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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09--SDA圣经注释

第九章

提要:1 犹大人(首领们因惧怕末底改,也帮助他们)杀戮了他们的仇敌,包括哈曼的十个儿子。12 亚哈随鲁应以斯帖的要求,又定了一个杀戮的日期,哈曼的儿子们被吊死。20 普珥的两日定为节日。

1 十二月,乃亚达月十三日,王的谕旨将要举行,就是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

  辖制。即“胜了”,见但6:24。

2 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

  聚集。符合谕旨的第一个条款。

  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即有犹太人的地方。

  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强调了犹太人行动的防御性质,只针对准备动手的敌人。

3 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和办理王事的人,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

  首领、总督、省长。见斯3:12注释。

  惧怕末底改。末底改的地位大家已经知道。

帮助犹大人。指道义上或武力上支持。

4 末底改在朝中为大,名声传遍各省,日渐昌盛。

5 犹大人用刀击杀一切仇敌,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

6 在书珊城,犹大人杀灭了五百人;

  可能是王宫所在的城北地区,也可能是王宫附近。王宫所在的山有100多英亩,其中王宫只占地20英亩(8.1公顷)。这座山上至今保留着住宅和王宫的遗址。当时这个地区人口可能很稠密。

7 又杀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

8 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

9 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

10 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这十人……哈曼的儿子。哈曼的十个儿子都取波斯的名字。

  财物。犹太人并不想谋取他们仇敌的财物。

11 当日,将书珊城被杀的人数呈在王前。

  古时打仗,习惯上要仔细统计被杀的人数。这次似乎只是粗略地算一下,好向国王汇报。

12 王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大人在书珊城杀灭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现在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还求什么,也必为你成就。”

  这是一个反问句。国王似乎是说:“他们在我的其他省份会怎么做呢?”书珊城杀了500人,其他地方会是多少呢?

13 以斯帖说:“王若以为美,求你准书珊的犹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并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

  以斯帖为什么求另一个杀戮的日子,原因不明。但她不可能在提出这个请求之前不与末底改商量。他肯定有消息的来源。作为国家的首相,末底改可能知道他同胞的许多仇敌还活着,担心他们会报复。没有证据证明他行动是凭着盲目的复仇精神。

14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起来了。

15 亚达月十四日书珊的犹大人又聚集在书珊,杀了三百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16 在王各省其余的犹大人也都聚集保护性命,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这样,就脱离仇敌,得享平安。

  聚集保护性命。根据谕旨的规定(见斯8:11)。

  得享平安。即战胜了仇敌。犹太人现在可以安享自卫的成果,不用担心复仇了。

  七万五千。七十士译本为15,000。希伯来语亦可译为1,075。较少的数字量可能性大一些。见本书122,123页。

17 亚达月十三日,行了这事;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18 但书珊的犹大人,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杀戮仇敌;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19 所以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如今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彼此瑰送礼物。

  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也可译为 “住在村镇的犹太人”。

20 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大人,

  这似乎是末底改第一次写信给外省的犹太人,建议他们今后遵守两天的普珥节,而不是原来所遵守的一天。他解释了为何建议守两天的理由,而没有先发一条指令。看到人们接受了他的建议(第23-27节),他“全权”(直译为“尽全力”)送了第二封信,嘱咐遵守两天(第29节)。

21 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

22 以这月的两日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平安、转忧为喜、转悲为乐的吉日。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

  转忧为喜。这是普珥节的主导思想,其他都是次要的。这种精神现在仍体现在普珥节的庆典中。

23 于是,犹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写与他们的信,应承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例;

24 是因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杀害犹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签,为要杀尽灭绝他们;

25 这事报告于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

26 照着普珥的名字,犹大人就称这两日为“普珥日”。他们因这信上的话,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

  普珥节。源于波斯语pur(阄),采用复数形式,可能指哈曼曾多次掣普珥(斯3:7),也可能指犹太人连续两天庆祝这个节日。

  所看见。他们的亲身经历,就是“所遇见的”事,证实了末底改的论点。

27 就应承自己与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

28 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纪念遵守这两日,使这“普珥日”在犹大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

  犹太人普遍接受了普珥节,这是很奇妙的。当时的大祭司是约雅金。他一定首先同意了这个节日,促使它编入成为民族的宗教年历。否则就很难成为普遍性的节日。要使节日生效,必须通过宗教的指令,而不是世俗当局的规定。当时的犹太人决心永远遵守这个节日。直到现在,各地的犹太人仍庆祝这个节日。

29 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

  以全权。即“尽全力”。

  第二封信。第20-26节是第一封信。现在发第二封信,“坚嘱”犹太人遵守。这不是一个谕旨,用国王的名义,而是用以斯帖和末底改的名义所写的信件。

30 用和平诚实话写信给亚哈随鲁王国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大人,

  这是非正式信件,含有“和平诚实”的问候(第30节),以及禁食求告的呼吁(见第31节)。

31 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犹大人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的。

32 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这事也记录在书上。

  这是另一份文献,是对以斯帖和末底改联名信件的补充。

  书。可能指以斯帖的纪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