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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101--SDA圣经注释

第 一百零一 篇

序言——本诗归纳了指导领导者进行管理的原则。对于“保护家庭影响”的父母有着特殊的价值(《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19页)。第1-4节涉及领导者的私人生活;第5-8节是他的社会活动。

  本诗的作者是大卫(《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19页),可能写于他执政的初期。这首诗用优美的词句描写了大卫王高尚的情操。

  关于本诗的题记,见本册注释第616,627页(《诗篇》序言)。

  大卫的诗。

1 我要歌唱慈爱和公平;耶和华啊,我要向你歌颂!

  慈爱(chesed)。见诗36篇补充注释)。

2 我要用智慧行完全的道。你几时到我这里来呢?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

  我要用智慧行。这是国王的决心,符合国王的心态。

  几时?这是虔诚的人突然发出的问题,希望实现自己的决心。只有上帝完全进入他的生活,这才有可能。大卫强烈希望与上帝交往。

  在我家中。敬虔是从家里开始的。

3 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悖逆人所做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

  邪僻的事。直译是“匪类的事”(见申13:13注释)。

  在我眼前。大卫决心不看罪恶(见约壹2:16;参林后3:18),以致他的生活不会效法他所眼见的。我们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喜欢看的东西所影响。“不听罪恶,不看罪恶,不说罪恶”。关于约伯对个人纯洁的重视,见伯31:1,7。

  不容沾。虽然我可能与罪恶接触,但马上就和它分开。“我们无法禁止鸟儿从头上飞过,但可以不让它们在我们的头发上筑巢”。

4 弯曲的心思,我必远离;一切的恶人(或作:恶事),我不认识。

  弯曲的(`iqqesh)。见箴11:20。诗人在这里从个人的决心,转到在社会活动中作为领导人的决心。

5 在暗中谗谤他邻居的,我必将他灭绝;眼目高傲、心里骄纵的,我必不容他。

  在暗中。私下秘密地。

  我必不容他。作为国王,大卫决心在他的宫廷中不容忍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

6 我眼要看国中的诚实人,叫他们与我同住;行为完全的,他要伺候我。

  我眼。大卫决心注意让忠实的人成为他宫廷的重要成员。

  行为完全的。见第2节。大卫希望自己的官员像他一样。选择的标准是内在的价值,而不是高贵的出身或天赋。大卫怎样要求自己,也照样要求别人。

7 行诡诈的,必不得住在我家里;说谎话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

  参启14:1,5;见箴12:17;20:17注释。

8 我每日早晨要灭绝国中所有的恶人,好把一切作孽的从耶和华的城里剪除。

  我每日早晨要灭绝。罪恶不允许延续。只要一出现,就要消灭。

  耶和华的城。就是大卫的首都耶路撒冷。如果一个国家的首都在道德清洁了,全国就会效法她的榜样。

  如果真的实行了本诗的决心,就会使国王得到大卫在撒下23:3,4所表达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