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十四 篇
序言——本诗是纪念耶路撒冷立为国都的赞美诗之一(见诗30;101;132:1-9)。其背景似乎是撒下6章和代上15章的事件。大卫夺取耶布斯人的堡垒锡安(撒下5:6-10)以后,决定把暂时停放在基列耶琳俄别以东家的约柜,搬到他在耶路撒冷所预备的帐篷里。于是他安排了一个典礼,吟唱本诗就是这个典礼的一部分(见本书第707,708页)。有人认为大卫就是为了这个仪式而写了这首诗。但这并没有明说。当天国欢迎大卫的真子孙基督回到天上的耶路撒冷时,有两群天使合唱本诗第7-10节的歌词(见《历代愿望》第833页;《早期著作》第187,190,191页)。
本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原来无疑是队伍在耶路撒冷城的山脚下准备登山时吟唱的(第1-6节);第二部分是在城门口准备隆重进城时唱的(第7-10节)。第一部分的两段可能由两个诗班吟唱;第二部分的召唤,提问和回答,可能是由两个唱班采取启应吟唱的方式。亨德尔的清唱剧《弥赛亚》第二部分激动人心的合唱《众城门哪,要抬起头》,就是采用7-10节的歌词,充分诠释了本诗启应轮唱的特色。
这首构思巧妙的诗歌,被视为《旧约》对耶稣话语的诠释:“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天国公民的基本要求就是圣洁。只有心地纯洁的人才能进入天上的耶路撒冷。公义是进入天门的资格(见诗118:19,20)。
按照传统,本诗是每周的第一天圣殿早晨崇拜时吟唱的。七十士译本该诗的题记是:“大卫的诗,为每周的第一天”。在现代犹太会堂安息日早晨和下午的礼拜中,妥拉送回约柜以前要宣读本诗。关于题记,见本书第616,627页(《诗篇》序言)。
大卫的诗。
1 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
上帝对地球和上面的一切,包括所有的居民都拥有主权,因为祂是全地的创造者和主宰。这个理念消除了犹太人或外邦人的任何优越感。本节是同义平行的范例,后半节与前半节对称,重复和扩展了前半节的理念。
2 他把地建立在海上,安定在大水之上。
这个比喻可能引自创造的记录。地球原先完全被水覆盖(创1:2)。后来创造主吩咐众水聚集在一处,干地就露了出来(创1:9)。参出20:4 “地底下,水中的”。
3 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
参诗15篇。
4 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
手洁。即不受罪恶污染。行动是靠手的。所以手洁就是行义(见伯17:9;诗18:24)。
心清。真宗教不在于外表上遵守礼仪。它控制人的心,产生纯洁的思想和纯正的动机。
不向 。就是“不让自己”(见诗3:2;16:10注释)。
虚妄(shaw')。“没有价值”;有时指偶像的无用(耶18:15),虚伪的观念,起假誓,妄称上帝的名(出20:7)。虔诚的人只注重真实的东西。
起誓不怀诡诈。参第九条诫命(出20:16)。
5 他必蒙耶和华赐福,又蒙救他的上帝使他成义。
蒙耶和华赐福。凡具备上述品格的人,有权获得上帝的友谊和悦纳。
成义。他被上帝接纳为义人,获得与他的品格相应的待遇。
6 这是寻求耶和华的族类,是寻求你面的雅各。(细拉)
族类。原文指“人们”,“种族”(见诗14:5)。“寻求上帝”指出于内心的宗教(见诗9:10;诗14:2;诗63:1),包括认识上帝的真诚愿望。
是寻求你面的雅各。七十士译本为“寻求雅各上帝的面”。
7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
要抬起头来。队伍走近锡安城门,将要进城,发出迎接荣耀之王的呼唤。见可16:19注释。
永久的门户。耶路撒冷将成为约柜永久停留的地方。
8 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
荣耀的王是谁呢?这个问题是针对要求城墙的看守人打开城门的答复(见《先祖与先知》第707页)。回答是:荣耀的王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是全地的创造者和主宰,以战胜敌人来显示祂的大能。
9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你们要把头抬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
重复的呼唤是为了加强语气,提高典礼的效果。仪式正在进行。希伯来语诗歌常用重复来进行强调(见第7节)。
10 荣耀的王是谁呢?万军之耶和华,他是荣耀的王!(细拉)
荣耀的王是谁呢?见第8节注释。
万军之耶和华。上帝掌管宇宙中一切受造者,对他们进行有序的调遣,编成队伍投入战场。祂统治着全宇宙。宇宙的各等居民都承认祂的主权。“万军”有时指“天体”(见创2:1;申17:3),有时指“天使”(书5:14;诗103:21;诗148:2)。对于抬约柜者第一次回答的反应,城门似乎在等候的队伍前仍是关闭的(诗24:8)。第二次回答不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 而是“万军之耶和华”,似乎成了打开城门光荣口令。仪式的效果得到了加强。又见撒上17:45;撒下6:2;赛1:9。
本诗的结尾与开头的思想完全吻合:只有上帝才是宇宙的主宰。只有祂应该得到普遍的承认。在上帝的山上安置约柜的典礼,为这样的宣告提供了合适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