。
12 我也将环子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
环子(nezem)。参创24:47。直译是“鼻环”。参赛3:21。有人认为是指镶在鼻子旁边的珠宝。就像今日东方所常见的。
有人可能要问:上帝如此亲自让一个少女穿戴盛装,是否意味祂认可今日所泛滥的奢侈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这是一个比喻,利用了当时的风俗。就像耶稣所说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利用了一个当时完全错误的信仰(见《天路》第263页)。此外,在旧约时代较少的亮光中允许做的事情,在福音时代的更大亮光中,就不再允许了。典型的例子就是一夫多妻和随便离婚(见申14:26注释)。圣经不赞成基督徒妇女佩带珠宝,穿奢华的衣服(提前2:9,10;彼前3:3,4)。
13 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穿的是细麻衣和丝绸,并绣花衣;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你也极其美貌,发达到王后的尊荣。
可能指大卫和所罗门的时代,以色列王国的领土从幼发拉底河扩展到“埃及的边界”(见王上4:21注释)。周围的许多国家都来纳贡。这是以色列的黄金时代。
14 你美貌的名声传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荣。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这是提醒人们,他们的光荣和兴旺不是因为自己的功劳。这一切都是上帝给的。
15 “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你纵情淫乱,使过路的任意而行。
你仗着自己的美。明显地应验了申32:15的话。参何13:6。以色列在所罗门早期的仁政下达到了鼎盛,开始仰仗自己的伟大和繁荣。所罗门忘记了上帝对于希伯来人的崇高旨意,着手使以色列成世界上强大的帝国。为此他与外国立约结盟,直接违背了上帝的明令。他娶了法老的女儿,确立了与埃及国王的盟约,在表面上获得了很大的好处。于是他与其他国家也达成了相似的协议。但这是致命的骗局。他的妻子们把偶像崇拜引进了他的王国,结果国王和百姓都向外国的神屈膝。就这样,所罗门扩大帝国的手段导致了它的崩溃。为了维持王国的奢华,就开征巨额税款,导致了叛乱。巴勒斯坦境外的领土瓦解了,而且王国本身也分裂了。
行邪淫。比喻为了政治利益而与外国结盟。这是上帝所竭力禁止的(申7:2;士2:2)。或者指用任何形式的崇拜来代替对于耶和华的崇拜。圣经常用这样的比喻(见出34:15,16;利17:7;申31:16士2:17;赛1:21;耶2:20;雅4:4)。这里是指所罗门先是与外国订立各种盟约,然后采纳了这些国家的偶像崇拜。
16 你用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在其上行邪淫。这样的事将来必没有,也必不再行了。
高处(bamoth)。见结6:3注释。
将来必没有。这句话的含义不很清楚。 英文RSV版为“这样的事是空前绝后的。”
17 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宝器为自己制造人像,与它行邪淫;
我所给你。第17-19节指责以色列把上帝所赐的礼物给了别人。耶稣在论才干的比喻中(太25:14-30),强调了把所赐的才干用于自私目的的危险性。上帝已经把工作分配给每一个人,要他们在特定的地点执行特定的任务。祂也赐给每个人特别的能力来完成这项工作。许多人把给他们的各种恩赐,就是健康,智慧,财富和光阴完全用于自私的目的。这与拜偶像的以色列一样,是有罪而需要指责的。人人都要扪心自问:“我有没有在做上帝所分配给我的工作呢?”
许多人对成功抱有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只有达到一定地位,取得某种成就的人才算是成功。这不是天国的定义。在上帝看来,只有圆满完成上天所派任务的人,才算成功者。这个任务可能十分卑微,是服侍人的,但绝不影响报酬。
人像。可能指巴力的偶像。
18 又用你的绣花衣服给它披上,并将我的膏油和香料摆在它跟前;
19 又将我赐给你的食物,就是我赐给你吃的细面、油,和蜂蜜,都摆在它跟前为馨香的供物。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0 并且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焚献给它。
指后来以色列人所采纳的摩洛崇拜(王下16:3;诗106:37;赛57:5;耶7:31,32)。在摩洛崇拜中,要把婴孩放在偶像怀中烧死。这是最残暴恐怖的罪行(见利18:21;王上11:7;王下16:3注释)。
21 你行淫乱岂是小事,竟将我的儿女杀了,使他们经火归与它吗?
