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
提要:1 耶利米奉命呼吁人真心悔改,免得被掳。8 他斥责他们虚假的信心,12 以示罗为例。17 他警告他们的偶像崇拜。21 他斥责悖逆者的祭物。29 劝他们为陀斐特的可憎行为而举哀,32 为所受的惩罚而举哀。
1 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
这句话经常出现在《耶利米书》中(耶11:1;18:1;21:1;25:1;30:1;32:1;34:1;35:1;40:1;44:1),引出先知的一段非常重要的预言讲章。耶7-10章主要记录这个讲章。它是在圣殿门口发布的(耶7:2),通常被称为“圣殿讲章”。它斥责了犹太人在圣殿和宗教仪式上所表现的虚假信心。耶7章和耶26章的相似性,使有些人认为26章是该讲章的总结,是耶利米传达信息的结果。如果这样,讲章的发表就是在“约雅敬登基的时候”(耶26:1;见《先知与君王》第412-415)。当然有可能耶利米后来在“犹大城邑”重复了这个讲章的主要内容(耶11:6;见《先知与君王》第414页)。
2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你们进这些门敬拜耶和华的一切犹大人,当听耶和华的话。
耶和华殿的门口。(耶26:2)。耶利米既然是祭司,就完全有权进入圣殿。他可能站在从外院进入内院的一个门口。在这个有利的地形上,他可以看见全体聚集崇拜的人(见耶36:10)。
你们……一切犹大人。有人认为这个讲章的发表是在全国性的节日,圣殿挤满了敬拜者的时候。
敬拜。先知暗示既然百姓来敬拜上帝,就应该听上帝对他们所说的话。
3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
万军之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Yahweh)”是上帝最威严的称号之一(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73页),经常出现在《耶利米书》中(见耶2:19;5:14;7:21;8:3;10:16;11:17,20;15:16等),强调上帝拥有无限的权柄和能力。在《旧约》中,“军”常指世界的军队(见代下28:9;耶51:3)。其统帅被称为 “元帅”(王上1:19等)。“军”也指 “天使”(见王上22:19;尼9:6;诗103:21;148:2)和天体(见申4:19;17:3;王下17:16;21:3,5;耶8:2;19:13等)。以色列的上帝统帅着无数属灵和属世的“万军”。祂是天军之主,全能之神(见启19:6)。
改正。直译是“纠正”,是耶利米常用的词(见第5节;耶18:11;26:13)。
行动作为。这是《耶利米书》常用的词组(见第5节;耶4:18;18:11;26:13;35:15)。 “行动”可以理解为心中的欲望,固定的习惯,或一般的生活方式,“作为”指构成这些习惯的外表成果和具体行为。
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即“允许你继续居住”。
4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
你们不要倚靠。假先知明然宣称,上帝不会让圣殿就是祂的居所落入外邦人的手;圣殿既然在于耶路撒冷,就成了保护城市及其居民的吉祥物(见弥3:11注释)。今天也有许多信徒依靠教友的身份得救。他们热中于外表的宗教活动,而不是内心的准备。
这些。圣殿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壮丽的建筑之一。我们可以设想先知是指着圣殿宣讲的(见太24:1)。但这座宏伟的建筑决不能代替真正内心的奉献。宗教仪式本身并不能赎罪。其设施和数量的增加应伴随着虔诚的增加。
耶和华的殿。说了三次,说明百姓为圣殿的宏伟建筑而自豪。这是一种迷信。
5 “你们若实在改正行动作为,在人和邻舍中间诚然施行公平,
这是第3节的延伸。部分或半心半意的改革是不够的。只有彻底悔改,生活上保持严格的诚实,公正地对待他人,才能躲避所警告的惩罚。
