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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13--SDA圣经注释

第 十三 章

提要:1 约伯责备朋友们的偏见。14 他表明自己相信上帝;20 要求知道自己的罪,和上帝让他受苦的旨意。

1 这一切,我眼都见过;我耳都听过,而且明白。

  第一第二节与伯12章关系密切,是约伯论述第一部分的自然结尾。约伯认为上帝绝对控制着人间的事务。

2 你们所知道的,我也知道,并非不及你们。

3 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我愿与上帝理论。

  琐法曾希望上帝显现指责约伯。约伯倒很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与上帝交谈(见伯11:5)。

4 你们是编造谎言的,都是无用的医生。

  编造谎言的。直译是“涂抹谎言者”。

  无用的医生。他们像医生那样去给人看病,却没有效果。

5 惟愿你们全然不作声;这就算为你们的智慧!

  见箴17:28。如果有人认为约伯不够耐心,他就得记住,约伯所面对的,是三个急于想找他毛病的对手。他们指责的语气十分严厉。

6 请你们听我的辩论,留心听我口中的分诉。

7 你们要为上帝说不义的话吗?为他说诡诈的言语吗?

为上帝。原文位于句首,表示强调。“你们要为上帝坚持不公正的原则吗?”人们自称维护上帝的利益,而说了多少不公正的话,做了多少不公正的事!

为他。原文位于句首,表示强调。如“为上帝”一样。

8 你们要为上帝徇情吗?要为他争论吗?

  为上帝徇情。直译是“让他抬起头”,是用希伯来语表示偏爱的习语。约伯实际上是说:“你们是否因偏袒上帝而坚持不公正的原则,坚守难以防卫的阵地?”约伯觉得朋友们在伤害他,尽管他们竭力为上帝辩护。他认为他们只是盲从上帝,根本没有弄清问题的实质。

  为他争论。你们是否像不公正的法官那样,在诉讼中偏袒一方?

9 他查出你们来,这岂是好吗?人欺哄人,你们也要照样欺哄他吗?

  查出你们来。你们经得起上帝的监察吗?

  人欺哄人。你们以为能欺哄上帝,如同欺哄过自己的同胞吗?上帝非常伟大和智慧,不会被奉承和外表的敬重所欺哄。

10 你们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责备你们。

  徇情。即偏袒(见对第8节的注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有偏心,不管涉及到谁。必须弄清真相,做出裁决。

他必要责备你们。这个预言后来应验了(见伯42:7)。

11 他的尊荣岂不叫你们惧怕吗?他的惊吓岂不临到你们吗?

  约伯告诉朋友们上帝的崇高和伟大。他认为他们的错误观念已招惹上帝的忿怒。

12 你们以为可记念的箴言是炉灰的箴言;你们以为可靠的坚垒是淤泥的坚垒。

  可纪念的箴言。指谚语或格言。古时智者的话与炉灰无异。

  可靠的坚垒。希伯来语是gabbim(弯曲的东西)。故指人的“背”(诗129:3),“圆顶花楼”(结16:24,31,39),“(盾牌的)厚突面”(伯15:26),或这里的“坚垒”。约伯可能在嘲笑朋友们的观点,说这些观点像泥做的保垒。

13 你们不要作声,任凭我吧!让我说话,无论如何我都承当。

  约伯要求无论如何让他把话说完,不要打断他。原文的“我”是强调的。

14 我何必把我的肉挂在牙上,将我的命放在手中。

  这句话含意不明。有人认为这个比喻来自动物用牙齿叼着猎物的习性。如此的张扬会引起其他动物的欲望,往往导致争夺,猎物可能被抢走。按照这种解释,约伯是在说自己的话给他带来危险。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决心把话说完。

  有些认为最好把本句的两行对照起来解释。本行似乎指已知的危险。

  也有人认为这里重申了先前的观点。即当一个人死亡的时候,他的灵魂就通过他的口或鼻离开他的躯体。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快要死了”。这种解释离题太远,与上下文不符。

