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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04--SDA圣经注释

第 四 章

提要:1 波阿斯要另一位至近的亲属作决定。6 那人不肯按以色列的惯例赎回以利米勒的地。9 波阿斯买下遗产,11 娶了路得。13 她生了大卫的祖父俄备得。18 法勒斯的家谱。

1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

  到了城门。如上所述(见得3:3注释),伯利恒位于一个从中央山脉向东突出的狭窄山脊上。这山脊向北,东和南面陡降为有梯田的斜坡。如今这些梯田上覆盖着一排排的橄榄树,其间点缀着无花果树和葡萄树。要到城门去,波阿斯需离开他过夜的田地,登上山脊的斜坡。城门可能是该城的唯一出口,是法庭开庭和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见申21:19-21;参诗127:5;亚8:16)。哲罗姆写道:“法官们坐在城门口,可免去乡民进城之劳。他们坐在那里,可以会见出城的市民和进城的乡民。各人的事办完以后,可以马上回家。”

  坐在那里。波阿斯坐在城门可能表明他寻求司法裁决。他按照摩西律法召集了本城长老的代表(申16:18)。

2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他拣选了十人。这可能是处理民事案件所要求市民代表的人数。似乎是波阿斯自己进行挑选。但他先给那位近亲打了招呼(1节),挑选时也可能与他商量过。接着的程序非常民主,案情也很清楚,很快就可按摩西的律法作裁决,并由伯利恒公认的领袖代表所见证。这场官司就这样定了,无需律师和冗长的辩论。

  长老。一个城镇的长老可能就是各个主要家庭的首领。他们对当地居民的民事和宗教利益负有责任。“长老”不一定是年长的人,而是指成熟有经验的人。

3 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

  卖。这里的“卖”不是财产的永久交易,而是暂时性的。拿俄米和路得虽然自己不能耕种田地,但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收入。通过支付剩余年数的价值,原主可以在任何时间买回这地。否则到了禧年,这快地也就自动归还给他们了(见利25:23-25)。

  我们族兄。不一定是亲兄弟。在希伯来语中有时朋友也称作兄弟。波阿斯说到以利米勒的土地,那是暗示两个儿玛伦和基连还没有继承他们的产业。所以是拿俄米,而不是路得要卖这地。不过,路得的孩子可以合法地继承以利米勒的土地,所以拿俄米准备将其亡夫的产权转让给愿意娶路得的亲属。这位亲属可以受托管理这地,直到路得生了一个能享有合法继承他产业权利的孩子。

  土地要出售──按今日的说法是出租──给一位愿意娶路得并因而受托管理这地的近亲,这是依据摩西民法的两条规定:土地转让法(利25:23-28)和娶近亲寡妻的律法(申25:5-10)。后者制约着前者。

4 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

  我想。直译是“揭开你的耳朵”或“将它告诉你”(修订标准版)。

  你若肯赎。如果那更近的亲属决定购买这块地,他是有权利这样做的。波阿斯无权追索。

  其次是我。在表示承认那位更近亲属的权利之后,波阿斯说明了他自己对这件事的兴趣。他表示希望这位更近的亲属不要购买这产业。

  我肯赎。这位更近的亲属意识到这是增加他收入的好机会,就豪不犹豫地表示愿意买下这地。

5 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作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

  迄今为止,还没有在这场交易中提到路得。波阿斯显然认为最好把产业作为主要的问题,这样就可能得到一个更加有利的答复。但是现在这位更近的亲属既已表示愿意购买,波阿斯就说明拿俄米只把这块地卖给愿意娶路得的人。

  波阿斯提出事情两个方面的顺序表明他所感兴趣的是路得,而不是这块地。这是典型的东方人做事的方式。因为东方人的心理使波阿斯先不说出他所关心的主要问题,而是设法商量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同时不使自己所关心的事成为决定的因素。对比之下,那位更近的亲属所关心的,只是这块土地所带来的收益。

6 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这位更近的亲属急于购买这块地完全是为了获利。当他得知需要作出牺牲并有可能损失财物时,他马上失去了兴趣。这似乎说明他是一个贪财的人,就像路12:13-21中的那个无知的财主。这位更近的亲属不愿娶路得。显然他没有自己的孩子可以继承他的财产。如果他娶路得,他们所生的第一个孩子就将算为路得亡夫的孩子。那么他向拿俄米所买的那块地和他自己的产业,就可能传给路得的孩子了。路得身为摩押女子的事实似乎没有影响他所作的决定。