6 不欺压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在这地方不流无辜人的血,也不随从别神陷害自己;
不欺压。真宗教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社会关系在内。宗教的真正价值和凭据体现在行为上所产生的效果中(见雅1:27)。
寄居的。这里所列出的阶层泛指穷苦和无助的人(见出22:21-24;23:9;申10:18;14:29;24:17-21;申27:19)。
不流无辜人的血。除了凶杀以外,无疑也包括法庭上不公正死亡判决。
7 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时所赐给你们列祖的地,直到永远。
我就。先知给出始于第5节之条件句的结论。如果满足了第5,6节的条件,就应许有安全和以及永久的居住(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27-30节)。
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见第3节。
直到永远。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30页。
8 “看哪,你们倚靠虚谎无益的话。
指假先知用虚谎无益的话,引诱百姓关注外表的宗教礼节,而不是真正的内心感受(见对第4节注释)。
9 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烧香,并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
你们偷盗。原文的结构即形象又醒目,可理解为:“什么!偷盗、谋杀、奸淫吗?”生动描写了这些罪行的蔓延和继续。
不认识的。反之,耶和华早已向以色列人显示了自己。祂救他们脱离奴役,在旷野里神奇地保佑他们,颁布了祂的神圣律法,又一直引导保守他们。百姓可以亲身体验到祂是上帝(见出20:1,2)。
10 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说:‘我们可以自由了。’你们这样的举动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
这称为我名下。见耶7:11,14,30;32:34;34:15;见申12:5注释。
要行那些可憎的事。这句总结性的话不是百姓说的,而是先知说的,揭露了那些在形式上参加礼拜的人内心的动机。由于所警告的惩罚来没有临到,百姓继续行可憎的事。
11 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你们眼中岂可看为贼窝吗?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
贼窝。在圣殿里服侍敬拜的人都是恶人。他们用虔诚的外表掩盖自己的罪恶。
我都看见了。犹大的居民无法在上帝面前隐瞒自己罪恶的动机。祂不会被他们虚假的侍奉所蒙蔽。祂全都看见了,并要作出相应的处罚(见诗10:11,13,14;赛29:15)。
12 你们且往示罗去,就是我先前立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这百姓以色列的罪恶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示罗。位于以法莲境内,见士21:19。它处于中心地带,故适于设立圣所(见书18:1)。示罗作为约柜的安放地达300年之久。后来约柜被非利士人夺走(见撒上4:10,11)。由于以色列大肆崇拜偶像,上帝就“离弃示罗的帐幕”(诗78:60)。非利士人掳走了约柜,可以推定同时也摧毁了示罗(见撒上5:1注释)。