22 你行这一切可憎和淫乱的事,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滚在血中的日子。”
本节指责以色列人忘恩负义。这个民族曾享受每一项特权,拥有无上的优势。上帝为它的成功提供了一切便利。祂藉着过去的一位先知宣称:“我为我的葡萄园所作之外,还有什么可做的吗?我指望结好,怎么倒结了野葡萄呢”(赛5:4)?
圣经里还有其他忘恩负义的例子。首先是亚当的忘恩负义。他也拥有一切特权。像他这样一个圣洁的人,怎么会以德报怨,悖逆只为他好的上帝,这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人类的历史将以忘恩负义结束。在末日,人们将“忘恩负义”(提后3:1-5)。基督徒要当心自己缺乏谢恩。他们在祈祷中应当有更多的颂赞,赞美那赐下一切福分的主。
23 “你行这一切恶事之后(主耶和华说:你有祸了!有祸了!)
以西结讲述了迦南的偶像崇拜形式以后,从本节开始谴责同远方的外国结盟和偶像崇拜。
24 又为自己建造圆顶花楼,在各街上做了高台。
圆顶花楼(gab)。亚述的浮雕似乎表明这是指祭坛前面的一个平台,上面举行淫乱的仪式。七十士译本为oikēma pornikon(“妓院”)。在许多古老的崇拜仪式中,淫乱带有宗教色彩。
25 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高台,使你的美貌变为可憎的,又与一切过路的多行淫乱。
26 你也和你邻邦放纵情欲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
埃及人。有人认为这是指埃及人崇拜的淫乱色彩。以色列一再与埃及结盟,特别是在王国后期(王上3:1;9:16;10:28;王下17:4;18:21;赛30:1-5;31:1-3;36:6;何7:11)。在这段时期,耶利米的任务之一就是反对与埃及结盟(见耶37:5,7)。本节用淫乱来比喻政治和商业上的同盟(见赛23:17;鸿3:4)。
放纵情欲。比喻埃及的权势和兵力。参结23:20。
27 因此我伸手攻击你,减少你应用的粮食,又将你交给恨你的非利士众女(众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使她们任意待你。她们见你的淫行,为你羞耻。
减少你应用的粮食。这是上帝惩戒的措施,为了使不贞的妻子能认识到自己的罪。人们很容易忘记今生的一切福气都来自上帝。祂使太阳既照义人,也照恶人。祂大能的运作使种子萌芽,大地出产丰富,供养人类。上帝希望减少供应会提醒人认识到,他们是完全依靠祂的。
非利士。从士师时代起,非利士一直是以色列的敌人。他们曾被大卫征服,但在以后的列王时期中继续制造麻烦(王下18:8;代下26:7;28:18)。预言中经常提到他们(赛9:12;耶25:20;47:1,4;结25:15,16;摩1:6-8;3:9;俄19;番2:5;亚9:6)。
为你羞耻。可能指非利士人至少忠于他们的神,不像以色列人那样朝三暮四(见耶2:10,11)。
28 你因贪色无厌,又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意,
犹大(王下16:7)和以色列(何5:13)都向亚述献媚。
29 并且多行淫乱,直到那贸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仍不满意。
贸易之地(kena`an)。见赛23:8,kena`an 译为“买卖人”。参何12:7;番1:11。在结17:4中,enaan指巴比伦。巴比伦列在以色列与之行淫的名单最后。
30 主耶和华说:你行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耻妓女所行的,可见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这个感叹句谴责病态的情欲。反复犯罪会削弱人的道德观念,最终摧毁人的意志。于是人成了情欲的奴隶。耶稣基督的福音完全能够改变这种因犯罪而刚硬的心。人如果让上帝的大能进入生命之中,软弱的就会重新得到力量。道德观念会重新建立起来的。
31 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圆顶花楼,在各街上做了高台,你却藐视赏赐,不象妓女。
圆顶花楼。见第24节注释。
藐视赏赐。妓女通常要收取嫖资。以色列反而送礼给情人,这是违背惯例的(第31-34节)。以色列位于埃及和亚述两个敌对国家之间的战略要冲。与她交好是要付出代价的。可是她却付重金谋求这些国家的援助。她就是这样自取败亡(见王下16:8,9;参何12:1)。
32 哎!你这行淫的妻啊,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
33 凡妓女是得人赠送,你反倒赠送你所爱的人,贿赂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
