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圣经库 > 18约伯记 > 正文

约伯记09--SDA圣经注释

第 九 章

提要:1 约伯承认上帝的公义,说不可能与祂争辩;22 无辜的人不应遭到痛苦的惩罚。

1 约伯回答说:

  第九和第十章记录了约伯的第三次讲话。他承认上帝的全知全能和自己的软弱。然后他对自己的痛苦,发出又一次哀怨。

2 我真知道是这样;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是这样。约伯承认比勒达的观点是对的。

  人怎能成为义呢?约伯并不怀疑上帝的公义。他承认上帝的公义。他想知道,作为一个人,他怎样才能在上帝面前成为义?他的际遇似乎表明他有罪,但他的良心又见证自己的无辜。约伯的疑问,只有在救恩计划的启示中,才能找到完全的答案。藉着这个计划,上帝“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

3 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人与上帝完全不同。他无法回答祂的问题和指责。

4 他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谁向上帝刚硬而得亨通呢?

  得亨通。希伯来语是shalam,“完全”,“稳妥”,“平安”。 shalam与一个阿拉伯词根有关,含有“顺服”的意思。

5 他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

  人类把山视为庞大和稳妥的象征。但上帝能把山翻倒挪移。

6 他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

  使地震动。无疑指地震(王上19:11;见诗104:32;亚14:4,5;太24:7)。

  地的柱子就摇撼。这是用诗歌的语言描述地震。不必解释柱子的意思。

7 他吩咐日头不出来,就不出来,又封闭众星。

  上帝对大自然有绝对的控制权。圣经经常提到自然的现象是上帝大能的显示(见出10:21;结32:7;珥2:31;太24:29;启6:12;16:10)。

8 他独自铺张苍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铺张苍天。见诗104:2;赛40:22;耶10:12。通过呼吁关注上帝的创作,来称颂祂的全知全能。

  海浪。描述上帝有制服大浪的能力。

9 他造北斗、参星、昴星,并南方的密宫;

  北斗。希伯来语是`ash(`ayish,伯38:32)。未能十分确定。许多人认为是指大熊星座(见伯38:32注释)。

  参星。希伯来语是kesil,直译是“傻瓜”。但不能确定星座的名字来自同一个词根“傻瓜”。一般认为kesil是“参星”,即猎户星座(见伯38:31注释)。

昴星。希伯来语是kimah。有人认为`ash译为昴星,而kimah则是其他明亮的恒星,如天狼星。在七十士译本中,这三个希伯来词语分别译为:昴星,金星和北斗(见伯38:31注释)。

南方的密宫。可能是天空南部没有提到名字的一些星座,或南方天外的广大太空。

10 他行大事,不可测度,行奇事,不可胜数。

  本节的与伯5:9以利法的话完全一样。以利法视上帝创造的奇迹为上帝良善的表现,而约伯似乎只看到了上帝的大能。这些话可能是古代有信仰的人所常说的。

11 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

我却不看见。在看得见的世界和看不见的世界之间,有着明显的界线。约伯可能在思索以利法所说有灵在他面前经过的事(伯4:15,16)。他宣称自己没有这样的体验。即使灵界在他旁边经过,他也看不见,感觉不到,也没有从中得到什么神奇的指引。

在我面前行走。希伯来语是chalaph。以利法在描述有灵造访时也用了这个词(伯4:15)。

  我不知觉。以利法宣称自己亲身体验过灵的造访(伯4:15,16),听见灵的声音(伯4:16-21)。约伯则说自己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好处。

12 他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他:你做什么?

参伯11:10节和伯23:13节。当灾难临到时,约伯的反应是:“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这是信心的回应。时间和无休止的痛苦摧毁了约伯的意志。绝望代替了信靠。约伯没有认识到上帝的智慧和慈爱,只看到自己的软弱。突发性的悲剧往往不如单调而持续的痛苦那样催残人的精神。

13 上帝必不收回他的怒气;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扶助拉哈伯的。希伯来语是`ozre rahab。见伯26:12和赛51:9。有人认为Rahab在古代指邪恶的大势力。按照这一设想,约伯在这里似乎是说上帝不仅管理人类,而且管理着比人更有能力的生灵,如拉哈伯及其帮助者。拉哈伯(Rahab拉哈伯)意为骄傲,所以是指路锡甫和追随他的天使(见赛14:12-14;启12:7-9)。但约伯的话表明,他对于上帝和撒但之间的大斗争,只是有限的了解。

14 既是这样,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选择言语与他辩论呢?

  第14-16节采用了司法用语。约伯承认自己无法进行有效的辩护。

15 我虽有义,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

  约伯承认上帝的至高无上。虽然他觉得自己是无辜的,但当他来到审判者面前时,仍呼求得到怜悯。

16 我若呼吁,他应允我;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

  呼吁。希伯来语是qara'。本文显然指司法意义上的呼吁。约伯说,我要求与上帝辩论,上帝也同意了,叫我在祂的法庭上提出自己的理由,但我还是不能断定上帝是否真的允许我大胆地站在祂的面前,无约束地质疑祂的作为。在约伯看来,如此的傲慢似乎是不可思议的。

17 他用暴风折断我,无故地加增我的损伤。

  折断我。在伯17-21中,约伯想象如果他与上帝争辩,而且上帝也回应他的争辩,结果会是怎样。他认为上帝不是像法官那样按照法规来判断事务,而是作为一个君主,凭自己的意志决定一切。约伯似乎没有看到,无上的主权是与至高的仁爱和公正结合在一起的。

  无故地。希伯来语是chinnam。参伯2:3;1:9。约伯把撒但明显的作为和诡计归诸于上帝(伯2:3)。见诗38:3;39:9注释。

18 我就是喘一口气,他都不容,倒使我满心苦恼。

  说上帝持续不断地惩罚,约伯连“喘一口气”也不能。

19 若论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论审判,他说谁能将我传来呢?