示罗现名塞伦(Seil?n),是一组由克嘉尔(H.Kjaer)率领的丹麦考古学家在1926至1932年发掘出来的。他们的结论是,该城在青铜时代中期和约公元前十三世纪到十一世纪有人居住,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初被火烧毁,在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300年无人居住。这些考古的发现与圣经的记录相吻合。虽然圣经没有明确记录该城的毁灭,但提到了以色列人在以便以谢和亚弗被非利士人打败,以及约柜的被掳(撒上4:1-11)。也许示罗就是在这时被烧毁的。
我……所行的如何。耶路撒冷的约柜能否保证带来比过去的示罗更大的安全呢?示罗的命运证明,单凭外表的崇拜得救是靠不住的。以利疏忽了他儿子的罪恶(见撒上2:12-17,22-25;《先祖与先知》第575-580页),百姓则仰赖约柜,而不是出于内心的宗教,来谋取上帝的悦纳。这些罪使示罗遭遇上帝的惩罚(见撒上4:17;诗78:55-64)。耶利米警告百姓:临到示罗及其圣所的惩罚即将落在耶路撒冷及其圣殿之上(耶7:14)。
罪恶。见撒上2:12。
13 耶和华说:“现在因你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我也从早起来警戒你们,你们却不听从;呼唤你们,你们却不答应。
从早起来警戒。表示一再恳劝。这种说法是耶利米所特有的,有时稍作变动(见耶7:25;11:7;25:3,4;26:5;29:19;32:33;35:14,15;44:4;参代下36:15,16)。但不论上帝如何反复地恳劝,犹大的百姓就是不听(见箴1:24;太23:37)。
14 所以我要向这称我为名下、你们所倚靠的殿,与我所赐给你们和你们列祖的地施行,照我从前向示罗所行的一样。
这称为我名下。见第10节注释。
你们所倚靠的。见第4节注释。
示罗。耶利米以示罗的毁灭,作为耶路撒冷及其圣殿所面临之命运的一个教训(耶26:9;弥3:12)。
15 我必将你们从我眼前赶出,正如赶出你们的众弟兄,就是以法莲的一切后裔。”
赶出。就是把你赶到外国去。迦南是耶和华的地(见利25:23;何9:3),受到祂的特别关照和看顾(见申11:12)。犹大现在不再受主的特别眷顾(见耶15:1;23:39;32:31;52:3),就像以前北方的以色列人被亚述人俘掳一样(见王下17:18-23;23:27)。
以法莲。常指北方的支派(见赛7:2;何4:17;5:9;12:1;参诗78:67,68)。以法莲支派以前在北方人数最多,力量最大。北方王国的第一任国王耶罗波安也是以法莲人。所以“以法莲”用来指整个北方王国。
16 “所以,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不要为他们呼求祷告,也不要向我为他们祈求,因我不听允你。
和上帝的其他先知一样,耶利米热心祈祷,急切地为他的同胞代求(见耶11:14;18:20;参创18:23-32;出33:11-14;民14:13-20;撒上7:9,10;12:17-19,23;诗106:23)。既然这个民族拒绝改革,面临的厄运就无法避免了。惩罚和管教必须进行。要求免去惩罚的祈祷,将不能奏效(见耶11:14;14:11,12;15:1;参出32:10;约壹5:16)。
17 他们在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没有看见吗?
如果耶利米想知道第16节拒绝的理由,就只需考虑一下事实。自称上帝子民的无耻背道是公开而肆无忌惮的的。
18 孩子捡柴,父亲烧火,妇女抟面做饼,献给天后,又向别神浇奠祭,惹我发怒。”
孩子。全家人,包括孩子,都参加偶像崇拜,所以惩罚是向他们全体宣布的(见耶6:11注释)。
饼(kawwanim)。“奉献的饼”。以饼为祭是一些近东宗教的礼仪。这种异教的习俗后来传到了基督教之内。伊皮法纽斯(约315-402年,《驳异端》{Against Heresies} lxxviii.23;lxxix.1)说有些妇女甚至“奉万福之马利亚的名献饼”。“在某些日子,她们奉马利亚的名献饼,但大家全都参加。”耶利米时代所献的饼是一种素祭,加上浇奠酒(见耶44:19,25),作为崇拜的一部份。饼上还可能印上女神的像。
天后。见耶44:17注释。
其他的神。敬拜天后只是异教偶像崇拜的形式之一。
19 耶和华说:“他们岂是惹我发怒呢?不是自己惹祸,以致脸上惭愧吗?”