34 你行淫与别的妇女相反,因为不是人从你行淫;你既赠送人,人并不赠送你;所以你与别的妇女相反。”
35 “你这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
先知指出了犹大的罪以后,就继续用比喻宣布对她的惩罚。
36 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的污秽倾曳了,你与你所爱的行淫露出下体,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儿女的血献给他,
污秽(nechosheth)。一些学者认为该词源于阿卡德语nuhéshu(“丰富”),贬义为“奢侈”。还有人认为nechosheth源于阿卡德语nahéshatu(“月经”),“污秽”是它的委婉语。
儿女的血。指摩洛崇拜中的杀婴(见第20节注释)。
37 我就要将你一切相欢相爱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来,从四围攻击你;又将你的下体露出,使他们看尽了。
指以色列与之结盟的周围国家。
38 我也要审判你,好象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
根据古代犹太人的律法,谋杀,通奸和献祭给摩洛是要处死的(出21:12;利20:1-5,10),要用石头打死(见利20:2;参约8:5)。这里的流人血可能不只是杀婴儿献给摩洛,也包括其他的犯罪,谋害和凶杀。
39 我又要将你交在他们手中;他们必拆毁你的圆顶花楼,毁坏你的高台,剥去你的衣服,夺取你的华美宝器,留下你赤身露体。
圆顶花楼。见第24节注释。
40 他们也必带多人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刀剑刺透你,
用石头打死你。是处置通奸的方法(见对第38节的注释)。按规定要由会众(民15:36)或市民(利20:2)来执行。本节的“多人”是指迦勒底军队。
41 用火焚烧你的房屋,在许多妇人眼前向你施行审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赠送与人。
用火焚烧你的房屋。见王下25:9和耶52:13这个预言的应验。在本节中比喻和现实交织在一起。淫妇的房屋要毁掉,耶路撒冷的房屋将被焚烧。
许多妇人。指异教国家,因为耶路撒冷被比作不贞的妻子。
42 这样,我就止息向你发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离开你,我要安静不再恼怒。
愤怒的丈夫在惩罚了不贞的妻子以后就息怒了,就像火烧尽后自动熄灭一样。正如下文所指出的(第53,60-63节),惩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纠正错误。
43 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这一切的事上向我发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报应在你头上,你就不再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发烈怒(ragaz)。可能指“生气”。
44 “凡说俗语的必用俗语攻击你,说:‘母亲怎样,女儿也怎样。’
这是典型的东方思维方式:用精辟的语言表达人生的经验。我们现在也有类似的俗语:“有其父必有其子。”俗语所针对的是以色列。她自以为出身名门,实际上与她的赫人祖先不相上下(见第3节注释)。
45 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母亲是赫人,你父亲是亚摩利人。
丈夫的身份不明。有人认为是指上帝不但是以色列的丈夫,也是其他民族的丈夫。他们拜偶像也是对上帝的背叛。上帝曾向他们启示了自己。祂是全世界的上帝,而不只是以色列的上帝。祂要求全人类都忠于祂,因为祂创造了他们,并向他们提供了一定的启示,足以使他们出于理智地敬拜祂。耶稣“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参罗1:20;徒14:17)。
46 你的姊姊是撒玛利亚,她和她的众女住在你左边;你的妹妹是所多玛,她和她的众女住在你右边。
姊姊。按年代讲,所多玛不比耶路撒冷年轻,撒玛利亚也不比耶路撒冷年长。这里的长幼可能是指大小。称撒玛利亚为“姊姊”,是因为北方王国更加强大。称所多玛为“妹妹”,是因为她人口较少。
左边。即“北方”。东方人描述地理位置是依据他朝东方站立的角度。所以北方的撒玛利亚在左边。
右边。南方的所多玛在右边。在比喻中,她被当作依然存在。
47 你没有效法她们的行为,也没有照她们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们更坏。