  波阿斯愿意买那块地并娶路得可能有两个理由。他可能是鳏夫,有一个或多个已成年的儿子。况且波阿斯显然真心尊敬并爱路得。他不在意与她所生的孩子会被算为她亡夫的孩子;他向拿俄米购买的地产会转到她的孩子而不是他与他前妻所生的孩子。此外,波阿斯显然没有受偏见的影响。他自己的母亲可能就是耶利哥的喇合(见得1:1注释)。

7 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

  从前。见第8节注释。

  要定夺什么事。本节所提到的程序与申25:7-9的律法并无相悖。那是涉及一个女子亡夫的亲属不愿意履行亲属的义务。于是她对拒绝娶她的亲属发起诉讼。那人若执意不肯,就让女子脱去他的鞋子以示确认。但根据犹太注释家的说法,原文也可理解为让那女子当着他的面吐唾沫在地上。

  但波阿斯的情况则不一样。路得已请求他娶她,他也愿意这么做。这位死了丈夫的女子并没有对那位更近的亲属提过什么要求。波阿斯显然给那位亲属娶路得的机会,如果他想这样做的话,因为那是他合法的权利。

  证据。即合法的证据。

8 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从上下文可以看出那位更近的亲属把他的鞋子脱下来给波阿斯,从而确认把他的赎买权转给了波阿斯。有些注释家认为,《路得记》的作者没有必要解释读者所不懂的礼节。在这个事件中,他没有记录该仪式的轻蔑成分。

9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你们今日作见证。波阿斯要市民代表和其他旁观者见证脱鞋仪式所象征的转让。因为那更近的亲属有娶路得和处置她的产业的优先权。他也有权放弃这个权利(申25:7-9)。

10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购买拿俄米的地产是当下的司法要点,但这个案例所涉及的不单是土地(见5,6节注释)。波阿斯现在表明,他所感兴趣的主要是路得而不是土地(见5节注释)。为了娶路得为妻,他必须购买这块土地。那位更近的亲属不愿为取得那块土地而娶路得。但波阿斯为了娶路得而愿意在必要的情况下购买那块地。

  存留。就是使他的家系保存下来(见申25:6)。

  产业上。家庭土地的配额被视原主及其后代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不能永远被卖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块无主的土地,就像一个没有后嗣的人一样。所以保存家庭的名字和产业是维持民族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见民36:1-9和太1:1注释)。

11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象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我们作见证。聚集在城门的人并没有责备那位更近的亲属,也没有对他说什么非难的话。他们却对波阿斯却说了道贺和祝福的话。

  像拉结和利亚。见创29:31至30:24。

12 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象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法勒斯的家。见创38:12-29。这句话为18-22节的家谱预备了道路,所以不是后来编者加上去的,而是故事原来的一部分。

13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希伯来人承认一切生命来自上帝。祂赐下“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雅1:17;参约3:27),“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徒14:17;又见申11:14),并赐给人“得货财的力量”(申8:17,18)。我们应该永远承认是上帝赐给我们所有的福分,并把一切感谢都献给祂。

14 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

  妇人们。显然有一群亲密的朋友出席了给孩子命名的割礼仪式(见路1:58,59)。

  至近的亲属。或“赎回者”(见得2:20注释)。

  名声。即这个儿子的名字。

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路得生子保证了拿俄米的家系不至因她丈夫和两个儿子的死亡而消失。

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

17 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俄备得。路得孩子名字的意思是“仆人”,即上帝的仆人。这是“俄巴底亚”的缩略形式。俄巴底亚意为“耶和华的仆人(或崇拜者)”。

  大卫的父。作者的这句话是故事的高潮,表明了写故事的理由,指出了伯利恒居民对路得祝福的实现(见第11,12,15节)。那位认为娶这悔改的摩押女子会妨碍他产业的亲属早已被人遗忘了。但是从波阿斯的后代中却出了基督的祖先和预表大卫。俄备得是拿俄米因路得的爱得的后嗣。

  如果犹太民族牢记《路得记》的教训,即上帝不偏待人,他们对待外邦人的态度就大不相同了。他们就会盼望一位要把所有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从罪恶里拯救出来的弥赛亚,而不仅是犹太人的弥赛亚,把犹太民族从罗马的奴役下拯救出来。《路得记》也有给我们的教训。如果我们能对同胞表现爱心和同情,他们中有许多人就会象路得对她婆婆那样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了。我们就能象波阿斯对路得那样回答他们说:“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18 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

19 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

20 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21 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

22 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