自己惹祸。原文强调的是他们咎由自取。百姓崇拜偶像,必然自食其果(见伯35:6,8;箴8:36)。
惭愧。见耶3:25。
20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将我的怒气和忿怒倾在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必如火着起,不能熄灭。”
惩罚的火一经点燃,人就无法熄灭(见耶4:4;15:14;17:27;21:12;哀2:3;4:11;参申32:22)。
21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将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万军之耶和华。见第3节注释。
燔祭(`olah)。直译是“那上升的”(见创8:20;利1:3注释)。祭物要在圣坛的火中烧尽(见利1:9)。
平安祭(zebachim)。泛指一切可以吃的祭(见平安祭的解释,《SDA圣经注释》卷一第700、701页)。先知宣布犹大的百姓既可吃平安祭的肉,也可吃燔祭的肉,反正上帝都不会接纳(见耶6:20;何9:4)。祭物再多也不能避免即将临到的惩罚。
22 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
我并没有提说。这是圣经中难解的章节之一,表面上似乎与圣经的其他论述相矛盾。耶利米似乎否认上帝在西奈山有关献祭物的指示。但我们不要这样理解先知的话。从先知所说的其他话语来看,先知并没有否定献祭的制度(耶17:26;31:14;33:11,17-24)。那么,该怎样理解他的话呢?耶利米显然运用修辞的手法把两个概念进行比较,以否定一个来肯定另一个。这种方法的例子还有:一,在创45:8里,约瑟告诉他的兄弟们,送他到埃及的不是他们,而是上帝。其实他的兄弟对此负有主要的责任。二,在出16:8中,摩西对悖逆的群众说,他们的怨言不是针对他,而是针对上帝的,但实际上他们是向摩西发的怨言。耶稣也用过类似的方法(路14:26)。表面上祂似乎吩咐人恨自己的家人。但实际上祂只是强调爱上帝超过对人的爱。祂所说的“恨”实际上是“少爱”。
本段经文强调顺从道德律法比顺从仪文制度更重要(见撒上15:22;诗51:16,17)。外表上的遵守是为了提醒人真心的顺从(见申6:1-3),但绝不能替代内心的圣洁。上帝在西奈山根本没有吩咐过耶利米同胞的那种崇拜方式。
23 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我就作你们的上帝,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你们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我就作你们的上帝。见出6:7;利26:12;申29:13节。这句话经常出现在《耶利米书》中(耶11:4;24:7;30:22;31:3;32:38)。
一切道。与申5:33相似(见申9:12,16;11:28;31:29)。
就可以得福。《耶利米书》经常用这句话(见耶38:20;40:9;42:6)。《申命记》也是如此(见申4:40;5:16,33;6:18)。
24 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的计谋和顽梗的恶心,向后不向前。
听从(shama`)。“倾听”,“留意”或“顺从”。第24-28节叙述了以色列人悖逆耶和华仁慈命令的不幸事实(见诗81:11,12)。
不侧耳而听。见赛55:3;耶25:4;44:5。
顽梗(sheriruth)。在《旧约》中,该词总是与“心”联系在一起(见耶3:17中;9:14;11:8;13:10;16:12;18:12;23:17;参申29:19;诗81:12)。
向后。见第26节,耶2:27;32:33;参尼9:29;何4:16。犹大像一头固执后退的牛,不肯负轭。在宗教和道德经验上是不可能停顿的。不是前进,就是后退(见《证言》卷五第93页)。
25 自从你们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那里去,每日从早起来差遣他们。
我的仆人。参太21:33-41,45。
先知。参代下36:15,16。
从早起来。见第13节注释。
26 你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竟硬着颈项行恶,比你们列祖更甚。
不听从。见第24节注释。
硬着颈项。比喻倔强(见王下17:14注释)。
比你们列祖更甚。耶利米时代的百姓得罪了更大的亮光。他们没有接受祖先的教训,还在圣殿的范围立起了所崇拜的偶像(见耶7:30;参王下21:7)。
27 “你要将这一切的话告诉他们,他们却不听从;呼唤他们,他们却不答应。