小事(me`at qat)。me`at意为“少”或“小”; qat词源不明。有人把它与古实语quatit(“小”)相比。“事”是外加的。若是这样,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是稍微模仿她们可憎的事,而是所行的比她们更坏。”原文也可理解为“一会儿”。意思是:“没有照她们可憎的事去作,而是不久你的行为比她们更坏。”
机会越多,所犯的罪就越显严重。基督在斥责当时百姓不信时所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太10:15)。得罪最大的光,犯罪的性质就最严重。那些拥有最好机会的人,如果滥用了上帝的恩典,疏忽了上帝的警告,将会受到最可怕的惩罚。我们现在拥有历代所累积的亮光。如果我们疏忽今日的福气和机会,我们犯罪的性质,就会比任何先人都更加严重。在最后的七灾中,上帝的忿怒要留给那些在大光普照的时代里决定违抗基督的人。那时第三为天使的信息已扩大为大声呼喊;上帝的荣光照遍全球(启18:1-4)。以往年代的罪人只遭受千禧年之后所临到的忿怒。
48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玛与她的众女尚未行你和你众女所行的事。
49 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
先知没有指出与所多玛的名字有关的特殊罪行。他所指责的似乎是犯罪的根源,而不是表面的行为。繁荣往往给品德带来威胁。懒惰会招惹诱惑和各种罪恶。摩西曾警告过以色列这些危险(申6:10-12;参耶22:21;何13:6)。所列举的罪包括消极方面的“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人们通常在意公开犯下的罪。但疏忽的罪也会使人与天国失之交臂。在比喻中,耶稣吩咐祂左边的人离开,不是因为他们外表上严重的罪行,而是因为疏忽了小小的爱心服务(太25:41-46)。这与使徒的教训是一致的:“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本节没有提撒玛利亚的罪,可能是因为她的可憎之罪是最近犯下的,不需要提。但所多玛的历史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结束。
50 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
上帝先要进行视察(见创18:21),再依照行为实施处罚。最后的审判也是这样。众人的案卷要先经过仔细审查,再决定赏罚(林后5:10)。
51 撒玛利亚没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姐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显为义。
要通过对比来理解本句的意义。与犹大相比,所多玛和撒玛利亚的罪显得较轻,但不是无辜的,可以免除惩罚。人们经常把自己与别人相比,来证明自己亏欠的合理性。他们声称别人的罪比他们更加严重。这种做法是致命的。他们应该把自己与唯一的标准,就是基督无暇的品格作比较。
52 你既断定你姐妹为义(为义:或作当受羞辱),就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们更为可憎,她们就比你更显为义;你既使你的姐妹显为义,你就要抱愧担当自己的羞辱。”
53 “我必叫她们被掳的归回,就是叫所多玛和她的众女,撒玛利亚和她的众女,并你们中间被掳的,都要归回,
这里是寓指恢复原状。因为所多玛没有发生过被掳的事。本节的难点是所多玛和她的女儿(周围的城市),在多世纪以前既已与其中所有的居民一同毁灭,没有留下后裔(创19:25;犹7),那又怎么恢复呢?这里的所多玛可能指周围的民族,如所多玛的幸存者罗得的后裔亚扪人和摩押人。上帝救恩的计划包括所有的民族。但这是比喻,为“要激动他们(犹太人)发愤”(罗11:11)。在复兴中,犹大排在第三位。
54 好使你担当自己的羞辱,并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们得安慰,你就抱愧。
先前耶路撒冷所藐视的姊妹要分享复兴,使她倍感羞辱。
55 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归回原位;撒玛利亚和她的众女,你和你的众女,也必归回原位。
如果按照直译先提到所多玛和撒玛利亚,不是指他们要先回归(见第53节注释),而是为了激励犹大悔改。
56 ,57在你骄傲的日子,你的恶行没有显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玛。那受了凌辱的亚兰众女和亚兰四围非利士的众女都恨恶你,藐视你。
提。也许有责备或取笑之意。可译成反问句:“你的姊妹所多玛不就成了你口中的笑柄吗(英文RSV版)?”