  已知的危险似乎最接近本文的意思。约伯承认自己在与上帝争辩。他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但他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本节反映了约伯的道德勇气。

15 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

指望。原文有两种译法:一,“虽然他要杀我,我仍信他;二,“他要杀我,我没有指望了”。这个区别在于对希伯来语词Lo'的理解。Lo'一般含有否定含义。要译为“信他”,就得拼为lo。英文KJV版,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叙利亚译本,塔尔根译本均采用这种译法。这些古代译者要么手头的文本为lo,要么把lo'视为lo。参出21:8;利11:21;25:30;撒上2:3;撒下16:18。

根据KJV译文,我们可以看出,约伯已经登上走出绝望深渊的第一级阶梯。“约伯从失望和灰心的深渊,向绝对信靠上帝恩典和拯救大能的高原攀登。他胜利地宣称:‘他虽杀我,我仍信靠他’”(《先知与君王》第164,165页)。

  辩明我所行的。约伯重申自己在第13,14节所表达为自己辩护的决心。

16这要成为我的拯救,因为不虔诚的人不得到他面前。

  这要成为我的拯救。英文KJV版“他还要成为我的拯救”。

  不虔诚的人。希伯来语是chaneph(“亵渎的,无信仰的,不信上帝的人”)。七十士译本为“欺骗者不得到他面前。”

17 你们要细听我的言语,使我所辩论的入你们的耳中。

  本节强调约伯前面的话。他想要朋友们知道,他在抱怨的同时也信赖上帝。

18 我已陈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义。

  已陈明我的案。即“我已做好辩护的准备”。

  知道有义。即“被称为义”,或“证明无辜”。

19 有谁与我争论,我就情愿缄默不言,气绝而亡。

  或“我必须说话,不然就死”。自从约伯的朋友们指责他有罪以来,他一直坚持自己有权在上帝面前为自己辩护。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他要么说话,要么就死的程度。

20 惟有两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开你的面:

  约伯要求得到两样恩惠:一,至少暂时摆脱苦难(第21节);二,摆脱精神上的恐惧(第21节)。约伯认为如果带着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就无法全面而公正地为自己作辩护。

21 就是把你的手缩回,远离我身;又不使你的惊惶威吓我。

22 这样,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让我说话,你回答我。

  约伯准备在上帝面前既当被告,有当原告。

23 我的罪孽和罪过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

  约伯并没有说自己是完美无瑕的。但他说自己的过错不该受这么大的苦难。他求上帝清点一下他的罪。

24 你为何掩面、拿我当仇敌呢?

  你为何掩面?第23节后面可能有一个明显的停顿,是约伯在等待上帝就他的罪作出答复。当上帝没有答复时,约伯就呼喊:“你为何掩面?”在另一个方面,约伯可能只是抱怨上帝不同意他第21节的恳求。

  拿我。即“视我”。

25 你要惊动被风吹的叶子吗?要追赶枯干的碎秸吗?

  约伯把自己比作两样最不值钱的东西。他无法理解上帝为何要惊吓和追讨这么卑贱的人。

26 你按罪状刑罚我,又使我担当幼年的罪孽;

  罪状。指上帝对他指控的记录。

  幼年的罪孽。约伯认为自己长大后没有犯招惹上帝如此不悦的罪。他现在受苦是因为幼年时所犯的罪孽。

27 也把我的脚上了木狗,并窥察我一切的道路,为我的脚掌划定界限。

  木狗。一种惩罚和拘禁的原始手段。

  窥察。直译是“监视”。

  划定界限。约伯将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里。上帝划定他的活动界限。约伯像一名被拘禁的囚犯,没有自由。

28 我已经象灭绝的烂物,象虫蛀的衣裳。

  烂物。指自己和全体人类的软弱(见第25节)。本句KJV版本句用“他”,强调自己的卑微。本节与伯14章有着逻辑上的联系。该章阐述人类的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