28 你要对他们说:这就是不听从耶和华他们上帝的话、不受教训的国民;从他们的口中,诚实灭绝了。”
国民。指民族。以色列成了顽固和悖逆的典型(见赛1:4)。她所享有圣约的特权,使她的罪行更加严重。
诚实。即忠诚(见耶5:3注释)。
29 耶路撒冷啊,要剪发抛弃,在净光的高处举哀;因为耶和华丢掉离弃了惹他忿怒的世代。
要剪发抛弃。原文的动词和物主代词都是阴性的,说明这句话是针对女性的。本节把耶路撒冷比作一个妇女,为失去儿女而深深悲伤,剪掉头发,到山上去举哀哭泣(见士11:37;哀1:1-3)。剪掉头发表示伤心至极(伯1:20;赛15:2;耶16:6;48:37;弥1:16)。有人认为这是指拿细耳人的散发,周围献身给上帝的标志(见民6:19)。拿细耳人与死尸接触而受到污染以后,就要剪掉头发(民6:6-21)。
高处(shephayim)。“光秃的山顶”。
30 耶和华说:“犹大人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将可憎之物设立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污秽这殿。
玛拿西曾在上帝的殿中设立亚舍拉的雕像,亵渎了圣殿(见王下21:5,7;见耶7:18注释)。百姓不满足于在原来迦南的神龛举行淫荡的仪式,或在房顶上向天上的万象烧香(见耶19:13)。他们堕落到污秽上帝居所的地步(见耶23:11;32:34)。
31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陀斐特的邱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女。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焚烧自己的儿女。以儿女为祭,是腓尼基人,摩亚人,亚扪人和其它民族偶像崇拜的一部份。亚哈斯(见王下16:3注释)和玛拿西(见王下21:6注释)也效法了这种恐怖的习俗。不知道孩子是活活烧死,还是先被杀死的。由于孩子是献给摩洛为燔祭的(见耶19:5;结16:20,21),有人认为他们是先被杀死的。狄奥多罗-西库路斯(xiii.37,39;xx.14)描写了当时在迦太基的腓尼基殖民地所举行的这种仪式。人形牛头的铜像,伸出双臂。铜像是空心的,可以加热。孩子放在滚烫的双臂上。他们的哭声被长笛和铜鼓的声音所淹没。
普鲁塔克(约46-119年,希腊传记记家,《论迷信》第13章)说,在举行仪式时,父母站旁边,没有流泪哭泣。但在耶利米的时代,孩子可能是先被杀死的。诗人说这种祭是“祭祀鬼魔”(诗106:37,38)的。
陀斐特。在欣嫩子谷献孩子给摩洛的地方。“陀斐特”的词源不明。有人认为它源于希伯来词tuph,意为“吐出”,表示憎恶或痛恨。陀斐特可能是这个偶像崇拜中心的贬称,就像用bosheth(“羞耻”),来称呼巴力一样(见士6:32;撒下2:8注释)。也有人认为陀斐特源于toph(“手鼓”,见《SDA圣经注释》卷三第30、31页),采用这个名字源于用鼓声来掩盖孩子们被献时哭声的做法。弥尔顿在《失乐园》(bk.I,ll.391-396)中提到了这种做法:
“首先,可怕的国王摩洛,
沾着人祭的血,和父母的眼泪;
大鼓和手鼓的噪声
淹没了孩子们的哭声,
他们经火献给他冷酷的神像”。
邱坛(bamoth)。原文不同于第29节的“高处”,指所设立拜偶像的地方(见王上11:7;王下17:9;结16:16)。
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见耶19:5;32:35。上帝不但没有吩咐这些仪式,而且予以严格的禁止,违者处以最严厉的惩罚(见利18:21;20:1-5;申12:31;18:9,10)。
32 耶和华说:“因此,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因为要在陀斐特葬埋尸首,甚至无处可葬;
似乎指杀戮的范围极大,连葬身之地都没有。
33 并且这百姓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许多尸体没有埋葬(见申28:26;耶16:4;19:7;耶34:20)。因为杀死的多,幸存者少。
哄赶。意为“恐吓”。城市差不多空无一人,以致没有人去吓跑吃尸体的鸟兽(参启19:17,18,21)。
34 那时,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灾难和悲叹将代替欢笑和欢乐。特别提到伴随着新郎和新娘从娘家到夫家的歌唱和音乐的止息(见赛24:7,8;耶16:9;启18:23)。
荒场(chorbah)。指原来住人,后遭毁灭的地方。土地将变成一片荒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