受了凌辱。或“责备。”
亚兰。有些文本和亚兰语圣经是“以东”。这二个名字在希伯来文中很像(见撒下8:12注释)。这里可能指犹大因亚兰或以东的不幸而高兴。
58 耶和华说:你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经担当了。”
59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这轻看誓言、背弃盟约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以色列背弃了在西奈山所立的约。上帝曾通过该约使他们成为祂的“子民”(出19:5)。他们本应做上帝圣言的保管人,一方面在生活中见证真理,一方面通过积极的布道活动,把上帝律法的知识传到国外去。但在这两方面他们都不幸失败了。见本册注释第30-33页。
60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与你所立的约,也要与你立定永约。
虽然以色列人失信背约,但这不能改变上帝的信实。祂很愿意在他们悔改以后与他们订立新约。不幸的是剩下的人继续失信,使祂应许的实现推迟到福音的时代。那时永约不再以一个民族为基础,而是以个人为基础。被掳回归后所提供永约,他们一直未能接受。
圣经中有两个基本的约:永约(后来称为新约)和旧约。由于未能给“约”下恰当的定义,并正确区分旧约和新约,引起了许多的误会。永约只是上帝为拯救人类所作的一个安排,也就是我们所说的 “救赎计划”。这个约是在伊甸园与亚当订立的,后来又与亚伯拉罕重新订立(见《先祖与先知》第370页)。它代表一项计划开始运作,好使人类恢复因罪而丧失的地位。人需要得到赦罪。这种赦罪因上帝儿子的道成肉身,生活和受死而得以实现。人的品性需要恢复到与上帝的形象协调。上帝应许赐下能力。这种能力如果被人接受,就会把罪恶从人生命中清除出去,并且把公义的品性融合到人心中。
这份救恩的约或计划是与亚当订立的,但同样适用于各世代的人。在新约时代,这个约被称为新约,因为它是藉着基督的牺牲而生效的。那是在西奈山的旧约生效之后。
旧约是在西奈山订立的。为什么已经为拯救人类作出充分的安排,还要订立这份约呢?旧约绝不是要代替永约,也不是所设计出来的另一种拯救的手段。了解一下历史背景会有助于弄清其目的。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有关上帝和祂要求的知识。教育他们需要化时间。属灵的真理是逐步领会的。真理知识是一点一点获得的。上帝在西奈山开始教导百姓。祂的目的是要使他们在生活上与祂的品格和谐。但祂旨意的表达是很客观的:“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5,6)。当时以色列人不太明白这段话。但他们表示同意这些目标,并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19:8)上帝打算以此为出发点,教导他们如何实现这些目标。随着他们理解力的提高,祂会告诉他们永约的全部细节(见出19:3-8怀爱伦补充注释)。
不幸的是,百姓似乎从来没有超越属灵教训的第一课。他们认识到需要顺从。这种观念他们在埃及就已懂得了。所以他们努力在外表上顺从上帝的要求,寻求上帝的悦纳。上帝一直告诉他们需要一颗新心,唯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顺从成为可能,他们却听不进去。除了少数人之外,在整个旧约时期中,以色列人都抱着这种态度,因此先知一再呼吁以色列人与上帝建立更高层次的关系。关于新约,见耶31:31-34;来8:8-13;《先祖与先知》第370-373页。
61 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时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觉惭愧;并且我要将她们赐你为女儿,却不是按着前约。
自觉惭愧。犹大因自己的不幸而感到羞愧,并得到教训,从而最终认识上帝的旨意。
姊姊。原文是复数的,说明不单指撒玛利亚和所多玛,而且指所有接受新约的国家。
不是按着前约。这里可能指犹大误解了上帝原来所设计包括全世界的约。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排斥了其他所有的民族。
62 我要坚定与你所立的约(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63 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时候,心里追念,自觉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开口。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好使你……心里追念。上帝所赐的赦免,并不抹掉过去犯罪的记忆。陪伴着这种记忆的羞愧,对今后是必要的保障。这种认识也不断提醒人救恩的重要性。参《先知与君王》第78页。
在我赦免你(bekapperi)。词根是kaphar,在《旧约》中指“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