  他真有能力。约伯对上帝的大能是没有疑问的。他对上帝大能的感受远超过对祂的大爱。

  谁能将我传来呢?七十士译本为“那么谁能抗拒祂的审判呢?”

20 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

  如果加以正确的理解,这句话是对的(见林前4:4)。但约伯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理解。他在想,受造者面对宇宙的主宰时,是没有任何机会的。

21 我本完全,不顾自己;我厌恶我的性命。

  不顾自己。直译为“我不理解自己。”约伯似乎在为自己的无辜辩护。但他无法理解自己或自己的境遇。他十分矛盾,以致厌恶自己的性命。

22 善恶无分,都是一样;所以我说,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

  都是一样。在上帝的眼里,万物都一样的。义人和恶人的案子也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说。约伯将大胆地说出他的看法。

  祂都灭绝。约伯认为,无法从上帝对待一个人的方式上去判断一个人的品格。上帝把义人和恶人一同消灭。

23 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

  杀害之祸。约伯可能指战争,灾难或瘟疫。如果其中之一落到人身上时,就会不分对象一概殃及。上帝并不总是出来干预来拯救义人。

  戏笑。这些放肆,无礼,尖刻的话,有人辩护说只是修辞手段而已。这种辩护是十分无力的。这显然是他后来在“尘土和炉灰”中忏悔的内容之一(见伯42:6)。

24 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若不是他,是谁呢?

  本节反映了约伯讲话中最深的沮丧和最黑暗的不信。他认为人类的现状要归咎于上帝。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的人。

25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过去,不见福乐。

  我的日子……更快。约伯用三个比喻说明他的人生迅速走向结局。

  跑信的。快跑的信使。

26 我的日子过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鹰。

  快船。或“芦苇船”。为了轻便快速,而不是为了实用。

  鹰。约伯提到了陆地和水中最快的以后,再指出空中最快的。他用这些事物比喻自己的生命快要达到终点。

27 我若说:我要忘记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畅快;

  我的哀情。直译是“我的面容”。即约伯悲伤的面容。他提出,尽管自己受苦,仍要振作精神,争取幸福。但他说这种努力也是无效的。

28 我因愁苦而惧怕,知道你必不以我为无辜。

  约伯的痛苦因惧怕上帝的惩罚而增加。灰心,疑惑和担忧,给约伯所带来的痛苦,不亚于肉身的痛苦。

29 我必被你定为有罪,我何必徒然劳苦呢?

  我必被你定为有罪。直译为“我有罪”。约伯认为他的痛苦证明他是咎由自取。

  我何必徒然劳苦呢?悲观的念头缠绕着约伯。他像其他许多受苦者一样,实际上是在说:“有什么用呢!”

30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碱洁净我的手,

  雪水。象征完全洁净。

  我的手。直译是“用碱洗净我的手”。

31 你还要扔我在坑里,我的衣服都憎恶我。

  在坑里。约伯说,我无论怎样努力洗净自己,都没有用。上帝还是会把我抛入泥坑里。

  衣服。约伯的衣服拟人化了。衣服憎恨约伯。

32 他本不象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

  约伯觉得无望与上帝达成谅解。在上帝与他之间有鸿沟相隔。上帝是无限的,而约伯则痛苦地意识到他自己的必死和有限。

33 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

  听讼的人。或“仲裁人”。 约伯觉得在自己与上帝争辩时缺乏一个仲裁者。他认为,只有符合下面二个条件中的一个,他与上帝的争论才比较公平:一,上帝放弃祂的神性而成为“人”;二,找到一位仲裁人来裁决争端。但约伯认为这两个条件都是达不到的。只有福音能满足这两个条件。“这位‘自有永有者’,乃是上帝和人类之间的“调解者”,。祂的手把握住双方。”(《历代愿望》第25页)。我们不必以为耶稣是要解决人类和上帝之间的争端。祂在人类面前代表上帝。通过祂人类得以理解和接近上帝。见来2:17,18。

  向我们两造按手。有人认为这可能指一种古代的仪式。仲裁人按手在争讼的双方身上,象征他拥有控制双方的权力。他的责任就是把双方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看看有没有不当的言辞,以保证争议能公正地进行。当然不能把上帝比作争论的一方,尽管约伯是这样认为的。

34 愿他把杖离开我,不使惊惶威吓我。

  约伯面对上帝的惩罚畏缩不前。他十分害怕。他认为只有上帝停止向他施加苦难,他才有机会为自己辩护。

35 我就说话,也不惧怕他,现在我却不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